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衣。。。(ZT)
第一部分 糖衣上部
(1)
大叶子路,是丁当的童年。
夏天,她穿着肮脏的背带裤,背着肮脏的书包,从一群男孩中间穿过。他们一起扯着嗓子喊:“大肥妞,小气鬼,回家跟老婆亲亲嘴!”
然后,一起笑得七倒八歪。
小时候的丁当有些去不掉的婴儿肥,尤其是一张脸,圆得可爱。有一次丁当被他们喊急了,操起一块地上捡来的石头就跟着那帮男孩追,追到其中瘦小的一个,丁当一石头就敲了下去,血顺着男孩的脸“哗”的一下流下来。
丁当当即吓得脸发白,站在那里双腿发颤,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那男孩也吓懵了,不知道痛,一分钟后才开始哇哇大哭。
“不许哭!”有个高个男孩走过来,脱下外套把他的头一捂说,“把大人哭来就麻烦了。”
说完,他看了丁当一眼,拉着受伤的男孩走远了。
后来,丁当才知道,高个男生是里面的头,他们都叫他阿明。
阿明比丁当高三个年级,六年级了,他并不坏,他成绩很好,在班里数一数二。但他并非是高高在上那种,他有很多的朋友,和他们都混得很熟。因为是贫民区,大叶子路的孩子都有一种天然的自卑感,但这种自卑并没有表现在阿明的身上,他有着很阳光的微笑,机智的谈吐,他和那些孩子们成天在一起玩耍,气质却一直那么卓而不群。
“他没事了,就是流了点血。”一天放学后,阿明在路上拦住丁当说,“你不要担心。”
“谢谢你。”丁当由衷地说。说实话,她这些天都提心吊胆,就怕那男孩的家长牵着他找到家里来,那样不挨老爸一顿猛揍才怪。
丁当爸爸的坏脾气,在大叶子是出了名的。
“我有事想请你帮忙。”阿明说。
“哦?”丁当把头仰起来,她不明白她有什么可以帮到他的。
“我见你穿过一条红裙子,能不能借给我一下?”阿明问。
“哦?”丁当想起来了,那是她生日的时候妈妈买给她的一条红裙子,由于丁当爸爸做点小生意,丁当的家境在大叶子算是过得去的,妈妈又喜好面子,一条裙子花掉了两百多块,被爸爸不知道数落了多少回。
“可是,”丁当不明白地问,“你一个男生,借裙子来干吗?”
“就说借还是不借吧。”阿明说,“保证完璧归赵。”
第二天一早,丁当把裙子藏在书包里,带出来偷偷地交给了阿明。她并没有追问阿明借它来做什么,直到周末全校举行的歌咏比赛,丁当看到了那条裙子穿在四年级一个瘦小的女生身上,他们班唱的是《听妈妈讲那过去的事情》,瘦小的女生是领唱,她的嗓子很好听,虽然她比丁当大一岁,可裙子穿在她的身上一样的合身,吸引了众多女生羡慕的目光。
“那条裙子你好像也有呢。”同桌问丁当说,“丁当你怎么不穿呢?”
丁当笑笑说:“明天就穿。”
可是,阿明并没有如期把裙子还回来,妈妈追问裙子去了哪里,丁当只好说歌咏比赛给同学借走了。妈妈的脸黑了半天,让她第二天务必把裙子讨回来,丁当只好去找阿明。那是丁当第一次去阿明家,阿明不在,那个瘦小的女孩子出来了,她说:“哥哥出去了。”
原来她是阿明的妹妹。
阿明家很穷,家徒四壁。
丁当说:“我是来要裙子的。”
“什么裙子?”阿明妹妹一脸茫然。
阿明就在这时候回来的,他把丁当用力一拖,拖到很远的弄堂边,低着头说:“过两天就还你,好不好?”
“可是……”丁当说,“我妈妈问起了。”
“就两天。”阿明说,“她很喜欢这条裙子,我没有说是借的。过两天就是她生日了,我想让她穿着它过十岁的生日。她长这么大,都没有穿过这么漂亮的裙子。”
说这些话的时候,阿明脸上的表情很痛苦。这是丁当以前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那好吧。”丁当爽快地转了话题说,“你妹妹唱歌很好听的呢。”
“是啊。”阿明高兴起来,“你也觉得?”
“嗯。”丁当用力地点着头。
“你的名字也很好听。”阿明说,“像一个汤匙一下子掉进了碗里,丁当一下子!”
丁当笑得直不起腰来。
那晚回家,丁当被打了一巴掌,妈妈认定她弄丢了裙子,或者,把她拿去卖钱买零食吃了。妈妈哭得一把鼻涕一把泪的,又被老爸熊了:“哭什么哭,丧门星!”
老爸听信了算命的人的胡扯,认定自己生意做不大是妈妈的面相太克夫。
妈妈扔掉抹布去打爸爸,战争变成了父母之间的。丁当溜出门去,溜到大叶子那个小小的广场上,阿明他们正在踢球,毫无章法的踢法,球一不小心踢到路过的阿婶身上,惹来好一顿臭骂。黄昏的天软得像是要塌下来,丁当蹲在那里,看那个被自己打伤过的男孩趴到阿明的背上去,阿明背着他在踢球,男孩的伤肯定是不碍事了,他尖叫着,在阿明的背上翻转,夸张的姿势笑倒了一大片的人。
阿明的妹妹站在不远的地方看,她的笑是微微的,她穿着丁当的红色小裙子,像一小团红色的云。
三天后,还是放学的路上,阿明把裙子还给丁当,裙子肯定是被洗过了,包在一个袋子里。阿明说:“不好意思,你检查一下,看裙子有没有坏的地方。”
“不用了。”丁当退后一步说,“就给她穿吧。”
“那怎么好?”阿明说。
丁当心想,反正都挨过骂挨过打了,不能白挨。裙子现在拿回家反倒是更说不清来去,既然阿明妹妹那么喜欢,送她也无所谓的啦。
“给她穿吧,没关系的。”丁当绕过阿明往前走。
“喂!”阿明拦住她,从口袋里掏出二十元钱说,“我知道不够,但我就这些。”
“不用了。真的。”丁当说。
“谢谢你。”阿明说,“你真是个好心的姑娘。”
阳光照着阿明的头发,高高的阿明让十岁的丁当有些莫名其妙地心动,她赶紧转身走开。
丁当后来才明白,好心并不一定会办成好事。阿明妹妹穿着那条裙子在大叶子走来走去,不巧给妈妈碰上了,妈妈认定她是“小偷”,抓住她就不放。阿明爸爸早逝,妈妈眼睛不好,靠替别人打点零工为生。妈妈认定阿明家的家境买不起这条价值二百多元的裙子。事情一直闹到了学校,在操场上,妈妈走到阿明的面前,用手指着阿明的鼻子骂:“小偷,从小就不要脸的小偷!”
阿明的妹妹站在一旁一直哭。
“不是的!”丁当流着泪冲上去,想拦住妈妈。
可是她没有拦得住。妈妈骂完,又冲进了校长室。
因为这件事,一直优秀的阿明在学校变得声名狼藉。他声名狼藉地毕了业,去了市郊的一所普通中学读初中。
那年秋天,阿明的妹妹死于先天性心脏病。
[ 本帖最后由 浮力森林~ 于 2006-7-2 13:13 编辑 ] (2)
再见阿明,依然是夏天。
丁当十四岁,初二那年的暑假,就要升初三。在这之前,她已经留过一级,转过两所学校。
十四岁的不良少女,头发染得金黄,玩了一天的传奇,刚从网吧里走出来。她看见了他,他背着一个书包,正在过马路。
丁当跑上前,在马路中间拦住他说:“程阿明,我是丁当啊。”
红灯停了,两边的汽车都停下来狂按喇叭。
阿明把丁当拖到路边,用不明白的眼神看着她。丁当用力地把乱七八糟的刘海撸到脑门后面,提醒他说:“汤匙一下子掉进了碗里,丁当!你想不起来了吗?”
“哦!”阿明恍然大悟,“真的是你?你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了?”
丁当揉揉头发,不好意思地说:“你是说我的头发吧?今天刚染的!酷不酷?”
阿明摇摇头:“不酷。”
“这还不叫酷?你真牛……”丁当把后面那个不雅的字及时地缩了回去,“我们好多年不见了哟。”
阿明说:“嗯,你们家搬出去后,就没见过你。”
“我爸成了暴发户,跟我妈离婚了。”丁当满不在乎地说。
“噢。”阿明叹息,“我妹妹要是活着,也应该像你这么高了。”
“你怎么样?好不好?”丁当急切地问。
“你该高一了吧?”阿明想了想说。
“初三!”丁当说,“我留级了,读书要我命呃。”
“我参加完高考了。”阿明说,“分数这两天就要下来。”
“你肯定是北大清华随便挑啦,”丁当嘻嘻笑着说,“还住在大叶子?”
“嗯。”阿明表情坦然,并没有觉得有任何不好意思。
“你不怪我了吧?”
“什么?”阿明好像已经全然忘了当年的事。
“你的电话?”丁当在包里把自己的手机掏出来说,“快告诉我,我记下你的电话。”
阿明摇摇头说:“我家一直没装电话。”
“哦呵。”丁当笑笑说,“没有关系。等你分数下来,我们一起出去庆祝,我知道有很多好玩的地方。”
“好啊。”阿明温和地说。他还是那个样子,除了个子更高了之外,好像没有任何的变化。丁当看着他远去的背影,不知道为什么,忽然有一种想哭的感觉。
丁当这才感觉到,关于大叶子的那些过去,因为这个背影,其实一直都没有过去。
她回到家里,看到她坐在沙发上。
她是丁当的继母,一个比父亲小六岁的女人。当年,父亲就是靠着她发迹,离开了大叶子,踹掉了丁当的妈妈。
“去哪里了?”她沉着脸问。
“关你屁事!”丁当粗鲁地说。
“哼哼。”她冷笑,“你这么有性格你怎么不干脆睡到大街上去,你回来做什么?”
“我回来气你。”丁当咬牙切齿。
“气我?”她再次冷笑,手里拿着一个苹果轻轻地咬了一口,不屑地说:“你还嫩了点儿。”
丁当一语不发地走到她面前,拿起另一个苹果,重重地往她的脸上砸去。她躲闪不及,脸颊上顿时红了一大块儿。
“你别惹我。”丁当警告地说,“我下次用刀也不一定。”一面说,眼睛一面盯着水果盘里的水果刀。
那女人显然是被吓了一大跳,她一只手捂住脸,另一只手抢先把刀一把抓到手里,嘴里叫喊着:“你这个死丫头,别以为你爸出差了你就可以为所欲为,我马上打电话给你爸,让他回来收拾你。”
话音刚落,她的电话就响了。她匆忙接起来,嘴里唔了两声,放下手里的刀,拿起沙发上的包,看也没看丁当一眼,迅速出门去了。
丁当仰头哈哈大笑。笑着笑着,竟有眼泪从眼角流了出来。丁当迅速地擦掉了它,她趴到窗口,看到一辆黑色的桑塔那载走了她。
这是丁当第三次看见这辆车。
巧了,它每一次出现,都是在爸爸出差以后。
第二天,丁当又翘课了。连续几天在网吧上网,身体有些吃不消,中午回到家里倒头便睡,一觉睡到晚上八点才醒来,听到她在外面打电话:“你先上来替我拿东西。”
她显然不知道丁当在家。
没过一会儿,门铃响了。丁当悄悄地打开自己房间的门,看到昏暗的客厅里,两个紧紧相拥的身影。
她犹豫了一小下,猛地打开门,冲出去按亮了客厅里的灯。
继母的脸变得刷白。
那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最多不超过三十岁,嘴半张着,也刷白了脸看着丁当。
“你滚!”丁当的手指着门口。
男人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滚掉了。
“你别误会。”继母结结巴巴地说,“她是我的远房表弟,家里遇到一些事情……”
“行啦!”丁当挥手打断她,“事情很简单,你只需每月给我五百块零花钱,这件事我就当没看见。”
继母牢牢地盯着丁当,表情很奇怪。很显然,她被这个十四岁的小姑娘提出的完全出乎她想象之外的条件弄得有些神智不清。 (3)
丁当在麦当劳的角落里咬着吸管,孤独地喝一杯可乐。
她忽然看到妈妈,妈妈和一个陌生的男人,带着一个七八岁左右的男孩,在离她很远的一张桌子上。冰淇淋糊了男孩一嘴,妈妈细心地用餐巾纸替她擦干净。
丁当的心粗暴地疼起来。
她拿出手机,拨妈妈的电话。装做没事地说:“妈妈,你在哪里呢?”
“有事吗?”妈妈说,“我现在正忙着。”
“忙什么?”
妈妈迟疑了一下:“工作呀。”
“学校要我退学了。”
“啊?那你爸爸怎么说?”
“他还不知道。我想见见你。”
“这样啊,晚上。”妈妈说,“晚上我给你电话。”
说完,她匆匆地收了线。
丁当把没喝完的可乐慢慢慢慢地倒在桌上,在服务生吃惊和生气的眼光里,背起包,走出了麦当劳。
十分钟后,丁当打车回到了大叶子。她很容易地找到了阿明的家,门虚掩着,桌上有一碗没吃完的面条,还散发着热气。
“阿明。程阿明。”丁当喊。
“是谁?”一个女人摸索着从里面走出来,“谁找阿明?”
她很明显是个瞎子。丁当的心一激灵,她认得这是阿明的母亲,当年跪在地上请求妈妈原谅自己儿子的那个,她那时候视力就不太好,没想到现在竟完全失明!
“我……”丁当犹疑地说,“是阿明的朋友。”
“是来祝贺的吧。”阿明妈妈在桌子旁坐下说,“阿明考上了清华大学,是状元呢,这两天家里人不断,连记者都来了,你坐你坐!”
丁当没有坐。她看看阿明的家,和多年前一样,依然是家徒四壁。
“阿明去哪里了?”丁当问。
“做家教去了。”阿明妈妈骄傲地说,“他读大学的钱都是他自己当家教攒来的呢。这孩子倔,谁帮忙都不肯。”
“阿姨再见,我下次再来。”丁当说完,从口袋里摸出五百元钱,悄悄地放到桌上,然后转身离去。
还没出阿明家的巷口,就遇到了阿明。他骑着一辆破车,巷子很窄,两人面对面地堵住了。
阿明从车上跳下来,奇怪地问:“丁当,你怎么来了?”
“我来恭喜你。”丁当说,“你考上清华了。”
“你也要好好学习呀。”阿明说,“你也行的。”
“别笑话我了。”丁当说,“我们是不一样的。”
阿明鼓励丁当:“好好加油,没什么事情是做不到的。走啊,到我家坐坐。”
“不去了。”丁当说,“我还有事。”
“那好。”阿明并不挽留,而是把车让开一点点,让丁当离开。
“我一直觉得我对不起你。”丁当努力笑着说,“你妹妹……”
“没有啊。”阿明打断她说,“我都没见过比你更善良的女孩子呢,我妹妹生下来就注定了是那样的命运,跟你没有关系,你千万别乱想。”
“好的。”丁当说,“阿明我走了。”
大叶子一如往昔,岁月没有改变它任何,依然破旧贫穷地立在城市的西侧,像一首永远都不会改变旋律的忧伤的歌停驻在丁当的心头。这是那年离开后,丁当以为自己永远都不会再来的地方,不过是一条红裙子,她和妈妈之间永远有了缝不好的裂痕,因此父母离婚的时候,她毅然决然地选择了跟着爸爸。妈妈用绝望的眼神看着她说:“你小小年纪,难道就这么贪图富贵?”
“是。”丁当咬着牙说。
“你要的,我也可以给你。”妈妈也咬着牙说,“我以后不一定比你爸爸差。”
“那是你的事。”十一岁的丁当,已经练就一颗钢铁般的心。丁当不止一次地想,如果你们不能给我爱,其实给我什么都是无所谓的。
“喂,丁当。”丁当正想着这些不开心的往事,阿明骑着车从后面追上来,“你等等我。”
丁当回头,阿明从车上跳下来,把五百块钱塞回她手里说:“你这是做什么?”
“别。”丁当涨红了脸说,“不是,不是我。”
“我妈说今天就你去过我家。”
“你妈说,你妈什么都看不见她说什么你信什么,我才没那么多钱给你呢,你别做美梦啦!”丁当把钱扔在地上,拦了一辆车,扬长而去。 (4)
爸爸出差回来了。
他手里拿着一根皮带,问刚进门的丁当说:“你又去网吧了?”
“没。”丁当说。
“你老师打电话给我,要你退学。”
“哦。”丁当说。
“我不想揍你。”爸爸把皮带拉得啪啪响说,“是你自己自找的。”说完,他站起身来,一步一步地靠近丁当。
他们房间的门刚才还开着,忽然就紧闭了,估计继母躲在里面等着看热闹。
丁当倔强地盯着父亲,父亲的皮鞭如雨点一样地落在她的身上,她没有躲。她不想躲,疼痛反而会让她觉得清醒一些。
她也没有哭。清华,哼哼。劈头盖脸的疼痛里丁当努力想让自己感觉不屑一些。
数小时后,满身是伤痕的丁当蹲在市中心的广场上,自己抱着自己。妈妈找到她的时候,丁当已经快要晕过去。妈妈抱住她,全身颤抖着说:“去告他,去告那个猪头!”
“得了,就算是他坐牢,你又有什么好处?”丁当抬起头来问。
妈妈愣住了。
“他会有报应的。”丁当忽然诡秘地笑了,她在妈妈的耳边说道:“不信,我们等着瞧。”
她感到妈妈颤抖得更厉害了。
丁当从口袋里掏出一把钱来,递给妈妈说:“你拿好,我知道你最近比较困难,你别去想着别的男人的钱,因为男人都是靠不住的。”
“从哪里来的?”妈妈惊讶。
“这还用问?我偷他的。”丁当说。
(5)
丁当悄悄走到阿明家的门口,把一沓钱轻手轻脚地放在门外面。敲了敲门,听到里面传出声音后,她飞奔离去。
(6)
文新中学教学楼下挤满了人。大家一起踮了脚向上张望。
丁当坐在教学楼的最高处,表情冷漠,正在抽一支烟。
警察已经来了,开始在下面准备充气垫。班主任也上了楼,在离丁当十米远的地方喊:“丁当,有什么事你先下来,下来我们都好商量。”
“你别过来。”丁当把烟头丢掉,做一个想飞的姿势,楼下的学生一阵乱叫,班主任吓得往后退了一步:“好好,我不过来,我们去找你妈妈了,她很快就会来。”
“来了也没用。”丁当说,“我很快就会跳了。”
“死都不怕,你还怕什么别的?”班主任一脸都是汗。
“我是你们逼的。”丁当说,“你们有种让记者来,我跟记者说。”
“好,这就跟你找记者。”班主任身后的副校长采取拖延政策,“你说吧,还有什么要求,只要你下来,我们都答应你。”
丁当笑了一下,没有说话。
忽然,她在他们的身后惊讶地发现了一张熟悉的脸,他正气喘吁吁地爬上楼来。看着丁当,脸上的心疼和焦虑写得明明白白。
丁当怔住了。
是阿明。
“你是谁?下去!”副校长说,“现在都不要上来这里。”
“我是丁当的朋友。”阿明说,然后向丁当喊道,“丁当,来,有什么事下来再说。”
“你让他们走!”丁当说。
“你们先下去。”阿明说,“我保证,我会把她劝下来。”
班主任用一种怀疑的眼光看着阿明,脑子里一定在想一些肮脏的东西。丁当继续大声地喊:“让他们走,走,不然我就跳下去!”
“好好!”阿明做了一个制止的手势,转身跟他们解释说,“我是丁当的邻居,我叫程阿明。请你们一定要相信我,我跟丁当从小一起长大,我是一中毕业的,刚考上清华大学,是这次的理科状元。不信你们可以看看昨天的报纸,上面有我的照片。”
“哦?”听阿明报上家门,班主任的眼睛里放出光来。
“你真是程阿明,一中那个状元?”副校长也惊喜地盯着阿明。
阿明重重地点点头。
“那好,我们下去,这里交给你,”副校长压低了声音,“你要小心,不要刺激她。”
“好。”阿明说,“放心吧。”
看他们都走了,阿明这才慢慢地走近丁当。
“你别过来。”丁当说,“你过来我就跳。”
“等我把钱还给你,你再跳也不迟。”阿明说,“我知道钱一定是你放的,所以我来你学校找你,没想到竟遇到这样子的情况。”
“阿明。”丁当的泪流下来,“我这叫走投无路,你不明白的。”
“我不明白?”阿明说,“初中三年,高中三年,整整六年,我没有吃过一顿饱饭,别人穿名牌,我穿救济来的衣服,别人可以整天在父母怀里撒娇,我却还要一面读书一面想办法负担一家人的生活。丁当,没有什么是我不明白的,你要相信我,什么关都能过得去,只要你不怕!”
“没有人要我。”丁当的泪彻底地流下来,“学校要我退学,我爸要赶我出门,我妈养不起我,所有的人都说我坏……”
“不,丁当。”阿明摇头,“在我心里,你一直是最善良最可爱的女孩子。”
“你骗人。”
“我不骗你。”阿明靠丁当更近了,他伸出手说,“来,过来,丁当。我发誓,我会帮助你,不会让你一个人。”
丁当迟疑了。
说时迟,那时快,阿明一个箭步上前,将丁当从死亡的边缘拖了回来。教学楼下传来一阵激动人心的欢呼声。
有风吹过的楼顶,丁当俯在阿明的胸前,失声痛哭。 (7)
人潮拥挤的车站。
开往北京的火车已经通知开始检票。
丁当忽然转过头去,按住就要站起身来的阿明,看着阿明的眼睛问:“阿明,你会娶我吗?”
阿明笑了:“傻丫头,你永远都是我妹妹。”
“我也会考上清华的,要不就北大,你等着我,四年以后。”丁当说。
“好啊!”阿明揉揉丁当的头发说,“好好用功读书,你以后会比我还要棒。”
“你到了北京会不会写信给我?”
“当然会。”
“我要是有不懂的题,你会不会在信里替我解答?”
“当然会。”
“会不会给我寄你在清华园的照片。”
“当然,当然会。”
“回来的时候会不会给我带好吃的东西?”
“当然……会。”阿明笑。
“会不会忘了我?”
阿明愣了一下,这才说出三个字:“坏丫头。”
“我会好好的。”丁当用袖子挡住眼睛,说,“你快走吧,我不想让你看到我哭的样子。”
“呵呵,不是小孩子了。记住不要再任性啊。”阿明的手在丁当的肩上轻轻地放了一下,走掉了。
一年后,丁当以众人都意想不到的好成绩考上了一中。爸爸刚好也做成了一笔大生意,心情好得不像话,于是在市里最大的饭店宴请亲朋。那一次妈妈也来了,那是父母离婚后第一次在饭桌上相见。父亲捧着酒杯向人吹嘘说:“我们家这个丫头,是忽然开窍就开窍了,像换了一个人似的,成绩涨得啊,比股票涨起来还要快!”
妈妈也很高兴,还跟继母碰杯。继母虚伪地笑着。丁当不再跟她要钱,但她的事,丁当却也一直守口如瓶。大人的这些,好像都与她无关。
丁当还没吃饱,就跑到包厢外的阳台上去看天。星星堆满天,一年一年的风都没有任何的改变。阿明来信说,暑假他不能回家了,要留在学校勤工俭学。
手机是爸爸才奖给丁当的,丁当拿出来,打电话到阿明的宿舍。
一声,两声,三声……
一直没人接。
那天晚上,丁当很想对阿明说:“其实,一个人的改变真的很容易,但有些事有些感觉,却是无论如何也改变不了的。”
丁当一直觉得,自己有很多话想跟阿明说,但总是没有正确的时间和正确的地点。不过,好在她还有足够的耐心,相信自己可以等到那一刻。
(8)
一中。
这是阿明曾经生活和学习过的地方。
广场边有一栏优秀校友介绍,阿明排在第七个。他理着平头,高高的个子,笑起来,还是那样的阳光。
丁当把手指按在玻璃上,对苏米说:“这是我男朋友。”
“不要脸。”苏米嘻嘻笑,手指按到她鼻尖上。
丁当打开书包,把阿明寄给她的信拿出来,里面有一张阿明在学校里照的照片,他无论何时何地照相,好像都是那个样子。
苏米兴奋地尖叫。一定还要看阿明写给丁当的信,丁当这下死活都不愿意了。
其实丁当之所以不愿意献宝,最主要的原因是,阿明的信很简单,他每次写来的信都是这样,一张纸都写不满。他最爱说的话无非是:丁当,要好好学习哪。要听话哪,不要任性哪。
“信收到。”丁当有时候生气了,就回三个字的信给他。
(9)
冬天,雨一直下,看不到阳光。
丁当缩在座位上看书。
“丁当哦,”苏米问,“你这么用功将来也是想考清华吗?”
“是呀。”丁当说,“所以要拼命哦。”
林争闷声闷气地说:“听起来有点花痴哦,女生都是这么花痴的吗?”
丁当把桌上厚厚的语文书“啪”一下放在林争的头上,继续背她的英语单词。
(10)
考进一中的时候,丁当是班里第三十七名,高一暑假,丁当升到了班上的第五名。那些日子继母和那个年轻男人的事情终于败露,爸爸和她整天不是冷战就是吵架。为了支开丁当,爸爸让她出去旅行,丁当选了去北京的团,整个团一共三十几人,火车上吵得让人心慌,个子不高但很英俊的男导游耐着性子替每个人解决问题,忙完了,他在一直埋头看书的丁当身边坐下,擦擦汗说:“都像你多好,不声不响的。”
丁当问:“请问我可以单独在北京呆一天吗?我想办点事。”
“瞒着父母借旅游的名义出来见网友吧?”导游嘻嘻笑着,一副了然于胸的样子。
“可以这么说。”丁当抿嘴笑。
“你多大?”
“十七。”丁当说。
“不像。”导游摇摇头,“你很成熟,像十九。”
丁当把书合起来,哭笑不得地说:“这样子说女生,女生会生气的,你知道不?”
“女生生气是什么样子?”他好认真地问。
丁当继续把头埋在书里,不再理他。这时,有个游客来,向他投诉车厢里空调太冷,腿受不了了,跟列车员说,列车员态度又不好,要让他帮忙去找列车长。
他从上铺抽出一条毯子,好言好语地说:“很可惜,列车长不归我管,我的给你,你加盖到腿上就是。若再不够,我再跟你讨一条棉被去,可好?”
丁当觉得滑稽,忍不住哧哧地笑。
好不容易应付走那个人,他忍不住坐下来叹气,问丁当:“看什么书呢?”
丁当正在看村上春树。
“小日本的书不要看。”他气呼呼地说,民族气节重得很。
“你多大了?”丁当问他。
“二十四。”他说,“今年本命年。”
“天。”丁当说,“我以为你至少三十五。”这么快就找到报仇的机会,丁当心里偷着乐。
“小气!”他这才惊觉上当,把嘴嘟起来,像个孩子。
到北京的时候,丁当已经跟他混得很熟,他特许丁当一个人在北京呆一天,还留下他的名片,电话,嘱咐丁当一定要小心,有事记着打电话给他。
他叫胡一同。
这名字听起来像是在打麻将。
清华的校园比丁当想象中还要显得高贵和美丽,站在宿舍外,从早晨十点等到下午五点,丁当终于看到了他,还是背着那个包,骑着一辆自行车,从那头慢慢地走过来。北京夏天黄昏金色的阳光照在他身上,他整个人像是被镀上了一道金边,让丁当有短暂性的眩晕。
他走近了,看着丁当,不相信地歪歪头。
丁当也歪了歪头,向他扬扬手里没啃完的面包。
“真没想到。”他说,“你怎么来了?”
