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原创小说) 作者: 吴越
这篇小说最近在留学生群体中非常热门,写得非常不错。偶去年看的,那时天天等后文哪。。。
========================
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原创小说)
作者: 吴越
这是一个关于成长的故事。
三个女孩子在二十一岁时结伴来到美国。在她们无限憧憬的前途中,会经历什么样的喜怒哀乐?在这个有点夸张的国度里,又会走过怎样的起起落落?
这更是一个关于爱情的故事。
郑滢说,假如世界末日来临,她会选择一个人安安静静的去死,因为她害怕那个说好和她一起死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扔下她去逃命。
张其馨相信,如果不能和心爱的人在一起,不要说去美国,就是去天堂,也没有什么意义。
关璐并不太清楚自己究竟为什么来美国,她只是隐隐约约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应该能找到属於自己的一份幸福。
或许,就算到了海角天涯,女人还是一样会被爱情放逐。我们都曾经在爱情中虚度光阴,而回首望去,那些浪掷的青春,竟然是如此的无怨无悔。
一
1997年7月1日,一个特殊的日子。那一天,香港回归中国。也是同一天,我踏上了去美国留学的飞机。
一起去的有我大学里的死党郑滢和张其馨。我们三个是同班同学,从一年级到四年级,几乎可以说是形影不离。在报学校的时候,我和郑滢同一天收到了新墨西哥州立大学的录取和奖学金通知书。张其馨的成绩比我们两个要好,她同时被三所学校录取,毫不犹豫的决定去亚利桑那州立大学投奔早她一年就去了美国的男朋友。
我和郑滢为其馨惋惜,因为她其实也拿到了亚利桑那大学化学系的全额奖学金。亚利桑那大学和亚利桑那州立大学,听起来好像差不多,后者在美国大学排行榜上却整整少了两颗星。
其馨一点都不后悔,“要是不能和他在一起,去美国、甚至去天堂,又有什么意义呢?” 她一本正经的说。
我和郑滢对看一眼 --既然她把天;堂都抬出来了,我们也无话可说。私下里,我对郑滢说,“假如是我,就不会这样做。”
她扁扁嘴,煞有介事,“女人啊,注定了是要为爱情牺牲的。看见了吧?”
不管怎么说,我们当时的心情都是愉快得几乎要飞上天去。我和郑滢要赶到学校去上夏季学期,其馨虽然是秋季开学,却早已饱受相思之苦,从拿到签证的那一刻就恨不得插上翅膀飞过太平洋。於是我们决定尽早动身。郑滢提议在校园的BBS 上登个贴,看有没有人可以一路同行。她说,“多认识些校友,不好吗?” 我们都清楚,她不过是想借机会结交几个男生、看看有没有发展的潜力而已。
帖子登了出去几天,可能是我们定的出发时间太早,只有工学院的两个学生回复了。那个女生长得秀气,戴副无边眼镜,声音细细的,说出话来却吓了我们一跳 -- 她就是那?GRE考了满分,早早被史丹福大学录取的大才女许文磊。那个男生叫蒋宜嘉,斯文儒雅,去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读计算机工程。万分可惜的是,他们已经配成了一对。郑滢有点懊恼,“招来这两个人一起走,除了让我们自卑,一点好处也没有。”
“谁让你自己没写‘谢绝已有女朋友的男生’ ?” 我打趣她。
她突然之间又恢复了信心,“不要紧,人家结了婚的都可以离,女朋友算什么?”
“喂,你不会想做第三者吧?”
“嗤,关璐,你别搞错了,他们又没有结婚,怎么称得上第三者呢?我可以和那个女人公平竞争啊,看看谁笑到最后。你仔细看看,她跟我是一个重量级的?”
我不由开始同情那个莫名其妙的把自己的爱情送到虎口上来的女才子。因为郑滢长得很漂亮,更加重要的是,她有一股不达目的死不罢休的劲头。一个男人,就算可以抵挡她的美貌,也未必抵挡得住她的固执和霸道。
二
第二天,有一个生物系的男生和我们联系,说他和一个同学也准备近期到美国去。他叫杜政平,去德克萨斯大学奥斯丁分校读书。
我们约了他到学校旁边的小吃店见面。一见面,我才想起来,原来我们以前见过面。那是大四上学期上基础日语选修课的时候,有一次,他正好坐在我旁边,那天,老师把生词写在黑板上,大家都在台下抄,我旁边那个人还一边抄一边认认真真的把词念出来。那本来无可厚非,问题出在他自作聪明的用中文去念日语里的汉字。所以,当抄到“大变”(日语里“很不容易”的意思)这个词的时候,他毫不犹豫的念“大便”,声音嘹亮,半个课堂的人都笑了。我斜眼看看他的本子,上面写着“杜政平”。原来是他。当时以为那个人一定聪明不到哪里去,没想到居然还能考上那么好的学校。大概勤能补拙。
“好学校啊。” 郑滢已经一眼看上了蒋宜嘉,所以对杜政平只是礼貌的敷衍一下。
“我们以前一起修过日语课,对不对?我想起来了,你叫关璐,化学系的,对不对?有一次上课,你还坐在我旁边的,对不对?”他一眼认出了我,兴致勃勃的伸过手来,一点都没有不好意思,连珠炮一样三个问题飞过来。
“你怎么知道?”我有点奇怪,因为我当时并没有告诉他我的名字,我也从来不在笔记本封面上像小学生一样写上自己的名字。
他说,“其实那天我很想问你的名字又不敢,后来就等着老师提问。你知道,那个日语老师喜欢按点名册上的学号提问,你的学号大概排得很后,所以,一直等到学期结束他才提问到你。”
郑滢在旁边笑了起来,“没想到你们两个人这么有缘分。看来,我这个帖子真是没有白贴。”
我白她一眼。
我问杜政平他还有一个同学怎么没来,他笑笑,“程明浩去做家教了。”
“他不是都要出国了吗?怎么还去做家教?” 我很惊讶。
“我也不知道。其实,我同他是两个班的,也不是很熟。我们是这次办出国才认识的。”
后来,我们七个人一起吃了一顿饭,杜政平的爸爸请客,就在他们家自己开的餐馆里。
杜政平的爸爸长着一副扎扎实实的老板相,把白酒当开水一样喝,三杯过后就滔滔不绝。他说,“同学们,别看我开餐馆,通常情况下,我是不喝酒的。可是,今天,我要破个例!为什么?因为我儿子这次可真是的的呱呱放了个卫星给我看!我们杜家三房合一子,这小子出生的时候,我舅公就说他命里有文曲星,我不相信,还说我们杜家几代没出过一个读书人,哪里来的文曲星。没想到,这小子后来还真的就考上了大学,考上大学不说,现在居然要放洋去了。来,同学们,赏个脸,干一杯! ”
杜政平的脸红到脖子跟,我们使劲的憋着笑,以免嘴里的啤酒喷出来。
[ 本帖最后由 ocean00003 于 2006-7-10 11:53 编辑 ] 三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程明浩。
他的个子比杜政平还要高,总有差不多一米八五,可是身材却整整瘦了一圈。我想,假如他们两个人一起背着阳光,再让他站在杜政平的前面,那么他大概只可能在地上投下三分之一个脑袋的影子,其余的统统被遮掉了。可是,他却有一张圆圆的脸,五官清秀,微厚的嘴唇在抿紧时显得有点倔强。不知为什么,他的脸相,让我想起一只憨厚的小熊。
介绍我们认识的时候,一米五八的我仰起头看他,竟然想到了“瞻仰”那个词。我想他当时八成会联想起另外一个词 -- “鸟瞰” 。
他穿了黑色的真维斯T恤,卡其布裤子,脚上却是一双样式非常落伍的咖啡色塑胶凉鞋。我可以对天发誓上一次看见这种凉鞋起码是十年以前。不过,这双鞋子虽然旧,但却擦得干干净净,袜子也是新的咖啡色尼龙丝袜。
看一个男人,我第一眼会看他的脚,因为脚是最容易被人忽略的地方,也最能看出一个人的境况和品性。
程明浩的脚告诉我,他的家境不会很好,但是,他是个要强的人。
他很礼貌的说,“你好” 。
我也微笑着说,“你好。” 一边伸出手。
他握住我的手,然后放开。
我发现他和杜政平是很不一样的人--杜政平会一看见我就热情洋溢的伸出手来让我握,而他,会等着我主动把手伸给他。
吃饭的时候,他坐在我右边,几乎一句话也没讲,只是微笑着专心致志的对付自己盘子里的菜。
从侧面看过去,他的鼻头圆圆的。好像哪本相书上说,鼻头圆的男人敦厚,会对女人好。
程明浩大概也感觉到我在看他,转过头来,半扬起一边的眉毛。
哎呀,我是在想什么呢?我立刻移开眼光,脸却一下烫了起来。
我装出落落大方的样子问他是去哪个学校的,他告诉我,是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
杜政平隔着程明浩热情的劝我多吃点菜,还一个劲的往我的碟子里夹菜,说“等到美国就吃不到了”。我突然很生气,心想,我吃什么菜,要你管吗?我又不是没长手,不会自己夹。
回到学校后,郑滢问我,“你对杜政平这个人印象怎么样?”
我笑笑,“我觉得他是个好人,就刚才不是还请我们大家吃了一顿白食吗?”
其馨以一副过来人的口气拉腔拉调的说,“完了完了,女孩子要是说哪个男人是‘好人’ ,他就彻彻底底一点戏都没有了。难为他老爸今天还替儿子做了半天宣传。”
我们想起杜政平他爸那副洋洋得意的样子,不由又哈哈大笑起来。
笑完了,郑滢一本正经的说,“讲正经的,我看得出他很喜欢你。刚才他谁都不管,就是给你一个人夹菜,你还给他脸色看。”
我回她一句,“照你这么说,他夹来两筷子菜,我就要投怀送抱?”
“不管怎么样,这几天稍微对人家好一点。”
“为什么?”
