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前财产问题,急!
我有一位朋友现在准备和德国的男朋友结婚,女方在中国有私人名下的房产数套。她有一个女儿,现已成年,结婚。因为男友也有两个儿子。所以她想请问如果她没有和男友签结婚协议,结婚后,她私人名下的房产是否会变成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是否自己以后对于房产的处置没有完全决定权?有可能只留她的女儿吗?因为她也不想要男方与前妻以前购买的房产,双方不干涉婚姻以前的财产。但她打听说就算签婚前财产协议,如果以后房产变卖后还是得分给男方婚姻期间房产的增值盈利部份(但购买房产全部是女方自己的钱)。因本人对德国法律不太懂,所以请各位高手指点一下。万份感谢! 在结婚后,她的房子不会变成共同财产,有完全的决定权。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6-6-28 19:45 发表
在结婚后,她的房子不会变成共同财产,有完全的决定权。
这么肯定吗?不考虑增值部分吗? 原帖由 小熊1027 于 2006-6-28 16:15 发表
我有一位朋友现在准备和德国的男朋友结婚,女方在中国有私人名下的房产数套。她有一个女儿,现已成年,结婚。因为男友也有两个儿子。所以她想请问如果她没有和男友签结婚协议,结婚后,她私人名下的房产是否会变成 ...
结婚之前签好婚前协议,做好婚前财产公证呗。
或者现在就把房子写成女儿的名字啊。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6-29 00:45 发表
结婚之前签好婚前协议,做好婚前财产公证呗。
或者现在就把房子写成女儿的名字啊。
可是她女儿已经结婚了,结婚时并没有这份财产.如果现在变成女儿的名字,那岂不是又变成要分女婿一半?郁闷啊.$郁闷$ 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6-29 00:44 发表
这么肯定吗?不考虑增值部分吗?
我可没说不考虑增值部分。这个在离婚的时候还是要被考虑的,不过只算从结婚到提出离婚这段时间里的增值。房子本身是谁还是谁的。只有在结婚期间买的,才要分的。 房子有可能增值,可是也有可能贬值啊。
你郁闷得完吗?
[ 本帖最后由 wannsee 于 2006-6-29 22:11 编辑 ] 这个帖可以完全看出中国女人对待爱情、对待婚姻的态度:cool: 小熊1027 , 你就是你这位朋友吧 原帖由 小熊1027 于 2006-6-29 10:10 发表
可是她女儿已经结婚了,结婚时并没有这份财产.如果现在变成女儿的名字,那岂不是又变成要分女婿一半?郁闷啊.$郁闷$ 真不知道还有什么办法.
你倒是替你朋友想的很多吗$汗$ 婚前的个人财产(Anfangsvermögen)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Güterstand).但这部分个人财产大增值部分则属于共同收益. § 1376 Abs. 1 BGB: "Der Berechnung des Anfangsvermögens wird der Wert zugrunde gelegt, den das beim Eintritt des Güterstands vorhandene Vermögen in diesen Zeitpunkt, das dem Anfangsvermögen hinzuzurechnende Vermögen im Zeitpunkt des Erwerbs hatte." 这里强调的Zeitpunkt十分重要.
同理适用于个人财产贬值部分(§ 1376 Abs. 3 BGB). 另外补充一点,婚后夫妻各方获得的遗产或赠与不受个人财产计算的时间限制,即始终属于个人财产. 原帖由 kleinervogel 于 2006-6-30 12:31 发表
小熊1027 , 你就是你这位朋友吧
我不是,如果有这么多房产我都可以直接在中国收房租了。;)
只是之前认识过一位朋友,她当时有位瑞士的男朋友,两人感情很好。都已经准备结婚了,但不幸的是,男方突然查出患了脑癌,当时大家就想到怎么救人,跟本不知道以后会发生的事。谁知等人送到瑞士,男方的妹妹马上就让他签了份文件,让她全权代理他的事情。而且很快就把我的朋友赶回中国了(以前每次大家见面她可都是非常友善的),样子就怕她哥哥把财产给我的朋友,甚至男方去世都没有上她在身边。真是很惨。:mad:其实老外有的也很贪钱,我只是不想这位朋友到最后也有什么麻烦,至少不要自己挣钱辛苦买的房子到头来分给别人了吧。而且她也说了不要男方结婚前的财产,这样很公平啊。 HRK 发表于 2006-6-30 12:4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婚前的个人财产(Anfangsvermögen)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Güterstand).但这部分个人财产大增值部分则属于 ...
你好,不好意思打扰,我看你的留言,似乎你很很了解德国法律。能否帮帮我,我马上要结婚了,男友是德国人,我很想做婚前协议,但不知道怎么做,需要律师吗,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前协议有什么不同。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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