“先说高兴不高兴!”
“当然高兴!”他还是那样的语气。
“你不肯回去,我只好来看你啦。”丁当责备地说,“考上名牌大学后你就忘了本。”
“不是这样啊。”他急急地解释,“我把我妈接到北京来治眼睛了,所以,我真是忙得不可开交啊。”
“请我吃饭吧。”丁当捂捂肚子说,“快饿晕过去了。”
“好好好。”他说,“我本来是回来放书的,先不放了,上车,我带你吃饭去!”
丁当欢快地跳上阿明的车,在校园的林阴道上一路滑过,穿白衬衫和牛仔短裤的丁当伸出手抱住了阿明的腰,阿明不好意思地回头看了丁当一眼,丁当调皮地向他伸了伸舌头。
到了餐厅,丁当看到一个女孩子站在餐厅门口,穿雪白碎花的连衣裙,长得很漂亮,看到丁当和阿明一起过来,有一些些的吃惊。不过很快就镇定下来。
“这是小翠姐姐。”阿明介绍说。
“这是?”小翠微笑着问。
“这是小妹妹丁当。从我老家来的。”
丁当把嘴巴嘟得像大青蛙。好半天才憋出三个字:“真饿了。”
三个人一起飞快地吃了饭,阿明忙着家教,很快就跑掉了,托小翠照顾丁当。小翠家在北京,家境优越,她妈妈是大学里的教授,爸爸是眼科专家,也是阿明妈妈的主治大夫。那晚丁当借住在小翠家,跟她挤在一张床上。房间里的空调开到最低,丁当用被子把自己紧紧地裹起来。问道:“小翠姐,你怎么把阿明追到手的呀?”
“你怎么知道就是我追他呢?”小翠挤挤眼。
“我觉得像他那样是不会去主动追女生的。”丁当说。
“是吗?”小翠感兴趣地问,“你觉得他是什么样的呢?”
“有点老土吧。”丁当故意说,“我们都是贫民区长大的孩子。”
小翠格格地笑起来,她说:“丁当,这名字真好听,像一把汤匙一下子掉进碗里。”
丁当有些绝望了,书上说过,两个人如果缘分值特高,就会无意中说出很多一模一样的话来。
“想什么呢,不说话?”小翠看着丁当的脸。
“我真困啊。”丁当夸张地打了个哈欠,用被子蒙住头,装睡觉。 (11)
胡一同在北京火车站找到丁当。
丁当坐在她的小包上,埋着头在膝盖上写一封信。
胡一同生气地说:“你太无组织无纪律了,要是丢了,叫我怎么跟你父母交待?”
“这不是好好的吗?”丁当抬起头来,把信折好,放进信封里。
“你是个奇怪的女孩。”胡一同摇着头说,“还让人伤脑筋。”
“他们都这么说。”丁当笑。
“你不心疼你的旅游费,我还心疼呢。”胡一同说,“你说说,你这费交得冤不冤?”
“冤。”丁当掷地有声地说,“能退吗?”
胡一同拍拍脑门,做晕倒状。
“不能退也没啥。你别怕。”丁当说,“走以前替我做件事吧?陪我去把这封信寄了。”
“写给谁的?”胡一同问。
“写给我男朋友的绝交信。”丁当说。
“不会吧。”胡一同不信。但他还是陪丁当在火车站边上的邮局把信寄掉了,丁当的信是这么写的:
阿明:
我走了,以后,我不会再写信给你了。你也不要再写信来。
我想,我们再也没有任何的关系了。
祝你幸福。
丁当
信是在膝盖上写成的,字歪歪扭扭,信纸的有些地方还被笔戳破了。左下方的潮湿,阿明一定不会注意到。
再见,北京。
永别,阿明。
(12)
丁当从北京回到家里,是夜里十二点钟。
爸爸没睡,还坐在客厅里发呆。他的眼睛布满了血丝,想必他和继母的一场酣战才结束。
丁当把包扔到沙发上,去浴室洗澡。出来的时候,爸爸对她说:“她走了,卷走了我所有的钱财,你爸爸我现在只剩这房子了。”
丁当睁大了眼。
“我万万没想到她那么绝情。”爸爸把脸放在手掌心里。
丁当在心里说:“活该。”
说完,她进了自己的房间,把自己扔到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13)
春天的雨绵绵不绝。
丁当缩着脖子,低着头站在教学楼的过道里,听老于千古不变的训斥:“睡迟了?这叫什么理由,你要找理由也要找个新鲜一点儿的。你的成绩是不错的,人也很聪明,但高考是来不得半点虚假的,可以考好的大学,为什么不努力再往上走一步呢,你说呢?我发现,你这两年变化挺大的,也没有刚来的时候认真了,你说对不对?”
丁当不做声,心里慢慢数着:“一,二,三……”
数到一百七十八的时候,老于住了口。
丁当抬起头来,声音清脆地说:“一百七十八。”
“什么?”老于不明白。
“我是说,还有一百七十八天,就要高考了吧?”
“会不会数数呀!”老于成功上当,“七十八天都不一定有,我说你整天就跟梦游差不多,还不快进教室?”
谢天谢地,老于没有用手里的试卷敲她的头,一早上已经被敲了两次,再敲只怕会被敲成弱智。
“丁当!”老于在她身后喊住她说,“关键时刻,把你的个性收收好对你有好处!”
丁当吐吐舌头,心里暗想,这也叫个性,我个性的时候你还没见识过呢。
上完一堂索然无味的地理课,课间的时候,苏米从外面进来,手里捏着一大把的信,一群女生尖叫着围攻上去,丁当把头埋在课桌上休息,一张明信片却从苏米的手里掉到丁当的长发上,那是一张很普通的明信片,上面的祝福也很普通:新年进步,天天开心。
落款是:阿明。
丁当腾一下站起来,抓住苏米问:“这明信片从哪里来的?”
“收发室呗。”苏米茫然地说,“丁当你怎么了?”
“哦。”丁当看似平静地在座位上坐下来,心却跳得倍儿快。
“高三的时候是这样子的。”同桌林争一面把头埋在试卷里一面评论说,“在强大的压力下,说一些不知所云的话做一些没头没脑的事都是正常的。”说完了,他忽然抬起头来警觉地看丁当一眼,按照惯例,丁当应该在他的桌子上狠狠地拍上一掌,或者是一脚踢在他的课椅上,但是丁当没有,她正在专心致志地研究那张明信片。明信片上的日期是昨天的,邮戳盖的是本市的。
阿明回来了。
他用这种方式,在告诉她他回来了。
丁当回过神后,捏着明信片从座位上跳起来,在数学老师捧着书本进入教室的那一刹那,和他擦肩而过。
雨仍在下,只是没有那么大了,上课铃声已响,操场上很快就空无一人,丁当把衣服上的帽子拉起来盖到头上,加快速度往校门口跑去,正跑在路上,只听得一声断喝:“丁当,你又要去哪里?”
冤家路窄!又是老于。
“有事。”丁当说。
“你给我回教室上课去!”老于扯住丁当的衣袖,“你今天到底是怎么了?”
丁当奋力挣脱,不顾老于在身后的呼喊,以百米奔跑的速度跑到校门口,拦了一辆出租车,气喘吁吁地说:“大叶子路。”
“去大叶子路干吗?”司机奇怪地说,“那里拆成一片废墟了。”
“不可能吧?”丁当说。
“就这两天,全拆光了,居民们都搬走了。要建新的小区,你不知道吗?”
丁当在后座把脸埋进手掌心里。明信片硬硬的边带着冰凉的温度,提醒丁当一个事实,阿明回来了。
“还去不去?”司机问。
“去!”丁当抬起头来,大喝一声。司机加大了油门,朝着城南开去。 (14)
司机没有骗丁当,大叶子真的成了一片废墟。
过去的一切永远都不会再回来。
明信片寄信地址一栏是空白的,时间无法回头,空白就永远没法被填满。
丁当站在废墟中间,雨后的泥地里,忽然很大声很大声地响起她的哭声来。 下 部
(1)
七月,雨天。
丁当出门的时候匆忙,忘了带伞,她急慌慌地从公车上跳下来,将小包顶在头上,三步并做两步地跑进了天雅书屋。
“天雅”离一所中学大约有五百米,是个不大的书店,老板二十岁的样子,叫若麦,她长得很恬静,唇角有个可爱的酒窝。没人的时候,她总是一个人坐在店里看书。别看店不大,但店里的书却很齐全,新书来得也快,因此深得学校里一帮女生的喜爱。
上了大二后,丁当课余时间白天都在这里打工,工资一般,但她很喜欢这里,一个安静的同时也让人觉得安全的地方。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她喜欢若麦,这个看上去不声不
响的女孩,两只手能奇妙地拎起两大包书的柔弱女孩,很让丁当欣赏。
丁当冲进了门,抖落掉身上的雨,高声喊道:“哎呀呀,湿透啦!”
抬眼的刹那她就看到了若麦,表情凝住了。若麦站在小小的收银台内,她穿了新裙子,红色的连衣裙,衬得她的脸也绯红透明。在她的身后,站着一个陌生的男子,他头发微乱,看上去有些疲倦,人紧贴着若麦,手轻轻地放在她腰间,一双眼睛似笑非笑地盯着丁当。两个人的表情,都有些怪怪的。
“零钱没有了,”还是若麦先开了口,她伸长手递给丁当一百块钱说,“门口有伞,拿去换了来。”
若麦身后的男人轻轻地吹了声口哨。
“嗯。”丁当这才回过神来,接过钱拿了伞走出门外。
那是一把小花伞,上面还沾着雨滴,想必是若麦刚刚才撑了来上班的。雨开始越下越大,丁当拿着伞,退到旁边一家杂货店的门口,拿出手机,拨打了110。然后,心跳一百二地注视着“天雅”那扇小小的玻璃门。
一直没有人出来。
五分钟后,警察到了,丁当跟在警察后面一起进去,越过警察的肩,丁当看到若麦和那个男人已经走出了收银台,他们靠着书架抱在一起,他在吻她。
丁当捂住嘴巴,有些惊慌地喊了一声。
“下次不许乱报警哦。”警察弄清楚情况,用手里的手套轻轻拍了丁当的头一下,“胡乱报警是要被处理的!不是闹着玩的!”
“哦哦。”丁当羞涩地答。
男人靠着书架笑,若麦的脸更红了。
“你的男朋友长得很帅啊,就是看上去有点坏!所以,我才会把他当抢劫犯的呀。”丁当说完,觉得有些不好意思,于是嘻嘻地笑起来。
男人把拳头举了举,做一个要打她的姿势,丁当也不怕,说:“打吧打吧,反正警察也没走远,回来方便得很。”
“我们走了。”若麦笑着拖男人一把,对丁当说,“今天这里交给你,好在下雨,人不会很多。”
“没问题。”丁当凑到若麦耳朵边上说,“就是记住,以后不要大白天地在这里表演少儿不宜的镜头。”
“死样!”若麦娇嗔地打她一下,挽着男朋友离开了。
撑伞的是男孩子,若麦躲在伞下,一脸的幸福。也不怪丁当鲁莽,认识若麦这么长时间了,真不知道她有这么样一个男朋友。
书店里有个小音响,有时候若麦会用它放放歌,丁当把音响打开来,电台正在播放的是她喜欢的龙宽九段,那个很有性格的女声在唱:在离你很远的地方习惯了独自成长发现自己和别人一样 对你如此渴望 四处碰撞 无法遗忘 只是为了知道 多年来我在你心里的重量 我知道你是我的亲人不再想要让你改变 ……
若麦就曾和丁当讨论过,到底唱的是你是我的情人呢,还是你是我的亲人?丁当说,当然是情人啦,情歌不唱情人唱什么?
可我听起来觉得像亲人,若麦很坚持。亲人多好,若麦对丁当说,你没听说过一句话吗,多年夫妻成兄妹,这是真理啊。
丁当想到这里,笑了,她情不自禁地走到书架前,打开一本刚到的地图书,从北京到南京,用手指画出一条长长的线。
(2)
酒吧的光线很暗,但丁当还是很容易地认出了他。他应该是若麦的男朋友,搂着一个女生坐在靠窗的位置,正在抽一支烟。
丁当把啤酒重重地放到他们的桌子面前。
他好像也认出了丁当,冲丁当挥挥手,满不在乎地笑。女生和若麦是完全不同的两种类型,黄色的头发,性感的衣服,厚重的眼影,总之怎么看怎么不舒服。两人在酒吧坐的时间并不是太长,结账的时候是八十块,他付给丁当一百块,很大方地说:“不用找了。”
但丁当还是把找来的二十元拿在手里,追到门口递给他。
“呵呵,给你的。”他说。
“不要。”丁当说。
“哦?”他笑起来,“我要是不收你这二十元,小妹妹你会不会又要报警啊?”
“怎么你们认识?”他身边的女孩开始感到奇怪。
“这次不报警了。”丁当说,“这次我报告若麦去。”
他看了丁当一眼,冷冷地说:“随便。”然后拉着那女生扬长而去。
书店里,丁当把那二十元钱气呼呼地扔到若麦面前说:“给你,你男朋友在酒吧泡妞剩下的。”
若麦把二十块钱捏在手里,慢慢地捏成一个小团,不出声,好半天才问:“你是说小东?”
“我不管他小东小西,反正就是那天早上在书店表演少儿不宜镜头的那个!”
“呵呵。”若麦竟然笑得出来。
“这样的男人,一脚踹了拉倒。”丁当狠狠地说。
若麦笑笑说:“我们差不多有十年没见了,其实,他并不是我男朋友。”
丁当惊讶地看着若麦,她一直记得那一天他吻她的时候,若麦脸上的那种幸福和陶醉,怎么会,不是男朋友?
“十年?”丁当试探着问,“青梅竹马?”
“嗯。”若麦说,“你那天看到我们,是我们十年后第一次相见。这些年,他去了哪里,在做一些什么,我都不知道。”
丁当问若麦:“那你,是不是喜欢他?”
若麦点点头。
“你是不是一直一直都喜欢他,从很小的时候开始?”
若麦又点点头。
“这样子喜欢一个人,是不是有点二百五?”丁当继续问。
“没有啊。”若麦说,“其实也很美好呢。”
“二百五!”丁当笑着,重重地敲若麦的头,心却莫名其妙,一下子疼得无以复加。若麦嘻嘻地笑,自从和小东重逢后,这种笑就常常挂在她的脸上。
就在这时候,丁当的手机响了,是妈妈打来的,在电话那边她埋怨说:“你已经有几个月不来看我,放假了也不来,过分!”
“你家里的人并不欢迎我。”丁当走到一边说,“我想我还是少去打扰比较好。”
“你爸爸说你也没回他那边,住在学校的吗?”
“是的。”
“丁当。”妈妈说,“你总还是让我担心。”
“我很好,不用。”丁当挂了电话。
“跟妈妈生闷气呢?”若麦看着丁当说,“父母的事尽量少管,他们的选择有时候也很无奈的。”
若麦就是这样善良的一个女孩,什么事都替别人着想得比较多,丁当偶尔也跟她说说心事,但都是不太深入的那种。丁当是真的喜欢若麦,单是她对爱情的态度,就不是一般女人能与之相比的,不是吗? (3)
小东进了“天雅”,看见丁当一个人在店里,他走近了,懒懒地靠在收银台边,对她说:“打劫!把今天收的钱都给我。看在我们有缘的份儿上,你钱包里的钱嘛,就算了。”
“你以为我不敢再打110?”丁当做了一个请的手势说,“若麦姐不在,你请走。”
小东掏出手机来,跑出去叽哩咕噜地说了几句,然后回来把电话递到丁当的面前,说:“找你的。”
丁当半信半疑地接过来,那边竟是若麦。若麦轻声问:“店里有多少钱?”
“三百多块。”丁当说,“今天又下雨,人好少。”
“全都给他。”
“哦。”丁当放下电话,从钱柜里把钱全拿出来,交到小东的手里。小东冲丁当吹了一声口哨,扬长而去。
“猪猡!”丁当冲着他的背影狠狠地骂。
骂声刚收住,玻璃门一下子又被推开来,丁当还以为是小东听见她骂他了回头找她算账呢,谁知道抬头一看,竟是胡一同。胡一同穿了新外套,胡子刮得很干净,看上去好精神的样子。
丁当问:“怎么?从泰国回来了,人妖没把你吃了吧?”
“嘿嘿。”胡一同说,“这里八点关门吧,我等你吃饭。”
“不吃西餐。”丁当说。胡一同喜欢玩情调,每次请丁当吃西餐,丁当都感觉自己吃不饱,牛排往往硬得像铁,切得手臂发麻,肚子还是咕咕乱叫。
“那,川菜。”
“太辣。”
“湖南菜。”
“没胃口。”
“你说,想吃什么?”胡一同把手臂抱起来,好脾气地看着丁当。
“我想回学校睡觉。”丁当说,“今晚不用去酒吧,我好不容易可以早点休息,只想睡觉来着。”
“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心发慌。”胡一同说,“吃完饭,我送你回学校睡觉去,还不行吗?”
“什么话?”丁当把眼睛瞪起来。
“唉,你思想乱复杂呢。”胡一同说,“就这么说定了,我先回一趟旅行社,八点准时来接你。”
胡一同这两年到处跑挣了不少的钱,买了一辆奇瑞QQ,成天开着显摆。他风一样来风一样地去,到了门口又回过头对丁当说:“这两天天气变化大,晚上的天气还是有点凉,你别穿这么少,容易感冒。”
丁当穿的是一件水蓝色的短袖衬衫,她几乎没有红色的衣服,更是极少穿裙子。
十一岁以后,丁当就再也没穿过红裙子了。
黄昏的时候,若麦来了。那时候店里正好有好几个刚放学的女中学生,丁当有些奇怪地问若麦:“怎么这个时候来?”
“晚上他请我吃饭。”若麦轻声说,看上去挺高兴。
“哼,用你的钱请你吃饭。”丁当不屑。
“嘻嘻,那又有什么关系呢。”若麦说,“总之是两个人在一起吃饭,挺好的。”
手里拿着书的女中学生来付钱,听到若麦的话,哧哧地笑。丁当故意大声说:“瞧,小妹妹都笑你了。小妹妹你说,请客吃饭应该男生付账还是女生付账呀?”
若麦急得要打丁当,谁知道那个女生却慢吞吞地回答说:“我们班都是女生付账,不过这没什么,代表女生地位有所提高,在两性世界占主导地位。”
几个女生说完,捧着刚淘到的书嘻嘻哈哈地笑着离开了。
“地位?”若麦把胳膊撑在收银台上,显然还在回味刚才女生们说的话。
“花痴!”丁当哼着骂。
“我就是喜欢他呢。”若麦滔滔不绝地说,“你知道吗,小时候我们家穷,买不起好吃的,也穿不上好看的衣服,老是被男生欺负,都是他护着我。有一次,是我的生日,为了送
我生日礼物,他跑到人家店里去偷发卡,结果被别人打得半死,后来,有个阿姨看他可怜,替他把发卡买了下来,他脸上还挂着血,就跑来把发卡送给我……”
“可是,”丁当扫兴地说,“人是会变的。”
“我不变就行了。”若麦答。答得丁当哑口无言。
没过一会儿小东果然来书店接若麦。“老婆,走!”他刚进门就一把搂住若麦的腰,迅速带走了她。
只短短几秒,丁当却奇异地感觉到若麦的幸福,像天女散花一样地扑满了整个书店。 就那么一下子,丁当在收银台前怔住了。她好像忽然反应过来,有时候,可以放肆地爱一个人,管那个人怎么样管他是不是喜欢自己,其实真的就是一个莫大的幸福呢。
(4)
丁当打电话对胡一同说:“你那里方便,替我买张最快去北京的火车票吧。今晚的,硬座就行。”
“你要干吗?”胡一同吃惊地问,“不是说好今晚一起吃饭?”
“有急事。”丁当说。
“小姐,别一惊一乍地吓我,行不?”
“帮不帮一个字。”
“帮。”胡一同答。
八点钟的时候,他真的送了票来,是夜里十点半左右的火车,到北京应该是第二天早上十点的样子。丁当跟他说谢谢,埋头在钱包里数钱给他,他按住丁当说:“不用跟我这么认真吧?”
“我又不是你什么人!”丁当硬着心肠,把钱往他手里塞。
胡一同好像是真的生气了,黑着一张脸,打开门出去了。很快,丁当听到他发动汽车的声音,车票和钱都是红色的,躺在那里一动不动。丁当把车票拿到手里,这才发现是一张软卧的票,下铺,她给的钱,根本就不够。
想想刚才自己说的话,好像也有些过分,丁当掏出手机来打胡一同的电话,估计这家伙还在气头上,竟然半天也不接。
送走最后一个顾客,丁当关了门打算去车站,却发现胡一同根本没走,车还停在门口,她走近了敲敲窗户,胡一同开了车门,站出来冲丁当做个手势说:“上车吧,我带你吃点东西,然后送你去车站。”
丁当笑:“你不是生气了吗?”
“我能跟小姑娘一般见识!”这两年胡一同在外闯荡,跟各种各样的人接触,一张嘴越发能说会道。
丁当坐上车,胡一同发动车子,终于忍不住问:“干吗要去北京?”
丁当埋着头:“没什么,就是忽然想去。”
“可是五年前,你不就写了绝交信了吗,还是我陪你去寄的,你忘了?”胡一同提醒丁当。
“是吗?”丁当问,“真的有五年了?”
“可不是,五年。七月十号的样子去的北京。”胡一同说。
丁当有些不相信地看着胡一同,在她的感觉里,胡一同不应该是这样子一个心细如发的男人,会连日期什么的都记得。
“那是我第一次独自带团出去。”胡一同说,“那一次差点没被折腾死,呵呵。还好有你。”
“什么叫还好有我?”丁当不明白。
“你老苦着一张脸,我就想,其实有的人比我看上去还要糟糕,这么一想,我就开心多了。”
“胡说八道。”丁当骂。
和胡一同一起吃过简单的晚饭,丁当在南京火车站打小翠家的电话,那还是五年前在小翠家住的时候,小翠留给她的号码,上面还有她家的地址。当时,小翠把丁当送出门,塞给她一张字条说:“记得以后来北京,都来找姐姐玩。”
丁当很乖地点了一下头,背着包走了。
五年前北京的夏天,小翠的微笑,清晰如昨。如果换成别的女孩,丁当肯定不会认输,但小翠是不一样的,她是那样美好的一个女孩子,平静清纯得像一汪湖水,丁当感觉自己根本没有跟她过招的机会。
那是阿明喜欢的那种女孩子,丁当感觉得到。
小翠的电话,丁当一次都没有打过。但她也没有丢掉它,阿明不用手机,对于丁当而言,这个电话仿佛是个线索,终是舍不得随便丢弃。
“我找小翠姐。”丁当说。
“小翠?”那边的声音听上去怪怪的,“谁找小翠?”
“我是她朋友。”丁当说,“我想找她,可以吗?”
“别开玩笑了。”那边很快把电话挂了。
丁当以为自己打错电话,再拨,依然是那个声音,而且有些愤怒地说:“我不管你是谁,但别再搞这样的恶作剧!”
“对不起。”丁当赶紧说,“能不能麻烦你告诉我小翠姐在哪里,我真的找她有点急事,能不能呢?”
那边啪的一声把电话挂了。再打,电话被挂起来了,怎么也打不通。
“要是找不到人,我看就别去了吧。”胡一同看着丁当说。
“不。”丁当说,“我还是要去。”
“牛。”胡一同只好无可奈何地说,“走吧,我送你上车。”
在车上,丁当一夜都没有合眼,心里翻江倒海忐忑不安,不知道将会有什么样的事情会发生。也许阿明还会留在那所学校读研究生,像他那样的人,应该学无止境才对;如果他毕业了,为了小翠,也一定会留在北京的;如果他不在北京,也总能弄清楚他去了什么地方。总之,丁当打算不找到阿明决不罢休。
这一趟,也可算做是旅行吧。每个假期都辛苦打工,从来没有空闲用来休息和思考,丁
当恍惚觉得自己真的应该换一种生活方式了。下了火车,她按纸条上的地址找到了小翠的家,按响了门铃,开门的是一个中年妇女,小翠的妈妈,当年见过一次,但不知道她是否还记得自己。
“阿姨,我找小翠。”丁当说,“她在家吗?”
“昨晚打电话的是你?”
“是啊是啊。”丁当也听出她的声音来,“小翠呢?”
她让丁当进屋,问她说:“你们有多久没有联系?难道你不知道小翠的事情吗?”
“小翠怎么了?”丁当问。
“她死了。”
丁当的头嗡的一下就大了。
“她有先天性心脏病,三年前突发。”小翠妈妈给丁当泡了一杯茶说,“你们是何时的朋友,我怎么没听她说起过呢?”
“我见过您,还在您家住过一夜呢?”
“是吗?”她好像很努力也想不起来的样子。
“我是程阿明的老乡。”丁当说,“阿姨,阿明在哪里,你能告诉我吗?”
“阿明?”小翠妈妈问,“谁是阿明?”
“小翠姐的男朋友啊,怎么你不认识吗?”
“不可能。”小翠妈妈说,“我们家小翠和很多男生都是好朋友倒是真的,但她从来没有谈过恋爱,这点我还是清楚的,我们母女关系好,她不会瞒我任何事情。我们家小翠啊,最乖,她从来都不做我不高兴她去做的事情……”
小翠妈妈说着,眼已经红了,丁当赶紧从桌上抽一张纸巾给她。
“可是?”丁当忽然又想起那一次,在食堂的门口,小翠逼阿明说:程阿明,你说小翠我爱你一生永不渝,你当着小妹妹说。
“小翠,我爱你一生永不渝。”阿明的誓言一直在耳边回荡。
谁会料到这一生,竟短得像一声鸽哨。
“真不好意思,打扰了。”丁当站起身来打算告别,就在这时候,门铃响了,她们一起走到门边,小翠妈妈把门打开来,丁当当时就呆在那里,门外站的不是别人,正是阿明,他手里拎着一大袋水果,脸上的表情和丁当一样吃惊。 (5)
那一夜,丁当随阿明回到他的住处。
阿明招呼丁当坐下,对丁当说:“这小屋本来是租给我妈住的,她住不惯,说北京气候坏,眼睛好些后,就吵着回老家了。反正租金都给了,我就住到年底再回学校去。在这里看看书,也乐得清静。”
“你还在读书?”
“一面工作一面读研究生。”阿明说,“你也知道我的家境,不能停下来的。”
“我现在跟你一样了。”丁当说,“我妈妈一直下岗,爸爸的钱都被别人骗光了,这些年,我都是自己养自己。”
“那好啊。”阿明递给她一杯水说,“自己养自己不丢脸,光荣。”
“阿明。”丁当说,“我忽然想喝酒,你陪我喝,好不好?”
“不好吧。我酒量不行。”
“一丁点儿,看在我跑这么远来看你的份儿上。”
“好吧。”阿明说,“你坐着,我去买。”
“我去。”
丁当说完跑出门去,没过一会儿,让人搬了一整箱啤酒回来。丁当笑嘻嘻地说:“其实我也没瘾,烟瘾也去掉了,现在,努力做个好姑娘。”
阿明突然伸出手,揉了揉丁当的头发。丁当低着头,眼泪下来了,滴在地板上,阿明并没有看见。过了好一会儿,丁当才抬起头来,递给阿明一罐啤酒说:“来点?”
“好。”阿明说。
“你认识小翠姐的时候,就知道她的事吗?”
“是的。”
“怪了,她妈妈一开始跟我说不认得你。”
“自从小翠走后,伯母就这样了,脑子有时清醒有时糊涂,要知道,她就这么一个女儿,心理肯定接受不了。”
“你想她吗?”丁当问。
阿明抬起头来看丁当,笑笑说:“小孩子,问这些!”
