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一个关于退税的问题
我是前年结婚,去年7月份来到德国的,当时只知道我来德国后,老公的税可以少交,但一直不知道去换新的税卡,后来到12月份才知道去换了个新税卡,然后交税的钱就少了,想咨询一下,以前多交的税钱还能退回来吗?如果能,是按正常的填退税表就行吗?表里会有合适结婚的信息吗?还有退税可以从我来德国以后还是从结婚时算起?我在国内时在读书,没有收入。多谢了 从你到德国和LG住在一起以后,你们的税要么按3/5算,要么4/4。估计你们是3/5你们2005年12月换的税卡,那么2005年的税只要报对了,那么就没有问题。
没有住在德国境内,那么你老公原来交的税就不动不变,因为他毕竟是一个人在德国嘛 原帖由 lyyu3 于 2006-6-30 10:50 发表
我是前年结婚,去年7月份来到德国的,当时只知道我来德国后,老公的税可以少交,但一直不知道去换新的税卡,后来到12月份才知道去换了个新税卡,然后交税的钱就少了,想咨询一下,以前多交的税钱还能退回来吗?如 ...
你去年来德国的所以去年的税可以多退回来。因为是你们共同退税的。
配偶不在德国的,税一律是1级。所以如果还没有退的话,要赶紧去退,如果有给你生活费,可以算在支出里。已经退了的话,那就不能再退拉。 还是不太明白,是要填不同的税表吗?共同退税要两个人都填吗?“如果给生活给可以算在支出里”是什么意思?跟退税有关吗?能说详细些吗?主要我本来对这方面一窍不通 唉!! 这种事情,请你老公给负责的Fianzbeamter打个电话问一下就行了,一定会得到最终的答案的。在这里问用处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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