“我和蒋宜嘉商量了一下,决定把给我们七个人订机票的艰巨任务交给杜政平。他很爽快的答应了,还说他的谁谁谁就在旅行社工作,一定能在最短的时间里找到最便宜的。”
“你和蒋宜嘉?你们什么时候私下接过头了?” 我愕然。
“神不知鬼不觉吧,” 郑滢骄傲的说,“这,就叫做本事。”
四
我们上飞机的那天,送行的人足足来了有一个连,场面蔚为壮观,我们也借机了解了一下各家的父母亲朋。
那一对工学院金童玉女的家庭显然都是知识分子背景,一派儒雅。杜政平的父亲就免不了有点暴发户气派,不知从哪里弄来一辆酒红色的奔驰车威风凛凛的把儿子送来,一出场就镇住了大家 --至少镇住了;我妈。从那一刻开始一直到上飞机前的一个多小时里,我妈的眼睛看他的时间比看我的还多,还一个劲在我耳边悄悄的问有关他的情况,从年龄到专业,从家世到性格,再到有没有女朋友,不厌其烦。
当我妈问到他的学校离我的学校有多远的时候,我终於忍无可忍、缴械投降。我把杜政平叫过来,问他“你知道你的学校离我的学校有多远吗” 。
杜政平完全继承了他父亲的“见面熟”,走上来先甜甜的叫一声伯母,然后居然一板一眼的说,“这个我在网上已经查过了,从我学校所在的奥斯丁到她学校所在的拉斯克鲁斯,总共有六百二十二英里,折算成公里的话就是差不多一千零五十公里。这在美国来说,已经算近的了。我早就学会开车了,打算到了那边合适的话就早点买车,说不定今年圣诞节就能自己开车过去看看关璐呢 --当然,她要;是愿意让我看的话。” 然后他转过头来冲我甜甜的笑。
我目瞪口呆 --为他的老谋神算和厚颜无耻。
我妈显然对他的答案非常满意,开始“小杜”来“小杜”去,口口声声拜托他照顾我云云。脸上摆出的神情,分明已经有几分“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 的味道。
杜政平也兴高采烈的“伯母” 长“伯母” 短,两个人谈得倒挺投机。
郑滢一直很担心个把她从前的男朋友会不请自来的出现 --大学里她一;直就是一个众星拱月的女孩子,四年里收到的情书加起来放满了她床头的一个饼干盒。但是,自从她下定决心要到美国念书以后,就和从前的男朋友都断绝了往来,现在她的目标只限于那些美国大学的准博士、准硕士们,当然,“体健貌端”也是绝对重要的。拿到签证的那一晚,我们三个跑一家酒吧里喝啤酒一直喝到凌晨,郑滢扬着盖有签证的护照醉眼惺忪的说,“知道我为什么一定要自己去考吗?去年我妈给我介绍了一个美国什么大学的博士生,说是嫌在美国的女孩子太开放,要回国找老婆,那人比我大九岁,脑袋上都已经开始秃了。我没嫌弃他,结果你们猜怎么样?他居然还不要我!原来他家里总共安排了九个女孩子相亲,他挑了个更加漂亮的!从那以后,我就发誓一定要考出去,到了美国,自己挑,好好的挑,想嫁什么样的人,就嫁什么样的人!”
郑滢多虑了,她的男朋友一个也没来。来的,竟然是陈志骅。 五
陈志骅是我交往了两年的男朋友。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分手得也相当平淡 --到了大学四;年级,我打定主意去美国深造,他更加喜欢家里为他在市财政局里物色的饭碗。他说“我是家里的独生子”;我说“我也是家里的独生女啊”。他说“我们两个人好像很不一样”,於是,我们说好,假如我的签证下不来,就接着交往下去;假如我的签证下来了,就分手。后来,我的签证办下来了。
陈志骅出现在机场的时候,有一个片刻,我以为他会像电视剧里的男主角那样请求女主角不要离开,担心假如他那么说,我该如何应付。结果他什么也没说,就是倒了个别,叫我好好保重,然后,转身走了。
我望着他的背景舒了口气。那一刻,我明白,我们爱得不深,一点都不深,以致于他可以毫不犹豫的转身离去,而我也可以气定神闲的看着他的背影消失。他来,不过是做一件自己他觉得浪漫的事情。
最热闹的,是其馨周围的那一圈。原来,除去她自己家的人,她男朋友家里也来了一帮人。她男朋友的父亲好像是什么老干部,像对着群众讲话一样的教导我们这七个即将出行的男女孩子“梁园虽好、终非故土”,要我们“怀一颗赤子之心”,“学成归国、尽忠报国”。还没等他说完,其馨的妈已经开始嘀咕,“孩子们的事情应该他们自己决定,将来他们看着哪里适合发展就待在哪里嘛”。老干部立刻予以还击,“今天是什么日子?香港都回归祖国了,难道你们就觉得这些孩子应该留在海外吗?”两件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在他嘴里居然融合得天衣无缝,让大家听着纳闷、却也想不出该怎么去驳他。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一对未来的亲家对儿女将来的去向看法相左,其馨和她未来的老公将来在这个方面恐怕要多费点神了。
我一直在寻找程明浩。他直到上机前二十分钟才出现。竟然没有一个人来送他。杜政平告诉我,他母亲早就去世了,父亲又娶了一个太太,后来就移民加拿大了。长期以来,一直是他在照顾年迈的外婆。他脾气特别倔强,父亲寄钱回来,他总是原封不动的退回去。
难怪他会穿一双“恋曲90 ” 出来之前的凉鞋。难怪他临出国还要做家教挣钱。
我突然开始同情他,虽然我和他,还并没有说过几句话。
有人说,女人要是开始同情一个男人,就已经自觉的把自己置于下风了。她会愿意接受他给予的伤害,因为,她觉得那是在分担他所受到的伤害。
当时的我,根本不可能意识到这一点。
六
我们当中大部分人都是独生子女,又是第一次去那么远的地方,父母免不了千叮咛万嘱咐,做妈妈的差不多都掉下眼泪来。
最夸张的是杜政平的妈,她是东北人,人高马大、浓眉大眼,却倒在儿子怀里哭得上气不接下气。他爸劝老婆“儿子长大了总要自己出去闯的嘛,好男儿志在四方”,被她狠狠的瞪了一眼,“你说得轻松,儿子是我身上的一块肉呀。你倒试试看,”她朝着老公高高挺起的啤酒肚比划,“噢,从你这里挖一块板油下来,扔过太平洋去,看你痛不痛!” 本来以为我妈已经够肉麻,见了他妈,才知道是小巫见大巫。
托运行李的时候出了一点小小的风波,许文磊和张其馨的箱子被退了回来,说是超重,要么拿掉点东西,要么就要论公斤交罚款。其实,每个人的行李都多少超重一些,可是,她们两个实在有点过分,每个箱子都超重了差不多接近十公斤。
我们手忙脚乱的帮她们把箱子打开,真是“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张其馨的两个箱子里满满当当几乎都是吃的,什么红枣冬菇银耳枸杞海带红豆绿豆茶叶话梅肉松花生米酶干菜,光是肉松就有五六听,看得我们大眼瞪小眼。
我叫了起来,“小姐,你这是去读书还是去开店啊?”
她不好意思的说,“不是我一个人的,有些是我男朋友家里托我带去的。我不想拿出来了,交罚款就交罚款好了。”
杜政平说,“可是这么多吃的,到美国海关不一定都通得过的。与其到时候被扣下来,不如现在自己拿掉点。”
可是她坚持一样都不许动,乖乖的交了差不多五百块钱罚款。我们为她的牺牲精神折服。
许文磊的箱子里另一番风景,打点得好像不是去全球最发达的美国,而是去非洲的坦桑尼亚,全是日常生活用品。随便翻开一块毛巾,里面竟然包着十几块舒肤佳肥皂。
郑滢凑到我耳边轻轻的说,“她是不是觉得美国女人都不洗澡?”她的声音虽然轻,却足够让大家都听见。我相信她是故意的。我瞟一眼许文磊,她的脸很红。
再往下翻,居然是一顶浅蓝色的尼龙蚊帐。这次郑滢提高了嗓门,“哎呀,许文磊,你怎么还带顶蚊帐呢?我问过好几个学长,都说美国不要太干净,根本没有蚊子的呀! 难怪会超重。”
女才子的脸更加红,鼻头上已经冒出汗来。我看一眼蒋宜嘉,他动了动嘴,却什么也没说,只是干笑一下。
突然,我的背后传来一个声音,“照你这么说,美国根本没有蚊子,那英语里又怎么会有 mosquito 这个词呢?”
我们都笑了起来,我回头一看,程明浩正歪着头,用一种漫不经心的神情看着郑滢。他的脸上挂着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
这一次,轮到郑滢哑口无言。 七
“那个程明浩讨厌死了。”在候机室的洗手间里,郑滢板起脸,很不高兴的说,“哎,平时看看他死洋怪气、架子搭足,一句话都不舍得多讲,谁知道这种人是要么不开口、开起口来就让人家下不来台,我得罪他了吗?
我看得出来,她今天心情不好。原因有三:一,她妈妈逼着她穿了那件大红色的衬衣,说要“沾点喜气、图个吉利”,她不喜欢那个颜色,说“像乡下人进城,就差给我头上再插朵花”,而且最重要的是埋没了她凸凹有致的身材;二,刚才被程明浩的一句话反驳得无言以对,她觉得在大家面前丢了面子;三,她的“老朋友” 来了。
我之所以知道她的“老朋友” 来了,是因为我自己的“老朋友” 也来了。
大概是大学四年里都住同一间宿舍的上下铺,我和郑滢的月经周期居然一模一样。有时候,我想,可能就是因为这个微妙的原因,两个性格如此相异的人才一直可以把好朋友做下来。因为我们每个月都在相同的日子里心烦意乱、情绪低落,以致口角不断,可是一旦过了那几天,等心情好起来,我们又有很合理的借口向对方赔礼道歉-- “不要生气,我不是成心的,老朋友来了嘛” 。
好像现在很多女孩子把月经叫做“生理期”或者学了港台叫“大姨妈”,我总是觉得听上去不大顺,不如“老朋友”来得婉转亲切。有人说现在“三年就是一代”,好像不无道理。回头看去,一九九七年夏天走出大学校园的女孩子在很多方面已经很落伍了:我们来“老朋友”的时候一定会带着不透明的袋子去超市买卫生巾,碰到男生在旁边排队付款会脸红;我们普遍觉得好女孩子不应该染头发 --最多最多挑;染一点点发梢;我们见了喜欢的男生大多不会有勇气马上问“你叫什么名字”;碰到自己不喜欢的男生追求会惦记着“跟他说清楚,免得浪费人家时间”;我们用笔和笔友写信;我们收到的情书多是实实在在捧在手上的纸张,不是轻飘飘的电子版;我们迷恋张信哲温柔绵长、几近婆婆妈妈的情歌,而且以为爱情真的就是那样。
於是,我一直没有来由的相信着,我们这一代女孩子在爱情上更加含蓄而执着,而一旦陷了进去,也比较难以自拔。
我提醒她,“是你自己先让人家下不了台的呀。许文磊跟我们不熟,又是大才女,脸皮薄,被你那么说,心里一定不好受。”
“那也轮不到他来打抱不平啊。蒋宜嘉也在旁边,不是一句话都没说吗?”
“那是他没用。自己的女朋友被人家欺负都没本事保护,算什么男人?”
郑滢突然有点得意的说,“不是他没用,是他不敢跟我吵。告诉你一个秘密,我曾经和他一起吃过一次饭,吃完饭,我们还去看了电影。”
八
虽然我已经有一定的心理准备,但还是吃了一惊,“就你们两个人?”
她扬起眉毛点点头。
“他居然去了?”
“对啊,男人是很难拒绝女孩子的邀请的 -- 特别是像?这样漂亮的女孩子。”
“你找的什么理由约他呢?”
“我就跟他说我打算将来转学到伯克利加大,想先找他问问情况。结果你猜怎么着,他自己乖乖的把从前搜集的有关伯克利的资料还有他的那些申请材料统统都复印了一份给我作参考。”
“你不会是认真的吧?伯克利加大可不是你想去就能去的,别忘了,你的 GRE 比我还低30分呢。”
“废话,当然不会。这只不过是借口罢了。”
我问她,“他喜欢你吗?”