“我只比你小三岁而已。”丁当说。
阿明恍然大悟的样子说:“可是我怎么感觉你比我要小好多好多。”
“那是因为我老留级。”
“呵呵,也是,不过你真聪明呀,成绩说好就好了。”
“那是因为我有动力。”
“是吗?”阿明喝下一口酒,感兴趣地问,“我倒想听听看,到底是什么动力,可以让我们丁当一下子脱胎换骨呢。”
“不告诉你。”丁当歪着头调皮地笑。
没过多久,他们二人都醉了,丁当开了收音机,午夜的收音机里传出的是长笛那令人心碎的音乐,丁当红着脸问阿明说:“阿明,我们跳舞好不好?”
“我不会呢。”阿明说。
“就是两个人走路嘛,一二一,一二一,很简单的样子。”丁当把阿明从椅子上拖起来,把他的手放在自己的腰间,阿明先是有些迟疑,后来兴许是酒精的作用来了,开始慢慢地放松。音乐仍在轻柔地响着,丁当把头抵在阿明的胸前,听着他清清楚楚的心跳,一颗心前所未有的踏实。
“阿明。”丁当抬起头来问,“你会娶我吗?”
“会的。”阿明低声说,“会的,我一定会娶你过门,给你过幸福的日子。”他一面说一面低下头来寻找丁当的唇,看到他渐渐放大的脸,丁当晕得有些站不住脚。然后,他又听见阿明在她唇边低语:“会的,小翠,我保证一定会的。”
丁当的心像盘子一样掉在地上,丁当一声,碎得无法收拾。阿明却抱她越抱越紧,不愿意松开。
第二天醒来已是阳光万丈,阿明还在睡,看来他醉得真是不轻。丁当穿好衣服,背了小包打算悄悄地离开。没想到阿明还是追到了火车站,追上丁当后,他说的第一句话是:“我说我不能喝酒的,你非不信。我没乱说什么吧?”
“我醉了,”丁当说,“什么也没听见。”
“哦。”阿明显得前所未有的局促,低声问道,“那我没乱做什么吧?”
“呵呵。”丁当踮起脚来,笑着揉了阿明的头发一下:“你是我大哥,能做什么呢!”
阿明轻松地笑了。他一直送丁当上了火车,默默地替她放好行李。车厢里人不算很多,还算整洁。阿明说:“好好睡一觉吧,醒了就到家了。”说完,他转身下了车。
丁当扑到窗口,对着他的后脑勺大声地喊:“阿明,阿明。”并朝他伸出了手。阿明也伸长了手来与她相握,在掌心的温度与湿度里,丁当忽然说不出一句话。
眼泪掉下来,掉在阿明的手背上。
“你怎么了?”阿明惊诧。
“没什么啦。”丁当笑着擦去泪水。
“再见。”阿明说。
“这就是生死离别。”丁当坐直身子对自己说。她住不进他心里面,惟一的选择还是和当年一样,从此远离。
(6)
从夏天到秋天,只隔着一枚秋叶的距离。
十月,被查出怀孕三个多月的丁当在若麦的陪同下走进了医院。
护士的脸冷若冰霜。
丁当硬扛着冰冷和疼痛,一声不吭。
那一次手术不知为什么忽然就出了问题,她失了很多的血,差点死去。
醒来后,若麦把脸颊贴在丁当的手背上,心疼地说:“丁当,为什么要这样,你不应该这样不珍惜自己。”
“我想生下他来。”丁当闭着眼睛,努力笑着说,“我想生下一个孩子,但愿和他有一样的眼睛一样的鼻子。”
“他到底是谁?让你这么傻。”
“一个我下决心要忘掉的人。”丁当说。
“可是越是想要忘掉的人,就越是忘不掉。”
“不。”丁当咬着下唇说,“我发誓,我一定会忘掉他的。一定。”
胡一同推门进来,他拿着一束鲜红的玫瑰,一共十二朵。他俯身对丁当说:“我是来接你出院的。我想跟你说,我刚买了一套房子,年底开始装修。”
丁当面无表情地说:“我刚做掉了别人的孩子。”
胡一同像是没听见,他继续说:“那房子有落地大飘窗,我记得你说过你喜欢。你不是还想去马尔代夫吗,我问了一下,年底有到那边的团呢。”
若麦打趣说:“求婚呢,是要下跪的,哪有你这么站得直直的。”
胡一同当着若麦的面,捧着花当机立断地就跪了下去。
丁当把头歪到一边,泪流了下来。
其实,她和胡一同一样,都是一个任性的孩子。
不过幸运的是,丁当的身体恢复得不错。在胡一同的坚持下,丁当把酒吧的活辞掉了,不过她仍然坚持在若麦的书店打工。
差不多每隔半个月,小东就会来“天雅”一次,来的目的永远只有一个,拿钱。若麦一天一天地消瘦下去,脸色也渐渐失去红润。顾客不多的时候,喜欢靠着书架发呆。丁当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却也不好多说什么。
那天,忽然下雪,天寒地冻。店里一个人也没有。若麦穿的是红色的大衣,进来的时候,脸颊上也有一片红,像是肿了一样。
“怎么了?”丁当凑过去,“哭过了?”
“没事。”若麦说。
就在这时,店门砰的一下被推开了,跟着进来的是小东,他一把拉住若麦说:“我不是故意的,老婆,你别生我的气!”
若麦好像有些怕他,拼命地推他。他紧紧地抱住若麦不肯放手,若麦终于嘤嘤地哭了起来。
“你放开她。”丁当忍无可忍地上前劝阻。
“关你什么事!”小东大声地吼丁当,“你给我一边去!”
“她哭了就关我的事!”丁当说,“你才给我一边去,让女人哭算什么本事!”
小东愤怒地要过来打丁当,被若麦拼命地拦住了,若麦哭着喊:“丁当,你快走,你走,不要管他!”
“你不要怕他!”丁当说,“不就是打架吗,谁怕谁呀!”
“别以为你是女人我就不能把你怎么的!”小东血红着眼说,“你他妈再惹我我做了你!”
丁当也跳了起来:“我告诉你,我丁当不是若麦,我什么也不怕,不就一条命吗,来,我倒要跟你拼拼看,你这么欺负若麦,她受得了我还受不了呢!”
“丁当!”若麦上前按住丁当,“你别乱来,你听我的,你先走!”
“不!”丁当高喊着,“今天我非要让他给你一个说法,不然我做了他!”
小东已经举起了一张板凳。
“我们的事不要你管。”就在这时,若麦看着丁当,清楚地吐出这句话。
丁当气愤地拉开门,跑掉了。 (7)
丁当有三天没去“天雅”。她恨若麦的懦弱,看不惯她对爱情一味地迁就。三天后,丁当的气终于消掉,她刚来到“天雅”就发现书屋外面挂着一张醒目的牌子:招租。
丁当冲进去,发现里面一片狼藉,若麦正蹲在地上收拾。
“怎么了?”丁当摇着若麦的肩膀,“为什么会成这个样子?”
“没什么。”若麦说,“丁当真是对不起,你得另外谋份职业了,我把这里卖了。”
丁当不明白。
“本来就不挣钱,卖了也好。”若麦说,“我要走了,丁当,你自己保重。”
“你要去哪里?”
“他去哪里,我就去哪里,他答应带我走。”
“到底怎么了,你能不能说?”
“他欠别人很多钱,我要替他还清。”
“扯淡!”丁当说,“若麦你可不可以不要那么傻,小东他一看就不是认真的人,像这样的人,你替他还债就罢了,你还要跟着他走,根本就是在拿自己的将来开玩笑!”
若麦站起身来,看着丁当,缓缓地说:“可是,如果没有他,我又有什么将来可言呢?”
丁当被这句话深度击中,慢慢地靠在墙边,几秒种的沉默后,她一挥手,把若麦刚摞好的一堆书全部推到了地上。这一幕正好被刚进来的胡一同撞见,他不知死活地凑上前说:“怎么样,气有没有出够,没有就再朝我这里打一拳。”
一面说,一面笑嘻嘻地挺起胸脯来。
“我们走吧。”丁当说,“今晚我忽然想吃西餐。”
“没问题。”胡一同说。
“丁当。”若麦从后面追上来,递给她三百元钱说,“你的报酬。”
“不用了。”丁当说,“我知道你不容易。”
若麦并没坚持,低下头。丁当用力地拥抱她,在她耳边说:“答应我,照顾好自己,好不好?”
“嗯。”若麦点头。
丁当放开若麦,上了胡一同的车。
晚上,胡一同把车子开到山顶陪丁当看星星,盛夏的繁星让丁当有种想高声呼喊的冲动。胡一同把外套递给她说:“这里凉,还是套上吧。”
“胡一同。”丁当说,“我想问你一个老土的问题。”
“问吧。”
“你说到底是跟爱你的人结婚好呢,还是跟你爱的人结婚好?”
“这要因人而异了。”胡一同说。
丁当不明白。胡一同敲了她的脑门一下说:“比如你呢,就要跟爱你的人结婚比较好。像我这样子的人呢,就要跟我爱的人结婚才算是比较好。”
胡一同的绕口令并没有让丁当糊涂。丁当问:“胡一同,你那次的求婚算是真的吗?”
“婚姻大事,岂非儿戏。”胡一同正色说。
“那好,”丁当下定决心,“胡一同,你要是一直爱我,我毕业了,就嫁给你。”
胡一同夸张地掰起手指,好半天才说:“至少还得等一百三十多天呢,实在不行咱们先来个事实婚姻吧,我不介意的。”
丁当并不介意他的胡说八道。她在沉思,黑夜里的星星像谁扔到天上的眼睛。
夜太黑,丁当在心里说:“阿明,你看,我已经把自己嫁掉了。”
(8)
丁当的毕业典礼。
他和她竟然都来了,这是丁当没有想到的。
一大群同学穿着学士服在操场上照相,有人拍拍丁当的肩说:“哎呀,那是你爸爸、妈妈呀,看上去很年轻的哦。”
他们离婚已过了十年,各自的生活各自承担。
丁当忽然为他们感到悲哀,他们曾经的爱情,惟一留下的证明竟是一个千疮百孔的自己。
胡一同也来了,他又是玫瑰,他的爱情浓烈单调却也是逃不掉的俗气。玫瑰让一操场的女生尖叫起来,纷纷探头来看丁当的王子到底长什么样。胡一同很职业地笑着,深得一帮女生的好感。
等到人群终于散尽,胡一同在丁当父母前微微鞠躬,发誓一样地说:“我会照顾好丁当一辈子。”
“抽烟吗?”丁当爸爸问他。
“偶尔。”胡一同说。
“做什么的?”丁当妈妈问。
“导游。阿姨想到哪里旅游尽管找我。”
“这一行会不会危险?”
“怎么会,现在在社会主义新中国。”
“你倒是挺会说的。”
“凭这张嘴吃饭,没有办法……”
对话渐渐变成他们之间的,和丁当再无关系。不过丁当知道,他们都会满意胡一同的,像胡一同这样的男孩子,应该是他们想象中的那种女婿。
晚上胡一同请吃饭,他有很多新鲜的话题,知道他们都想听一些什么,晚餐的气氛被他调节得恰到好处,爸爸和妈妈之间也很客气,没有往日的冷言冷语,爸爸甚至还替妈妈夹菜,这让丁当感到诧异。趁着他和爸爸上卫生间,妈妈捏着丁当的手,悄悄对丁当说:“眼光不错,我也放心了。”
丁当吃着一片西瓜,有些恶作剧地回嘴:“你什么时候替我担心过呢?”
妈妈尴尬地看着丁当,说不出话。
“你们打算复合?”丁当问。
“什么?”她装做听不懂。
“就当我没问。”丁当用餐巾纸抹抹嘴。
(9)
若麦写来电子邮件,她和他在广州,开了一家小型的美发店,原来小东的专长是替别人理发。
若麦说:“他手艺很好,我们顾客很多,有我管着他,他开始渐渐地收住性子。我们店对面就是一家小书店,有时候我会进去逛一逛,买本书看看,不过我好像并不太怀念过去的日子,守着他,一日一日,都充满了爱和新鲜。刚去的时候,我们请不起人,我替客人洗头,老是弄湿他们的衣服,不过现在已经没关系了,你下次来广州,会发现我很能干哦,他忙的时候,我甚至也敢给客人理一个发了呢,嘻嘻,是不是有点不负责任?”
若麦是个多么文绉绉的女孩,可是为了爱情,她竟然变成了一家美发店的老板娘。丁当不得不承认,爱情改变一个人真的很容易。
当然,丁当也给若麦回信,丁当的信是这样写的:
若麦,亲爱的:
南京的天气又开始变冷了,今年居然下了两场雪,雪都不
大。我租的房子离单位很近,我每天走路去上班,秘书的工作
很简单,老板对我也不错。我这人,也没有什么大的理想,好
像就这样过一天算一天似的。胡一同整天都在外面带团,房子
装好了,我们元旦的时候会结婚,大学毕业不到一年就结婚,
好像是早了一点儿,可是早也是嫁晚也是嫁,随他去吧。
你在外面,好好的,小东要是敢欺负你,我来广州替你出
气。我结婚的时候,你回来替我做头发啊。
想你的:丁当
(10)
十二月的圣诞节,丁当结婚的前五天,城市里下起罕见的大雪。 雪下得很大,一片,一片,一片,如白色的烟火,在天空静静缤纷。 妈妈忽然阑尾炎发作,住进了医院,要动手术。丁当下班后立即赶过去,发现竟然是爸爸在陪着她。妈妈的唠叨少了,爸爸的脾气也收了,他们看上去像是换了两个人,也很亲密,像是从来没有离过婚,复合的迹象也越来越明显。丁当留下一些钱,觉得没有留在那里的必要,于是跟他们告别出来。
天很冷,丁当忽然看到一张熟悉的脸,一个走路走得很慢的女人,手里拎着一个保温桶,和她擦肩而过。
“阿姨?”丁当回过头迟疑地喊。
女人回头,看着她。从她的表情看来,她的视力还不是很好。
“你是,阿明的妈妈?”
“是的。”她说,“你是?”
“我是阿明的朋友。”丁当说,“真没想到在这里遇到你,怎么,你看病吗?你的眼睛还好吗?要不要我替你做点什么?”
“不是的。”阿明妈妈说,“阿明住院了,我来给他送饭。”
“阿明,住院?”丁当简直不相信自己的耳朵。
“你还不知道吧,阿明得了重病,住院都一个多月了。”
“他不在北京?”
“研究生毕业后他就回来了,还不是为了照顾我,我在北京呆不惯,一个人在这里,他又老是不放心,所以就回来工作,谁知道……”阿明妈妈开始抹眼泪。
“阿明到底是什么病?”
“胃癌。”阿明妈妈说,“他从小吃饭就不定时,唉。”
丁当靠在墙上,不做声,也做不了声。
(11)
她终于又见到他,她以为一辈子都不会再见的人。
他躺在床上,冲她微笑。
她走上前,流着泪,揉了揉他变得稀少的头发说:“阿明,我来看你了。”
“丁当。”他唤她,“是你吗?”
“嗯。”丁当把两个手指捏起来,举得高高的,啪的一下放开说:“嘻,一个汤匙啪的一下掉进了碗里。”
“丁当。”他说,“我一直在找你。自从我知道自己生病以后。”
“是吗?”丁当俯身问,“你找我干什么呢?”
“我想跟你说声对不起。”阿明说。
丁当捂住他的嘴:“不许说,永远都不许说对不起。”
“那我换三个字,”阿明说,“好不好?”
丁当缓缓地松开她的手。
阿明缓缓地说:“我爱你。”
丁当的泪猝不及防地流了下来。阿明继续说:“那年,从你离开北京后,我就发现我爱上了你,那个在小时候借给我一条红裙子的小姑娘,那个坐在高高的楼顶上奋不顾身要往下跳的小姑娘,那个在我做了混账事后不声不息消失的小姑娘,我刚打算要给她幸福,却又迟了,你说,这该有多遗憾?”
“不迟不迟。”丁当摇着头说,“你一定会好起来,一定会。幸福一直都离我们那么远,这一次,我无论如何也不会放弃。”
阿明伸出手来,把丁当的头搂到他的胸前。他的心跳如那夜一样清晰,丁当死死地抓住衣服,不肯放手。
(12)
刚刚装修好的新房宽大的客厅里,胡一同和丁当面对面地坐着。丁当有些艰难地说:“我打算跟他结婚。对不起,因为为了这一天,我已经等了整整十年。”
“我早就猜到。”胡一同说,“我一直担惊受怕,没想到只差五天,我还是没能得到你。”
“对不起。”丁当说。
“我要听的不是这三个字。”胡一同站起身来,背着丁当挥挥手说,“你走吧,你本来
就是自由的,不用给我说理由。”
“一同。”
“走吧。”
丁当转身,推开门,离去。
(13)
“恭喜你。”丁当对阿明说,“主治大夫说,你有完全治愈的可能。”
阿明很高兴。
“我们结婚吧。”丁当对阿明说,“就下个月,好不好?”
“等我好了,我一定娶你过门。”阿明伸出手,揉了揉丁当的头发。
“可是,”丁当撒娇地说,“人家已经有些迫不及待了嘛。”
“不知羞!”阿明刮她的鼻子。
“等你病好了,追你的女孩一大串,哪里还轮得到我。”丁当把嘴嘟起来。
阿明把头仰起来,像是在思索。丁当啪的打他一下说:“拜托,女生倒过来求婚,你还那么转啊,你也太不给面子了吧!”
丁当的样子很可爱,阿明忍不住咧嘴笑起来。病房外,阿明的妈妈靠在门边,偷偷在哭泣。
(14)
春天来了。
广州的春天来得比任何地方都早,花裙飞满了每条街。
若麦一早来到店里开门,就看到了蹲在门外的丁当。她惊喜地拉她起来说:“什么时候来的?怎么不早打个电话?”
若麦的肚子已经高高地隆起。丁当兴奋地敲一敲说:“坏若麦,隐瞒军情。”
“你不是新婚吗,我可不敢打扰你。”
“我们没有结婚。”丁当说。
“啊?”
“医生说,他应该还有半年的时间。我瞒着他的病情,求了他好久,他才答应和我结婚。可是没想到,就结婚的前一晚,他死掉了。”丁当说,“只差这一晚,我终于还是没能如愿。”
若麦拥抱丁当,在她耳边叹息:“丁当,你打算怎么办?”
“还没想好。”丁当说。
“总会过去的。”若麦安慰她。
“我相信。”丁当说着,眼角扫到桌上的一本书,笑着拿到手里说:“还是那么喜欢看书?”
“店里多点书好,顾客做头发,有时候要好长时间,看爱情小说,最能打磨时间。”若麦微笑,“这本不错的,你看了准哭。”
那本小说名叫《糖衣》,封面有行小小的字:爱似糖衣,我囫囵吞下,享受刹那甜蜜的错觉。
丁当把书捧在怀里,埋下头,忽然很大声很大声地哭了起来。 第二部分 临暗
上 部
序
“你必须听!”她站在他面前,口气不容置疑。
她把她的IPOD的耳塞塞到他的耳朵里,他歪了一下头,始终是没能躲开。耳朵里传来的音乐是奇怪的,吉他的前奏,完全听不懂的歌词。她站在他面前,一脸严肃的表情。
他把耳塞取下来,扔到沙发上。人站起来,走到窗前,点燃一根烟。
她站在他身后,背对着他,眼泪掉下来。
一分钟后,她拿起他的烟盒,用他的打火机,也点燃了一根烟。
她坐到沙发上,盘着腿,一面流泪一面抽烟,样子很有些滑稽。这是这个月来他和她之间的第N次冷战,一个月前,他们互相称对方“宝贝”,用同一双筷子吃同一个碗里的面条。一个月前,他信誓旦旦地对她说:小爱,我会爱你一万年。
这就是爱情。
他终于拉开门走了。她被香烟呛得七荤八素却坚持着没有昏过去。她近乎于倔傲的把香烟再次送到唇边,继续盘着腿坐在沙发上,眼角的余光掠到放在门边的一双大大的拖鞋。一只朝南,一只向北。
这就是爱情。
(1)
一夜
二十四小时后,小爱站在了丽江古城的街头。
这时是黄昏。
不过丽江是没有黄昏的,不管天是什么样的颜色,这里永远都有来来往往的人群。小爱拿着手里的纸条询问客栈的所在地,客栈是走前在网上查到的,有个奇怪的名字,叫“一夜”。小爱穿了非常招摇的花裙,厚厚的红唇,背着个大大的花包,招摇地走过丽江才下过雨的小街。两边都是小店,卖些花里胡哨的东西。不过这些对于她都没有兴趣。话又说回来了,对于一个失恋的女子,要让她对什么别的东西感兴趣,是一件比较难的事。
站在“一夜”门边的时候,小爱看到了她。短发,短裙,乱七八糟的服饰,一双眼睛又大又亮,正在跟服务员吵架。
“床上有蚂蚁,怎么不能打折?我还没跟你要医药费呢!”她的声音又脆又响,把胳膊举得高高的,非要让服务员看。
“红点,红点,都是红点点,你说疼不疼,咬你一下啦。哼哼。”
女服务员吓得把身子往后仰过去,再仰过去。
小爱走过去,轻声问:“还有房吗?”
“有预订吗?”
“没有。”
“去别家吧。”服务员说,“这里早满了。”
小爱背着包往外走,还没到门口,被她一把拉住了:“喂,跟我住啦,房费各一半。”
小爱回过头,她正冲她眨眼睛。
“放心,我睡觉不打呼噜。”她说。
小爱还在犹豫,她已经拉着她往里走:“走啦,我那间房不错的,在二楼,光线又好,可以看到半个丽江城呢。走啦,走啦,有缘千里来相会嘛,晚上我们去泡吧,我知道一个好地方哦。”
小爱就这样被她拖拖拽拽地拖进了房间。一间很小的房,有两张床,一个小小的卫生间。两张床上都摆满了她的东西,她把其中一张床上的衣服一把收起来,抱在怀里,冲着小爱点头说:“你睡这里。”
小爱把行李放下来,问她:“我应该给你多少钱?”
她伸出手来:“一天二十,你交我也行,交总台也行。”
小爱不信:“这么便宜?”
“你以为这是在巴黎?”她眼睛一瞪。
“我还是……喜欢一个人住。”小爱把包背起来说,“要不,我去找找别的地方。”
“不要不要。”她忽然挡住门口,很怕小爱离去的样子。
“不要。”她说,“这里真的很好的,要不,我可以不收你的钱。这还不行吗?”
小爱奇怪地盯着她。
“叫我离离。分离的离。”她咬着下唇说,“我失恋了,我一个人住会害怕。”她看着小爱,眼睛又大又亮,有些湿湿的。
小爱的心忽然就软了,她把行李放下来,书上说得一点儿也没错,丽江是一个很戏剧的地方。
除了离离,或许小爱应该还可以偶遇一个帅哥,当然,这是后面的事。
(2)
两个人
没答案,没答案,真爱在哪儿。
用力想,用力想,难道是他?
…………
进酒吧一小时了,离离一直在唱歌。一开始是跟三个小姑娘唱,她给了她们三十块钱,可以得到三支玫瑰和六首歌。小姑娘们扯着嗓子唱了半天的“阿哥阿妹”,捏着三十块钱心满意足成群结队地走了。离离就开始一个人唱,唱着唱着不过瘾,她就跑到酒吧的台子上去扭着身子跳舞,没有人关心她,在丽江,在丽江的酒吧,没有人会用奇怪的眼光看离离。
离离冲小爱眨了眨眼,大声说:“来啊,一起跳。”
小爱喝着一杯啤酒冲离离摆摆手。
离离笑,声音低下去,但嘴型很夸张,小爱知道她在说:“放不开!”
离离扭着身子,像蛇一样地从台子上滑下来,趴在小爱的桌上,低下来喝了一口她的啤酒,然后说:“忘了自己,就可以忘掉失恋啦哦。”
小爱瞪着离离。
离离说:“你别告诉我你没失恋,好孩子都不许撒谎。”
说到这儿,离离的手机忽然响了。诺基亚很清脆的铃声,离离眯起眼睛来看了一下号码,把手机忽然伸到小爱面前说:“你替我接!”
小爱躲开。
诺基亚不折不挠地响着。
离离不折不挠地说:“接嘛,替我接嘛,求你啦。”
手机贴近小爱的耳朵,小爱听到那边传来一个特别好听的男声:“离离,你在哪里?”
“我……”小爱指着离离,“她……”
离离朝小爱做鬼脸。
“她……”小爱结结巴巴地说,“她,她上洗手间去了。”
“噢,你不是她。”对方说,“谢谢你,等离离回来,你转告她,让她来官房大酒店708房间找我,我来丽江了。”
“哦。”小爱说。
对方把电话挂了。
“什么?”离离瞪大了眼睛问,“他说什么?”
小爱把手机塞回离离手里:“他说他在什么官房大酒店等你,让你去。”
“官房?”离离尖叫起来,“他在丽江?啊啊啊!”
“你怎么了?”小爱问。
“我没什么。”离离说,“亲爱的小爱,你是否愿意陪我去一下官房大酒店呢?我介绍一帅哥给你认识。”
“不去!”小爱干脆地说。
“可是你不去,如果他杀了我,谁来救我呢?”离离说。
“那我更不能去了。”小爱说,“我还要留着一条命去爬玉龙雪山呢。”
“走嘛,好小爱。”离离说,“你陪我去见他一面,我们今晚还是回客栈住,明天我陪你去爬雪山,还不行吗?”
“离离。”小爱说,“要知道我们并不熟。我来这里是度假的,希望你不要干扰我,行不行?”
离离松开小爱。
她的眼泪忽然从大眼睛里流了出来。
小爱吓了很大的一跳。
“喂。”小爱慌里慌张地递过纸巾说,“喂,你不要这样啊。你到底怎么了?”
离离继续哭,无声的,大滴大滴的眼泪。
“哭吧。”小爱说,“伤心总是难免的。”
离离却忽然不哭了,扑上来要抱小爱的样子,小爱躲开了,拿着自己的包往门外匆匆走去。 (3)
初遇
很累,小爱回到客栈就睡了。
睡以前,真是有些想他,手机拿在手里翻来覆去,最终没有给他发短消息。就这样捏着手机睡着了。
半夜醒来的时候,她感觉到有个滚烫的东西靠着自己。清醒过来后,发现是离离。离离全身烫得要命,爬到她床上来,抱着她,嘴里在哼哼。
“你怎么了?”小爱爬起来,开了灯,看到脸色绯红的离离,用力拍她的脸说:“你没事吧,离离,你是不是在发烧。”
“我要死了。”离离气若游丝地说,“你们都不管我,我要死了。”
“你得去医院。”小爱穿上衣服,把离离扶起来说,“你先喝点水,我带你去医院。”
“让我死了算了。”离离说。
小爱把矿泉水硬灌到离离的嘴里。水流下来,把离离的衣服弄湿了。她没换睡衣,穿一条在丽江才买的花裙,人软软地塌在那里,烧得不行了,脸上却好像在笑。
喝完水,离离倒到床上。
“你起来,”小爱说,“我们去医院。”
离离不理她,好像睡去了。
小爱急得有些手足无措,又去弄了冷毛巾来替她盖到额头上,再到服务台去找药,睡得蒙蒙眬眬的服务员朝小爱摆手说:“没有,没有。”
小爱跑回房间,离离的烧依然没退,她开始说胡话,喊一个人的英文名:Tony,Tony。
小爱忽然想起什么,她在离离的包里找到离离的手机,手机关了,小爱打开来,找到那个“已接电话”,拨过去。
凌晨四点,那个电话并没有关机。
还是那个很好听的男声:“离离?”
