的的 发表于 2006-6-28 21:32

多谢大家的关心啊。$送花$

我又没说非嫁他不可,他前妻和孩子的因素,还是会综合考虑进去的。好在他其他方面比较令我满意,就算是弥补一下这方面的不足吧。$害羞$

gast 发表于 2006-6-28 21:45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6-28 21:04 发表

没有啊。早着呢。:P

不早了,过了这村就没这店了。;)

gast 发表于 2006-6-28 21:47

原帖由 wang08 于 2006-6-28 09:11 发表
事情是这样的,我回了一趟中国回来后,我发现我的东西不见了。因为以前也有过一次,我怀疑是我老公的前妻和她的小孩拿去了,在我回去期间他的前妻老是来我们家看她和我老公的小孩。我老公离过婚有一个男孩是跟我们 ...

婚前极欠考虑。这样的婚姻离了好。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6-28 22:46

如果不要孩子, 有什么别的办法能改善关系吗, 人家父亲和孩子的关系是是天生的血脉,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 这不仅在中国, 在德国也是一样,尤其是还没有成年的儿女, 作为这些儿女的母亲也注定是主角,现任妻子, 能怎么样, 还不得忍着, 忍不了, 又没有自己的骨肉, 那真的也就只有离了

的的 发表于 2006-6-28 23:40

大家不要这么悲观吧。搂主和老公在其他方面又没什么矛盾。

也不知道搂主丢的是什么东西?其实无论是谁,随便拿别人东西都是不对的,就算她不是前妻,而是一个普通朋友,来串门的时候顺手牵羊,也是很麻烦的事情啊。另一方面,也可能不是她拿的,无端怀疑人家也很不好意思的。

shellee 发表于 2006-6-28 23:58

原帖由 茏茏葱葱 于 2006-6-28 10:30 发表
在这种情况下一定要有你们共同的孩子, 否则以后还有的你们吵的

肯定的

fcb 发表于 2006-6-29 01:03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6-28 23:40 发表
大家不要这么悲观吧。搂主和老公在其他方面又没什么矛盾。

也不知道搂主丢的是什么东西?其实无论是谁,随便拿别人东西都是不对的,就算她不是前妻,而是一个普通朋友,来串门的时候顺手牵羊,也是很麻烦的事情 ...

"结婚两年多的时间里,吵了无数的架"

你觉得在未来的N年里继续吵无数的架,这样的婚姻有意思吗?

不知LZ是否清楚,当初他娶你的理由

fcb 发表于 2006-6-29 12:03

单纯得跟孩子似的
难以置信
无语

canlook 发表于 2006-6-29 13:08

背着你和前妻往来比拿你东西这事重要. 前者是信用问题, 后者是损失问题.
认识一中国女嫁一德国离婚男, 一个小孩跟前妻住. 在中国女没生自己的孩子前, 前妻每周要求此男去陪孩子打一次网球, 此男每周六清早即去半夜才归, 无人知道除了打球还干了些什么.前妻什么时候想打电话就什么时候打, 半夜照打. 万一是中国女接就恶言相向,视中国女为无物. 骂中国人猪狗不如.
中国女忍气吞声,熬到自己也产一子,居留办妥,遂打官司争来老公周六留家. 前妻遂改战术, 令其子三步五十诉讼其父, 要么要钱,要么买单,不管输赢,法庭律师一律由其父照付.
为争权益,几年来官司无数,从未休止,事无大小,一律官司见底,不知曙光何时.
望此当年复旦闺秀,几成哀妇怨妇悍妇, 问其所苦何来,答曰: 他本人很好,不是为他, 我早不活了.
无语, 无耐! 无语问天!