她看看我,充满自信的说,“正在开始,以后一定会越来越喜欢。”
我还是觉得她有点像寓言故事里那个看见天上一只大雁飞过就琢磨着是该清蒸还是该红烧的人,“以后你去了新墨西哥,他在加州,隔得这么远,还有什么希望呢?”
“这你还不明白?距离产生美啊。大不了,到时候我转学过去好了啊。很多人都说,一旦到了美国,学上个一两个学期,找几个美国教授写写推荐信,转学就很方便了,GRE 分数根本没有那么重要。”
“就为了他?”
“还不够?找个好男朋友可比找个好学校要难多了。他长得不错,念书也好,还是学计算机的,将来肯定很有前途。奇怪,以前在学校怎么就没注意到他?”
“可是,你这不是在夺人所爱吗?”
“爱就是爱,有什么夺不夺的,他又不是死人,噢,我力气大一点就抢过来了?也是要凭技巧的。老实说,我要让他爱上我,也得花一番功夫呢。”郑滢振振有辞。一会儿,又说,“关璐,给我一块卫生巾。”
月经周期和我一样给郑滢带来了好处,她已经习惯于伸手跟我拿卫生巾。算一算四年以来她揩油我卫生巾的钱,应该早就足够买一条“佐丹奴” 的牛仔裤了。
我从包里掏出一块卫生巾递给她。她居然还挑剔,“怎么这么厚?护舒宝都出丝薄的了,你怎么不去买?”
“你怎么不去买?” 我觉得好气,把“你” 字说得重重的。
“唉,刚才我看见许文磊箱子里的卫生巾竟然还都是“安乐”的呢。我什么也没说,已经够给她面子了。”郑滢显然已经把女才子当成了情敌。
我忍不住问她,“假如哪一天你看上了我的男朋友,也会这样来抢吗?”
她很爽快的说,“不会。你看男人的眼光太差,你以为我会看上你的男朋友?”
我气结。
“你们两个累不累,一天到晚讲来讲去就是男人。” 张其馨一边在烘干机上烘手一边说。
我和郑滢不约而同的反问,“除了男人,还有什么好讲的呢?” 九
杜政平通过他一个亲戚开的旅行社帮我们买了飞机票,价钱确实比较便宜,可是要在东京转机,然后飞旧金山。张其馨的男朋友会到旧金山去接她,我、郑滢和杜政平然后从旧金山飞到达拉斯,在那里,他去奥斯丁,我们去拉斯克鲁斯。用他爸爸的话说,“合算啊,一张票,可以看四个城市。”
很“凑巧” 的,我的位子和他的排在一起。
上了飞机,我觉得自己应该不再有“对他好一点”的责任,放好手提行李包坐下以后,马上拿出一盘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放进随身听。
他看见了,兴奋的说,“原来你也喜欢张信哲啊!”
我觉得他没话找话,那几年,张信哲的歌在校园里泛滥成灾,几乎没有哪个女孩子不喜欢他的。
“我也很喜欢他啊!”他摆出一副遇到了知音一样的表情,“这次我带了好多张信哲的CD,可惜都放在托运行李箱里,否则就借给你好了。”然后想起什么,又画蛇添足的说,“张信哲的声线真的很好,不过,我并不是很喜欢他这个人。”
“为什么?”
“因为他缺乏阳刚气啊。真的,我第一次听‘有一点动心’的时候,整整听了十几秒钟才分辨出哪个是张信哲,哪个是刘嘉玲。”
我不由笑了出来。
“对了,不如你把你学校地址告诉我,我把我带的那些CD翻录在磁带上寄给你好了。”亏他想得出这个理由来要我学校的地址。
我们交换地址。然后,他拿出两片药就着矿泉水喝下去,“晕车药。”
“你晕车?”
他点点头。
“那你还说要开车?”
“其实,自己开车的时候,精神集中,是不会晕的。再说,来了美国,学会开车是生存需要,一定要学会。就象某些女孩子,的确不容易追,可是,难道就因为不容易追,就不去追吗?”
郑滢隔着走道笑了起来。我都替他觉得不好意思。
不知是因为刚才在机场和我妈应酬时眉来眼去太起劲了,还是那两片晕车药的效力,在东京转机以后没多久,杜政平睡着了。
我松了口气,继续听我的“爱如潮水”。可是,一只歌还没放完,他居然把一个大脑袋靠在了我的肩膀上。剃的短短的平头像刷子一样刮着我的脸。
郑滢说过他故意让我们两个的位子排在一起,是因为他希望在途中我睡着可以把头靠在他的肩膀上。万万没有想到,现在,是我反过来做了他的靠枕。
我转过头看看他,他睡得很熟。我抖了几抖肩膀,想把他摇醒,他朦胧着眼靠回自己的椅背上去,可是,不一会儿,又理直气壮的靠了过来。如此几次,我干脆放弃。
两个多小时以后,杜政平的脑袋越来越沉,我已经不堪重负。这时,正好程明浩走过,我立刻向他示意。他看看杜政平,笑笑,说,“我跟你换好了。”
十
杜政平居然真的一路睡到了旧金山,连吃午饭的时候,我们都推不醒他。实在让我怀疑他是不是错把安眠药当成晕车药吃了。
直到飞机上的地图显示我们已经在美国的西海岸线上,他才抬起头来,揉揉眼睛,看见旁边坐着程明浩,问“怎么是你?”
我听见程明浩回答,“你还以为是谁?快把头挪开,你把我的肩膀都快枕塌了。”
他抓抓脑袋,回过头来,对我笑笑,“不好意思,昨天晚上几个小时候的好朋友偏要拉我出去吃饭,我不肯去,他们就说我不给面子,没办法,只好去。结果没想到吃完了又去唱歌,弄到三点多钟才睡觉。” 然后叫起来,“有没有吃的?饿死我了。”
正在这时,机长拉成了嗓门说 Welcome to beautiful, beautiful, beautiful San Francisco。我们不约而同的向机窗外面看去,旧金山,已经在云端下面了。
那一天,在清晨的阳光中,旧金山安静的枕着她绵长的海岸线、碧蓝的海湾、还有和水连成一片的天空,带给我一种奇特的震撼。曾经在电视上很多次看见这个城市,然而,真的亲身凝视着她的时候,我依然摒住了呼吸。一个展开了怀抱的城市,这就是我对旧金山的第一印象。
曾经以为,那种感觉源于旧金山是我来美国的第一站;可是,直到现在,走过了美国的许多城市,每一次在旧金山上空盘旋,我依然喜欢凝望这个城市温柔而深情的线条。只有旧金山给我这种“展开怀抱” 的感觉。
不知是巧合还是大家都有这种感觉,后来,我们当中大部分人的命运都和旧金山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无形中,我们像一群刚刚睁开眼睛的小鸭子,把漂洋过海而来看见的第一个城市当成自己在万里他乡最亲近的地方;而旧金山,变成了我们美国梦里的图腾。
大家开始唧唧喳喳,纷纷羡慕起那些可以在旧金山读书的人。
这时,飞机转了一个弯,擦过一座长长的拉索桥。“看,金门大桥!”张其馨叫起来。我们都凑到窗口去看,所有带了相机的人都对着它拍照。
程明浩站在我身边,我可以感到他的呼吸微微的拂动着我的头发。我突然有点伤感,旧金山是他的目的地,到了旧金山,我们就要告别了。
我对他说,“你真是挑了个好地方来念书。我们去的新墨西哥,据说只有沙漠和仙人掌。”
他朝我笑笑,“没关系。以后一定有机会来的。” 他的声音低沉而平缓,让人听了心里舒服。
我也朝他笑笑。不知为什么,他那句话给我了无限的希望。是啊,我愿意相信,以后会有机会来旧金山。
后来,等我真的去了旧金山,才发现原来那天在飞机上看见的根本就不是金门大桥,而是城市另外一侧连接旧金山和奥克兰的海湾大桥。我们只是对着自己想像中的金门大桥激动不已。
或许,爱情中,也有这样的时刻。你看见的东西,并不一定就是你想像的。你只是和自己的假想在恋爱. 十一
快下飞机了,张其馨趁洗手间关闭之前跑去刷牙洗脸,弄得干干净净的出来,一脸神采飞扬。我和郑滢冲着她做鬼脸。
郑滢凑到我耳边轻轻的说,“这是为见面时热烈拥抱接吻作准备呢。”
领完行李过海关的时候,其馨的箱子再次被统统打开,杜政平不幸言中,她带的几大包牛肉干全都被扣下了。其馨有点沮丧,“真可惜,他很喜欢吃这种果汁牛肉干的。”
临分手时,郑滢拿出相机提议大家一起拍张照片留念。
1997年7月1日,在旧金山国际机场美国海关旁边,我们七个人整整齐齐的站成一排,拍了一张照片。那一年,我们都是二十一岁,“少年心事当擎云” 的年纪。
程明浩站在我旁边。他轻轻的说,“早知道杜政平睡觉的时候还会流口水,我就不跟你换位子了。” 我扑哧一声笑出来。
杜政平听见了他的名字,追问我们在讲什么。我们两个对视一眼,异口同声的说,“没说你啊。”
我的心里甜丝丝的,觉得好像我们共同拥有一个小小的、不是秘密的秘密。
美国比中国晚十几个小时,所以,我们在上海上飞机是7月1日,在旧金山下飞机的时候,也是7月1日。在这当中,时间好像停滞了,我们却从一个空间来到了另外一个空间。
张其馨看看表,“哎呀,飞机已经晚了一刻钟,没想到过海关又花了这么长时间,他一定等急了。你们一路平安,到了那边就给我发电子邮件啊。”
郑滢白她一眼,“噢哟,人家等一会儿,你就心疼死了。”
我们在那里分手,我、郑滢、杜政平接着转机去达拉斯;张其馨、程明浩、许文磊和蒋宜嘉走另一条路去机场出口。
我对程明浩说,“希望以后有机会在旧金山见面。”
他点点头,“希望。”
我看着他的背影走远,心里觉得很失落。我们会有机会在旧金山见面吗?假如有,会是什么时候呢?
我为什么会期望和他再见面呢?难道,我已经喜欢上他了吗?可能吗?