“不是。”小爱说,“我是离离的朋友,她发高烧了。”
“噢。”那边说,“你们在哪里,我这就赶来。”
小爱报出地址。
“谢谢你替我照顾她。我带着药,尽快赶到。”
“没事。”小爱说。
挂了电话,小爱坐在床头看着离离,她忽然发现离离看上去真的很小,好像就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只是服装和化妆让她显得老气而已。再又想,自己跟离离的命运是不同的,不会有谁为了自己追到天涯海角,不会有谁会为了自己不离不弃。
这世上肯定是有真正的感情的,只是自己遇不到而已。
这世上肯定也是有好男人的,只是不属于自己而已。
不知道他,此时正在做什么?
不知道他,会不会想起自己?
…………
胡思乱想中,有人敲门。
小爱站起来开门,一个男人站在门口,手里捏着一个药瓶。
一个看上去四十岁左右的男人。透过清晨依稀的光线,看得出他穿得很考究。他肯定很着急,但依然维持着他的礼貌:“请问,离离是不是在这里?”
“是。”小爱微笑,让开身子,客栈的房间很狭小。他进了门,坐到床头,替离离把额头上的毛巾拿下来,对小爱说:“请给我一点水。”
小爱打开一瓶新的矿泉水递过去。
他说:“谢谢。”然后开始给离离喂药。
他的声音真是好听得没救了,让人感觉温和,踏实。他抱起离离,离离歪到他的胸前,很乖地把药吃了。
小爱的心上上下下地疼起来,也不知道是为何。
于是,她拉开门走了出去。
(4)
束河
古城的凌晨,美得像个梦。
小爱在青石板的路上慢慢走。游人并没有散去,只是没有白天那么拥挤,所以小爱并不觉得寂寞。一个人漫步,有些像在梦游,半梦半醒,心头的万千滋味全变得简单,所以,小爱的心情还算是不错的。
大约两小时后,小爱回到了客栈。
离离和那个男人都不在,人去楼空。小爱收拾了行李去退房,服务员告诉她账结掉了,连后两天的都一起结掉了,如果要退房,还要退钱给她。
虽然钱不多,小爱还是站着怔忡了好一会儿。
长这么大,她最不喜欢的就是欠人的感觉。可惜的是,一直没记下离离的电话。
夏天的玉龙雪山并没有传说中的景致,小爱玩得有些索然无味,听旁边有人建议说山下不远处的束河古镇不错,小爱决定下山去束河玩。
束河的确是一个不错的地方,最主要的是安静,一条清得见底的小河绕着小镇盘旋。小爱很远就看见了离离和他,他们坐在一家咖啡馆的外面,离离戴了一顶很夸张的彩色的帽子,在喝一杯鲜艳的果汁,他穿白色麻质的休闲上衣,在吸烟。
他们面对面地坐着,并没有交谈。
这是小爱第一次清楚地看清他。
小爱走近了,把一百元放在他们的桌上,轻轻地说了声:“谢谢。这是你们的钱,还给你们。”然后打算转身离开,离离却一把拉住她,欣喜地说:“小爱,是你?”
小爱笑笑:“你没事了吧?”
离离说:“挂完水就没事了。昨晚真是谢谢你啊。”
“是的,”他也说,“谢谢你打电话给我。不如坐下喝杯茶?”
“对啊对啊,”离离说,“坐下喝杯茶,相逢就是缘,你看我们多有缘。”
他把烟灭了,起身替小爱把椅子拉开,对小爱做请的手势。
小爱不好意思推托了,于是就坐了下来。
他问小爱:“喝什么?”
小爱说:“随便。”
他就替小爱点了茶,上等的乌龙,闻起来比喝起来感觉还要好。
他不再说话。或许是他们之间的冷战还没结束,一向叽叽喳喳的离离也不说话。时光就是这样停住了似的,在陌生的束河,和两个陌生的人一起喝茶,小爱的心忽然变得透明而澄澈。
小爱想,或许自己已经忘掉他了。
或者说,自己可以原谅他了。
忽然想哼一首歌,那首歌里有句歌词真是让人心酸,它唱:最痛的痛是原谅。
离离趴在桌上,像是睡着了,粉红色的裙在束河的黄昏像一盏幽暗的灯。小爱转过头,忽然发现他在看自己,于是小爱把头又转向另一边。
那眼光,温暖得令小爱害怕。
当然小爱知道,他不是自己要找的那种人,他是属于离离这种女孩的。对于在时尚杂志供职了五年的小爱来说,她清楚地知道这个人身上的每一样东西都价值不菲,包括他放在桌上的那个小小的打火机。
“谢谢你的茶。”小爱说完,起身离开。
(5)
再遇
“小爱,小爱!小爱!!”
两天后,在昆明的机场,小爱竟又遇到了离离。
离离嘟着亮亮的红唇,抓着小爱大声地喊:“小爱,我们真是有缘呢。你也回去吗?”
“是。”小爱说,“回家。”
“你回哪里?”
“北京。”
“我回上海。”离离说,“我男朋友在那边等我。”
小爱果真没看到她男朋友,原来他已经先行离去。
“那好啊,”小爱笑笑说,“以后有缘再见。”
“留个电话。”离离说。
小爱把号码报给离离,离离小心地记在手机里,不放心,又拨了一次,听到小爱手机响起,这才鬼笑起来。
“小爱,”离离问,“你做什么的?”
“杂志。”小爱说。
“我也是啊。”离离跳起来,“不过我不是编辑,我是替杂志做模特儿的。”
“我以为你不用工作的。”小爱说。
“为什么?”离离睁着一双大眼睛,不过立刻冰雪聪明地答:“他的钱可不是我的钱。我还是花自己的钱心安一些。”
“是。”小爱低声说。
“你猜我今年多少岁?”离离忽然问。
“二十二?”
“哈哈哈哈哈。”离离笑着跑掉,“不跟你扯了,我的班机要检票啦,下次有缘见面,我再告诉你哦。”
离离就这样走了。
小爱提着自己简单的行李,走到属于自己的登机口,只等了一小会儿,也开始通知检票,上机后小爱看见他,他坐的是头等舱,他也看到小爱,冲小爱点点头,微笑。
小爱也笑,心莫名地咯噔一下。
原来,他并没有在上海,那么,离离说的男朋友又会是谁?
当然,这只是别人的故事。
小爱自身难保,也毫无兴趣去猜测和了解别人的故事。
飞机飞上了天,小爱睡着了。
她做了一个奇怪的梦,梦到他和他,以前的那个他和不知道名字的现在这个他面对面地站着,然后,现在这个他一把搂住了她,对她说:“你跟我走吧。”
以前的那个他脸上竟毫无表情。
醒来的时候,小爱的脸通红。
她不知道这个梦代表着什么,一个让自己感觉不踏实的诡异而莫名的梦。小爱真恨不得从飞机上跳下去。
空中小姐甜美的声音在说:我们的飞机很快就要抵达北京机场……
小爱用手掌捂住脸,不让自己想任何心事。 (6)
雨一直下
北京有雨,中雨。
小爱站在机场出口处,身边忽然响起一个声音:“我有车,不介意的话,我送你回家。”
小爱猛地回头,发现是他。
“走吧。”他说,“我们从这边可以到地下车库。可能要淋一点雨,你带伞没有?”
小爱从包里掏出一把伞来,他接过,带着小爱往外面走。
不知道为什么,小爱身不由己地跟在他的身后。两人就这样上了车,他发动了车子,问小爱:“去哪里?”
小爱却说:“离离去上海了。”
“是。”他说。
“为什么你不跟她去?”
“她总是这么任性。”他再次问,“你去哪里?”
小爱报出地址,想了想,又报了另一个地址。
他笑起来:“到底去哪里?”
小爱还是又报了前一个。那里是他们合租的房子,也许他不在里面,也许他一直都没有回来,但不管如何,总是要有一个结果的。
“好。”他说。
“麻烦你。”小爱说。
“哪里的话。”他很客气,他开奔驰,也有很好的车技,车子很快驶出机场,在高速路上飞驰。小爱的手机里忽然传来一个彩信,竟是离离的,上面是她和一个男生脸贴脸的大头照。
离离说:“我们和好啦,希望你也和我一样。”
小爱赶紧把手机收起来。
他的脸上并没有好奇的表情,只是开口说:“谢谢你在丽江那么照顾离离。”
“我只是偶然遇到罢了。”小爱说,“举手之劳的事,您不必这么客气,我还要谢谢您送我回家呢。”
“举手之劳的事。”他学小爱的口吻。
小爱忍不住笑起来。
“小姑娘还是笑起来可爱。”他忽然说,“你好像不太爱笑。”
小爱把笑收住了。
他说:“对不起。”
小爱说:“没什么。”
两人便一直沉默。
没过多久,小爱到家了,她在小区门口跳下车来,跟他说“谢谢”。
他并没有要她的电话。小爱隔着玻璃窗跟他挥手的时候,忽然看到前面走过来两个人,很亲热地搂着,男的可能讲什么好笑的了,女的格格笑着,用拳头去打他。男的另一只手拎着一个大袋子,他是来拿东西的,他一定拿走了他所有的东西。
小爱愣在原地。
他们走近了。
他看到她,并没有说什么,而是搂着女孩继续往前走。
“李进。”小爱喊他的名字。
他并没有回头。
他身边的女孩在问:“那是谁呀?”
李进答:“不认识。”
他们走远了。
小爱感觉自己的身子一直在发抖。她听得很清楚,他在说,不认识。
这就是爱情。
转眼便成天涯,成陌路。
旁边的车并没有开走。车里的人摇下车窗问:“小爱,你没事吧?”
他唤她小爱。很好听的声音。
小爱捏着旅行袋,在雨里,缩着身子,哭起来。
他并不下车,耐心地等着小爱哭完。
大约两分钟后,小爱开始折身往外跑,她很快就跟上了他们,一把拉住李进,小爱咬着牙说:“你刚才说什么,你再说一遍!”
李进的新女朋友化了很浓的妆,像夜总会的小姐,她瞪着一双无知的大眼睛,看看李进,看看小爱。
李进想甩开小爱。
小爱坚持着不松手,说:“分手就分手啦,大大方方地说啦,这样子算什么?”
李进说:“你把手松开,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子就像个泼妇!”
旁边的女人也开始插嘴:“就是啊,人家不理你了,你要脸不要脸啊?”
小爱看着李进,一个字一个字地问:“你到底是不是在骗我?”
李进把眼睛躲开,厉声说:“你到底放不放开,你再不放开,信不信我抽你!”说罢,手已经扬了起来。
“住手。”身后一个声音沉稳地响起。
是他。
他的手落在小爱的肩头,轻声说:“我们走。”
李进和她的新女朋友吃惊地看着他和他的奔驰车。
小爱终于松了手。他带着小爱到车前,替她拉开车门,让她上车。然后,他也上了车,把车开走了。
(7)
梦
小爱在他的车上,一直在哭。
他没有劝她,开着车在路上兜风。
终于,小爱说:“谢谢你,我该下车了,就放我在这里好啦。”
“那怎么行?”他说。
小爱用红肿的眼睛看他:“今天真是不好意思,已经很麻烦你了。”
“没关系。”他说,“不过,开了这么久的车,我有些饿了,要不,你陪我去吃点东西?”
小爱这才想起来,下了飞机一直到现在还什么都没吃呢,赶紧说:“好的,我请你吃东西去。”
他把车开到了附近的一家饭店。饭店不大,但里面装修得非常气派,小小的包厢里飘荡若有若无的音乐。在这之前,小爱并不知道,原来吃饭也可以这么有情调。
两人坐下,他很礼貌地问小爱的口味,喜辣还是清淡。小爱说无所谓,都能吃。他说好,然后自己点了菜,要了红酒,跟小爱干杯。
小爱从来没有喝过一杯酒,在外应酬也从来不喝酒,但是那天小爱忽然想喝。喝下一小杯,小爱的脸就红了,他伸手把小爱面前的杯子拿走,让服务员给小爱上橙汁。
小爱说:“不行,我要再喝。”
他说:“好的,过会儿。”
小爱已微醉:“你这是缓兵之计。”
“也算是。”他笑。然后说:“我姓林,叫林森。”
小爱说:“我姓叶,叫叶小爱。”
他笑着说:“你并不能喝酒。”
“是。”小爱老实地说,“还有,我挺傻。”
“呵呵。”他笑,“有些事,忘了就好。”
“我们相识不过两个月,热恋算起来才一个月,半个月前,他借走我十万块,那是我所有的积蓄,我们租的房子是每月一千,这个月的房租还没有交,朋友一直提醒我对他要小心,其实我并不是傻,真的,我的智商很高,高考的时候,我考我们全市第二名,我不喜欢北京,我留在这里,是因为我的家人都认为我该留在这里,我也不喜欢杂志,我做杂志是因为只有做杂志可以挣到比较多的钱,其实我是一个顶无用的人……”
小爱滔滔不绝,语无伦次。
往往是这样,当悲伤深入骨髓,人不是多话,就是沉默。
小爱选择了前者。
他品着红酒默默地听。
有汤上来,他盛汤给小爱喝。小爱暂时住嘴,把汤送到嘴边,他轻声地提醒:“小心烫。”
小爱端着汤碗看他,他是那样细致温和的一个男人,他也在看她,眼光有些像看离离。小爱不自觉地低了眉眼。
很可口的汤。
小爱放下碗,说:“没想到会有一个陌生人目睹我的失败。”
他说:“如果失恋叫失败,那谁没失败过呢?这并没什么。”
小爱问:“你很爱离离吗?”
他想了一下说:“是。”
小爱又问:“你听没听过一首歌,歌里唱‘最黑的黑是背叛,最痛的痛是原谅’。”
“我这个年纪不听流行歌曲了。”他说。
小爱说:“我真想快点到你这个年纪。”
“那也得一天一天慢慢地过。”他说。
小爱笑,他盯着小爱的笑,忽然有些发呆。
小爱看着发呆的他,忽然也有些发呆。但她并没有把眼光移开,他们对视了好一会儿,小爱拿起自己的包,轻声说:“我要走了。”
“你的行李还在我车上。”他提醒小爱。
“啊,是。”小爱说,“不过你不必送我了,我拿了行李打车走。”说完,小爱扬声让服务员过来埋单。服务员看着她,再看着林森,微笑着并不动。
“再吃点。”林森说,“吃饱了,我送你回去。”
小爱坚持着把钱包掏出来。
钱包里的钱不多了,这是小爱最后的钱。
林森示意服务员出去,服务员出去,把门带上了。林森这才说:“明天你请我吃饭吧,这家餐厅是我的,他们不会收你的钱的。”
小爱吃惊地看着林森。
“明天?”林森说,“地点你来定。”
小爱没有承诺,默默地收起了钱包。
他们并肩走出餐厅,雨停了。夜的空气里,有让人失眠的味道。小爱把行李从他的车上拿下来,跟他说“再见”。
他说:“真的不要我送?”
小爱摇头。
“那好。”他说,“我等你电话。”
小爱点头,点完了,又摇头。
他递过来一张名片。名片很简单,只有他的名字,还有一个电话号码。
小爱拿着行李,名片,上了他替她拦的一辆出租。
这样的相遇,是一场梦。
车子开到一半的时候,小爱把车窗摇下来,把名片扔了出去。名片像一只白色的蝶,飞向空中,很快就淹没在夜色里,不见了。
(8)
哭过之后
人生就是这样,痛过哭过,一切还得从头再来。
关于丽江的版,小爱和美编一起做了三天,美编点点是个可爱的小女生,人不算漂亮,但很会打扮,走在时尚的最前端。她捏捏小爱的脸说:“女人,工作着是美丽的。”
小爱歪嘴笑笑。
社长走过来看她们的电脑,眯着眼睛,把小爱和点点都弄得有些紧张了他才开口:“这是谁通过的选题?”
“刘老师。”小爱说。
“又是丽江。”社长说,“好像全中国就一个丽江可以做文章。有没有一点新意可言?”
“不是的。”点点辩解说,“我们是去年做过一次丽江的专题,这次是小爱亲自去的,写的文章也很棒,社长要不你看看?”
“我不要看。”社长说,“让刘老师到我办公室来一趟。”
小爱看着社长的背影嘟嘴。
人不顺利的时候就是这样,喝凉水也塞牙。
小爱收拾了包往外走。点点问她:“你真不做了?”
“不做了。”小爱说,“社长不喜欢,做什么做!”
“读者是喜欢的呀。”点点说,“有时候,你要坚持一下你自己。”
“我一直坚持我自己,可是我得到了什么呢?”
点点把电脑点到游戏上,骂:“你这个活该痛苦的女人。”她并不知道小爱失恋,被骗,口袋里只有最后的五百块钱,还要交一千多块的房租和电费。如果她知道,她肯定不会这么骂小爱。
小爱真正的痛苦,还是藏得比较成功的。
她背着包信步走出杂志社。没走多远,就接到刘老师的电话:“你在哪里呢?社长到处找你。”
“我在外面。”小爱说。
“我知道你在外面。”刘老师不无好气,“上班时间,你怎么能说走就走。这期杂志时间这么紧,你还有心思到外面去逛!”
“社长不是不喜欢吗?”小爱说。
“他不喜欢,你就要做到让他喜欢!”刘老师开始生气,“你不能把什么事都推到我头上!”
“噢。”小爱明白他在说什么,于是说:“对不起。”
“十分钟内你给我回来。”他在那边下令。
“如果我不回来呢?”小爱问。
那边不说话。
小爱于是说:“我不回来了,我打算辞职了。谢谢你的照顾。”
“喂!小爱你……”
小爱挂了电话。
反正什么都没有了,不如没有得彻彻底底,两手空空,无牵无挂。或许这样,才会有重新再来的勇气。
很多时候,任性都是一件让人极快活的事。
深呼吸一口,小爱决定去找李进。李进在一家模特儿经纪公司上班,公司离这里并不是太远,小爱一直冲到他的办公室里,他穿得整整齐齐,正在电脑前和客户说话。见了小爱,他有些吃惊,把小爱拉到会客室,这才问:“你怎么来了?”
“我来要回我的钱。”小爱说。
李进深呼吸一下,哄她:“你放心,我会还你的,再过些日子,好吗?”
“不好。”小爱说。
“你这就不讲道理了,不要逼我。”李进说,“我先提醒你。”
“我今天来就是来逼你的。”小爱说,“我没钱了,工作也没有了,你把欠我的钱还我,这是必须的。”
“你怎么会没工作了?”李进吃惊。
“我辞职了。”小爱说。
“你怎么这么冲动!”
“我一向是个冲动的人,当初决定爱你的时候,何尝不是这样。”
“好了,好了。”李进说,“我尽快想办法,还不行吗,有了钱我就给你打电话。”
两人正说着,一张脸忽然贴到会客室的玻璃上来,好夸张的一张脸,好夸张的发型,好夸张的笑。把小爱和李进都吓了一大跳。紧接着,那人跳了进来,把小爱猛地一抱说:“宝贝儿,我们可真是有缘,有缘啊,走哪儿都能见着。”
是离离。
有人在外面喊:“离离,走啦。车子等着呢。”
“哎!”离离拍拍小爱的脸说,“晚上一起吃饭啦,你的电话没变吧。”
小爱说:“没。”
“好,我晚上打你电话啊。”离离一面说,一面被人拉着走远了。
李进问小爱:“你认得她?”
小爱不吱声。
“她可是现在最红的平面模特儿。”李进说,“我一直找她谈个项目都没谈下来,你要是替我谈下来了,我立马把钱还你,如何?”
小爱看着李进:“你真无耻。”
李进无耻地答:“你还真说对了。”
他知道小爱会答应他的,他对小爱,一向都是这么有把握。 (9)
有星星的夜
圣地亚西餐厅。
快进门的时候,李进搂住小爱的肩。那是小爱曾经依恋的味道,但是现在是那么憎恶。小爱推开他,他又把手放上来,轻声说:“敬业点嘛。”
小爱怒斥:“你再这样,我现在就走。”
“OK!”李进把手放开,“小脾气牛牛的嘛。”
小爱只恨自己瞎了眼,和这么俗气的人竟然谈过恋爱。但那个时候,李进真不是这样子的,他风度翩翩地进杂志社,推荐几个他手下的模特儿上杂志的封面。认识不过三天,他就对小爱说:你是我认得的最独特的女子。
一句简单的话,俘虏一个二十七岁女子的芳心。
在这之前,小爱并不是没有恋爱过,甚至,那是一次令她灰心丧气的恋爱。相识三年,见面不超过十次,对方说,这是恋爱,小爱就认定那是恋爱。三年后,这份感情无疾而终。小爱拼命工作了三年,刚进杂志社那会儿,通宵加班是常有的事。就在她刚刚忘记一些伤痛的时候,李进出现了。
李进出现得恰是时候。小爱正想重新开始,李进最初呵护的爱,怎么看,都不会像是假的。
小爱想,要怪,就怪自己情商几乎等于零。
两人别别扭扭地进了圣地亚,离离高举双手唤她的名字:“小爱,小爱,这边来!”
李进走在小爱的后面,离离看看李进,不相信地问小爱说:“真是你男朋友?”
小爱的眼睛却定在离离的后面不动了。
是林森,他正在冲自己微笑。
李进夸离离说:“今晚真是美得不像话。”
离离笑:“别当着小爱夸别的女人,我不答应。”
李进把小爱一搂说:“我媳妇一向宽宏大量,放心吧。”小爱挣脱李进,李进冲林森笑,他并没有认出林森。
一个忘性如此大的人,你怎么能让他对感情认真。
离离一把扯过小爱,让她坐到她和林森的中间。李进则自己找把椅子坐下了。
离离把一杯红酒端到小爱面前,要跟她碰杯,林森伸出手把酒杯拿下了,说:“她不能喝酒。”
离离奇怪地看着小爱和林森:“看来你挺了解小爱的嘛。”
林森说:“这还需要了解吗,她一看就不能喝。”
李进也加上一句:“是的,她是不能喝。”
小爱端起酒杯,一饮而尽。离离格格格地笑起来。
喝完酒,小爱的脸又红了,她红着脸吃一块牛排。李进开始和离离搭话,非要离离答应替一家杂志拍组照片。离离对付这样的男人显然非常的有经验,不停地和他耍着太极,李进笑嘻嘻地说:“你和我老婆关系这么好,就给我一个面子啦。”
离离说:“谁啊,谁是你老婆?”一面说一面朝小爱眨眼睛。
小爱低着头继续吃牛排。
李进说:“答应吧,我都答应人家啦。”
“好吧。”离离爽快地说,“看在小爱的面子上,答应喽,不过我说好,最多给一天时间,拍不好不关我的事。”
“放心。”李进高兴地说,“我找的是最好的摄影师。”
“最好的摄影师在这儿呢。”离离的手往后一指,一直指到林森的身上,“除了他,没有更好的摄影师。”
林森骂离离:“不要胡说八道。”
离离越过小爱的身子,手一直放到林森的胸前,拍一拍,说:“林总,你说是不是?是不是只有你能把我拍得最漂亮?”
小爱尴尬地往后让。
林森说:“不会摄影的人,拍你也会漂亮。”
离离笑得天花乱坠,冲小爱眨眼,妩媚到极致。离离真是个美女,小爱竟然到今天才认识到这一点。
“晚上去K歌吧。”李进说,“我请客。”
“是吗?”离离说,“这么好?”
“你们去吧。”小爱说,“我有事要先回去。”
“不要扫兴!”离离叫起来,“小爱不许扫兴,今天是我的生日。”
“是吗?”小爱不信。
林森说:“她天天生日。”
离离又笑着伸过手来打林森,不知道真还是假。
但吃完饭一行人还是去卡拉OK厅。李进和小爱坐进林森的奔驰的后座,离离坐前面。李进好像忽然想起些什么,摸摸头,看看小爱,再看看开车的林森。
小爱把头扭到窗外。
离离的朋友真是多,在卡拉OK里刚坐下,就被她三三两两地招呼了来。李进忙前忙后,一副极度高兴被宰的白痴样,离离他们又开了红酒来喝,情歌一首接一首。他们终于渐渐忘掉小爱的存在。小爱起身,悄悄离开。外面又下雨了,这真是一个多雨的季节。小爱把外衣脱下,挡在头上,正欲打车离开,忽然有人从后面拉住她说:“我送你吧。”
小爱莫名地一哆嗦。
“你还欠我一顿饭。”他说,“或者,夜宵也行。”
小爱好不容易稳定自己的情绪,转身说:“林先生,你误会了,我不是你想象中的那种女子。”
“那你是什么样子的?”他饶有兴趣。
“我要走了。”小爱说。
“不许。”他一把搂过小爱,语气不容拒绝,“跟我走。”
小爱吓得轻声尖叫,人却身不由己地跟着他往前走。到了他的车前,小爱感觉自己人就要虚脱,思想全部处于空白,不知道自己是谁。
他把车门打开,让小爱坐进去,替小爱关上车门,这才自己坐上车,发动了车子。
车往前开去,小爱不知道他要带自己去哪里,不过,去哪里也好,总是有个地方可去,总是有个目的地。这么一想,小爱心里的恐惧全都消失了,甚至冒出一些些探险的喜悦来。这种喜悦让她稍稍感到有些舒服,于是小爱坐直了身子,眼光看着前方,不说话。
他问小爱:“冷不冷?要不要关掉空调?”
小爱说:“不必。”
他说:“你想去哪里?”
小爱说:“不知道。”
“我带你去一个好地方,你肯定喜欢。”他说。说完,他的电话响了,他看了一眼,没接。紧接着,小爱的电话也响了,小爱看了一眼,也没接,怕它再响,索性把电话给关掉了。
“我也关机。”他说。
“你不怕吗?”小爱问。
“怕什么?”他说,“我认为怕的人应该是你。”
小爱笑:“我早就是自由身,可是离离……”
他笑着打断小爱说:“这有什么区别吗?”
“好吧。”小爱说,“好。”
“什么好?”他问小爱。
“有胆量就好啊。”小爱说。
他打哈哈。不再说话了。
小爱扭头看窗外,雨停了,星星游出夜空,繁华地挂着,一堆,又一堆,堆满天。 (10)
怀抱
跟他走进那间会所的时候,小爱忽然想起丽江的那家客栈,客栈的名字:一夜。
小爱第一次对自己有种陌生的感觉。好像不再认得自己,不知道自己将要做什么。其实小爱心里很清楚,这是一个危险的男人,也是小爱玩不起的游戏,但是她对自己没有办法。然而,正是因为这种“没有办法”,又让小爱对接下来的这一夜充满了一种带有恐惧感的幸福期盼。
这个世界,真是乱了套了。
可是,事实和小爱想象中的有些不同。这是一个小爱从没来过的地方,也好像没有那些“暧昧”的感觉。他把小爱带到了一个“读书俱乐部”。空间很大,书架是中式的,摆满了各种各样高档的图书,还有电脑,可以供你随时上网,椅子很舒适,坐下去,就不想站起来,甚至还有VIP室,只供你一个人使用。
小爱摸着那些书,有些爱不释手,并惊异地发现自己办的杂志居然也在其中。
“你常看这本杂志?”小爱问。
“不。”他说,“我只是投资商之一。”
小爱吃惊,默默地把杂志放回原处。社长以上的人,她几乎是不认识的。所以根本不知道林森这号人物。
“这杂志不错。”林森说,“你做得很用心。”
小爱惊讶地回头,他竟然知道她!
林森却转开话题说:“你看这里也不错吧,我常来这里。”
小爱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挑挑眉说:“怎么,不信我是爱书之人?”
“呵呵。”小爱笑,“怎么会?”