不想再见自己同胞,重蹈覆辙, 慎重,慎重!

cosimo 发表于 2006-6-29 13:42

原帖由 canlook 于 2006-6-29 13:08 发表
背着你和前妻往来比拿你东西这事重要. 前者是信用问题, 后者是损失问题.
认识一中国女嫁一德国离婚男, 一个小孩跟前妻住. 在中国女没生自己的孩子前, 前妻每周要求此男去陪孩子打一次网球, 此男每周六清早即去半 ...
:o:o:o

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6-29 13:51

碰到那种有怨妇心态的离婚妇女,会想方设法让前夫日子不好过,拿孩子当武器,谁也没辙。

bluemoon 发表于 2006-6-29 14:17

这也要看她LG和前妻离婚的原因, 如果是前妻要求离婚的, 说不定LG对她还有感情, 那就是他为什么一直容忍前妻,一直和前妻往来, 一直不肯要新小孩的原因吧? $汗$

bluemoon 发表于 2006-6-29 14:38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6-29 14:34 发表
老公的妹夫就是离婚的,而且还有一个孩子
孩子和前妻一起住,每个月只要付200欧元,今年开始已经不用付,小孩满18岁
但是最大的问题在于他们的房子
两个人省吃俭用买了房子, 公公婆婆贴了不少
房子写着小姑子 ...

在德国孩子只要没搬出去,满18岁了抚养费还是要付的吧? 好象听说要付要小孩搬出去,或27岁为止!

Schmertterling 发表于 2006-6-29 14:40

后妈是万万做不得的, 除了委屈就是苦头!
不小心做了, 那么一定一定一定要有自己的孩子, 而且最好2,3个!! 好好教育, 把自己的小家经营好!
前妻看孩子, 最好你带去, 她看孩子就可以了, 何必还要看孩子的爸呢?!! 另外在有你们自己的孩子前禁止在你的家里看!

Gelato 发表于 2006-6-29 15:23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6-28 10:37 发表
小东西算了, 有意义的东西贵重的东西, 叫你LG去拿回来, 不然报警. 不过如果是你LG允许的, 你就只能咽下这口气.

哎, 居家过日子, 能简单点就简单点, 家里搞得象战场, 累啊. 所以呢, 嫁人尽量别嫁有前妻小孩的,...
$支持$$支持$$支持$

Gelato 发表于 2006-6-29 15:25

原帖由 fcb 于 2006-6-28 12:15 发表


婚前你想啥啦?当时你爹娘又是咋跟你说的?
愿赌服输
这话残酷,但是是真理

Gelato 发表于 2006-6-29 15:27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6-28 20:21 发表


在呢。呵呵。

他小孩和前妻一起生活,离得很远,想见面并不容易。$汗$
原来你喜欢的是这种....

cosimo 发表于 2006-6-29 16:10

lz再也没有出现过了$frage$

fcb 发表于 2006-6-29 17:38

原帖由 Gelato 于 2006-6-29 15:25 发表

这话残酷,但是是真理

没法子
额说话就这德性,招人烦(对自个也这样要求,不自艾自怨)
在某人的朋友情提示下,本打算更弦易辙
不过,居然也有人喜欢冷酷无情的拍砖
所以暂时就不改了:P
多有得罪!

yyddmm 发表于 2006-6-29 18:53

原帖由 猪哼哼 于 2006-6-28 11:25 发表


他们的小孩好象跟楼主和她老公一起生活

既然她敢,也可以一定程度地说是LG在背后默许撑腰的。$支持$

有没有可能楼主直接找老公前妻谈?

也同意那句,老公有点默许的!

ps:哼哼的签名!!!!强啊强啊!!!!$汗$

yyddmm 发表于 2006-6-29 18:59

原帖由 fcb 于 2006-6-29 17:38 发表


没法子
额说话就这德性,招人烦(对自个也这样要求,不自艾自怨)
在某人的朋友情提示下,本打算更弦易辙
不过,居然也有人喜欢冷酷无情的拍砖
所以暂时就不改了:P
多有得罪!

别轻易改!
:D敢改的话,就有一票人拍你!

鳄鱼 发表于 2006-6-29 19:28

这LZ的id怎么读起来是王八?:D:D:D

的的 发表于 2006-6-29 20:56

原帖由 fcb 于 2006-6-29 01:03 发表


"结婚两年多的时间里,吵了无数的架"

你觉得在未来的N年里继续吵无数的架,这样的婚姻有意思吗?