我不由羡慕起张其馨来,至少她千里迢迢而来,心里知道这边有一个温暖的怀抱在等待。
刚才看着她小鸟一样雀跃的身影,我对郑滢说,“我觉得其馨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郑滢说,“田振峰能找到这样的女朋友,他才是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
张其馨的男朋友叫田振峰,高我们一级。我们刚进学校的时候,他是系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兼篮球队队长,曾经在校际篮球赛下半场一个人独进二十八个球扭转乾坤、使化学系球队战胜了死对头数学系,得了全校冠军。加上他长得气宇轩昂,自然成了许多低年级女孩子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张其馨最终力挫群芳,把田振峰招安在她的石榴裙下,是吃了一番苦的。
十二
一年级的时候,班里差不多有一半女生暗恋田振峰,其中包括我和张其馨。郑滢对他不以为然,因为她一进学校就和法学院辩论队的三辩、那个据她说从侧面看笑起来有点像周华健、辩论的时候最喜欢说“不是吗”的男生打得火热,天天“先有鸡还是先有蛋”,连去哪个食堂吃饭都愿意和我们辩论一番。她觉得“学生会体育部部长”就是“四肢发达,头脑简单” 的代名词。
为了多看见他,我们参加了学生会做干事。每一次篮球队和人家比赛,我们都很起劲的帮着买饮料、看管衣服,和做啦啦队。那一段岁月,使我从对篮球一窍不通变成了一个地地道道的球迷。
后来,噩耗传来,田振峰和我们系那位长得酷似孟庭苇的系花开始谈恋爱。暗恋者们或长或短的伤心了一阵 -- 对於我来瞐是一个星期,然后便逐渐康复过来,不再那么狂热。毕竟,他们是天造地设的一对,而我很清楚自己长得不像孟庭苇 -- 她五岁的渇片只怕都比我好看。
唯一没有变的,是张其馨。她依然去看他们每一次比赛,执着的站在球场的冷风里尖着嗓子喊“加油” ,一直喊到回来跟我要“草珊瑚” 吃。
有一次,她看球回来,很难过的样子。我以为他们输球了。结果她告诉我,他们赢了,但是那天,系花也去了,而且,就坐在她旁边。她亲眼看着田振峰每投入一个球都会转过头来微笑一下,她从来没见过他这么多微笑,但那些微笑都不是给她的 -- 平时田振?连看也不会多看她一眼。她觉得爱情很残酷。
其馨说,“我真傻”。我心里想,好像是这样,但是没敢说出来。
一转眼到了二年级,大部分人都有了男朋友,只有其馨依然迷恋田振峰。我们都觉得她在浪费时间。
二年级下学期,田振峰和系花分手。其馨顿时倍受鼓舞,更加起劲的参加学生会活动,极尽所能要引起他的注意。
后来,田振峰想在系里组建一个女子篮球队。平时连跑八百米都视为畏途的其馨竟然去报了名。爱情,足以让人不自量力。
女子篮球队第二次训练,其馨就挂了彩。原因奇特:她被一个篮球砸中手,小拇指骨折,被送去了校医院。
我赶到校医院,一眼就看见田振峰坐在其馨旁边侠骨柔肠的捧着她裹着厚厚白纱布的右手小拇指,像捧了一个烫手山芋一样吹着。两个人都深情无比的凝视着对方,一脸甜蜜。我从来没有见过这么充满幸福的伤者,替她松了口气,王宝钏终於等到了薛平贵。
两年、三十七场球赛、一次小拇指骨折之后,其馨“拨得云开见月明” ,成为田振峰身边小鸟依人的女朋友、学妹们嫉妒的对象。 十三
我们三年级的时候,田振峰要毕业了,他拿出篮球场上一往无前的劲头突击了半年考完托福、GRE,搞定了美国亚利桑那州立大学的奖学金,让我们刮目相看。因为当初他光大学英语四级考试就足足考了三次,我们每个人用过的模拟考卷都被他搜罗了去背。
其馨很不舍得他走,几乎天天跟他泡在一起。那一段时间,我和郑滢轮流帮她在大课上签到。
离别的时刻终於到了。田振峰临走前一天早上,其馨突然问我们,“你们说,我应不应该跟他做那个?”
我刚问,“哪个?” ,郑滢已经斩钉截铁的说,“你最好不要动那个脑筋。”
“可是,”她可怜巴巴的望着我们,“我真的很爱他。”
不错,断了一根手指头才捞来的男朋友,换了我,一定也会很爱。
我说,“我们知道你很爱他,可是,这和做不做那个又有什么关系呢?”
“我怕…他到了那边会忘记我。”其馨的眼睛肿肿的,我猜,她恐怕为了这个“做不做”的问题昨天一夜没睡着,“再说,我这辈子,只有田振峰这么一个男人了。那,不过是迟早的事情。”
她大概想把贞操当作一份离别礼物。恋爱中的女人无私起来莫名其妙。
我和郑滢都很不认同其馨的想法,我们觉得“既然不过是迟早的事情,又何必操之过急呢?”最后,其馨乾纲独断,“我已经决定了。你们不许跟人家讲噢。”
我们瞠目结舌。我第一次发现,其馨原来是这么有主见的一个人。
郑滢说,“这个浪漫而愚蠢的家伙,”她不无失落,“我一直以为,我们三个人当中,应该是我先告别处女时代呢。”
结果,那天晚上,田振峰和篮球队那帮人一起吃饭,喝醉了酒,什么事也没发生。
一年以后,我和郑滢结伴到了新墨西哥州的拉斯克鲁斯。第一天晚上,我们两个人抱着毯子,头碰头的躺在中国学生会帮我们租的公寓空荡荡的客厅地毯上,郑滢突然问我,“你猜其馨现在正在干什么?”
我笑出来,“你这个大流氓。”
“我什么也没说啊!”她居然做出一脸无辜的样子。我们两个色迷迷的笑成一团。
我们三个人当中,其馨当初最不想来美国,她是被田振峰拉来的。郑滢最想来美国,因为她觉得好男人都出国了。我介于她们两个中间,谈不上太想或者太不想,只是隐隐约约的觉得,在这个异国他乡的某个角落,应该可以找到属於我的一份幸福。
我和郑滢都想错了。一个星期以后,其馨从凤凰城打来电话,泣不成声。原来,世界上最幸运的男人要和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分手。
十四
其馨在电话里哭了十几分钟,才断断续续的告诉我们,原来田振峰在美国这一年里,已经另外有了一个女朋友,是和他跟一个导师的同学。更糟糕的是,他们已经同居了。这次田振峰一把她安置好就跟她摊了牌。
“那他不早说?你可是为了他才去那个地方的呀!”我叫了起来。
“他说怕我受不了打击。”
“噢,他以为现在告诉你,你就不受打击了吗?”
“那个女人长得根本没我好看,还戴了副眼镜!”其馨一再重复这句话,好像问题的症结所在,并不是田振峰移情别恋,而是田振峰居然爱上了一个没有她好看、还戴眼镜的女人。
“Son of a bitch!”郑滢用她在TSE考试里得了50分的美国英语字正腔圆的骂起来,“这个王八蛋太不是东西了。他就忘了当初出国的时候他自己是怎么说的?还有那个不要脸的女人,竟然来勾引人家的男朋友!哼,你就告诉她,要把田振峰抢过去,先敲断一根手指头再说!不行,你把他电话号码给我,既然他拎不清,我现在就打过去帮他把脑子拎拎清!”
以郑滢的个性,退回几百年去绝对是个“侠女十三妹” 的料子,可是,她实在不善於安慰人。
我抢过电话,“其馨,你不要哭。事情都已经发生了,你哭也没有用啊。再说,这也未必就一定是坏事啊。记不记得我们看过的那部电影‘秋天的童话’?里面钟楚红也是一到美国就被陈百强甩了,但后来不就碰到周润发了吗?呐,陈百强要是不甩掉她,她也就不会有机会跟周润发谈恋爱,对不对?所以说呢,她被陈百强甩掉,从一定程度上来说,是一件好事,要不然,她就算碰到了周润发……”好像我自己也好不到哪里去,其馨只是哭的更加厉害。
“他口口声声的说,要对那个女人负责。早知道,那个时候我就跟他…… 让他对我负责好了!” 我们暗暗在心里庆幸其馨那时没有干出什么浪漫而愚蠢的事情,她却竟然在后悔。
我还记得田振峰走的那天,我们去机场送他。其馨在他怀里哭成一个泪人。他信誓旦旦的对她说,“我在美国等你。” 又对我们说,“拜托好好的帮我照顾她,别让她被人家追走了。”
我们都恪守着诺言,他自己却食言了。
这一通电话从八点打到十点半,最后,其馨平静下来,说,“我打算转学,越快越好。最好就是下个学期。我没有办法在这里面对他们两个。”
“好啊,那你就转过来跟我们作伴好了。或者,你可以再试试亚利桑那大学啊,说不定,他们可以帮你保留奖学金。”
“我想去旧金山。” 其馨坚定的说。 十五
我们提议其馨和班里其他同学联系一下,看有没有人也在旧金山。那几年大学毕业生出国的风气极盛,经常弄得一个毕业班里出国的人比留在国内的人还多。当时有人评论说中国重点大学的理工科变成了外国大学研究生院的预科,不是开玩笑的。我们几个第一批出发,仅仅到我们走的时候,就知道班上有不下十五个同学也要来美国。
其馨不愿意,她说,“这样子的话,他们岂不是都知道我失恋了吗?我不要。” 她是个要面子的人。
我立刻想起程明浩,说,“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加大吗?我们可以去问问他啊。”
其馨说,“算了,跟他又不熟。我自己去申请好了。”
刚挂上电话没一会儿,铃声又响了。是杜政平。他很高兴的说,“终於打通了!我从九点半开始拨,每十五分钟拨一次,居然一直是忙音。你们女生怎么这么喜欢煲电话粥?”
然后,他花了二十分钟告诉我奥斯丁有多热,又描述了他的居住环境、室友和一天的日程,最后说,“也没什么事,就是跟你问个好。”
我听得有点不耐烦,顺口回答他,“我很好。谢谢你。”
他说,“我已经复制了一盘张信哲的‘宽容’ 给你寄了过去,应该过几天就能收到了。”
放下电话,已经十一点多,但我和郑滢还都睡意全无。我打开随身听的小喇叭,开始放“爱如潮水”。这是我、郑滢和其馨都最喜欢的歌,从前在宿舍里,我们经常会在晚上熄灯以后一遍又一遍的听,一直听到随身听没电为止。
张信哲温柔而忧郁的声音在空气中回荡:
既然爱了就无怨无悔
再多的苦我也愿意背
我的爱如潮水
爱如潮水把我向你推
……
答应我你从此不在深夜里买醉
不要轻易尝试放纵的滋味
你知道这样会让我心碎
这是一首伤心的情歌。好像我们喜欢的情歌,十有八九都是伤心的。
郑滢看着磁带盒上的张信哲,说,“其实,张信哲要是稍微粗犷一点,就更加有味道了。”
我笑了,“知道吗,连杜政平都觉得他娘娘腔呢。”
她转过头来,“你好像对杜政平有成见。”
“没有啊。”
“你对他很不好。”
“我有责任对他好吗?”
“你对他不好,是因为你知道他喜欢你,但你不喜欢他。女人对自己不喜欢却偏偏喜欢自己的男人是很不留情的。”
“他喜欢谁,关我什么事?” 我突然想起其馨,“你觉得杜政平和其馨会不会般配?”
郑滢瞪我一眼,“少无聊。你以为你在赈灾吗?”