“我第一次见你,就知道你喜欢书。”他说,“后来才知道你是大名鼎鼎的小爱,你们周社长每次开会都会提到你。”
“是吗?”小爱说。心里却在拼命地想,第一次?那应该是在夜里,他为了离离而来,那夜月光如倾,他忽然而至,手里握着给离离治病的药。那时的他与她,肯定都没想过会有今天的交集。
“你在想什么?”他问小爱。
“没。”小爱抚摸着一本摄影作品集,问他,“你喜欢摄影?”
“那是离离在胡说。”他说。
“你和离离认识多久了?”
“十几年吧。”他说。
“爱情很累。”
“是。”他答。
“所以还是不要爱的好。”小爱把书拿着,在沙发上坐下来,开始翻看。
他在她对面坐下,有服务生过来,轻声细语地问要喝什么。他说:“冰咖啡。”小爱从书里面把头抬起来说:“我要橙汁。”
服务生点头走开。小爱对他说:“喝咖啡对睡眠没好处。”
他笑:“我要睡觉的时候,一盒咖啡豆倒进我嘴里也没用。”
小爱环顾四周:“这里真好,我从来不知道有这么好的地方。”
“这里是私人会所,只接待一些朋友,基本上不对外开放。”
小爱豁然开朗:“这里,又是你的地盘?”
“聪明。”他微笑。
“林先生。”小爱把书合起来说,“你到底还有多少惊喜给我?”
“那要看你肯给我多少时间。”林森狡猾地答。
“一夜。”小爱说,“一夜够不够?”
“哈哈。”他笑起来,他笑起来的样子真的极富杀伤力,所以小爱只好低下了头去,低着头的小爱听到他在说:“不够。”
“你知道我想多久吗?”林森继续问。
小爱不语。
“我想一辈子。”林森说。
小爱的心狂跳,她站起身来,有种要仓皇而逃的感觉。他却一把拉住小爱的手臂,命令地说:“坐下!”
服务生正好端着饮料过来,小爱只好又仓皇地坐下了。
橙汁有些微苦,小爱皱着眉抿了一口,眼泪忽然就下来了,滴到杯子里,橙汁于是变得更苦。过了一会儿,他坐到小爱的身边来,一只手抱住小爱的肩,另一只手拿纸巾替小爱把眼泪细心地拭掉。他的怀抱温暖,扎实,令小爱不想挣扎。
小爱对自己说,她只是想找一个可以疗伤的地方,做一个关乎爱情的奢侈的梦,至于明天,小爱的日子还是小爱自己一个人过。
“累了,就休息吧。”他拍拍小爱的背。
“嗯。”小爱趴在他的胸口,听着他的心跳。
他只是抱着她。
墙上的钟指向夜里十一点整,整点的时候,那只精致的钟并没有发出任何声音。俱乐部里也再没有第二个客人。四周安静得像是到了天堂。这是小爱寻觅已久的天堂。
小爱就这样睡着了。
(11)
误会
醒来的时候,小爱发现自己躺在一张小小的沙发床上,身上盖着薄被。
茶几上有张纸条:“公司有急事,我去处理,等我午饭。”
一夜过去了,居然还有午饭。
小爱坐起身来,整理一下自己的衣服。睡了一夜的她看上去精神不错,脸色也不错。回想昨夜,只有四个字可以形容:不可思议。
小爱到卫生间里把自己简单收拾了一下,拿着自己的包走出了会所。夜里肯定又下过雨了,而且应该是刚刚才停,地面还是湿湿的,天蓝得有些发皱,小爱打了一辆车回到家。
房东站在门口等她。
小爱说:“就这两天,我一定交房租给你。”
“有人要租这房子。”房东说,“每月比你高出两百块的价格,你叫我怎么办?”
“我们有合约的。”小爱说,“一年,你不要忘了。”
“你不按时交房租,合约有什么用。”房东是个胖胖的中年妇女,看上去有些傻,脑子还是挺够用的。
“那好吧。”小爱说,“我今晚就搬走。”
“搬走也要把这个月房租补齐。”
“好。”小爱说,“你稍晚些来。”
小爱回到房间,把门关起来,给李进打电话,李进接了,小爱第一句话就是:“还钱。”
“黄世仁都没你狠。”李进说,“等离离这事办完,我肯定还你钱。”
“我要交房租。”小爱说。
“你不至于吧。”李进说,“这点钱都没了?”
小爱忍住内心的悲愤:“你到底还不还?”
“我这不也是没办法吗?”李进说,“行了,乖,自己想想办法,我约了离离试镜,时间马上就到了。”
“在哪里试镜?”小爱说,“我来。”
“你别闹了,”李进说,“你就不怕离离抽你?”
小爱一时不明白什么意思。
李进就补充说:“你都有姓林的罩你了,怕什么,别以为我真什么都不知道。”
小爱气得摔了电话。手机在地上裂成两半,小爱的手抖着,怎么也没办法让它恢复原状。这时又有人敲门,小爱从沙发上站起来,光着脚冲到门口,拉开门大喊一声:“不就是房租吗,你没完没了啦!”
站在门口的不是房东,是穿得像棵橘子树的夸张的点点。她被小爱吓了一大跳:“小爱你怎么了?”
“哦。没什么。”小爱一面说一面把她让进来。
“社长大人让我来请你回去。”点点说,“他说杂志没你不行。”
“别忽悠我了,这地球没谁都照转,您替我谢谢他的好意,我不回去了。”
“你真是个要面子的女人,这是你最大的弱点。”点点把脸靠近小爱说,“告诉我,是不是跟李进翻脸了?”
小爱点点头。
“我早说过那小子不是个东西。你非不信。”点点拍拍小爱的头说,“没所谓啦,吃一堑长一智,下回遇到男人的时候当心些。”
“是。”小爱说。
“你低调得让我不肯相信。”点点替小爱把手机装好,拉起小爱说,“走吧,上班去,丽江的版也上了,社长大人还说给你加工资。”
“借我一千块。”小爱说,“我还暂时不想搬家,书太多了,搬起来麻烦。”
“哦,好。”点点说。
“我饿了。”小爱说,“煮碗面吃了再上班去。”
“哦。好。”点点说,“替我也下一碗。”
吃完面条,点点和小爱一起下楼,为了配合点点,小爱特意穿了一套绿色的裙子,两人花枝招展地走到楼下,看到一辆漂亮的小跑车正好开进来,见到她们,停住了,先跳下车的是李进,然后是离离。
离离看着小爱,冷冷地说:“我有事问你。”
“问吧。”小爱说。
“你难道不知道,他是我的男人?”离离说,“你胆可真够大的。”
“我不明白你说什么。”小爱说。
“得了吧。”点点看着李进说,“就这样的衰男人,你以为我们小爱想要,扔都来不及,你要捡尽管捡了去!”
不明情况的点点完全会错了意。
李进耸耸肩,表示这事与他毫无关系。
小爱制止点点,拉着他往小区外面走。
离离一把拦住她:“我警告你,不许乱来,不然,我什么事都做得出来。”
“你爱他吗?”小爱问。
“当然。”离离说。
“那就珍惜他。”小爱说,“至于你担心的事,完全不必担心。”
“难道你不爱他?”离离问。
“是的。”小爱说,“不爱。”
“你敢当着他说这话吗?”离离问。
“我不会。但不是不敢。”小爱说,“因为这样很无聊。”
“哈哈哈。”离离笑起来,“你跟他共度良宵的时候你怎么不说无聊呢?”
“我不想解释。”小爱说,“随你怎么想。”
“因为你解释不了。”离离说,“我今天才明白,我们有缘原来是这么回事。或许丽江之行就是个预谋吧,叶小爱,你真是有着十足心计的可怕的女人!”
“呵。”小爱本来很气,却又觉得可笑之极,实在忍不住就笑了出来。
离离的眼睛上上下下地看着小爱,然后她叹口气说:“如果你真的爱他,如果你不嫌他老,你就去爱吧,爱吧,爱吧,当我什么都没有说!”
点点捅捅小爱:“她在说谁,谁老?她到底叽里咕噜些啥呀!”
“走吧。”小爱拖着点点往前走。
点点一面走一面叽里咕噜地说:“我怎么感觉,这事有些诡异呢。”
“叶小爱!”离离在她身后喊,“叶小爱你站住!”
小爱转过身去,离离站在那里,离小爱不到十米远的地方,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声音尖尖的:“叶小爱,我赌你会后悔的,不信你等着瞧!”
小爱不是怕,却还是莫名其妙地哆嗦了一下。 (12)
要走了
下午的改版会,差不多开了四个小时。好几次,小爱都忍不住把IPOD拿出来,偷偷放在耳边,点点给她发短消息:不听歌要死人啦。
小爱喜欢听歌是出了名的。
很多的时候,歌曲是不变的朋友,疗伤的好药。
社长忽然点名:“小爱,你来说说。”
小爱连忙把耳塞收收好:“其实我们杂志在上升趋势,又有稳定的读者群,变来变去不一定是好事。”
“你这话一讲,我们今天下午的会算是白开了?”社长的脸冷下来。
小爱说:“我确实是不赞成改版,要改也要等到明年。我们不要怕那些新杂志,他们一时半会儿成不了气候,我们应该以不变应万变才对。”
“散会!”社长说。
小爱起身,社长又说:“叶小爱你到我办公室来一下。”
点点冲小爱吐吐舌头,小爱倒是一点儿不怕地跟着社长到了办公室,社长大人很客气地到饮水机前替小爱倒了一杯水,之后才说:“你年轻,可也不是小孩子了,能不能不要这么意气用事?”
“好。”小爱说。
“我决定升你为编辑部主任。”
“不会吧。”小爱说,“刘老师不是做得很不错?”
“他的思想跟不上,你做杂志是个天才,我们早就该升你了,只是你太年轻,必须要等到今天。所以,你不应该放弃,更不要跟我再说辞职的事。”
“社长!”小爱慌起来,“我辞职真不是为了这个。”
“我知道我知道!”社长说,“我知道你不是为了这个,这个决定我早就想宣布了,集团那边也是这个意思,你作好准备,下个月就正式上任。”
“这……”小爱说,“这……”
“别犹豫了。”社长说,“我们还等着看你的新举措呢。说句实话,杂志现在难办,竞争又是这么激烈,还是你们年轻人脑子够使,我们这帮人,早该退休了。”
小爱又不知道该说什么好了。
“去吧。”社长说,“刘老师那边你不必担心,集团会安排好他,以后也不会妨碍你的工作,你就放手去做吧。”
小爱苦着一张脸出来,点点问:“啥事?”
“没啥事。”小爱说,“你借我钱,我得过些时日再还你。”
“早准备好了。”点点递给她两千块说,“楼下银行取的,不急,慢慢还我。”
小爱的眼眶红了。
“别哭啊。”点点说,“我们这么好的朋友。”
“我要辞职了。”小爱对点点说,“这次是真的。”
“不会吧。”点点说,“被社长批评了?”
小爱摇摇头,不愿意多说。
“忍忍就过去了。”点点说,“你今天不该当众顶撞他,人嘛,都是要点面子的,你别放在心上。”
“我真的要走了。”小爱说。
“你决定去哪里?是不是有更好的杂志要挖你?”
“不是。”小爱说,“我想回南京老家去。”
“不是吧!”点点还是不信。
“这两千块谢谢了。”小爱说,“我会尽快还你的。”
点点依然不信,茫然地看着小爱。在她忽然相信了的时候,她的眼泪涌了出来,小爱连忙找纸巾来替她擦拭。点点和小爱一样,都是北漂一族,两人常常一起加班一起购物,要说到分离,感情上肯定是过不去。
“不要走嘛。”点点呜咽着,“留下我一个人好没劲的。”
“对不起。”小爱只能这么说。
两人手挽着手走出杂志社,天已近黄昏,小爱跟点点说自己最近喜欢上的一首歌,歌的名字叫《临暗》,点点说,啥意思啊,听不懂。小爱说歌我也听不懂,但就是好听,不过我知道临暗是什么意思,在客家话里,是黄昏的意思。
点点说:噢。
小爱说:其实黄昏比夜晚还要可怕,因为黄昏就意味着黑夜将要来临。
点点说:噢,有点悬。
小爱说:每个人的一生,也许都要遇到这种临暗的时候,我总是对自己说,再坚持一下,不要怕,等真正的黑暗过去,就会天亮了。
点点把小爱挽紧一点点说:噢,原来你还是一个诗人。
两人说着,就看到林森的车开了过来,小爱下意识地想躲,但其实根本就无路可躲。
林森把车停下,摇下车窗,对小爱说:“我送你们。”
点点识趣地说:“不用了,我还有约会。”说完,附到小爱耳边狠狠地说:“你对我隐瞒军情,看我以后怎么收拾你!”
说完,点点哈哈笑着,拦了一辆的士快速离开。
小爱迟疑了一下,决定去拦下一辆的士,林森已经从车上下来,他握住小爱的手腕说:“走吧。”
小爱只觉得自己不能够呼吸。刹那间,她疑心自己是不是还在丽江的那场梦里没有醒来,于是用力地捏了捏自己的手臂。
“我们走吧。”林森看穿一切地说,“昨晚不是也没发生什么事吗,你担心什么呢?”
小爱的脸一下就红了。她挣脱林森说:“我真的要回去了,你不要拦着我。”
“可是我根本就不打算放你走。”林森说。
小爱红着脸瞪着眼看着林森,她不敢相信世界上竟然有这样的男人!
“五年前,我就不应该放你走。”林森说。
小爱完全陷入迷糊状态。
“想知道的话,上车我就告诉你。”
小爱终是上了林森的车,人最可悲的就是这一点,永远也敌不过对自己或是对别人的好奇心。
(13)
表白
林森的车在夜的都市里漫无目的地游走。
车上坐着小爱。
林森问小爱:“你记不记得你曾经见过我?”
“不记得。”小爱说。
林森叹气:“你肯定是不记得。”
小爱说:“林先生,我想你可能是记错了。在丽江之前,我真的不曾见过你,甚至,我都没有听说过你。”
“五年前的圣诞节。”林森说,“集团的聚会你参加没?就在华侨大厦。”
小爱费劲地想,应该是参加了。那一年,她刚刚大学毕业,进入这一行,因为太喜欢做杂志了,所以意气风发,天真可爱,认定世界就在自己的手里。
“那一夜我心情非常不好,喝醉了。”林森说,“我在去卫生间的路上吐了,你正好经过。”
“啊?”小爱真是一点儿也不记得了。
“你扶我去了卫生间,替我找来了服务员。”
小爱静静地听他说下去。
“我跟你说谢谢,你冲着我笑,对我说,圣诞节快乐。然后离去,”林森说,“那微笑点亮了我。”
“林先生,你肯定记错了。”小爱说,“我一丁点儿也不记得有此事。”
“我虽然老,但记性不坏。”林森说,“丽江那天晚上,我敲开门,你也是这样冲我微笑,当时我还不能确定,后来,你跟我一班飞机回来的时候,我就肯定是你了。”
小爱说:“林先生,我真怀疑你是编剧。”
“呵呵。”林森笑,“你可以不用相信,但是,我要告诉你,我说的都是真的。”
“就算是真的又怎么样呢?”小爱虽然被打动,心里的悲伤却远远盖过幸福,“林先生,我们不是一个世界的人,这个世界有这个世界的规律,即便是玩游戏,也不能超越这些规律的。”
“那你跟你一个世界的人又得到了什么呢?”林森说,“十万块,对你来说不是一个小数目。”
小爱涨红了脸:“你调查我?”
林森笑:“你错了,调查你的不是我,是离离。”
“林先生。”小爱说,“请你停车,让我下车。”
“我带你去见离离。”林森说,“你坐好。”
“我谁也不想见!”小爱大喊大叫,“你停车,我要下车!”
林森急刹车,车停在路边。
小爱拉开车门。听见林森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幸福。”
小爱还是下了车,走得毅然决然。
和李进认识就是一个错误,小爱不想一错再错,一伤再伤,这简直是肯定的。
回到家里,小爱给妈妈打电话。
妈妈说:“你确定要回来,就回来吧,反正家里的房间一直替你留着。”
“对不起,妈妈。”小爱说。
“回来吧。”妈妈说,“你在我身边,我会安心一些,暂时要是找不到工作,就在家里歇一歇。”
小爱的泪无声地从脸颊上流下来,无论走到哪里,还是妈妈最好。
房东又来敲门,小爱隔着防盗门把钱递过去,跟她说:“最迟后天搬,我有一些书要整理一下。”
“好吧。”这回她挺宽宏大量的,“需要帮忙也跟我说一声。”
“小爱!”李进忽然出现在门口,“小爱,我来了。”
一看他就是喝多了。
小爱赶紧把门关上。
可是半分钟后,李进就站在了客厅里,他喝多了,却并没有忘记换上自己的拖鞋。
小爱倒是忘了,他也有这里的钥匙,不然,应该把门反锁才对。
“小爱。”李进靠近她,在她的面前蹲下来,说:“小爱,我对不起你。”
小爱厌恶地推开他。
“我跟人投资公司,没想到被人骗,我也是没办法,所以才会骗你。”
“是一开始就骗,还是后来才骗?”小爱单刀直入地问。
“一开始没有。”李进举起手发誓,“我发誓我是爱你的,我只是没办法。”
“算了。”小爱站起身来,“你走吧,那些钱,我不让你还了。”
“可是我一定要还。”李进说,“你去跟林森说一声,骗我钱的人不敢拿他怎么样,只要他一出面,钱肯定会还给我。”
“认识你是我今生最大的耻辱。”小爱一个字一个字地蹦出这句话,指着门外说:“你走,永远都不要让我再看到你。”
李进扑上来,紧紧地抱住小爱不肯放。
小爱甩不开他。
“别离开我。”李进说,“小爱我是最爱你的,你要帮我,你要帮我。离离都说了,你跟林森说,比她跟林森说还要有用。” “你滚开!”小爱拼命挣扎。李进却越抱越紧,像是要让小爱窒息,小爱挣扎不动了,内心的绝望像火一样在熊熊地燃烧,却无能为力。
李进终于松手,他的唇靠近小爱的,在小爱的唇边说:“只要你答应我,我们可以重新开始,我会给你幸福。”
一天之内,有两个男人承诺要给小爱幸福。
小爱一句话都不想说,她终于挣脱他,爬到沙发上,把自己抱住,全身无力。
李进又靠过来:“小爱,你答应我。”
“走开!”小爱全身发抖地大声喊叫着,“你走开,走开!”
李进却不知死活地伸出手,再次抱住了小爱。
小爱顺手抓起茶几上的剪刀,那是刚才整理书时用来剪绳子的剪刀,它锋利地扎进了李进的手臂,鲜血在瞬间冒了出来。
小爱尖叫,却听不到自己的声音。
(14)
真走了
当晚,小爱就搭乘火车回到了南京。
票买晚了,没有卧铺,小爱只好坐在硬座席里。
火车摇摇晃晃,小爱的耳朵里塞着IPOD,世事皆与自己无关。
累到极致的时候,人是绝对不知道累的。
李进这会儿应该在医院里,十万元抵一个伤口,他的智商认定是值的。但小爱知道输的还是自己,手臂的伤和心灵的伤怎么可以同日而语呢。
敲开家门的时候,妈妈好像并不觉得惊喜,只是说:“噢,回来了。”
“回来了。”小爱说。
小爱在家里睡了整整一星期。喝妈妈做的汤。妈妈也是一个人,小爱从小就没有爸爸,妈妈总是说,男人不是好东西,所以小爱一直不曾谈恋爱,第一场恋爱开始和结束都莫名其妙,第二场,更是莫名其妙。
很多年里,小爱都曾觉得妈妈不可理喻,甚至心理上有问题,所以毕业后,死活也要留在北京不肯回家。经过这些事,她却忽然懂得了妈妈。
自己是妈妈的女儿,看来有逃不脱的和她一样的命运。
事到如今,妈妈却没什么话可讲,只是变着法儿煨汤给她喝。南京的秋天已经有些微凉。妈妈住的是老房子,窗户不挡风,窗帘还是中学时代的那一幅,只是洗得有些发白。小爱在这里长大,离开后她以为自己不会再回来,那是第一次恋爱吧,妈妈跟她说:不行,不可以。小爱从不和妈妈吵架,那一次也没有,她只是对自己说不会再回来。
但最终还是回来了。
一个月后,小爱跟妈妈说准备去找工作。她把随身带的笔记本电脑打开,接上网线上了网。信箱里全都是信,最多的是点点的,点点在信里说:“你的书我给你全寄回去了,李进也没事了,出院了。亲爱的,我想你,一切都会过去的,你答应我你要快乐。”
再有就是一些作者的信,他们并不知道小爱已经离开,还在充满热情地给小爱投稿。
小爱给点点回信:亲爱的,我没事了。
回完这封信,小爱对自己说:是真的没事了。
时间,的确是个好东西。
没想到点点很快就回了信,她说:上Q。
小爱上了Q,点点又坚持要视频。
小爱跑到卫生间里洗了一把脸,涂了一点口红,再用粉饼把腮扑亮一些,这才上线,冲着点点微笑。
点点说:“哇,越发漂亮年轻。”
小爱说:“置之死地而后生,我早说过我会没事的。”
“哈哈哈。”点点笑,“我也辞职了。”
“怎么呢?”
“杂志要停办了。我赶紧换了一家新的,好在我有经验,不需太仰人鼻息。新杂志给我很大的空间。”
“我还是不太明白,杂志不是办得好好的吗?”
“上头有上头的想法。”点点说,“我们这些普通人,哪里会弄得明白!”
“哎。”小爱叹息。
“还有新闻你要不要听?”点点说。
“说啊。”
“李进要结婚了。”点点说,“他娶了现在最红的模特儿,叫离离。”
厨房里,烧的水开了,壶在尖叫。
小爱说:“点点,就这样吧,我要装开水去啦。”
说完,小爱下了线。
开水壶一直在尖叫。妈妈买了菜正好开门进来,看着发呆的小爱,没说什么,匆匆换了鞋径自走到厨房里去了。
妈妈关了煤气,周围安静了下来。
小爱的心,却被什么莫名的东西掀起了巨浪,排山倒海。她忽然忆起一个温柔的声音,那个声音在她的身后说:“如果你愿意,我可以给你幸福。”
小爱不是不想要幸福,只是小爱要不起那样的幸福。
幸福的背面,往往是伤痕。
所以,小爱宁愿选择什么都不要,将心交付于一面平静的湖水。
至于底下的波澜壮阔,小爱想,与自己无关。
可是有一些明明跟自己无关的结局,还是敲痛了小爱的心。
“你没事吧?”妈妈过来摸摸小爱的额头说,“你不是说要出去找工作?”
“就去。”小爱说。
“你还年轻,又有经验,肯定有人会要你。”妈妈很少说这么让人快慰的劝告的话,小爱由衷地冲着妈妈微笑。
走在南京的大街上,小爱忽然发现街头有离离的广告牌,她代言的是一个洗发水的广告,长发如瀑,巧笑嫣然。
记忆中的离离是短发。怎么只是短短的时刻,就变长发了呢?或许是记忆欺骗了自己,或许,这根本就不是离离。
不管如何,过去,它已经过去了。 下 部
序
九月十八日娱乐版头条新闻:名模离离死于离奇车祸。
报道上有图片。
两个戴墨镜的男人,低头穿过围观的人群。
报道很长,围绕离离的死,有很多的八卦,小爱无心看上去,她只知道,此刻,有人在伤心。
小爱把手机拿起来,放下。拿起来,又放下。
手机猛然响起,小爱连号码都没看就慌乱地接,那边是点点,点点说:“小爱,你看报纸没有,天啦,你看没有?”
“看了。”小爱尽量冷静地说。
“警方带走了李进。”点点说。
“哦。”
“看来你真的是无所谓了。”点点说,“这样也好。权当看别人的故事吧。”
小爱挂了电话,眼角的余光看到那张花花绿绿的报纸。
她知道,有人在伤心。
只是,她并没有关心他的权利。
只是,自己也伤心。
小爱把头埋进双膝。离离,亲爱的,你一路走好。
(1)
娃娃
两点的记者见面会,三点的签售,六点晚饭,七点半电视台录节目。
小爱把手里的安排表递给娃娃说:“你要快点化妆。”
“不化了。”娃娃说,“签就签呗,今天我也不想见记者。”
“你还不到牛的时候,没版税拿的时候不要跟我哭。”小爱拍拍娃娃的背说,“乖,快点,你还有一刻钟的时间。”
娃娃的真名不叫娃娃,叫李娟娟,娃娃这个名字是小爱替她取的。两年前,小爱到了一家文化公司做编辑,文化公司挂靠国内一家很有名的出版社,娃娃是他们公司最成功的一次炒作,短短两年,这个十九岁的少女已经全国知名,出版了三本书,且本本畅销,成为无数少男少女追捧的对象。
总编无数次地对小爱说:“我没看错人,两年前你走进我办公室的那一刻,我就知道你行,我无论如何都要留下你来。”
小爱谦虚地笑:“我只是喜欢做书而已。”
娃娃的确是个天才,但她写的东西,小爱并不是很喜欢,不过小爱把它做得非常漂亮,因为娃娃是被小爱一手挖掘,小爱,也因此成为出版界炙手可热的人物。
这是小爱没有想到的。
当然也要感谢点点,点点也到了南京,没有点点,小爱的很多想法都不能得到实现。
但现在,公司要迁到北京去。这是出版社的意思,还是只有到北京公司才可能有更大的发展?小爱抱臂站在广场上,看无数的少男少女排着队等娃娃的签名。又是秋天了,黄叶舞秋风,娃娃是金黄色的短发,她不漂亮,但长得很中性,会写另类的爱情小说,情感在她的笔下百转千回,因此她成为男生女生的偶像。
娃娃的新书,有个很恶俗的名字,叫《爱啊》。
十九岁的女生,哪里懂得什么叫真正的爱情。
不过书有人买,就是真理,你不服气也不行。
点点站到小爱身边来,问:“你真不打算回北京?”
“我只是不喜欢北京。”小爱说。
“事情都过去这么久了。”点点说,“你就算是为了我吧,我做梦都想回北京。到了北京,我们租个好些的房子,按你的贡献,公司替你买套房也不为过,老总都发话了,只要你肯去,一切都好办。”
小爱说:“现在网络这么发达,我在哪里不是一样的工作?”
“那不一样的。”点点说,“你看娃娃也在北京读大学,怎么说都是北京方便。”
“她很快就会不需要我了。”小爱说。
“你这人就是一向消极。”点点气结,“还有,胆小!”
小爱并不生气,笑。
点点说:“对了,早上接到吴总的电话。”
“哪个吴总?”
“忘性大,做了你几年领导你竟然不记得了。”
“呵呵,原来是他。”
“他们又去做了一本新的时尚杂志,说是势头不错,想请我们回去,没你的电话,所以才打给我游说。”
“那怎么可能?”
“也是。”点点说,“他知道你现在是编辑里的大腕,只是说说罢了。不过他要走了你的电话。”
“你给了?”
“给了。”
“神经。”小爱骂点点。
点点有点不高兴了:“一个号码而已,你不答应就回掉呗,还真当自己是张曼玉。”
小爱答:“懒得跟你说,你越说越离谱。”
签售仍在有条不紊地进行,有记者把话筒伸到娃娃的面前,小爱走上前去,把记者拉开说:“刚才记者会你有问题怎么不问,现在你让她跟读者交流,有什么事签完再说。”
“你是她的经纪人吧。”记者说,“我问你也一样啊。”
“我是编辑。”小爱说,“问吧。”
“听说娃娃已经有千万身家,是不是真的?”
“请专业点。记者先生。”小爱冷冷地说,“八卦的问题我们拒绝回答。”
记者被小爱抢白,脸红一阵白一阵,最后收起本子,一言不发地走了。
第二天,老总把报纸给小爱看,责备地说:“你对付记者也老有经验了,怎么会出这样子的事?你看看,现在连你一起骂!”