不知LZ是否清楚,当初他娶你的理由

据说新婚第一年吵架的夫妻很多啊,就是磨合期吧,希望过了之后就好了。

的的 发表于 2006-6-29 21:02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6-29 09:25 发表

dede你把婚姻想的太简单了

没有想的很简单啊,我知道结婚很麻烦的。其实跟谁结婚都很麻烦的,没有前妻和孩子的麻烦,可能会有婆婆小舅子之类的麻烦,没有兴趣爱好上的麻烦,也可能会有要不要孩子的麻烦,没有家务事上的麻烦,可能会有其他朋友上的麻烦。总之生活就是不断制造麻烦,然后解决麻烦;)

还是找个相爱的人,比较心甘情愿去解决碰到的矛盾, 不会怨天尤人,这样也有较大的机会能够支撑过得开心。:P

的的 发表于 2006-6-29 21:03

原帖由 fcb 于 2006-6-29 12:03 发表
单纯得跟孩子似的
难以置信
无语

不是啦,只是大家看问题的角度不太一样。$汗$

的的 发表于 2006-6-29 21:13

原帖由 canlook 于 2006-6-29 13:08 发表

认识一中国女嫁一德国离婚男, 一个小孩跟前妻住. 在中国女没生自己的孩子前, 前妻每周要求此男去陪孩子打一次网球, 此男每周六清早即去半夜才归, 无人知道除了打球还干了些什么.前妻什么时候想打电话就什么时候打, 半夜照打. 万一是中国女接就恶言相向,视中国女为无物. 骂中国人猪狗不如.


这个前妻素质这么低,以后看见她的号码就直接掐掉好了,或者不接她的电话,让她电话留言。

至于此男每周六出去半夜才归,不带她一起,是这个男人的品质问题。她如果愿意的话,应该有权利可以和他以及孩子三个人一起去打网球,哪怕她只是做观众也好。前妻在这个时候不应该和他们在一起。




中国女忍气吞声,熬到自己也产一子,居留办妥,遂打官司争来老公周六留家. 前妻遂改战术, 令其子三步五十诉讼其父, 要么要钱,要么买单,不管输赢,法庭律师一律由其父照付.
为争权益,几年来官司无数,从未休止,事无大小,一律官司见底,不知曙光何时.
这一段没有看懂,这个儿子以什么理由诉讼老爸呢?没有付赡养费?这样此男和儿子之间的关系不是也很坏了吗?

的的 发表于 2006-6-29 21:20

原帖由 bluemoon 于 2006-6-29 14:17 发表
这也要看她LG和前妻离婚的原因, 如果是前妻要求离婚的, 说不定LG对她还有感情, 那就是他为什么一直容忍前妻,一直和前妻往来, 一直不肯要新小孩的原因吧? $汗$

很有可能。

我认识一个女孩,她爸爸和妈妈分居十几年了,一直没有办离婚手续。爸爸有一个女朋友,妈妈一直独身。爸爸每周六下午来看她们,吃过晚饭才走。据这个女孩说,她爸爸妈妈分居之前,整天吵架,家无宁日。现在分开了,反而相处融洽。两个人其实都工作的,并没有财务上的麻烦。爸爸虽然有了女友,可是也一直没再要孩子。

圣诞节,老爸先到前妻和女儿家里一起吃圣诞晚餐,然后再回去和女友一起吃圣诞晚餐。$闭嘴$

很明显,这两个人是因为性格不合分开的,但是彼此之间仍然有爱,所以一直不离婚。$闭嘴$

的的 发表于 2006-6-29 21:23

原帖由 Gelato 于 2006-6-29 15:27 发表

原来你喜欢的是这种....

我喜欢的是他其他的方面,这方面当然是缺点了,但是瑕不掩瑜。$汗$

明月寄相思 发表于 2006-6-30 15:21

楼主还是想办法先和他儿子搞好关系再说吧,两年了都还是这样,以后的问题会更多哦,因为血浓于水呀。
说不定就是因为儿子经常在他身边说你的不是,所以她的前妻才来得比较勤的,也就发生这样那样的不愉快了,所以我认为小孩子是重点。

bluemoon 发表于 2006-6-30 15:31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6-29 14:59 发表

小孩和妹夫的前妻一起住呢,而且有了女朋友,早就独立居住了

好象是只要和妈妈还住在一起, 不管是不是有女友,都还得付抚养费的,直到小孩搬出去独立居住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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