“没有啊。我只是觉得其馨很可怜。她需要一份新的感情。”
“那也不应该是杜政平。他现在对你爱如潮水,已经差不多淹没了整个德克萨斯,要一路淹到新墨西哥来了呢。你想要他中途改道?做梦。”
十六
“可是,我对他真的没有感觉 -- 一点点都?有。我们以前还坐在一起上过选修课,坐了足足两个钟头呢。要有感觉的话,那个时候就应该有了啊,还等到今天?”
“笨蛋,感觉是可以培养的呀。我教你,你只要每天晚上睡觉前对自己默念三遍‘我爱他’ 、‘我爱他’ 、‘我爱他’ ,时间一长,你就会真的爱上他。” 郑滢煞有介事的说。
“恶心死了,像念咒一样。我是不是还要找来个像他的布娃娃天天亲几下?” 我觉得哭笑不得。
郑滢却一本正经,“就算你短时间不会爱上他,至少也要给人家一点希望。否则,他一腔热情被你这么一瓢一瓢 --不,是一桶;一桶冷水泼下去,哪一天他灰心失望、另外寻找目标,你就后悔都来不及了。”
“我想不出我有什么理由会后悔。”
“可怜,杜政平已经把你宠坏了。”郑滢做出一副悲天悯人的样子,“他错就错在一开始就把自己的心摊在手上给你,偏偏你又看不上。他以后日子一定很难过。”
“这样不是很好,快刀斩乱麻,速战速决,让他少点痛苦。”
“这你就不懂了。爱情,其实有点像讨债。你亏欠他的越多,他只会更加爱你。一直到你欠他欠到破产,那个时候,你再怎么拉他也拉不回来。所以,我的爱情哲学就是宁可欠很多人的,也不要在一个人那里欠到破产。反正通常都是男人亏欠女人,所以,偶尔被女人亏欠亏欠也不要紧。”
“那蒋宜嘉现在欠你多少?” 我反问她。我知道蒋宜嘉已经给她打过好几次电话了。
郑滢歪起脑袋,“我们现在基本上是礼尚往来,收支相抵,谁也不欠谁。以后,等他和他女朋友分手了,我就会开始欠他。”
“他真的会为了你同他的女朋友分手?”
“你以为我像是那种和人家分男朋友的人吗?”
我想起其馨,“那你不是和那个抢田振峰的女人一样了吗?”
郑滢居然理直气壮的说,“在这个问题上,我和曹操英雄所见略同: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她大概已经忘了自己刚才是怎么骂人家的。
我的天,我心里暗想,幸亏我只是你的“女” 朋友,否则,迟早死得很难看。
第二天上完课后回家后,我从笔记本上翻出程明浩的电子邮件地址,给他发了一个邮件。在邮件里,我说,我有一个同学可能打算申请加州大学旧金山分校,想请他帮忙打听一下他们学校化学系春季学期入学有没有拿奖学金的可能性。我很高兴其馨的事情给了我这样一个借口。
结尾时,我留下了自己的电话号码。即使我知道他很可能会回我一个电子邮件,我仍然暗地里希望他会打电话过来。不知为什么,我很想和他说话。
在按下那个“发送” 键的前一秒,我犹豫再三,终於在邮件里又加上了“P.S. 你好吗?” 想了想,又改成“P.S. 一切好吗?”
平时我写邮件从来不用 “P.S.” ,怕人家觉得我漫不经心;可是现在,我却希望他觉得我是在漫不经心。 十七
可是,两天过去,程明浩还是没有回我的电子邮件,也没有打电话来。
我和郑滢合买了一个录音机,我们一起听杜政平寄来的“宽容” 。
郑滢听着听着笑起来,“他根本就是借这首歌在跟你表白嘛,你听听,什么‘看着明天,告诉我你不会紧张,跟着我,海角和天涯’,还有‘你的宽容,还有我温柔的包容’,意思不要太明显,你呢,对他稍微宽容一点,不要横挑鼻子竖挑眼,那么,他就会对你很温柔,很包容。懂不懂啊?”
不知为什么,杜政平居然把这首歌重复录了三遍。
他打电话来问磁带收到了没有,我问他为什么“宽容” 录了三遍。
他说,“因为这首歌好听啊。我每次听它,总要听起码三遍才会过瘾,所以我想你大概应该也是这样,就顺手多录了两遍,这样你就不用倒带了。”
郑滢知道了,说,“哇,他的心有这么细,此人嫁得。以后他一定会自觉的记得帮你买护舒宝的丝薄卫生巾 -- 不对,美旫好像不流行护舒宝,是那个叫什么Always的。啊呸呸呸,卫生巾怎么起这么个名字,一个月几天已经够人受的了,还 Always呢。”
我说,“我才不会要我喜欢的男人干这种卑躬屈膝的事情呢。”
第三天晚上,九点半,程明浩突然打电话过来。
他说,“前两天我去圣何西一个亲戚家了,所以没有看见你的电子邮件。”
原来如此。我就把在电子邮件里面已经说过的内容大体重复了一遍,除了那个“P.S.” 。
“你那个同学真的想申请我们学校的化学系?” 他问。
我说是啊。
他迟疑了一下,然后说,“可是,据我所知,我们学校好像没有化学系。再说,旧金山加大几乎所有的系科春季学期都不招生。”
是吗?我的脸一下子热了起来。我庆幸自己找到了一个好借口,却没有去想一想那个借口究竟成立与否。
“噢,我那个同学目前只是有这个打算,想了解一下情况。”我慷慨的帮其馨撒了一个谎,“其实你也见过她,她叫张其馨,跟我们一起来的。”
“是这样。”
好像没有什么话好说了。於是,我问他,“你们那里天气怎么样?” 谈天气,总是安全的。
我的印象中,旧金山好像是个四季如春的地方。没想到,他说,“很冷。”
“旧金山会冷吗?现在才七月份啊。” 我问。
“当然。有太阳的时候当然不算冷,可是,等太阳一下山,风就吹得人直发抖。你有没有听说过一句话叫‘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 ?”
我脱口而出,“这句话怎么那么悲伤?谁会讲这种话?”
“猜一猜,是一位著名的美国作家。你有三次机会。”
“杰克. 伦敦?”
“不对。”
“欧. 亨利?”
“不对。最后一次了。”
“海明威?”
“还是不对。”
“还能有谁?”
“告诉你吧,是马克. 吐温说的。”
“怎么可能呢?” 我十分惊讶。
十八
我告诉程明浩,在美国现代作家之中,我一直觉得马克. 吐温是最潇洒而且最有幽默感的,难以想像他会说出这么悲伤的话来。
“他只是在陈述一个有关旧金山气候的事实啊,而且说得很客观。我并不觉得它悲伤啊。”
“假如真是马克. 吐温说的,那么他当时肯定在失恋。” 我说。
“你怎么知道?” 这回轮到他惊讶。
“凭我的直觉 -- 只有失恋的人才会这么去想。”
他在电话那头笑起来,“你的直觉真有意思。”
我突然想起一件事,问他,“我也来考你一下。在马克.吐温出生和去世的那两个年份中,都出现了一种罕见的自然现象。是什么?你也有三次机会。”
“这么难?小姐,我连他哪年出生、哪年去世都不知道。”
“提醒你一下,马克. 吐温出生于1835年,去世于1910年。已经是个很大的提示了。”
“地震?”
“不对。”
“龙卷风?”
“不对。我说的是自然现象,不是自然灾害。”
“我真的猜不出。” 他放弃了。
“什么东西每隔七十六年在地球上出现一次?”
“哈雷慧星?” 他叫了起来。
“看来你还是孺子可教嘛。”
“我小学参加过天文兴趣小组。一九八六年哈雷慧星回归的时候,我们学校组织过观看。”
“看见了吗?”
“没有。大概是我们的器材比较差。你呢?”
“那个时候我好像对什么星星月亮都不感兴趣。想想真是有点可惜,一辈子才一次的机会,就这样错过了。”
“不要紧,再过六十四年,它就又会回来了,到那个时候再看好了。” 他的语调很轻松,好像他说的是“再过六十四天” 一样。
“再过六十四年?我能活到那么久吗?” 我笑了起来。
“怎么不能?那个时候,我们才不过八十六岁嘛。”他话里的“我们”莫名其妙的给了我一种“地老天荒”的感觉,好像到了八十六岁,我们真的可以一起携手看哈雷慧星一样。那句话让我心里很温暖。
第二天,我和郑滢一起从学校回家。下午五点钟,正好是一天里面最热的时候。路上一棵树也没有,我们顶着太阳骑自行车,都可以感觉到车胎下面的柏油马路粘粘的像嚼了一半的口香糖,一边还散发出刺鼻的味道。
郑滢抱怨,“这个地方看看纬度和中国的青岛差不多,怎么这么热?”
我兴致勃勃的问她,“八六年你看见哈雷慧星了吗?就是周期七十六年的那颗慧星?”
她摇摇头,“没看见,我也不想看。不过记得那个时候很多人瞎说什么世界末日可能快到了,我当时正在暗恋我们班班长,就给他写了封信。那个男生大概从来没收过情书,少见多怪,竟然去交给老师,后来班主任把我一顿好骂。我的初恋就这么结束了。”
“信里说什么?”
“说假如世界末日来了,我希望和他死在一起。是不是很幼稚?十几年前我希望和那个男人死在一起,到现在,却连他的名字也想不起来了。” 十九
“那如果现在就是世界末日,你会希望和谁一起死?” 我问郑滢。
“反正不是你,” 她嘻嘻一笑,“说正经的,假如现在就是世界末日,我希望一个人安安静静的死。”
“为什么?” 我觉得意外。
“我怕那个说好要和我一起死的男人在最后一刻扔下我去逃命。与其那样,不如不要。”
郑滢的爱情观总是快我两拍 -- 我永远跟?上。
我宁肯相信会有人真心实意愿意和我死在一起。
她开始叹气,“要是我一直跟着‘亨特’ ,恐怕世界末日真的就快到了。”
‘亨特’是我和郑滢给我们系的副系主任起的外号,郑滢的助研奖学金就是他给的。当初我们考完GRE,分数都不算太高,於是决定去找学校的教授“套磁” 。所谓“套磁” ,就是和教授私下联系,看他/她有没有给奖学金的可能性。
我们上了新墨西哥州立大学化学系的网页,决定各找一个教授盯着套。听说“套磁”和开后门一样,不能花心,要是两个教授一起套,到头来会两头不着。
郑滢一眼相中了系里的副系主任,因为他看上去非常像我们小时候看过的一部美国警匪片“神探亨特” 里面的“亨特” 。她一拍大腿,“酷毙了,我就套他。”
我挑了一个长得有点像汤姆. 汉克斯的教授。汤姆. 汉克斯是我最喜欢的美国男明星,我觉得他看上去比较敦厚。
那天,“亨特”正好在网上,郑滢一个电子邮件发过去,他居然十五分钟之内就回复了。两个人你来我往,一副“相见恨晚”的样子。三封邮件之后,郑滢的奖学金已经有眉目了,弄得我非常羡慕。
后来,等我们到系办公室报到,一个秃头的胖子迎上来自我介绍,我们才知道原来“亨特” 放在网上的,是他十几年前的照片。
更加糟糕的是,这位教授在系里是个大名远扬的人物,由於两件事情:一,擅长拉科研基金;二,善於压榨手下学生的劳动力。他的实验室门上贴着一张纸“本室所有助研上班时间为上午八点到下午五点半,上课除外”,还叫手下所有的学生把自己的课程时间表都贴在实验室墙上,以备监督。他本人每天早上八点风雨无阻准时上班查勤 --就算生了病;也会打电话来,哪个偷懒、哪个迟到,一目了然。“亨特”最喜欢说的话是“我们拿了学校的钱,就是要出成果的” 。系里的中国学生送他一个绰号“美式周扒皮” 。
相比之下,我跟的汤姆. 汉克斯果然比较仁慈,只是布置一些工作下来,叫我定期完成而已。
郑滢坚持了一个多星期,已经怨声不断,她觉得自己根本就是被“亨特”诱骗来的,“这种日子简直不是人过的。我真的想转学了。我要转到伯克利加大去。”
那天是星期五,晚上十一点半,其馨突然打电话来。她的声音听上去非常沮丧,“你们不要惊讶,我刚才干了一件非常下流的事情。”
二十
我和郑滢立刻竖起耳朵。
“我说出来,你们真的不许笑我,”三请四催后,其馨终於一吐其详,“刚才我坐在床上看书,看着看着突然莫名其妙的开始想不知道这个时候田振峰正在干什么。然后我就想他肯定在和那个女人做爱,然后我就越想越生气,越想越火冒。后来…后来,我给他打电话过去,等那边刚拿起电话,我就立刻把话筒放下,重复了好几次。你们说,这算不算是骚扰电话?”