报上是娃娃的照片,旁边是小爱,黑着一张脸。
小爱最恨自己的照片被登到媒体上,气结。
娃娃把报纸扯过去看,一面看一面格格笑着说:“千万身家何止啊,应该写成亿万身家,才能号召全民写作嘛!还有啊,小爱姐,你还挺上相的嘛!”
小爱一把把报纸扯过来:“莫胡说!”
“小爱啊,”老总叹息,“你最近脾气是该收一收。”
“对不起。”小爱对老总说,“我昨天是心情有些不好。”
“新书又上榜了,心情应该好才对。”老总说,“这家报纸倒也不必去管它,一家两家小报,翻不起浪来。”
“谢谢理解。”小爱说。
“小爱姐。我想回家看妈妈。”娃娃喊。
“签完云南的两场,我就放你回去。”小爱说。
“那你要陪我。”娃娃把嘴嘟起来。
“陪。”小爱说,“我不陪谁陪。”
“北京的公司已经差不多了。”老总说,“你从云南回来,就到北京上班,社里加大了力度,希望培养出更多的娃娃来。”
“小爱姐罢工。”娃娃说,“别人上来了我吃什么!”
“你不用怕!”小爱拍拍娃娃说,“要努力,做实力派唱将嘛。”
“反正你不能丢下我不管。”别看娃娃已经成名,却还是名符其实,孩子气得要紧。
“好。”小爱承诺。
那夜好不容易没有记者打扰,娃娃、点点和小爱在一起晚餐。娃娃忽然看着小爱,目光炯炯地问:“小爱姐,你为啥不恋爱,你不知道恋爱可以让一个女人变得美丽吗?”
点点正在低头发短消息,她和一个北京的男人认识六年了,本来没什么感觉,但分开后,距离忽然产生了惊天动地的美,最近已经到了热恋的阶段。那男的是一所高校的老师,教英语,据说让很多女生为之疯狂,不过他现在,只为点点疯狂。两人一天一百条短消息不止,双双看来都要立志成为中国移动的年度最佳短信消费者候选人。
点点听娃娃这么一问,把头从手机上抬起来说:“谁说小爱姐不恋爱,小爱姐只是没成年而已嘛,成年后自会恋爱的。”
娃娃做呕吐状。
点点又发惊人之言:“我老公说他们学校有个帅哥适合你,教德语的,等去北京要不要见一面?”
“这条鱼烧得挺好。”小爱像没听见。
娃娃自言自语:“小爱姐完了个蛋了。”
娃娃的语言一向很奇怪,完蛋说成完了个蛋,伤心说成伤了个心啦,奇怪说成奇了个怪了……这样的语言在她的小说里比比皆是,成为校园和网络最流行的语言。
不过它们只能捕获十几岁女人的芳心。
对于快三十岁的点点和小爱来说,还是红烧鱼比较有趣一些。
娃娃看着狼吞虎咽的她们问:“为什么不笑,说,看在本小姐这么有趣的份上,为什么不笑一个?”
点点看看小爱,小爱看看点点,两人继续吃鱼。
娃娃扑倒在桌上,大喊:“好BT的老女人。”
有女中学生忽然敲门进来,被服务员领着,怯生生地喊:“听说娃娃在这里,我想请娃娃签个名。”脸激动得红扑扑的。
娃娃直起身子来签,两个字签得眉飞色舞。
女中学生兴奋起来,得寸进尺掏出数码相机:“拍个照行吗?”
点点站起身来:“好好好,我来替你们拍。”
娃娃把手放在女中学生肩头,女中学生兴奋地说:“娃娃姐,你每本书我都读三遍以上。”
“哦。”娃娃说,“挺好。”
小爱看娃娃的笑,那是专业的笑。两年前,娃娃还是个一见镜头就怯的小姑娘,硬撑着脸上的表情,穿中性的衣服,头发短短的乱乱的,到编辑部来,把U盘往小爱桌上一扔说:“我的长篇,爱看不看。”
那时候的酷是装出来的,现在的酷是真的。
岁月和机遇,成就一个人只需要一瞬。
改变一个人,易如反掌。 (2)
年轻的时候我要毁灭爱情
路灯下,他在抽烟,年轻的面孔,写满了自以为是的忧伤。
见了小爱,他扔掉烟头直奔过来,第一句话就是:“小爱姐,她在哪里?”
“她回家了。”小爱说,“明天就要去昆明。”
“我想见她。”
“那你打电话给她啊。”
“她不接。”
“那你去她家楼下等,在我这里等干吗?”
“她不会回家的,她刻意要躲着我。”
“既然如此,你何苦再等她呢?”
“小爱姐,你不会不懂吧,这就是爱情。”
“对不起,我真不懂。”小爱硬着心肠从他身边绕着走过去,男孩上来拉住她的衣袖,恳求说,“求求你告诉我,她在哪里!”
“我真不知道。”小爱说,“我们今晚在饭店分手,说好了明天在机场见。”
“几点的飞机?”男生问。
小爱迟疑了一下,终于说:“十一点。”
“谢谢。”男生晃着胳膊走了,月光下,他的背影显得单薄而又孤独。这是一个喜欢写诗的孩子,也疯狂地喜欢着娃娃,据小爱所知,他和娃娃谈过一个月左右的恋爱,后来,娃
娃考到北京读大学后,这一切就结束了。
男生叫小文。
娃娃曾经对小爱说:“我只是被他的一句诗糊弄住了,天知道我怎么会喜欢一个有着女人名字的男人。耻辱。”
瞧,过去的爱,一个月的爱,她可以说忘就忘,说翻脸就翻脸。这也算是本事吧。
小爱回家洗了个澡,简单地收拾了一下出差的行李就睡了,以往出差前多半会睡不着,但那夜小爱睡得特别的香甜,可没想到的是半夜被电话吵醒,娃娃在那边尖叫着:“小爱姐,快来,快来救命!”
她的声音已经颤抖,听得出是极度紧张。
“怎么了?”小爱在瞬间惊醒过来,“你慢慢说,不要急。”
“小文,小文他自杀了!”
小爱的头轰一下就大了。
“我只是说着玩的,我没想到他会来真的……小爱姐,你快来救命……你快来!”
小爱放下电话,又打了一个电话给点点,这才飞速赶往娃娃所说的地点,那是小文在南京租的一所房子,小文家境不错,自己在南京有份稳定的工作,房子在离市区不远的一个地方,一楼,还有个小小的院落。
有一次去接娃娃,只见小文送娃娃出来,两人紧紧地贴在一起,恨不得是一个人。
小爱下了车,直奔小文的家,门紧闭着,小爱一敲,门就开了。娃娃神色慌乱地把门打开,小爱一眼就看到半躺在地上的小文,脸色苍白,手腕那里,缠了许多的布,地板上点点的血迹到处可见。
小爱努力地维持自己,才没有晕过去。
小爱想起,那一晚的李进,应该也是这种状况。点点赶来,将李进送到医院,小爱搭坐当晚的火车离开北京,从此,再也没有回去过。
事情过去了好长一段时间,她都有杀了人的错觉。夜夜不得安睡,清晨醒来,只觉得满脸满心都是抚不平的皱纹。
“小爱姐,小爱姐,怎么办?”娃娃毫无主张。
小爱蹲下,问小文:“你有事吗?感觉怎么样?”
“还好。”小文慢悠悠地说,“死亡的感觉其实很美妙。”
“你他妈要死你自己去死,你不要牵连到我!”娃娃一听小文说这话,愤怒地抬起脚,一下又一下地朝着小文的身子踢去,小文也不躲,表情安详地让她踢。
“你疯了!你是不是真的想他去死!”小爱拼命按住激动的娃娃,“别闹了,快把人送医院才是!”
“死!他不死我送他去死!”娃娃大喊大叫,继续往小文身上踢去,“这样的衰男人活着也没有用!”
小文躺在地上,脸色越发苍白,却在微笑。
就在这时,门铃响了。
娃娃吓得停了手,问小爱:“是谁?”
“点点姐。”小爱说,“我一见血就晕,她比较有经验。所以叫她来。”
点点进来,不过一分钟,就明白了状况,她当机立断地说:“娃娃你和小爱打车,快回小爱家,这里的事交给我处理,千万不能传出去。”
小爱知道,点点一来,就没事了。
点点也蹲下来,看了看小文说:“没事了,我这就送你去医院,不过你记住,不准提到关于娃娃的半个字,知道吗?”
“我不去医院。”小文说,“你们让我死,好得很。”
“不就是手臂上割几刀吗,死不了。”点点和小爱合力把小文从地上扶起来说,“不过痛起来倒是够你受的。”
“快给我去医院。”娃娃说,“不然一切免谈。”
小文的眼睛里闪出一些些光来,也许在娃娃的语气中听出了还可以商谈的意思,他的腿上也有力气了,配合着小爱和点点开始往外走。
小爱给娃娃使眼色,意思是让她不要再乱讲话了。
娃娃背对着小文撇了撇嘴。眼里并没有同情和爱,只有厌恶和不屑。
小爱当时就想,小文这个可怜的孩子,就这样亲手毁掉了自己的爱情。
当然,娃娃也好,小文也好,都有机会再重来,这没有什么。
(3)
昆明的夜
昆明,一雨变成冬。
网络是个惹祸的东西,娃娃和小爱刚下飞机,机场就已经是fans的天下,有人捧着花,有人高举着数码相机,有人拉着长长的横幅,都在等娃娃出来。
娃娃不听小爱的劝告,穿少了,只好缩着脖子和书迷打招呼。
有女生在惊呼:“她真酷,比我想象中的还要酷。”
她们也许全然忘了娃娃也只是个女孩子。
书店的人和小爱一起,好不容易才护着娃娃上了车。没得到签名的书迷,还在跟着车子后面跑。
书店负责接待的是个聪慧的女孩,叫真真。真真对小爱说:“娃娃的知名度真不输给任何娱乐界的明星。”
小爱谦虚地笑:“她现在也是明星。”
“错。我是作家。”娃娃缩着脖子纠正。她真的冷,脸色都有些发青。昨夜跟血有关的记忆还没有抹去。小爱从行李里取出外套来替她穿上,她哑着嗓子说谢谢。
真真把行程表拿出来给小爱看,密密麻麻,差不多没有休息的时间。
日程表第二天的安排上面,写着:昆明飞丽江。
丽江两个字,莫名其妙地刺痛了小爱的心。
“没问题吧?”真真说。
“没问题啊。”小爱答。
点点的电话来了,只说了三个字:没事了。
小爱转头对娃娃说:“没事了。”
娃娃缩缩脖子,像是没听见。
那夜,小爱和娃娃一起住在宾馆里,因为太冷,又怕被fans围攻,所以两人早早地上了床,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天。
娃娃忽然问:“小爱姐,你心目中的爱情是什么样子的?”
“不知道。”小爱说,“我可不能和你比,小小年纪,已经是爱情专家。”
“我那都是幻想出来的。”娃娃说,“我还没遇到过自己真正爱的男人呢。”
“小文不算吗?”
“差老远了。”
“呵呵,总有一天会遇到的。”
“那你遇到过吗?”
小爱想了一下说:“也没有。”
“你骗人。”娃娃坐起身子来,笑着看小爱说,“你心里肯定有个男人,怎么也忘不掉。”
“胡说八道你一流。”小爱笑。
“我是女巫,我可以看到人的内心的。”娃娃说,“告诉我嘛,那个男人是谁,是什么样子的?”
“你不是说你是女巫吗?还用得着我告诉你!”
“这么说你就是承认了喽。”娃娃得意地笑。
小爱用被子蒙住头,装笑。
眼泪却悄悄地涌了出来。
娃娃把灯关了,她手机的短消息一直在响,也许是怕影响到小爱休息,娃娃把手机调到了无声,只是蓝色的屏幕一直不停地在闪烁。
过了很久,小爱把头伸出来,命令地说:“把手机关了,睡觉!”
“你哭完了?”娃娃问。
“谁哭了?”小爱不承认。
“如果有一个男人,能让你流泪,那你就完了个蛋了。”娃娃一边发短消息一边说。
“你在给谁发短消息呢,你是不是又恋爱了?所以才害得小文要死要活的?”小爱岔开话题。
“错也。”娃娃说,“我不会在一棵树上吊死,我要像我小说里的人一样,爱他个百次千次万次,爱到爱不动为止。”
“你这个女人好可怕。”小爱说。
“报上不是说我是同性恋吗,也许我是男人。”娃娃故意把声音弄得粗粗的吓小爱。
小爱再次用被子把脸蒙起来。
娃娃心满意足地关了手机,也把脸蒙起来睡觉。
小爱却一直没有睡着,失眠的夜里,最怕孤单。
这两年一直在拼了命地工作,孤单袭来的时候都顾不上伤心,只有到昆明的这一夜,往事才有空沉淀,心事也如同长了翅膀,飞到远方。
不过,是谁说过,心动,才证明你活着。
娃娃很快睡着了,小爱爬起来,坐到窗边的椅子上,对着镜子抽一根烟。小爱其实没有烟瘾,心情不好或者心情很好的时候,才会抽烟。只是,此时的小爱却分不清自己的心情到底是好还是坏。
奇了个怪了。
小爱对自己说:放轻松。
说完,她吐了一个漂亮的烟圈,把烟头灭了,回到床上,睡觉。 (4)
往事如昨
黄昏的时候,小爱又一次来到了丽江。
书店把他们安排在官房大酒店。
“官房”两个字,让小爱的眼睛莫名其妙地刺痛。于是她别开了头。
和小爱的心事重重相比,娃娃则显得无精打采。之前要到丽江的兴奋在到达丽江后荡然无存。前一天昆明的签售依然是人山人海,在书店前面的广场上,穿着单薄的娃娃签了两个多小时没停手,也许是太累的缘故,娃娃吃过晚饭就发现自己病了,像那晚的离离一样,滚烫地贴着小爱。小爱有些担心,当然还有些心疼。十九岁的姑娘,要承载盛名之下的负累,苦自不必说。
书店的光头经理买来了药,小爱喂娃娃吃下,娃娃睁着一双无力的大眼睛说:“下辈子再也不当作家。”
“现在放手也来得及。”小爱说。
“现在舍不得放。”娃娃说,“虚荣,没办法。”
“先睡一觉再说吧,明天还有签售,各地游客都等着呢。”小爱哄娃娃躺下,也许是药力的作用,娃娃很快就睡着了。
光头经理差漂亮妹妹过来敲门,问需不需要去医院挂水,小爱摇摇头说:“不必,她年轻,睡一觉就应该抗过去了。”
“那你要不要夜宵?”漂亮妹妹说,“我带你去古城吃点东西。”
“不用了。”小爱说,“我也要休息了。”
“那明早九点,我来接你们吃早饭。”
“好。”小爱关上门,回到房间看睡着的娃娃。睡着了的娃娃脸上有种女人特有的妩媚,小爱第一次发现她的睫毛很长,像一个人。
其实第一次见娃娃,就觉得她像。她们的长相当然是完全不一样的,像的是那种感觉,从骨子里溢出来的一种气质,和常人大不相同,也极难模仿。
这样的人,都极易成为公众人物。
小爱看看手表,不过才夜里十点,当然是睡不着的,于是小爱起身,带上自己的包打车去了古城。夜里十点的古城仿佛才刚刚苏醒,灯红酒绿,人来人往。有两个姑娘好像喝得稍许有点多了,摇着身子,用夸张的甜美的声音唱着《夜来香》,走过小爱的身旁,眼看着就要撞上小爱,小爱连忙往旁边躲,一只有力的手臂扶住了她,一个熟悉的声音在说:“小心些,别摔了。”
小爱屏住呼吸,不敢回头。甚至不敢动。
是梦。
一定是梦。
“你跟我来。”他拉着小爱的手臂,一直往前走。小爱无力挣脱,带着幸福的恐惧排山倒海而来。双脚犹如踩在云端,只有手臂那里的温热和内心的痛楚是真实的。终于,小爱有了挣脱的意识,那双手臂却紧紧地搂住了她,低声说:“这次你别想再逃掉。”
“林先生,”小爱说,“请不要这样。”
“很好。”他说,“你还记得我姓林。”
言语中,他已经带着小爱出了喧闹的古城,拦下一辆出租,把小爱先塞进去,自己也跟着坐进了车。
小爱强按住内心的慌乱,不敢看他,眼光始终看着窗外。
他对出租车司机说:“官房。”
车上,他的手伸过来,握住了小爱的手,小爱认命地闭上了眼睛。
“我一直在找你。”他说,“直到前一阵子在报上看到你的报道。”
小爱心想:“该死的记者。”
“你消失得太快。”
小爱硬起心肠,坐直身子说:“对不起,以前的事,我不想再提了。”
“好,不提。”林森说,“我们提将来,好不好?”
小爱转头看林森,在灯光忽明忽暗的车内,那张记忆中无数次出现又无数次被强行按下的脸,让小爱在瞬间全线投降。
林森抱住小爱,把她的头抵到自己的胸前,轻声说:“小爱,跟我走吧。”
“去哪里?”小爱问。
“我去哪里,你就去哪里。”林森说,“我们在一起。”
“好。”小爱说。
“是不是真的?”
“是。”
“好。”林森抱紧了小爱,说,“我信。”
下了车,小爱和林森一起回到宾馆。林森一直把小爱带到自己的房间门口。他从口袋里掏出房卡来开了门,拉着小爱进了房间。这是官房最豪华的套房,林森请小爱在沙发上坐下,说:“你坐会儿,喜欢喝茶还是喝咖啡,我替你泡。”
小爱问:“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林森说:“这太简单了,你身边不是老跟着个大明星吗。”
“对了,”小爱站起身来说,“她在发烧,我得回去看看。”
“坐下!”林森按住她说,“权当此时你还在古城闲逛。”
“你何时跟上我的?”小爱问。
“一直。”林森说,“我的心一直跟着你。”
无论何时何地,甜言蜜语都有绝对的杀伤力。更何况,林森的声音依旧是那么的好听,那么的迷人。
“今晚陪我?”林森说。
“不好。”小爱说。
“你放心。”林森说,“在我娶你之前,我不会乱来的。”
小爱有些惊慌地抬起头来看着林森,却在林森的眼睛里看到了绝对的真诚。
时钟敲过十二点。
小爱低头想想:灰姑娘真是个不错的童话。
但既然是童话,就不是现实。
现实总是残酷得令人窒息。
林森在小爱的身边坐下,把替小爱泡的茶吹一吹,吹凉才递给她。
深情款款的林森尽管让小爱在这一瞬间感觉醉人的甜蜜,小爱还是冷静地提醒自己,不能做数的,爱过之后,徒留失望。
横在她和林森之间的东西太多,三生三世,也怕是无法跨越。
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如不爱。
可是,林森却洞悉她内心地说:“爱与不爱,现在不是你说了算的了,小爱。”
小爱被林森的话说得一激灵。
“还是那句话,我可以给你幸福。”林森说,“你还记得那晚吗,你在我怀里睡着了,像个孩子,我并没有任何的担心和惊慌,我把你抱到沙发床上的时候,你也没醒,那时候我对自己说,希望自己每天早上醒来,都可以看到这张沉睡的甜美的脸。”
“你不要再说了……”小爱制止他。
“你答应给我机会,我就不再说了。”
“你很无赖。”小爱无奈地说。
“错了,这是执着。”林森说。
“我说不过你。”
“那就是答应喽?”
“林先生……”
“放心吧。”林森就像学过心理学,“我是认真的,绝无玩游戏的意思。”
“我真的要回去了。”小爱站起身,“娃娃在发烧。”
“好。”林森说,“你等我,我替你拿点治发烧的特效药。”
小爱又想起离离发烧的那一夜,于是问:“你都随身带着药吗?”
“是吧。”林森说,“以前,离离总是动不动就生病。”
离离。
此时此刻,这是一个不应该被提起的名字。
“对不起。”小爱由衷地说。
“都过去了。”林森说。
“你怀念她吗?”
“那是自然。”
“我也常怀念。”小爱说。
“她会感觉到。”
“嗯。”小爱拿着药瓶走到门口。不知道为什么,她没去追问关于离离的一切,也许,林森是最清楚的,但是小爱是真的不想问。
林森替她拉开门,说:“明天中午我请你们吃饭,加上你那个小朋友。” (5)
雾来了
小爱回到房间,发现娃娃已经从床上爬起来在看电视。
一个很弱智的搞笑的电视剧,娃娃笑得脸红脖子粗。
“瞧你那样!”小爱说,“病好了?”
“你去哪儿了?”娃娃问,“到酒吧泡男人了?”
“我给你买药去了。”小爱把药放到娃娃的床头。
“我才不信。”娃娃拿起药瓶来研究半天后说,“这是进口药,你是不是泡了个美国男人,天啦天。”
小爱不理娃娃,拿了睡衣去冲凉。
从浴室出来的时候,发现娃娃坐在窗台上唱歌:
雾来啦 雾来啦 娃娃哭啦
想爸爸 想妈妈 想要回家
雾来啦 雾来啦 天色暗啦
星发光 心发慌 没有方向
嘿呀 嘿呀 谁能给我力量
路漫长 爱漫长 带我回家
不要怕 不要怕 我的娃娃
一朵花 一粒砂 就是天涯
不要怕 不要怕 赶快长大
等太阳 的光芒 带来希望
…………
娃娃的歌声不像原唱张韶涵那样清亮,而是略带了一些嘶哑。刚刚发过烧的她唱得很认真,都不扭过头来看小爱。
那一刻,小爱知道,娃娃不是没有伤心的,爱情的伤,于她,只是藏得比同龄的人深些罢了。
娃娃唱完了,问小爱:“点点姐是不是说他真的没事了?”
小爱说:“你可以自己打电话给他啊。”
“不。”娃娃说,“我不能再给他任何希望,这才是对他负责任。”又问小爱说,“你信不信一见钟情?”
小爱答:“恶俗。”
娃娃说:“说实话,因为小文,我对男人很失望,我做梦都想找到一个男人,我会对他一见钟情,甚至他一开始不怎么喜欢我也不要紧,我一定要征服他,让他对我从此念念不忘于江湖。就像最近的一本畅销书,有个很不错的名字《感谢折磨你的人》,如果有人可以折磨你,那其实是很幸福的。”
“天。”小爱说,“你够BT。”
娃娃把头昂起来:“怎么了,不服?我年轻,有的是机会。”
是是是。
十九岁,用娃娃小说里的话来说:一个“牛逼闪闪”的年代。谁敢惹?!
(6)
睡不着的海
失眠。尽管极度困乏,但根本就没可能睡着。
小爱见娃娃睡着了,爬起身来又出了门。
她忽然想到外面,去看看黑夜里的星星。或者,一个人走一走,理一理纷乱的情绪也是好的。
丽江本来就是一个睡不着的城市。
只是没想到,会在宾馆大堂看到他,小爱愣住了。
他看到小爱,也是满脸的惊喜。
“我……饿了,去找点吃的。”小爱不敢告诉他自己是睡不着。
“我也是。”他笑,“我们走吧。”
他很自然地牵着她的手,两人步行走出宾馆。
他一直牵着她往前走。
她并不想问他要带她去哪里。就像那一个曾经的夜晚,小爱也没有想过要问他会带她去哪里。
当小爱说“一夜”的时候,他说过,他想要的是一辈子。
他还说过,他可以给小爱幸福,只要小爱愿意。
其实,他说过的每一句话,小爱都不曾忘记,一句一句,真真切切,时时浮上心头。
“你有些冷。”他说。
说完,他抱住了小爱的肩。
小爱抬起头来看他,他的眼睛像一面夜的海,小爱就这样跌了进去,像跌进一个悠远而迷藏的梦。
醒不来,逃不掉。
小爱以为,他会吻她了,可是他没有,而是搂紧了小爱说:“走吧,我知道有家店面条不错。”
小爱穿着一双休闲鞋,但脚还是很快地走痛了。只是她不吭声。疼痛才会让她感觉些许的真实,她放纵自己靠近那个温暖的怀抱,成败在所不惜。
(7)
驼铃
第二天醒来时,已经是上午十一点。
娃娃说:“你昨晚艳遇的那位先生一早打电话来,约我们在二楼餐厅见。”
小爱笑,起身梳洗。娃娃拎着一条裙子说:“穿这个,比较有女人味。”
小爱却换了牛仔裤。
酒店餐厅。林森已早早在等候,一夜没睡好,他的精神却看上去相当的不错。
“你叫林森?”娃娃指着林森说,“倒过来,就是森林的意思?”
林森只是微笑。
“你多大了?”娃娃开始刨根问底。
“娃娃!”小爱制止她,“你是当红作家,有点修养行不行?”
“男士的年龄不保密。”娃娃满不在乎地说,“这没啥。”
“也是。”林森说,“我今年四十五岁了。”
“才开花呀,”娃娃说,“怎么,你打算追求小爱姐吗,其实,小爱姐这个人挺无趣的,你要当心后悔哟。”
小爱恶狠狠地说:“你要再说话我就把你嘴缝起来。”
“你看!”娃娃说,“凶相毕露了是不是?”
“她无论怎样,我都喜欢。”林森说。
小爱脸红了,娃娃看看小爱,再看看林森,再吃下一大口菜,用心服口服的语气说:“人家都说不要和四十岁以上的男人谈恋爱,我觉得是对的。”
“为什么呢?”林森问。
“太有杀伤力了。”娃娃说,“小爱姐,你这回是完了个蛋了。”
林森笑:“你这丫头挺有趣。”
“你就好好泡小爱姐吧,我再有趣,也跟你无关。”娃娃说完,起身,用毛巾抹一下嘴,“我吃饱了,先闪,我约了书店的小姑娘陪我去逛古城!”
“喂!”小爱喊,“下午三点签售!”
“安啦。不会误的。”娃娃说完,蝴蝶一样飞得不见了。
小爱转头骂林森:“胡说什么呢!”
“天地良心。”林森说,“我说的每一句话都是真的。”
“你何时回北京?”小爱问。
“你何时回我何时回。”
“赖皮。”
林森只是笑。
“我是回南京的,”小爱说,“不过你可以和娃娃同走,她回北京读书。”
“我希望你也回北京。”林森说。
小爱想了想说:“我考虑。”
“那我就放心了。”林森说,“我昨晚一夜没睡好,今天白天正好补一觉,呵呵。”
娃娃签售的时候,林森也去看了。当然又是人山人海,各地的游客都不停地插队进来捧娃娃的场,小爱正在娃娃身边忙碌的时候,一抬眼在人群中看到了林森,他站在那里,冲他微笑,仿佛愿意一直在那里守候。小爱的心忽然软得像一块棉花糖,缓缓地甜蜜地化开来。她离开娃娃的签售台走到他身边,问道:“你怎么来了,不是说要睡一觉?”
“来看看你。”林森说。
“又不是我签售,有什么好看的。”
林森指着长长的签售队伍说:“这些,都是你的功劳。你应该感到骄傲。”
“娃娃是个天才。”小爱说,“我跟她是互相成就,呵呵。”
娃娃在台上,一面签售一面偷偷冲小爱做鬼脸。
林森问:“她多少岁?”