“后来怎么样?”
“后来他们大概就把电话线拔了,随便我怎么打,都没有人接。可是,过了一会儿,田振峰给我打来电话,问我究竟想干什么。原来,他的电话上装了来电显示。” 其馨痛苦的说,“他问我究竟想干什么,可是我自己都不知道自己究竟想干什么! 我觉得自己很下流。”
“他还有脸问你想干什么?我看他应该先问问他自己干了什么! 这种忘恩负义的王八蛋,你还想他做什么呢?” 郑滢叫了起来。
“我是告诉自己不要去想他,可还是忍不住老会去想,然后想他们一定非常幸福。每次在学校里看见田振峰,我都像见了鬼一样,恨不得马上逃回家,可是逃开以后,又会忍不住去想他。有时候,我简直怀疑自己的脑子是不是出了什么问题。”
我们一时都不知道该怎么劝她。我相信她的脑子没有问题;她只是依然爱着那个人。有时候,爱情本身就是一种病。
原来其馨陷得那么深。我第一次体会到,所谓痴情女子和怨妇之间,不过一线之隔。前者让男人捧着你的小拇指像捡到了什么稀世珍宝;后者,不过换来一句“你究竟想要干什么” 。
郑滢相机里的胶卷冲印出来了。我看着我们七个人在旧金山机场合拍的那张,忍不住打电话给程明浩问他想不想要一张。我说,“照片上印着1997年7月1日的日期呢,很有纪念意义噢。”
程明浩正在感冒,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像拉风箱。
我觉得有点奇怪,“不是都说中国人到了美国,一般情况下两年之内都不会感冒的吗?”
他惊天动地的打了个喷嚏,然后歉意的说,“不好意思。可能因为我的脖子比较长,所以容易感冒。”
我还是第一次听到这种理论,“脖子长和感冒有关系吗?”
“我也是听人家说的,”他一面吸溜鼻子一面挣扎着往下讲,“反正我好像从小就比较容易感冒。”
“那你到了冬天怎么办?”
“到冬天再说吧。没来的时候,也没想到旧金山真的有这么冷。希望等到那个时候,我已经比较适应这里的气候了。”
我挂上电话后,再仔细看那张照片。程明浩的脖子好像确实比较长一些。我想起他说的“脖子长容易感冒” ,不由笑出声来。
郑滢问我“你笑什么” ,我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的样子好土。”
我的心里在想,他的长脖子,到了冬天,好像会需要一条围巾。 zhe ge hao xiang yi jing zhuan guo le
xie de bu cuo.....jiu shi tai chang le..... 偶朋友滴心头爱小说~觉得作者的风格有点像张小娴,读着读着就想起了她的<面包树上的女人>,也是讲三个女孩子,呵呵~不过写的不错,支持中~ 又掉进坑里了$frage$:o
等下文
我来继续贴一些吧
郑滢问我:“你笑什么?”我说:“没什么,我只是觉得我们的样子好土。”我的心里在想,他的长脖子,到了冬天,好像会需要一条围巾。
我把那张照片翻印了寄给程明浩。几天后,他打电话来说:“收到了,拍得很好。谢谢你。”
我说:“其实我们两个人不应该站在一起拍照,那样会让我产生自卑感。你到底有多高?”
他笑了起来,“光脚量一米八三,穿拖鞋一米八四,穿皮鞋一米八五,穿运动鞋一米八六。”
我光脚一米五八,如此算来,和他身高相差二十五厘米。假如我穿上五厘米的高跟鞋,而他又正好光着脚,就可以缩短到二十厘米。可是,他凭什么要光着脚呢?他起码会穿上一双拖鞋,那么,我们的身高,至少有二十一厘米的距离。
一个同学告诉我,有个网站叫www.mapquest.com,可以查两个地方之间的距离。我第一次上那个网站,打入自己的地址,然后,在“目的地”那一栏填上了San Francisco。很快,电脑显示出来,我的城市和旧金山之间相隔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 看不出,地图上那么短短一条,远得这么离谱。
大概,只有在乎一个人,才会去在意同他之间的距离——一切可以丈量和无法丈量的距离。
以后的日子大家都过得很充实:郑滢天天忙着对付亨特的工作;其馨一心一意地办转学
;我从系里一个中国同学的太太那里借来棒针,把临出国前我妈给我织的一条毛线裤拆了,开始织一条围巾。
我织围巾的技术不算好。记得读大学时某一年的冬天,突然之间所有的女孩子都开始给男朋友织“温暖牌”围巾,我也凑热闹给陈志骅织过一条。我只会织基本的上下针,围巾上也没有什么花纹,还有点歪歪扭扭的,郑滢诚实地说“不要太难看”,其馨的评论是“很朴实”,但那在她的词汇里等于“不要太难看”,可就是这样也要了我两个多月工夫,等围巾织好,冬天也过去了。
那果然是一条“温暖牌”围巾,陈志骅为了让我高兴,在二十度的室温下鹤立鸡群戴了一天、吸引无数眼球后就把它压到箱子里了。
第二年冬天,我留心看他会不会拿出来戴,可是他没有。他在大冬天光着脖子走来走去,也没有戴那条围巾。
我问他:“你怎么不戴去年我送的那条围巾?”
他做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样子,“哎呀,我都把它给忘了。”
我知道他没有忘记,他只是不喜欢。后来,我买了一条那年流行的格子羊毛围巾送给他作圣诞礼物。
其馨说:“你可以再给他织一条,其实不太难的。”其馨很善于织毛线,出国前她曾经给我看过一件她给田振峰织的米色套头毛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比买来的都好。
我说:“算了吧,我知道自己的小脑不发达,不想太难为它。”
到现在,我并不相信自己的小脑有了什么长进,可是,我愿意再尝试一次——为了程明浩。
虽然还没有找出一个像样的理由把围巾送给他,我依然希望能尽早把它织好,因为旧金山是一个连夏天都会寒冷的地方。
两个月后,张其馨打电话来说她拿到了旧金山一所大学春季入学的奖学金,“不过,旧金山的机场在郊区,还没找到人接我。”
我灵机一动,“程明浩不是在旧金山吗?不如我帮你问问他到时候方不方便去机场接你。”我知道张其馨脸皮薄,求人的事情,能自己不开口乐得不开口。
张其馨很高兴,郑滢却从她房间里探出头来跟我做鬼脸。
“难怪你看不上杜政平,原来你心里已经装不下他了。”
“关他什么事?”我的脸“腾”地红了。
“还不承认?别忘了我们月经周期一样,你什么时候思春,我有心灵感应。”
我气急败坏地要拧她的嘴。我们在她床上闹成一团。
闹完了,郑滢说:“你喜欢他,就早点跟他敲定。”
“我不知道他喜欢不喜欢我。”我有点难为情。
“你喜欢他就够了,敲。”
杜政平还是几天一个电话,这一次,他劈头盖脸地问:“银灰色和黑色,你比较喜欢哪一种?”
我说:“当然是银灰,看不厌。”
“除了看不厌,还有什么别的优点吗?”
“看不厌,不就是最大的优点吗?对了,你问这个干什么?”
“你以后就知道了。”他神秘兮兮地挂上电话。
中秋节,中国学生会搞了一个聚餐,聚餐结束后还有一个小型舞会。我和郑滢去了。郑滢穿一件丝质黑色圆领连衣裙,脖子上一条水钻项链,其他一点装饰品也不用,越发衬出雪白的皮肤和漂亮的脸。
可惜她今天运气不好,在餐厅门口的瓷砖地上狠狠滑了一下,痛得龇牙咧嘴,虽然并无大碍,舞是铁定跳不成了。
于是我们坐在角落里看电视,一盘接一盘吃免费供应的巧克力冰淇淋,郑滢平均吃三口说一句“真没意思”。等我拿了第四盘冰淇淋回来,发现位子被一个男生占了。那个男生身材高大,长得很帅,正在指手画脚和郑滢说着什么。
我朝郑滢递个眼光,想知道她是希望我去“救驾”还是希望我“闪开”,她百忙之中居然丢过来一个“快滚”的眼神。这个重色轻友的女人!
我幽怨地吃完第七盘冰淇淋,正在琢磨回家拉肚子的可能性有几成以及有没有必要补两粒黄连素,郑滢摇曳着身子走过来介绍我和那个男生认识,那个男生在旁边像扶一件宋窑古董花瓶一样郑重其事地拿手指托着她的右臂。她绝对在装模作样。
那个男生叫梁文琛,机电工程系的,在美国出生长大,看上去背景不错。他用福特小跑车送我们回家,很有绅士风度地看着我们进了公寓大门、上了楼梯才把车开走。 郑滢往沙发上一倒,把高跟鞋踢到一旁,一边揉她的痛脚,一边不无得意,“这一跤摔得值。”
郑滢和梁文琛迅速擦出火花,一眨眼,已经成了他“最好的朋友”,每一个听到这个称谓的人都意味深长地多看她两眼,虽然仍是“妾身未分明”,照这个趋势,离“女朋友”应该不会太远了。
给程明浩的围巾织完了,淡淡的银灰色,很漂亮,一种怎么看也看不厌的颜色。可我总觉得它还是单调了一些。几天后,我想出一个办法,用红毛线在围巾的一个角上钩出一个小小的方形,像一个图章的样子,里面一个阳文的“关”字。中学的时候曾经附庸风雅学过一段时间篆刻,没想到,现在还真用上了。
那个小小的图章在银灰色围巾上简直是画龙点睛,我左右端详着,心里充满了成就感。
我把围巾围到自己脖子上,绕了两圈,那个“关”字正好被压在里面贴在肚子上。假如一个人高我二十五厘米,那应该正好差不多在他胸口的地方。围巾软软的,很暖和,稍微有点扎人,也是让人心里痒痒的、很舒服的那种。我对自己的才华非常满意。
第二天,我把围巾带到学校的邮局里寄出。晚上,我给程明浩打电话,拜托他如果方便的话,到时候去机场接一下其馨。他很爽快地答应了。
在说了“再见”、挂上电话的前一刹那,我说:“对了,我给你准备了一份新年礼物,今天就寄过去——谢谢你愿意帮忙。”
“给我的?”他有些惊讶,“是什么?”
“你看见就知道了。”我匆匆说了一句“就这样”,然后马上挂上电话,不让他有推让的机会。
我的心还在怦怦直跳,脑子里却开始想像他展开那条围巾时的神情——他把围巾绕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一圈,那个小小的“关”字图章会正好贴在他的胸口上。他会微笑吗?
我在日历上做了一个记号——过两个星期,差不多感恩节左右,他应该就可以收到我的礼物了。果然,感恩节前两天,程明浩打电话来,说我的礼物已经收到。
“那条围巾很好看。”
“是吗?”我有点心虚——还从来没有人称赞过我织的东西。
“真的很不错。我本来打算给你发电子邮件,后来想了想觉得还是应该打个电话谢谢你。我很喜欢这个颜色,”他很真诚地说:“是你织的吗?”
我心里一直等着他问这个问题,可是,当他真的问了,我却退化成了一只“软脚蟹”,“哪里,是我妈织的。我本来就有一条,出国前她又替我织了一条。反正我也用不上,所以就想到送给你做新年礼物。你喜欢就好。”讲到这里,我简直想打自己的嘴。
“那你喜欢什么?”他突然问。
“什么?”我一时没听明白。
“我问你喜欢什么,这样,”他有点不好意思,“我也可以给你买一件新年礼物。”
太不浪漫了。我简直有点生气,“喂,不必这么礼尚往来吧?我送给你一件礼物,可不是期望着你立刻回送我一件的啊。”
“不是这个意思。”他马上分辩,“我的意思是,我希望送你一份新年礼物,可是又不知道你会喜欢什么。”
还是很不浪漫。
于是我问他,“随便什么都可以说吗?”
“对啊。”
“好,那么——我比较喜欢彩虹。”
“你是说彩虹?”
“对啦,呐,就是下完雨以后挂在天上的那条五颜六色的彩虹。怎么样?有没有本事弄一个来?”
“这个……”他很为难的样子,“难度好像太高了一点。”
我笑起来,“你自己叫我随便说什么都可以的啊。”
“是吗?”他有点兴奋,“我教你一个简单的办法,可以看见彩虹。你们学校的草坪应该也会每天早晚喷水吧?趁着早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你去绕着喷出来的水珠转,一定有一个角度可以看见彩虹。”程明浩肯定地说,“我就经常看见。”
第二天,我如他所说,在太阳刚刚出来的时候,跑到学校的草坪边,“绕着喷出来的水珠转”,可是,转来转去,试过了各种角度,还是什么也没看见。
我对他说,“什么嘛,我转得头发晕都没看见。”
他呵呵地笑起来,“是吗?不过不要紧,昨天晚上我已经想出一个办法,送你一道彩虹作为新年礼物。”
“噢?”
“你等着吧。”
他会如何送我一道彩虹呢?我期待着。
时间很快过去,我考完期末考试的最后一门课回家,郑滢正在听电话,一看见我,立刻说:“哎,你等等,她回来了,”一面笑嘻嘻地把听筒塞给我。
是杜政平,今年圣诞节他果然要来看我,而且,来了就不走了——他已经办好手续,下学期转到我们学校。他托我们帮着找房子。 他意气风发,“我这次不仅是转学,也是转行,学计算机。以后,我要全力往IT行业发展。”
原来,杜政平早有这个打算,大学里就选修了很多计算机课程,到美国后又股霞该牛在我们学校计算机系弄到了半额奖学金?/p>
“现在在美国,生物、化学都已经是明日黄花,要找好工作,就要去读计算机。关璐,我看你也应该快点考虑转方向。”
“我?我对计算机只懂DOS和BASIC,还是好几年前学的,现在都忘光了。”
“有我呢,”我几乎能听见他在电话那头拍胸脯,“你就先从基础课开始学起,我不敢保证你能达到多高的水平,功课上弄几个A回来,还是没问题的。”
我很快帮杜政平找到了房子。楼下那两个男生当中有一个要结婚搬出去,正好空了一个房间。
郑滢说,“这一招厉害,杜政平的爱如潮水,已经漫过来了!”她倒在沙发上捂着肚子笑。
她的幸灾乐祸惹恼了我。我飞快地从厨房一个抽屉里取出个墨绿色的盒子在她面前挥舞,“这个你怎么解释?”
那是前一天我找维生素C时无意中发现的。因为药的盒子比较奇特,就看了一下说明书,居然是避孕药。在一间只有两个女人的房子里,很容易推断出是谁的。
郑滢伸手来抢,“还给我!”
我闪身躲开,“还不快招!我可一直等着呢。”
“你都知道了,有什么好招的。”
“那么说是真的啦?这么快?”
郑滢的脸绯红,“人家是在美国出生长大的嘛。”听上去好像美国出生长大的人在某些方面都急不可耐。
“喂,那他发现你还是处女,有没有吓得跳起来?”我印象中的美国男人是把二十岁以上的处女视为怪物的。
“当然没有,他很感动。别忘了,他到底还是个中国人。”郑滢脸上红晕退去,露出骄傲的神情,“我最喜欢梁文琛的地方,就是他的性格里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
那个周末,我们买了一箱啤酒,庆祝郑滢告别处女时代。
“痛不痛?”我很好奇。
“比我想像中的要痛,不过,第二次就好了。”
我提醒她,“你那种药好像副作用很多呢。”
“避孕药都这样。唉,从前总觉得女人要生孩子很辛苦,现在才发现,女人要不生孩子,一样很辛苦。将来你就会知道的。”郑滢的口气一下世故起来,好像我是个少不更事的小孩。
“对了,以后你把药藏好一点,万一别人跑来看见,多不好。”
她做个鬼脸,“对啊,要是不当心被杜政平看见,误会吃药的是你,心里肯定会‘咯噔’一下,晚上睡不着觉。”
我白她一眼,“让他去‘咯噔’,关我什么事。”
圣诞节前两天,我收到旧金山寄来的一个小纸盒,里面是一个精致的玻璃瓶,瓶里装满了一颗颗玲珑剔透的小晶体,奇妙的是它们色彩绚烂,从上到下,红、橙、黄、绿、青、蓝、紫,一共七层,非常漂亮。打开来,有一阵淡淡的清香。
盒子里有一张小纸条,“这是用旧金山渔人码头卖的海盐拼出来的。希望你喜欢。程明浩。”
我笑了,他果然送我一道彩虹。彩虹象征希望,也象征相聚。他送我一道彩虹,便也是给了我无限的希望。我喜欢。
第二天傍晚,杜政平来了。他开了一天的车,却依旧神采奕奕,坚持用那辆银灰色的雪佛莱带我们去“兜风”,一路上喋喋不休,车子性能多好,买得如何合算。“它是美国车的壳子,发动机用的却是丰田的科技,所以比一般的美国车要省油,你听这发动机,一点杂音也没有……”对着一个“车盲”,他兴致不减,“对了,关璐,买车的时候我有两个选择,一个是这辆车,另外一辆黑色的本田,性能价格比差不多。后来你跟我说银灰色好,我就买了这辆。现在才发现,银灰色的确要比黑色的耐脏,车顶上沾了那么多鸟粪,远看根本看不出来,要是黑车,就太明显了……”
我的“耐看”,跑到他那里,变成了“耐脏”。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我第一次在美国过年。郑滢和梁文琛当然单独行动,我带杜政平去参加中国同学会的聚会,让他可以多认识一些人。
回到家,已经快一点钟,留言机上的灯闪动着。一下、两下、三下,三个留言。
我的心里突然被牵动了,立刻按键播放。第一、第二个都是空的,对方没有留言就挂掉了。听到第三个,程明浩的声音传来,有点迟疑,“关璐,没什么事情,就是想……就是想祝你新年快乐。”然后他轻轻笑了一下,挂掉了。留言的时间是十二点整。
我立刻打回去,他的电话却总是没人接,也没接留言机。 我把电话机放在枕头边,拥着被子,过几分钟打一次。到了一点钟,两点钟,他还是不在。枕头边的电话机忧伤地看着我。
我十分后悔,早怎么没有想到呢?早知道,就不去参加那个聚会了。
这么晚,他会跑到哪里去了呢?
三点多钟,我昏昏沉沉地睡了过去,早上醒来,又给程明浩打电话,这一次,是他接的。
我说:“谢谢你给我打电话来。昨天有个活动,我很晚才回来。”
他笑笑,问:“玩得好吗?”
“挺好,”我停顿了一下,脱口而出,“我跟杜政平一起去的。”
“杜政平?”
“嗯,他转学过来了。”这时,一个念头像哈雷彗星般划过我的脑海:程明浩知道我昨天是和杜政平一起出去,会不会嫉妒?这种想法让我兴奋起来,于是我开始跟他讲杜政平——他的专业、他的功课、他的车。
程明浩静静地听着,什么也没说。一直等我把关于杜政平的消息说完,才讲了一句,“那很好。”
我这才想起自己打那通电话本来是要跟他道新年好的,于是说:“对了,祝你新年快乐。”
“谢谢,你也新年快乐。”他的声音从电话里传过来,温柔浑厚。
“对了,昨天我回来以后给你打电话,你到哪里去了?”
“我……出去了。”他的声音里有点犹豫。
我们冷场了一会儿。我想问他到哪里去了,又没好意思开口。
挂上电话,我有点失落:我说了那么多,他好像没有什么反应,甚至没多问一句,也没告诉我他昨天晚上到底去了什么地方。
也许我不该说那么多的。我开始后悔,呆呆地坐在床上,越来越后悔。
我是真的爱上他了吗?