“快二十了。”
“果然是成名要趁早。”林森说,“离离走红的时候,也不过是这个年纪。”
又是离离。
小爱感觉,离离是林森心里永远抹不去的一个记忆。她甚至小心眼地想,如果不是离离的突然离去,也许,林森并不见得会来找自己。
“想什么呢?”林森问。
“没。”小爱说。
林森看小爱一眼,说:“我先回宾馆休息了,晚上我们再约。”
“好。”小爱说。
但是那晚,小爱并没有得到林森的邀约,等娃娃签完,小爱和娃娃回到宾馆的时候,收到林森留下的一张纸条,上面写着:公司有事,我急需回京,我们北京见。
在小爱心里,不是没有怅惘的。她想起他站在人海里冲她微笑时候的样子,那是一种无比的安定和幸福,小爱并没有把握,自己是否能完全拥有这份幸福,因为林森对于她,始终是一个陌生人,那些爱和怀念,用娃娃小说里的话来说:都没有心理依据。
因此,它显得飘渺而又遥远。
娃娃兴奋地掏出她下午在古城买的茶马古道的驼铃给小爱看,并对小爱说,驼铃也能根据声音有性别的区分哦。
“送你一个。”娃娃说,“我特别替你挑的,能保平安,还能求来爱情哦。”
娃娃拎起驼铃给小爱看,黄昏的阳光从窗外打进来,娃娃摇一摇手臂,铃声清脆回荡,小爱不由得闭上了眼睛。
就在这时,有旅行社的人来敲门,递进来两张第二天回北京的机票,还是头等舱的。
手机里传来的是林森发来的短消息:“我要在北京等你。”
娃娃捏着票,同情地看着小爱说:“小爱姐,爱就爱吧,谁怕谁啊。”
说完,她哈哈大笑。驼铃在她的手里晃来晃去,那响声,令小爱有些害怕的心慌,于是,她抢下它来,收到行李箱里。
娃娃已经跑到电话那边跟书店的人打电话:“对啊,南京的票退掉,我北京的票也不需要你们买啦,我们明天一起回北京啦。”
“喂!”小爱想要阻止娃娃,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娃娃挂了电话,冲小爱眨眼睛,对于鬼精灵的她来说,一切尽在不言中,无需过多的解释。 (8)
北京的秋天
北京机场。
娃娃拖着她庞大的行李,和小爱一起从里面走出来。
林森等在九号门。
见了小爱,林森迎上来,替小爱拿行李。娃娃嘟着嘴说:“尊老爱幼。我这么多你也不帮忙,偏要替她拿。”
“尊老,你说对了。”林森笑着伸出另一只手说,“行,你的我也来拿吧。”
“我们都自己来。”小爱阻挡说,“不好劳烦您。”
娃娃笑得什么似的。
“买这么多东西?”林森问娃娃。
娃娃说:“给舍友们的礼物,还有,一大堆给自己的衣服,嘻嘻。我才不像小爱姐,对什么都不感兴趣,没劲!”
“她赚那么多稿费,任她花去。”小爱取笑娃娃。
林森换了辆新的车,也是奔驰,娃娃兴奋地坐到前排,林森忽然从后排座位上拿出一大束鲜花递到小爱的手里说:“欢迎来北京。”
小爱微红着脸接下,娃娃一副羡慕得眼珠子要掉下来的表情。
林森发动车子,问娃娃:“直接送你去学校?”
娃娃酸溜溜地说:“你们现在要把我丢下也行,我打车回去。”
林森笑,车子平稳地驶出去。小爱只能看到林森的背影。身边的鲜花,散发着诱人的气息,这是一个绝对懂得讨女人欢心的男人。
小爱不得不承认,此刻的自己是幸福的。
车开出机场没多久就开始堵车,望不到边。娃娃累极,在车上睡着了。林森转头问小爱:“你累不累?”
“不累。”小爱说。
“晚饭想吃什么?”
“随便呢。”
娃娃却忽然睁开眼说:“想吃湘菜。”
“好。”林森说,“估计到了市区,也到吃饭的点了,我请你们吃湘菜。”
“耶!”娃娃迅速竖起两个手指做V的形状,又迅速地放下去,继续闭上眼睡觉。
“这车不知要堵到何时,”林森说,“北京就是这样让人心烦。”
“对。”又是娃娃插话,“我们应该像丽江人民那样生活,多么自在多么滋润。小爱姐你说对不对?”
小爱不发表任何意见。
林森果然说得对,等车子到达市区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半钟。林森把车开到了一家湘菜馆,等他去车库停车的时候,娃娃打着哈欠对小爱说:“他很爱你,你就嫁给他算了,再不把个人问题解决了,你怕是一辈子没人要了。”
“不劳你费心。”小爱说。
“你爱他吗?”娃娃问。
小爱不回答。
娃娃叹气说:“也难怪你到现在嫁不出去,你眼光绝对有问题。”
“你住嘴。”小爱说。
娃娃嘻嘻地笑:“对了,他真的有钱,他戴的那块表,起码值一百万。我先打好招呼,你要是嫁了他,还得替我做书啊,因为女人嘛,还是要独立的。”
“你不关心小文吗?”小爱说,“你最起码应该打个电话问候!”
“我问候他妈还差不多。”娃娃开始胡说八道。
这个没有心的可恶的小姑娘。
晚餐很丰富,林森点了许多的菜,娃娃狼吞虎咽,还骂小爱吃得少。林森说:“慢慢吃是对的,增加咀嚼的次数,对身体健康有利。”
娃娃抬头问他:“你怎么懂这么多?”
林森微笑。
小爱说:“你莫理她,她是忽悠系的高才生。”
“没事。”娃娃说,“老林一看就是忽悠系的博导,我和他差得远呢。你看他把你忽悠的!四十多岁的老男人还送鲜花,我真是闻所未闻!”
林森哈哈大笑。
“对了,”林森说,“你写的是爱情小说,也签名送我一本学习学习嘛。”
“跟小爱姐要,我自己也要花钱买的。”娃娃说,“新书二十块一本,个个都跟我要,差点把我要破产。”
“行,”小爱说,“在你版税里扣。”
“黄世仁。”娃娃骂骂咧咧。
“行啊,”林森说,“小小年纪还知道黄世仁。”
“你别小瞧我,我知识面丰富着呢。”娃娃说,“你以后就知道了。”
娃娃说完,冲小爱一眨眼,林森看着眨眼的娃娃,表情忽然有些不自然,不过很快就恢复了正常。
北京的秋天,已经有些冷了,不过和昆明的冷比起来,这种冷要相对舒服一些,小爱往窗外看去,金黄的树叶在窗外静止不动。
时针指向十点,这是一个无风的秋天的夜晚。
小爱这才想起来问自己,这次来北京,到底是为什么呢?
那些危险和疼痛,难道真的忘记了吗?
(9)
情生意动
娃娃跳下车,挥手跟小爱和林森说再见。
下车前,她已经全副武装,墨镜,帽子。极有明星的风范。
小爱吩咐她:“自己在学校小心,过些天还有四川的签售,跟学校好好商量,时间要空出来。”
娃娃立正行军礼。忽然想起什么,做手势示意林森等一等。
娃娃在校门口拉开她超大的行李,摸索了半天,摸出来的是她的新书《爱呢》。然后,她把书直接递给了林森,说:“好好学习新时代的爱情,鲜花太老土了。”
“呵呵。”林森笑,“一定。”
娃娃冲小爱眨眨眼,拖着行李离开。
林森对小爱说:“来,坐前排我边上来。”
小爱摇摇头。
“来啊。”
“呵,空出来才让我坐。”
“嘿,瞎吃哪门子醋呢,”林森伸过手来拍拍小爱的手臂说,“听话。你坐我旁边我开车安心些。”
“少来。”小爱嘴上说着,人已经下了车,拉开前面的车门,坐了进去。
“不早了,我带你去休息。”林森说。
“这样,”小爱说得有些艰难,“我到宾馆去住,我们出版社在北京有固定的宾馆可住,你送我去就好啦。”
林森笑:“这不是说笑吗,到了北京,还能让你住宾馆。放心吧,我早安排好了。”
“林先生……我……”小爱忽然有些慌乱。
林森把车里的音乐放开来,是一首小爱不曾听过的歌曲。小爱的IPOD已经有好长时间都不用了,音乐常常让小爱感觉对往事的恐惧,她没曾想到,林森会听这样的歌。女中音,徐徐地唱:花开以后,连北风都会寂寞,心如潮起潮落,愁已锁住眉头,以为自己心已尘封,奈何窗外春意浓,依然让情愁惹得眼蒙眬,守着是你不是风,深情易种,一生守候着不会意动……
“歌词真好。”林森说,“你们文化人,应该听得懂。”
说到这儿,正值红灯,车停了,林森的右手从方向盘上拿下来,握住小爱的手。掌心的温度是小爱熟悉和不愿躲避的。
林森仿佛也走了神,直到绿灯亮了后面的车按起喇叭,这才反应过来把车开过了路口。
小爱忍不住笑。
林森说:“小爱,你现在知道你的魅力了?”
小爱不答。
“你话一直这么少?”林森问。
“娃娃不是说了吗,我是一个无趣的女人。”
“呵呵。”林森说,“我七老八十了,能听一个孩子的。你有没有趣,我说了算。”
“那你看我是否有趣?”小爱问。
“先跟我谈一些时日的恋爱我再答复你。”林森狡猾地答。
“又赖皮。”小爱说。
“呵呵。跟你学的。”
“我何时赖皮过?”小爱不解。
“你不声不响地走掉,让我好找,就是最大的赖皮。”
“你不讲道理。”
“行。”林森说,“反正都背了不讲道理的罪名了,以后我就好好地不讲道理给你看看,好不好?”
小爱吓得不敢做声了。
林森却哈哈大笑起来。
看得出来,他真的很开心,小爱却忽然恶作剧地想问他一个问题:“你想离离吗?”
当然,小爱没问。
哎呀呀,情生意动了,谁有什么办法呢? (10)
誓言
很大的别墅。
在北京的亚运村。
小爱进了门,他递拖鞋给小爱穿。吩咐小爱自己随便坐,然后就进了厨房烧水。小爱跟过去说:“你行吗,要不要我来?”
“呵呵。”他笑,“电水壶谁不会,我还可以做饭给你吃,你信不信?”
小爱当然不信。
他说:“明天中午,我去超市买菜,然后我们试一试。”
“这房子太大了。”小爱往楼上看看说,“一个人住会害怕。”
“你放心。我不会让你一个人住的,我会陪着你。”
小爱脸又红了,连忙解释:“我不是那意思。”
他拉着小爱往楼上走,说:“刚装修好的,来,我带你参观参观。”
小爱跟着他上了楼,在二楼,看到一个很大的书房,很别致,中式的家具,但并不显得呆板。他对小爱说:“你可以在这里办公,光线很好,空气也不错。”
书房外是个很大的露台,上面还有盆栽的竹子,一个竹制的摇椅。林森说:“要是工作累了,可以在这里歇歇。楼上还有一个更大的露台,我们呆会儿去看。”
呵,虽然林森这么讲,但小爱一直没觉得这些和自己有关,直到林森把她带到二楼的一间卧室,林森说:“这是你的房间。在北京,你可以随时住在这里。今晚先试试,看哪里不习惯,不喜欢,尽可以告诉我。”
说完,林森拉开衣橱的门,里面挂满了各式各样的衣服:“我让设计师专门做的,不知道你喜欢不,应该是合身的。睡衣在下面,一会儿你试试?”
小爱看着满衣橱的衣服,背对着林森,眼泪一下子就涌上了眼眶。
这么多年,在爱情里受尽伤害,尽力避免,从没有想过有一天,会被一个男人这样子宠爱,这让小爱根本无力承载。
“你怎么了?”林森扳过小爱的肩头问。
小爱转身扑入他的怀中,眼泪无声地流了出来。
林森紧紧地抱住小爱,任她哭,良久,才替她擦掉眼泪,温柔地说:“你累了,去洗个澡,我在楼下泡好茶等你。”
小爱的房间就带了一个洗澡间。小爱依他的话去洗了澡,想了想,还是换上自己平时穿的衣服下了楼。林森已经洗完澡,换了一套家居服,看上去神清气爽,他正在泡茶,一整套的器具,茶香飘逸出来,看上去蛮像那么一回事。
“来,”林森说,“朋友刚从福建带来的茶,你看看喜欢不喜欢。”
“我对茶没研究。”小爱说。
“慢慢你会喜欢上它,茶是个好东西。”林森递一杯到小爱面前说,“尝一尝?”
小爱接过喝下:“也许我会睡不着。”
“睡不着就睡不着吧,反正明天也没事,我领你到露台看星星,三楼有个很大的露台,呆会儿我们上去看。”
“林先生。”小爱说,“你真会做菜?”
“你别怀疑我。”林森说,“我所说的一切都是真的,包括对你的爱。从来没有一个女人让我这么牵肠挂肚。”
“我并不觉得自己有你说得那么好。”小爱低声说,“其实,我很怕感情,很长的时间里,我觉得自己已经没有感觉了。”
“现在呢?”林森问。
“现在更怕。”小爱说。
“不用怕。”林森抱住小爱,轻声说,“我不逼你,我们慢慢来,好不好?”
小爱点头。
林森说:“我一直记得那年圣诞节你的那个微笑,小爱,我发誓,只要你给我机会,我会让那个微笑永远停在你的脸上。”
“我忽然想睡觉。很困。”小爱闻着茶香说。
“那就回房睡吧。”林森说,“要是你怕,我就守着你。”
“不用。”小爱说。
“那好。”林森说。
那一夜,小爱睡得极为安稳,像是很久前在书吧的那一夜,闭上眼睛,就一觉到了天亮,睁开眼,小爱看到自己昨晚居然忘了拉上窗帘,窗外是一片养眼的绿,阳光已经透满了整
个房间。
小爱从床上跳起来,收拾好自己出去,林森已经起床,客厅里的指针指向上午十点,小爱不好意思地摸摸后脑勺说:“我不知道自己能睡这么沉。”
“睡得香是好事。”林森说,“你先去餐厅吃点早餐,我过会儿给你做午饭。”
小爱笑笑地看着林森说:“来真的啊?”
“我早说了我不会骗你,我会认真对待我说过的每一句话。”
“那,我陪你做?”
“你会?”
“不会可以学嘛。”小爱说。
“这态度不错。”林森说,“快吃早饭去!”
小爱冲林森做个鬼脸,进了餐厅。好像是很久都没有做过鬼脸了,小爱也不明白,自己居然又有了做鬼脸的心情。
早餐很简单,但相当可口,小爱三下两下吃完,跑进厨房去,林森已经开始在忙碌。一招一势还真像那么一回事,小爱做饭可真是不拿手,林森很快打发她说:“你去楼上参观一下那个露台吧。”
“嫌我碍事了?”
“是。”林森说。
小爱乐得轻松,她跑上楼,首先映入眼帘的就是那个宽大的露台,果然是漂亮到极致,小爱犹如进入仙境,而自己就是那个叫爱丽丝的小姑娘。
三楼有个房间是虚掩的,小爱好奇地伸头望了一眼。墙上,全是离离的照片,每一张,都巧笑嫣然。房内的布置一看就是女孩子的。
不用说,这是离离的房间。
他用这种方式,在纪念一个已经离去的女人。
可他对她说:“我会给你幸福。”
这算什么?
一瞬,梦醒了。
几分钟后,小爱把那间房的门关上,神色平静地下楼。如果是场对手戏,纵然知道是输的结局,也应该要完成这一场演出。
不是吗?
厨房已经香味飘出,小爱想:饱餐一顿也是不错的,虽然真的一点儿也不饿。
(11)
临暗
这一天,他和小爱都没有外出。
他仿佛不必去做任何公事,小爱仿佛也可以不管任何世事。但是他们的交谈并不是很多,两人静静地对坐着,说一些无关紧要的话,聊一些无所谓的话题。
黄昏的时候,他终于说:“回去把手续办好,我等你来北京。”
“林先生,”小爱轻声地问,“你是当真的吗?”
他看着小爱,容忍的,并不回答。
小爱把头转过去,说:“对不起,我只是怕。”
“好吧,那你好好想想。”
“我去冲个凉。”小爱起身而逃。
冰凉的水让小爱觉得清醒,是面对,还是逃避,却一直都想不出一个明确的答案。等小爱洗完澡出去,他已经不在客厅里,小爱上楼去找他,发现他坐在三楼的露台上,他在抽烟,他坐在那里,还是白色麻质的衣服,寂寞的表情,黄昏的夕阳下,浑身有金色的光芒。
小爱一动不动,她在心底终于承认,这是一个自己深爱的男人。
她早就爱上了他。
只是,她从不敢想自己会属于他,就算他对她,是这般的宠爱。
小爱真的是怕。
黑夜就要来了。
他们沉默地吃完了一顿饭,他不停地替她挟菜,小爱说“谢谢”。他说:“有没有听说过,爱一个人,至少要和他吃上一万顿饭,小爱,我再说一次,我是认真的。”
“可是……”小爱想说,“可是我要纯粹的爱情。”
但是小爱说不出口。
这个世界,谁可以真正地去要求谁呢?
他坐在那里,逆光,看不清他的脸。黄昏,真的是金色的,小爱终于说:“明天,我要回南京去了。”
“好。”他说。 (12)
给
凌晨两点。
小爱打开房间的门,从二楼爬到三楼,赤着脚。月光如倾,像丽江那个初相遇的夜晚。
她在他门口站了良久。
深吸一口气,然后敲门。
门很快就开了。
“我冷。”小爱低着头说。
他搂她入怀。
小爱感到前所未有的踏实,一颗飘来荡去的心终于沉淀下来。
心甘情愿的幸福,大抵就是如此吧。
(13)
又来了
点点到机场来接小爱。
南京正下大雨。点点对小爱说:“你要有心理准备,伯母身体有小问题,我陪她去过医院了,医生说,要调养。”
“怎么搞的?”小爱问。
“糖尿病。”点点说。
“应该没事吧?”小爱问。
“没事,就是人要受点折磨。”
小爱心疼起来,像被谁的手忽然一把抓过,妈妈一生都不幸福。没想到老来还要受这样的罪。
“还有一件事我要告诉你。”点点说,“离离的案子结了,李进来南京了,想见你。”
“我不会见他。”小爱说。
“我知道。”点点说,“他现在好像很有钱的样子,离离的事证明与他无关,我看离离生前挣的钱都归他了。偏偏这种男人好命,你说世道公不公平?”
小爱心烦意乱:“不关我的事。”
“我只是告诉你。”点点说,“你小心这种人。”
回到家里,妈妈正在做晚餐。小爱放下行李:“妈,别做了,晚饭我带你出去吃。”
妈妈说:“我还能动,浪费那些钱干吗?”
小爱只好默默地帮她做事,她倒不像林森一样嫌小爱碍手碍脚,还耐心地教起小爱来。和小爱一起择菠菜的时候她问道:“听点点说你们编辑部要搬到北京去?”
小爱说:“出版社老总是这个意思。要成立一个北京中心,好办事。”
“你会去吗?”
“也许吧。”小爱说。
“我不是很想你去。”妈妈说,“北京好像不很适合你,你看你回来,不是发展得挺好的吗?再说,守着你我也安心些。”
“妈,我的事不用你操心,你倒是要注意自己的身体。”
“你不好,我的身体怎么能好得了。”
小爱不说话。
妈妈又说:“我看那个李进不错,人家都为你追到南京来了,还愿意在这里安个家。嫁了他,安安心心过日子,不是挺好的吗?”
小爱:“你不要跟我提这个人!”
门铃响了,小爱起身去开门,竟然发现门外站着的人是李进!手里拎着水果和一大堆的礼物。笑笑的。
小爱要关门,李进不让。
妈妈在身后说:“让人家先进来。”
看来小爱不在家的时候,李进已经做足工作。
小爱想转身回到自己的房间,李进跑进房来,也不顾小爱妈妈在身边,扑通一声在小爱身后跪下,声泪俱下地说:“小爱,我知道错了,我要娶你,你让我娶你!”
小爱冷漠地转身,像在看一场别人的电影。
“你走吧。”小爱说,“过你自己的日子去。我与你是无关的。”
“小爱,我爱你。”李进说,“我当初真的是迫不得已。”
“我不想听任何解释。”小爱指着门口,“你给我出去!”
“小爱!”妈妈出来阻拦。
“你出去!”小爱走到门口,替李进把门打开。
小爱妈妈过来关门:“快关上,让邻居看到像什么话!”
小爱不让关,妈妈急了,眼前一黑,就要晕倒。李进从地上爬起来,一把扶住小爱妈妈,把她扶到沙发上坐下。
小爱喘了喘气,回到自己房间,把门带上了。
大约两分钟后,李进来敲门。小爱不理,李进在外面喊道:“小爱,我送伯母去医院,她好像不太好。”
小爱拉了门出来,发现妈妈的脸色真的很差。她连忙奔过去问:“妈,你怎么样了,你没事吧?”
“还是送医院吧。”李进说。
小爱扶起妈妈,李进也过来帮忙。小爱这才看到李进手臂上的疤痕,很深的一道,丑陋地盘据着。
小爱别过了头。
(14)
惊喜
出版社的北京中心到底还是成立了。
老总正色问小爱:“你真的不去主持工作?”
“对不起。”小爱说,“我妈妈需要照顾。”
“可以安排她去北京治病。”老总试图做最后一次说服,“要知道,娃娃没有你可不行,我们也不能把她再放到别的编辑手里去。”
“我妈妈只愿意呆在南京。”小爱说,“更何况,我在南京不等于不做娃娃的书,还不是照样跟进吗?”
正说着,小爱的电话响了,她接起来,是娃娃在那边喊:“你不来北京,我就回家陪妈妈,我早想回家啦。”
“只要你不念书,随你的便。”
“我不去四川签售。”娃娃来狠的。
“那也随你的便。”小爱才不怕她。
“呜……”娃娃拖着哭音说,“为什么你不肯来北京陪我,你是不是被那个老男人骗了,所以才会……”
“不要乱讲。”小爱打断她说,“我在和老总谈话,稍候再电你。”
“好吧。”娃娃说,“我是希望你来北京的,你来北京我就不用住集体宿舍了,这种苦我再也受不下去了。”
小爱挂了电话,看着老总,坚决地说:“我不去北京。”
“你不去北京你干脆哪儿也别去!”老总气得开始拍桌子。
“你冷静了再找我。”小爱转身就走。
“你站住!”老总说,“我告诉你,这是安排,这是必须,你不服从也不行!”
小爱转身走出老总办公室。
电话又响,这回是林森,他说:“何时来?”
小爱不说话,只觉得眼泪就要掉下来。
“怎么不说话?”林森问。
小爱好不容易控制住自己,说:“没事。”
“我感觉你有事。”
“没事。”小爱说,“就是妈妈病了,要照顾她,有点累。”
“哦?”林森说,“那你照顾好自己,别让我担心,好吗?”
“嗯。”小爱说。
点点追上来,拉住她说:“你怎么搞的,冲老板发火?不想活了?”
“是。”小爱说。
“好了。”点点说,“你现在是不是要去医院看你妈妈?”
“不去。”小爱说,“有个神经病整天呆在那儿。”
“我去赶走他!”点点撸撸袖子说,“我知道就是他让你烦心!”
小爱是真烦,不是一般的烦。
忽然,她很想躺在一个人的怀抱里,只有那个怀抱,能让她安心。
从单位出来,小爱坐上一辆出租车,对司机说:“去机场。”
他给过她那么多惊喜,小爱想,应该是回他一个惊喜的时候了。希望他看到自己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是真实的。
晚上八点,小爱来到了北京。
她并没有打林森的电话,而是直接打车去了林森的家。远远的,小爱看到别墅的灯温暖地亮着,她下了车,疾步往前行,想见一个人的渴望如同丽江的驼铃在心中来回撞击,发出清脆的回响。
小爱在心里重复着三个字,她想,在扑入他怀里的时候,一定要说出这三个字。
门铃响了。
小爱咬着指甲,有些紧张地在等候。
一直没有人来开门。
小爱坐到他门口的台阶上,不想打他的电话。按小爱的揣测,屋内的灯亮着,他应该不会走远。就这么想着的时候小爱看到了那边走过来的两个身影,穿着一样的运动服,女孩骑在车上,他在旁边扶着她的车走。女孩笑着,他伸出手在替她擦汗。
小爱惊慌地站起身来,躲到房子的另一边去,把自己藏起来,连呼吸都不许自己有。
小爱知道,自己没有看错。
那两个人,她都认得,林森和娃娃。 尾声
三月的束河古镇。
春天。
邮递员刚走,小爱在书吧里,把一批新到的杂志放到竹架上去。
有一些客人来了,坐在竹椅上看书,一看就是一下午,不给钱,小爱也不说他,有时还笑笑地替他递上一杯茶。
丽江,就是拿来磨时光的。
自从来了丽江,小爱妈妈的身体就好了许多,只需吃些许药,帮着小爱料理一下书吧的事,母女俩过得很平静。
往事,被藏入深深的海底。
每个人,都最好不要被情感主宰,做自己的主,才是最好的。
书吧开始慢慢地有名气,但是小爱坚持不让任何人拍照。如果谁非要拍,小爱会沉下脸来,让别人很难堪。
又是黄昏,小爱抬头看天,每一天的黄昏,都是这样坚持着它的美,不肯离去,但总要离去,新的一天总要来临。
旧的,总会被新的代替。
杂志上,在介绍一个新的当红写手,是个帅哥,他叫凡凡。也许有一天,那个在书市如日中天的叫娃娃的人,会慢慢被读者所忘记,但这没有什么,她自会有她精彩的生活。小文,林森,或许对于她,都不过只是过客。
小爱自然比不过她。
在小爱的心底,至少赤脚从二楼走上三楼的那一夜,她是渴望永远的。
妈妈在调电视,那台电视其实是新买的,但她想看的湖南台老是不太清楚,六十岁的老太太最近迷上看《超级女生》,喜欢李宇春,热情甚至高过十六岁的少女。
频道转换间,小爱忽然看到娃娃,她做客一家电视台,在谈她的新书。老太太尖叫起来:“这不是娃娃吗,你看她长得是不是像春春呢?”
小爱支吾着,眼睛却离不开电视屏幕。
主持人在问:娃娃,我知道你一直坚持不上任何电视节目,这一次,为什么会打破自己的原则呢?
娃娃说:我是为了我爸爸。我希望我爸爸幸福。
主持人:此话怎讲?是不是说这本书讲的就是你爸爸真实的故事呢,我想读者们都很想知道噢。
娃娃:小说毕竟是小说,不过我只想说,其实我以前不喜欢写作,但我是为我爸爸才写作的。这应该算是一个小小的计谋吧,虽然最后没有成功。但我真心希望有一个消失的人可以读到这本书,希望她回来,我们都想念她。其他的,我不想多说,大家看书吧。
娃娃还是那么酷,她手里的那本书,叫《绝版老爸》。
镜头扫过观众,小爱看到点点,老总,还有,他。
第二天,小爱在丽江书城买到了那本书,这应该是娃娃出道以来写得最好的一本书,一个男人,女儿两岁的时候妻子就去世了,总是遇不对真正的爱情,直到四十多岁的时候,才遇到自己真正喜欢的女人,他真心的付出,却没想到还是与她擦肩而过。
女儿为了爸爸的爱情,为了了解爸爸所爱的女人,于是主动去靠近她,了解她,并随时向老爸汇报关于这个女人的消息。
就在父女俩都以为大功告成的时候,这个女人却又忽然消失在茫茫人海。
…………
娃娃说:每个人都在穷其一生追求自己的幸福,可是最可悲的事情就是,在幸福来临自己的身边时却又撒手让它飞走。
黄昏真的是金色的,小爱站在书城的门口,望向古城的方向,小爱走到公用电话亭,一只手抚摸着自己高高隆起的肚子,另一只手拨通了那个拼命想忘却其实一直忘不掉的电话号码。
小爱想问的第一句话是:如果我们的孩子叫乐乐,你会同意吗?
懂爱的人,应该拥有一份快乐的生活。 第三部分 冰淇淋恋爱了
六月,栀子花开了,大朵大朵的白。
我和阿朵手挽着手,在校园这香香的夜色里漫步。阿朵跟我说起一个她才看来的笑话,我笑得拼命捏她的胳膊。她在路灯下停下脚步,看着我,正儿八经地说:“冰淇淋,你不能笑哦,你笑起来,连月光都会化掉呢!”
“嘴甜。”我说,“要化也要先在你嘴里化掉才对。”
阿朵稀里哗啦地笑。笑完了又说一句跟我说过千百次的话:“冰淇淋,我们谁也不要恋爱好不好,不然留下的那个好孤单的。”
“放心。”我说,“我才不会晚节不保。”
“我当然也不会。”阿朵说,“不过毕业后我就要和你比赛了,看谁先嫁出去!”
这真是一个很伤感的话题,其实我们很快就要毕业了,在学校的日子只能以天来计数。而且毕业以后,我和阿朵就要分开,一个到南方,一个到北方。我和阿朵做了四年的好朋友,她是我的上铺,是她教会我叠漂亮的被子和在拥挤的开水房里奋力而得意地抢出两瓶开水来。阿朵有一头天然的鬈发,特别是洗过头后,鬈得惊心动魄,那是什么样的发型师也做不出来的效果,而且她性格大方,敢作敢当,非常的可爱。她则说从没见过像我这样小家碧玉似的女孩子,让人忍不住地想疼爱。
我们一见如故。
在我们班里,也只有我和她一直都没有谈过恋爱。别的女生和男朋友卿卿我我的时候,我和阿朵往往是在宿舍里恶狠狠地下着象棋,谁输了,都会急红了眼,扭着对方非再来一盘不可,直到终于有一方心服口服无心恋战才罢休。
四年来,我和阿朵之间形影不离无话不说,亲密的友情令别人羡慕得发酸。但我和她之间也有些绝口不提的往事,那就是关于凌。
我想我和阿朵是同一天爱上凌的。
凌是我的老乡,比我们高一届,也是我们校乐队的主唱。他的声音略微有些沙哑,唱起歌来特别的有味道。我对流行歌曲并不是太精通,阿朵却是对各路歌手如数家珍。那一次老乡聚会我带着阿朵一起参加,凌一开场就抱着吉他来了一首罗大佑的《乡愁四韵》:“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酒一样的长江水,那酒醉的滋味是乡愁的滋味,给我一瓢长江水呀长江水……”那时我们刚上大二,虽不算是新生,但这思乡的歌还是妥帖地呵护了我们愁肠百转的乡愁。那夜的阿朵显得格外的兴奋,看着凌的眼睛像夜空里亮晶晶的星星。可是凌先请我跳舞,他比我高好多,我在他的怀里非常的不自在,本就生疏的舞步凌乱而狼狈。凌说你叫倪冰对吧,我点点头。凌说早就知道有一个叫倪冰的漂亮的小学妹,没想到有这么漂亮。这之前没有男生这么夸过我,我疑心凌对所有的女孩都是这般的甜言蜜语,但我又有些喜欢他这样的甜言蜜语,他带着我跳舞的时候,阿朵正在唱一首王菲的歌,那歌词很有意思:“第一口蛋糕的滋味,第一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太阳下山,太阳下山,冰淇淋流泪。第二口蛋糕的滋味,第二件玩具带来的安慰,大风吹,大风吹, 爆米花好美……”
凌在阿朵的歌声里问我说:“那女生好像不是我们老乡?”
“对,是我好友。她跟我一起来玩的。”
“她的头发就像爆米花。”凌批评说。
“你没听她正唱‘爆米花好美’?”我呵呵地笑着说。
“还是你这样的女孩我喜欢。”凌的唇边扬起一丝微笑,“她俗气了些。”
“如果你不喜欢我的朋友,”我推开他说,“也完全不必喜欢我。”
“哦?”他又一把拉过我说,“好啦好啦,我承认爆米花好美好不好?我可不能让冰淇淋流泪!”
一个很懂得哄女生的男生,且帅气。
我真的是有一点动心。
完了他又请阿朵跳舞,我在闪烁的灯光下看阿朵把头埋在他的怀里娇笑,想必凌一定也是讲了什么让她开心的话了,凌也笑得很舒心,把阿朵搂紧了一些。我听到我心里微微失落的叹息。但我不允许自己有不快乐。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以为阿朵会和凌恋爱了。因为阿朵老在我面前提起他,而且每个周末都拉了我和她一起去看校乐队的彩排。确切地说,是去听凌唱歌。凌在唱着那些情歌的时候,常常会用眼睛看着我们笑。阿朵也看着他笑,头一点一点地和着拍子。我却常常不知不觉地别过头去,不敢看他。
终于有一次,凌从舞台上下来,邀请我们晚饭后一起去喝茶,我找了借口说去不了,凌当着阿朵的面说:“怎么?怕我吃掉你?”
阿朵哈哈大笑说:“你别小看冰淇淋,她胆可大着呢。”
“是吗?”凌转头对阿朵说,“我看你胆子比她大得多。”
“看对了,”阿朵说,“她不敢去我敢去!”
那晚我去了姨妈家,阿朵独自赴约,穿着她心爱的蓝色长裙。也许是预感到有什么样的故事会发生,她的脸一直红红的。分手的时候,她就那样脸红红地对我说:“冰淇淋你还是不要去你姨妈家了,陪我一起去好吗?”
“不好啊,”我说,“我要是真去了你又会嫌我多余了。”
“不会不会!”阿朵说,“你永远也不会多余。”
但她到底也没有坚持,最终还是自己去了。
我坐在姨妈家的沙发上恶狠狠地啃着一个苹果,想象阿朵和凌坐在学校门口那间叫“蓝月”的灯光幽暗的茶坊里说着那些暧昧的话,命令自己不许伤心。
可是苹果没啃完就接到阿朵的电话,她在那边哭得气喘吁吁。我问她为何?阿朵直骂凌是猪,请了她喝茶,却在茶室里和另外三个男生打扑克牌,完全把她晾在一边。
“你快来,”阿朵说,“来替我教训你老乡。”
听不得阿朵哭,我心急火燎地赶回学校,阿朵在公车站牌下等我。一见我就扑到我怀里,双眼红肿,低声说:“冰淇淋,我的自尊伤透了。我再也不要见人!”
我把阿朵安顿到宿舍里,这才出去找凌。凌果然还在“蓝月”打牌,见了我,有些吃惊地站起身来,和我一起走到室外。
我问他说:“你可过分?”
“如果是你,”凌说,“待遇会不同。”
“不稀罕。”我说,“你伤害我姐妹,就得向她道歉。”
“行。”凌说,“你说什么都行。”
“那么不要再打牌了,”我说,“跟我去宿舍哄她。”
“你想好了?”凌说,“你确定?”
我恨他的这种腔调,转身欲走,他却一把抓住我说:“好,我跟你去。”
“不用了,”我冷冷地甩开他说,“要是没心思,请看在老乡的份儿上,下次别再拿她开心,OK?”
“那你何以为报呢?”
“如果你一定要,那就是一耳光。”
“冰淇淋,你一点也不像个女孩子,你心肠真硬。”他说。
“但是我心肠好,这一点比你优秀。”
“我喜欢心肠好的女孩,可她老是躲我远远的。”凌说,“我希望有机会对她说点什么,你看好不好?”
我真怕他说出点什么来,赶快转身跑掉了。
不管怎么说,我讨厌他让阿朵不开心。其实更重要的是,我不相信凌这样的男生会为谁而停留,他踌躇满志,爱情永远只能是调味品,我才不会上当。
没想到第二天凌真的来道歉,油腔滑调地说了不少好话。我说你说再多也没有用啊,最好是唱首歌,凌就真的唱,好几首歌串来串去地逗阿朵开心。阿朵生气之余总算有些安慰,但看得出,她伤得不轻,笑容总是那样牵强。
我悄悄地走开,心里渴望凌能更多地安慰阿朵。
我在楼梯的拐角处掉了一颗眼泪。但我飞快地擦去了它,没有人看见。
那天夜里,阿朵躲到我的小床上来,把头埋在我的胸前,对我说:“他不会爱我,我死了心了。”
“为什么?”我心里一颤。
“他说他谁也不会爱。”阿朵说,“我想也许是因为他觉得我们不现实。所以不愿意游戏爱情吧。”
“我要也是你们的老乡多好。”阿朵最后叹息说,“好不容易遇见爱情,却只能放在心里。”
她鬈曲的长发散在我的手臂上,疲倦地睡着了。
以后凌不再约我们,我们也很少再去看彩排,彼此见面的机会不多,比如偶尔在食堂里,他会喊住我们说:“冰淇淋,爆米花,今天想吃什么?”
阿朵一般会回嘴说:“想吃什么你请吗?”
然后他会说:“请,请到倾家荡产在所不惜!”
他走后,阿朵就对我说:“此人八面玲珑,没一句真话。”
不过凌还真请过我们一次,那是他毕业之前,请了满满的一桌。他没有回老家,而是在离这里不远的一座城市谋到了一份相当不错的职业。我们一起祝贺他,那晚他多喝了一些酒,手放到我的肩上来,叫我“冰淇淋小妹”。并对别人说:“要照顾好我的小妹老乡和她的好朋友,我走了,她们要是在学校里受委屈,我可饶不了你们。”
阿朵有些伤感,眼睛湿湿的,我则飞快地把他的手推开了,冷冷地说:“多谢关心了,我会照顾好我自己。”
那天晚上女生宿舍的楼下突然传来很优美的吉他声。那时我们刚刚梳洗完毕躺上床,那吉他声就完美无缺地从窗口飘了进来。阿朵扑到窗口,然后我听到她压低声音的尖叫:“凌,是凌!”
真的是凌。
他的歌声对我,其实已经是那么的熟悉。
凌在唱一首我从来没有听过的歌:
月光下的城城下的灯下的人在等
人群里的风风里的歌里的岁月声
谁不知不觉叹息
叹那不知不觉年纪
谁还倾听一叶知秋的美丽
早晨你来过留下过弥漫过樱花香
窗被打开过门开过人问我怎么说
你曾唱一样月光
曾陪我为落叶悲伤
曾在落满雪的窗前画我的模样
那些飘满雪的冬天
那个不带伞的少年
那句被门挡住的誓言
那串被雪覆盖的再见
…………
夏天的月光弱弱的,像轻纱一下地笼罩在他的身上,从四楼往下看,只能看到一个模糊的剪影。整个女生楼都沸腾了,有女生冲进我们的宿舍对阿朵喊道:阿朵你真是好福气啊,八十岁的时候也不会忘记有人这样向你表达过爱情。
阿朵在那样的歌声里痛哭失声。但是她没有下楼。 我也没有。
凌唱完后就起身走掉了。
我坐在我的小床上抱着腿,心却一路追着凌的脚步而去,月光一下子变得扑天盖地,但我没有表露伤感和激动的机会。
全世界除了凌,只有我知道,那首歌其实是唱给我的。
我有把握。
凌那么骄傲的男生,选择了这样的一种方式袒露真心。我不是不感激,但是我无能为力,我和他之间,跟阿朵和他之间一样的有缘无分。
凌走后就一无消息,整整的一年,我和阿朵再也不提他,仿佛从来不认识他一般。别人谈恋爱的时候,我们就关在宿舍里下棋,阿朵再也不唱那首叫做《催眠》的歌。冰淇淋不再流泪,爆米花也没心情好美。
爱也好,恨也好,我知道我们都想念凌。但是我们都不说。
我安慰自己说,其实有很多人就是这样,他命中注定不属于你的生活,温柔地出现,然后硬生生地从你的生命中抽离,不再有一丝一毫的关联。对于这样的人,是没有必要去疼痛的,因为他感觉不到你的疼痛,这样的疼痛也就毫无意义可言。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在radio里听到了凌那晚唱的那首歌,才知道那首歌叫《月光倾城》,原唱是老狼。我有些要命地恍惚和怔忡,歌的旋律直击我心,对于不谙流行音乐的我,那只听过一次的歌感觉却是那么的熟悉和亲切。我瞒着阿朵,千方百计地要来了这首歌的歌词,细细地抄好,放在我的枕头下面,夜夜枕着它入眠。
就是这样的回忆,其实也挺好。
别的,我真的不想要求什么了。
我没有想到会和凌重遇。
那是在我们毕业的前一天。天热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炽热的阳光无孔不入。我和阿朵买了一大瓶的防晒霜,从脸和脖子一路抹到脚丫子。离愁别绪像夏日骄阳一般折磨得我们不得安生。阿朵比我幸运,她在北方的父母已经替她找到了合适的工作,我却高不成低不就,只能待业等待机会,所以心情一直处于低谷状态。
阿朵说:“冰淇淋,我有个好主意,我们去买两条一模一样的裙子来穿,回家的时候一穿这裙子就想到对方,顺便也可以享受一下大商场里的冷气。”
“好。”我说。
当我们穿着一模一样的大花裙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黄昏了,太阳不再那样的毒,运气好的时候还能享受到一阵凉风。就在学校的门口我们碰到了凌,他背着一个背包,风尘仆仆的样子。看到我们非常的开心,说:“看看你们俩,真恨不得是孪生姐妹才开心。”
我疑心是梦,可他却是那么真实地站在我们的面前。
“怎么了?”凌笑笑地说,“不认识我了?”
“你还活着?”憋了半天,我终于憋出了一句话。和我相比,阿朵则显得要沉静许多,她微微地笑着,然后说:“欢迎,晚上我们请你吃饭。”
“我请。”凌说,“我请你们去香格里拉。”
“也是,”阿朵说,“你现在比我们有钱。”
我和阿朵就那样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和凌到了酒店,服务小姐很奇怪地看着我们。凌幽默地说:“别看了,双胞胎各自长变了形。”
小姐笑得差点打翻酒瓶。
其实我们和凌并不算很熟悉的朋友,就算有些什么样的感觉,也从来没有说破过。再加上这么久不见面,吃饭的时候都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显得有些生疏和尴尬。冷场了半天凌问起我工作的事,我说还没有着落呢,最好别提这个,要么我们说点别的。
“那么说什么?”凌问我。
阿朵埋了头笑,然后抬起头来对凌说:“说我们一直没来得及说的,爱情,好吗?”
阿朵的神色真是勇敢极了,凌的回答更是出乎我的意料,他说:“好。”
我故做轻松地一眨眼睛说:“你们可嫌我多余?”
“还真有一点。”阿朵拿筷子打我的手。
凌却说:“不多余,不多余,至少,你要做见证人的嘛。”
我脸上拼命地笑,心却酸酸地疼起来。
阿朵一把揽过我说:“乖乖冰淇淋,我们来喝酒。今夜我们不醉不归哦。”
“好好好。”我说。
那天晚上我好像喝了很多的酒,说了些什么话我也不记得了,当我再醒来的时候,是躺在宿舍的小床上。上铺空了,阿朵正在收拾行李。我记得,她的火车应该是中午十一点的,我还要在姨妈家住上十几天,等待一个有一丁点可能的就业机会。如果不行,再回老家。
我头还是有些疼,睁着眼呆在那里看阿朵忙碌。看了半天,忍不住问:“凌呢?”昨晚的事我真的是一点也记不起来了。
“在楼下。”阿朵说,“一会儿送我去车站。”
“他专程来送你的吧?”我撑起身子,装做若无其事地问道。
“也许是吧。”阿朵又诡秘地一笑说,“看来我的魅力还真是不小呢。”
“废话哦。”我说,“可是你要回老家,你们怎么办?”
“那有什么?”阿朵说,“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朝朝暮暮。冰淇淋,你还记得我跟你打过的赌吗,看我们毕业后谁先恋爱,你说我这算不算是赢了?”
“当然算。”我说。
凌果然等在楼下,白天里认真地看他,发现他成熟了不少,和学校里的那个他其实已经判若两人了。但还是有棱有角的那张脸,还是让我有不敢注视的喜欢。我想起很早以前在书上看过的一句话,那句话大意是说爱上一个人也许只需要一分钟,可是忘记却需要长长的一辈子,看来真是这样的啊。
我知道这一次是阿朵让他回来的,阿朵总是比我勇敢,既然忘不掉就努力地去争取,所
以她可以得到想得到的任何东西,也可以比我幸运。想到这里我沮丧极了,至少昨晚不该喝醉,那么还有机会听凌唱那首叫《月光倾城》的歌。
站台上,我和阿朵哭得像两个泪人儿,凌拎着大包小包,有些无可奈何地看着我们。终于哭够了,火车也快开了。阿朵跳上车,我在窗口和她依依不舍地握手,落入我手中的,是一个蓝色的信封。
车开了,我迫不及待地拆开阿朵的信。四年来,这还是阿朵第一次写信给我呢,只是那纤细的笔迹我再熟悉不过了:
亲爱的冰淇淋:
当你看到这封信的时候,我已经离
开 了你的身边(这话真老套耶,不过你
原谅我吧,我可没有你那么好的文笔)。
更要原谅我的是,我是一个那么粗
枝大叶的好朋友,让你无端的,受了那
么多的委屈和折磨。
不过,我已经将功补过了,不信,
你往身后瞧瞧?
我只是把你放在枕头下的歌词寄给
了他而已,其他的,我可什么也没说,
嘻嘻。
我亲爱的朋友,我知道你是如何真
正地爱着我,这份友情是我今生今世也
丢不掉的美好财富。我真的愿意输给你,
真的愿意。
因为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双双赢来
幸福。
你说,是吗?
恋爱吧,冰淇淋!
没有我的日子,你保重。
有他在你身边,我放心。
永远爱你的爆米花
我转过头,在火车的轰鸣声中,凌正把手插在口袋里朝着我微笑。 像流水一样
大学毕业后,我一直没找到工作。
每日所做的事就是窝在沙发上看时尚杂志上的八卦新闻,翻无聊小报上的招聘启示,为了妈妈开心,再装模作样拨一大堆千篇一律的应聘电话。
其实,可以工作的机会很多,可是都不是我所喜欢的工作。
我是一个完美主义者,所以,我宁愿呆在家里休息。
当然我也不是一分钱也不赚。每周有五个晚上,我要陪安子读书,教她写作文做数学题和读一些简单的英语。
安子是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我第一次到她家,她就坐在她家的书桌上摇着双腿问我:“童老师,你的裙子可是GUCCI的?”
我微笑着说:“怎么会?老师是穷人,穿不起那样的名牌。”
“可是你穿出名牌的味道来了呀。”安子老道地拍我马屁说,“像你这样的美女,大汗衫穿在你身上也会好看的。”
我只好看着十岁的安子傻笑。
然后她又问我:“你是不是可以把我的成绩提高很多呢?”
“我会尽力。当然也要你配合。”
“如果可以超过胡可凡,我当然要配合。”
“谁是胡可凡?”
“我的同桌,也是我们班成绩最好的男生,他长得好帅,可是我每次跟他说话,他的头都看着天花板。”安子忽然有些伤心,声音低下来,眼睛里有些亮闪闪的委屈。
我正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安子的妈妈从厨房里给我泡了咖啡出来,呵斥安子说:“怎么可以坐在桌上跟老师说话?一点礼貌也没有!”
安子朝我吐吐舌头,像离弦的箭一样冲进了自己的小屋。
“我这女儿,”安子妈妈摇头说,“没一天不让我头疼。”
“长大就好了。”我安慰她。她泡的咖啡相当好喝,我用眼角瞄到她的衣角,一看就知道价格不菲。看来安子的名牌意识,多半来自于她的母亲。
“童老师你要多费心了。”她柔声细语地说,“我事情多,没多少时间可以陪她,不过我会给你让你满意的报酬。”
言语精练而到位,一看就知道是个不一般的女人。但是我喜欢她的真实,她有高高在上的本钱。
于是我接下这份活。至少,一周有五个晚上可以打发。
另外的两个晚上,我和平约会。
平就像他的名字,是一个很平常的男生。他不像我,对工作不挑剔,也很努力,天天顶着烈日在苦干。大学本科生,从最底层的推销员做起,很劣质的产品,他认认真真地跟别人讲,别人动心了,他却又把东西往包里一塞说:“算了,这玩意儿买回家也没啥用。”然后满脸通红地离开。
所以他每月挣的钱,只够在这座城市租间小屋,每天吃方便面或是泡饭。
呵,就是这样一个傻男生,居然泡到了我。我在周六晚拎着烤鸭敲开他小屋的门,他迎我进去,把那只破BP机往床上一扔,无比开心地告诉我说:“嘉璇,我马上要买手机了,这样我们方便联系了。”
“挣了多少钱?”我恶狠狠地问。
“五千。”他伸出五个手指头,财大气粗地说,“现在我替一家著名厂家做电器开关,运气特好,一开始就碰到大客户。”
“平。”我劝他说,“租个好点的房子,至少是带卫生间的。”
“现在将就点,”平说,“钱存起来以后买大房子给你,我一个人,好好歹歹不都是过?”
“那还买什么手机?”我没好气地说。
“不是找你方便吗。”平轻轻环住我。
我心软。
是是是。平一切都是为了我,不然他可以回到他的老家教书,那里虽然是一个小城镇,可是教师的待遇还算不错,最重要的是适合平。
可是平爱上我,一个看似平淡却不甘平淡的小资女人,生活就得忽啦啦转个大圈,没有办法。
“值得。”平总是说,“为了嘉璇让我干什么都值得。”
平视我如“掌中宝”,这年头很少有男人对女人这么痴情,闺中好友都走马灯一样地换着男朋友,只有我一直守在平的身旁,与他一起在潮湿阴暗散发着霉味的小屋子共享一只烤鸭,亲吻拥抱,偶尔也吵吵嘴,经营一份普普通通的爱情,期待一个美好的明天。
安子的妈妈打电话来,非常不好意思地说,“我要出差十天,你可愿意住到我家来陪陪安子?”
“你家不是有钟点工?”我说,“照顾孩子起居我可不拿手。”
“无需你做家事,”安子妈妈说,“安子怕一个人睡,点名要童老师做伴。”
我还没来得及做声,她立刻说:“我付你三倍的工资。”
是个好交易。
我爽快地答应,第二天就拎着我的换洗衣物进了她家的豪宅。安子妈妈在机场给我打来电话,告诉我卧室的床头柜里留了钱,安子需要什么,请我替她代买。
我拉开抽屉,厚厚的一沓,不用数,至少有两千。我叹息,继而略有自卑,将它放回原处。回到客房刚把衣服挂好,安子就放学回来了。她看到我,兴奋地说:“童老师你真的来陪我?来来来,我们一起看宫崎骏的《千与千寻》。”
“你能看懂?”我问她。
“别小看我。”她嘟着嘴说,“我看过N次了。”
“说说为什么喜欢?”我好奇地问。
“我好想有一天我爸爸妈妈都变成猪。”她恶毒而又痛快地说。
她脸上的表情让我吓了一大跳,这是她第一次在我面前提起她的爸爸。我从来没有见过安子的爸爸,安子妈妈告诉我,安子没有爸爸。
单亲的孩子,总是早熟而让人心疼。
“童老师,”安子赖到我身边来要求说,“我们晚上可不可以不吃钟点工烧的菜,你带我出去吃。”
“想吃什么?”我问她。
“龙虾。”她咂咂嘴说,“胡可凡有篇作文写吃龙虾,老师当范文念的时候,我们全班都被他馋得要死。”
又是胡可凡,每天十次胡可凡。
我早就习惯了,拍拍她的头说:“好吧,去把校服换下来,我们走。”
她兴高采烈地随我出门,穿着一条招摇的有些过分的花裙子,说是她妈妈在马来西亚替她买的,不过平时没机会穿,今天去“赴宴”,终于可以拿出来展示。
我纠正她说:“就我们两个,又没人请,不能叫‘赴宴’,只能叫吃饭。”
她格格格地笑起来,然后说:“我请你。”
这个孩子,一个月的零花钱应该比我和平的收入加起来还要多。家境优越见多识广的她在十岁的时候就敢初探爱情的面目,我自知比她落伍。满手龙虾香味的时候,我看着她稚嫩甜美的小脸,提醒自己也要赶快享受人生。
结果我吃得很多,回家的路上差不多连路都走不动。梳洗完毕,安子和我挤在客房的小床上,她到底是孩子,没有妈妈的夜晚照样很快入睡。我看着华美的吊灯想起平,想起平和我将来的小家还有我没有着落的工作,内心不是没有酸楚。
第二天送安子上学后我去逛商场,爱上一条淡紫色的裙子,款式简单,可是价格远远超过我的承受能力。我有些失意地坐在商场的楼梯上给平发短消息,暗暗希望他会带着钱来替我圆梦。平很快回了:“你穿什么都好看,不用那么奢侈。”
我关掉手机,回到安子的家里跟自己生闷气,电视换了无数的台,没有一个满意的。就在这时电话响了,是安子。脆脆的声音说:“童姐姐,你今晚可不可以陪我赴宴?”
呵,改口叫童姐姐了,小丫头的嘴真是比蜜还甜,我无可奈何地说:“又想吃龙虾?”
“不,”安子说,“这次是真正的赴宴,今天是胡可凡十岁的生日,在‘豪运’顶楼旋转餐厅吃自助餐,可以带家长。”
“我要考虑。”我说,“我没做过家长,那种场合我也不习惯。”
“童姐姐,”她开始撒娇,“我妈把我托付给你,你不可以不管我,我晚上要是回家晚了会不安全。”
“说好钟点,我可以在楼下等你。”
“不行!我想让你见见胡可凡,他真的很帅。”安子请求说,“我求你了,带上我昨晚的裙子,放学后来接我。”
我不想再与一个孩子周旋下去,再说我也需要一个放松的理由。我答应她,她欢呼一声,在那边响亮地吻我,然后挂了电话。
我呆坐了一会儿,又想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从安子妈妈的床头柜里取出五百元直奔商场。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想要那条裙子的心九匹马也拉不回,我告诉自己五百元对安子妈妈来说实在不算什么,而且这是她批给我陪安子玩的经费,不用白不用。
我穿着新裙子到校门口接安子,她离谱地惊呼说:“童姐姐你今天就像天仙,所有的小朋友都会嫉妒我!”
“闭嘴。”我说,“你以为我那么想陪你去?”
“好好好。”她牵着我的手让我陪她去选礼物,进了礼品店却又将我一把推出来,自己在里面呆了许久,终于神神秘秘地带了个小盒子出来。
我懒得问她是什么。
到了“豪运”三十八楼,才发现一窝蜂全是孩子。我问安子说:“这个胡可凡请了多少人?”
“全班同学。”安子说,“他爸爸是大款,今晚包下这里。”
“原来你喜欢的人是大款的儿子,”我咂咂嘴说,“难怪。”
“胡可凡长得帅,作文写得好,书法也不错,读起课文要命的好听。”安子急急地争辩说,“你见了他就知道他好。”
我很快见到安子的小偶像,瘦瘦的,戴副小眼镜,脸上的表情很骄傲的样子。只是横看竖看不知道帅从何来。
“胡可凡!”安子巴巴地递上那小盒子,“生日快乐哦,你看,这是我的童姐姐。她是不是像我说的那样漂亮啊?”
胡可凡只在嗓子里嗯了一声,然后接过礼物,淡淡地说了声谢谢。
安子继续可怜巴巴地说:“我可以和你坐一桌吗?一会儿我可以帮你吹蜡烛的。”
“我要上台讲话了。”胡可凡说完就跑开了。
安子有些沮丧地低下头。
我附在她耳边说:“别那么没出息。”
“好。”她乖得让人心疼。
主持人很快宣布生日宴会正式开始,一个中年男人首先讲话,他说普通话,穿CAPTAINO的灰色衬杉,有相当高贵的气质,安子介绍说:“胡可凡的爸爸,是个总经理。”
我突然觉得心烦,有钱人总是让我心烦。
老胡下台后轮到小胡,像朗诵一样的调调,我疑心他是背好的稿子,安子却五体投地地说:“怎么样,怎么样,我没有吹牛吧,他是不是很厉害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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