一九九八年初,我们都开始思索自己的前程。刚踏上这个国度,大家的心都被“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激动塞满,现在才逐渐明白,那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的热身运动。
当时,美国高科技迅猛发展的势头加上由“千年虫”问题形成的对电脑从业人员的急需让我们深信,学计算机是一条低投入高回报的路。好像没人去想那种情形能持续多久,而“千年虫”也不是蟑螂,不会一窝窝繁殖下去,抓光了怎么办,更没人料到不过几年,这个行业的紫气红尘就会烟消云散。
学校里所有懂ABC的人都钻天打洞学计算机及与之相关的学科,工学院的学生个个威风八面。很多学生放弃了原来的专业转去计算机系,这种现象在外国学生云集的化学系相当严重,以至于系里觉得应该有所举措。首当其冲跳出来立马横刀的,是郑滢的导师亨特。
亨特家里从祖父辈一直到他自己的儿女,统统搞化学,可谓一门忠烈。他把我们召集一堂,对着一会议室准博士、准硕士声情并茂地把自己家庭和化学的缘分一路回顾到第二次世界大战,时不时来一句“化学是一门伟大的科学”,同时酸溜溜地说所谓计算机根本不算“科学”,充其量只是一种技能,而学计算机的人,再有本事,不过是高级工人,永远不可能成为“科学家”。
亨特情绪高昂,谈起系里那些居然放弃做“科学家”而甘心沦为“工人”的学生,更是痛心疾首。我看着他青筋突起、和灯泡交相辉映的秃顶,突然觉得很可笑:这间房子里每一个人都知道化学是一门伟大的学科,只是我们同样清楚理想和现实的距离,在追寻理想之前,我们先有一个美国梦要去圆。这您老人家怎么就不明白呢?
走出会议室,郑滢说,“我们转去计算机系吧,亨特讨厌的事情,一般都是好的。”
亨特那一番语重心长的话让我和郑滢都铁了心向计算机系进攻。或许因为申请递得较早,事情进展得很顺利,一个多月后,我拿到了录取通知书,只是没有奖学金;郑滢的申请交得晚一点,还没拿到正式的通知书,但也差不多了。
汤姆·汉克斯听完我的转学打算,并没有大惊小怪,还很有风度地说“祝你在这个新的领域好运”。我趁机提出可否留在他手下继续做一段时间助研,因为我知道他最近刚拿到一个科研项目,需要人干活,而我在工作上一向还是很认真的。
他犹豫了一下,用电影里阿甘说“生活是一盒巧克力”那样慢的速度说他个人倒是没问题,就是想到亨特那里备个份,因为这位副主任最近一见系里的教授就嗷嗷乱叫,说大家要联合起来、杜绝拿化学系奖学金去学计算机的“可耻行径”。他说:“别担心,我会和他解释这是个特殊情况。”
我的心凉到了底,还备什么份,这种话题跑到亨特那里简直就是讨骂,凶多吉少。我对郑滢说:“看着吧,下次开会,你导师八成会点我的名。” 郑滢说:“等计算机系一录取,我拍拍屁股就走,什么奖学金,没有就没有。”不知是不是受了梁文琛的影响,她的口气越来越大。
周末,我搭杜政平的车去超市买菜。走过玩具部门,无意中看见一只小熊,淡黄的绒毛,脖子上系条浅蓝的丝带,长了个很可爱的圆鼻子。我看了一会儿,突然发现小熊的神态有点像程明浩。看看价钱,要九块九毛五分。
我把小熊放在购物车里绕着超市转了一圈,还是下不了决心买。
付款的时候,杜政平问我怎么又把它放回去了,我说:“太贵了。”
走到停车场,他说“你等我一下”,然后“噔噔噔”地跑了回去。等他回来,手里抱着那只熊。
“干什么?”
他把小熊递到我面前,“送给你。生日快乐。”
“今天又不是我生日。”
“今天是我生日。”
“那应该送给你自己。”
“‘送给你’是对你说的,‘生日快乐’呢,是对我自己说的。能让你高兴,就是我最想要的生日礼物了。”他笑得一脸阳光。
我突然毫无理由地生起气来,把那只小熊推还给他,“你留着吧,我不要。”然后自顾自往前走。
回家的路上,我们两个人都不说话。杜政平的车开起来的确没有杂音,但这个时候,我宁可它是一部拖拉机。
杜政平大概也觉得尴尬,打开CD,传来的却是一首非常不应景的歌——张信哲和刘嘉玲对唱的《有一点动心》。
……
我对你有一点动心
却如此害怕看你的眼睛
有那么一点点动心
一点点迟疑
不敢相信我的情不自禁
……
他一等那首歌结束,立刻关上CD,调到一个热热闹闹的乡村音乐台。
我转过头看着车窗外面,心里十分沮丧。其实我并不想跟他发脾气的。
到了公寓楼下,我们默默无言地分手,上楼梯的时候,我知道他在看我。因为,有人从后面盯着我看,我的后背会发热。但我没有回头。
那天晚上,我有点悲哀地发现自己的的确确爱上了程明浩。因为爱他,才会下意识地把杜政平吓跑。女人爱上一个男人,会自觉自愿地帮他去铲除情敌,不管那个男人知道与否。
我忍不住又拨了程明浩的电话,他不在。我很难过:我刚刚替你把情敌赶走,你却跑到哪里去了呢?
星期一,汤姆·汉克斯告诉我,他可以再给我两个学期的助研奖学金。这个消息大大出乎我意料之外,我奇怪亨特怎么放着如此大好机会没有作梗。
后来我才听说,汤姆·汉克斯的确去找了亨特“备份”,谁知亨特像骂学生一样把他臭骂一顿,顺便奉送一顶大帽子,说他拆化学系的墙角。汤姆·汉克斯是系里“少壮派”骨干,平时和亨特就有点彼此看不惯,前年又因为谁坐副主任这把交椅闹到差点撕破脸皮。莫名其妙挨了一顿骂,他火冒三丈,索性下定决心继续给我一年的助研奖学金,这是做给亨特看:你以为我怕你?
阴差阳错,两位教授的意气之争,成全了我的最大利益。
亨特不是盏省油的灯。他或许觉得“此诚危急存亡之秋”,于是大义灭亲,亲自跑到计算机系,逼他们拒绝了他自己一个学生的入学申请。
这一招杀鸡给猴看,果然有效,亨特手下想“暗度陈仓”的学生噤若寒蝉。
那只倒霉透顶的“鸡”,正是郑滢。
化学系的小道消息传播渠道很发达,不出一天,亨特的壮举已经人尽皆知。
郑滢憋着一肚子气回来,破口大骂,一口一个“他妈的”。她虽然熟谙美国俚语里二十多种骂人方式,真动了气,用的还是咱们的国骂。
骂完了,她扑倒在床上挥动拳头用力捶枕头。这是我们学生时代自创的“减压法”,看什么人不爽,就把枕头当成那个假想敌,恶揍一顿,心里立刻好受许多。
郑滢最近很不如意,和梁文琛之间已经烽烟不断,现在又跑出来这么一件事,无异雪上加霜。
当初和梁文琛开始,她曾经说过最欣赏他身上综合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但她忘了,一个人既然可以综合中国人和美国人的优点,也一样可以汇集中国人和美国人的毛病。
先来报到的是美国人的毛病。去年过圣诞节,他们合买了一瓶红酒送给梁文琛的父母,他提出要郑滢付一半钱,气得郑滢拿了药房的发票要他掏一半避孕药的钱;每次出去吃饭购物都是AA制;郑滢偶尔碰了他那架当成宝贝的CD机,他竟然大动肝火。随后是中国男人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他在学校里看见郑滢和哪个男生说话或者一起走路,必然要“关心”一下,而他自己却在圣诞舞会上嘻嘻哈哈亲别的女孩,亲完了还对郑滢说那是出于友谊。 几天后,郑滢很晚才回来。她爬到我床上,把一个随身听耳塞放进我的耳朵。大学时,晚上睡不着觉,她常常会从上铺爬下来和我挤一个被窝,然后我们每人一个耳塞听那个非常搞笑的午夜性教育节目或是张信哲的歌。
“反正就我们两个人,你放出来吧。”我说。
“不要,这样感觉比较好。”她把毛茸茸的卷发靠在我肩膀上。
我们一起听《爱如潮水》。听到一半,她拔下我的耳塞,说:“我和他分手了。”
“为什么?”
“我跟他说我想去别的学校念计算机,他立刻反对,说分在两地,谈什么恋爱,还怀疑我是不是另外有男朋友。真好笑,亨特天天给我小鞋穿,我在这里都快待不下去了,他竟然还这样想。”
她笑笑,“刚才分手时他还说爱我。其实,我可以容忍一个男人不爱我,却不能容忍他爱我,又让我受委屈。”
又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关璐,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我拉拉她的手,“已经发生了的事情,肯定是对的。”
她笑了,“你真好。”
和梁文琛分手后,郑滢吸取教训,调整了找男人的标准,决定稳扎稳打,找一个“百分之百纯种的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经济基础,最好吃过一点苦,然后自己奋斗出一番事业的那一种”,秉着这个新原则,我们在美国地图上巡视一番,不约而同盯住了旧金山。那里云集了高科技行业的精英,条件优秀的男人满地都是。
张其馨打电话来,她已经在旧金山安顿下来。
“是程明浩去机场接你的吧?”我明知故问。
“对啊。”
“程明浩现在怎么样?”郑滢来劲了。
“程明浩啊,人挺不错的。怎么了?”
郑滢有点不耐烦,“详细点嘛,胖了还是瘦了,黑了还是白了,穿的什么衣服,有没有长得更好看点。关璐很关心呢。”
“关璐很关心?”
“当然,而且不是一点点的关心。”郑滢看着我嘻嘻地笑起来。
我一把抢过电话,“你听她胡说八道!”回头对郑滢挥挥拳头,“再啰嗦别指望我理你!”
郑滢被旧金山一所三流大学计算机系录取读研究生,秋季入学,没有一分钱奖学金。她把自己所有的钱加起来,刚好够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苦笑着说:“关璐,我是背水一战了。”
“对不起,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我总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连累了她。
“不关你的事,亨特本来就看我不顺眼,”她的语调又欢快起来,“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我运气好,到那边一下子捞到个好男人,那样的话,还要感谢他呢。”她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
以后的日子飞一样过去,我在三门化学课、助研工作和两门计算机课之间忙得不可开交。计算机系的功课很难,尤其那门数据结构,亏得有杜政平替我找考古题,有时还帮我一起做作业。学期结束,我居然两门计算机课都得了A。那次玩具熊的事情,我们都装做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但我心里知道,他一定还喜欢我,否则就不会对我这么好。
杜政平很得意,“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有我在,一定帮你弄几个A回来。”
张其馨又打过几次电话来,说她在旧金山的生活,学校里的同学,看上去她在那里适应得不错,我暗暗期望她会提到程明浩,但她从来没有。
有一次,她问我,“你有男朋友了吗?”
我说:“没有。”
她停顿了一下,说:“如果身边有合适的人,不要放过机会。”
我笑起来,问她,“你呢?又谈恋爱了吗?”
她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
我有点奇怪:谈就是谈,没谈就是没谈,什么叫“不知道”?
我和程明浩许久没有联络,有一天,他用电子邮件发来几张旧金山的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把巨大的阳伞,下面一排摆开好多透明的大罐子,里面装满了沙一样的东西,每个罐子一种颜色,非常漂亮。他在照片下面写,“今天又去了渔人码头,借同学相机拍的,希望你喜欢。”
原来,那些罐子里面装的就是上次他寄来的海盐。每一样抓一点出来,由下而上一层层在瓶子里堆起来,就是一条小小的、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彩虹了。
我给他回了一封邮件,问:“如此看来,你送我的那条彩虹是不是太短了?”
第二天,他回信说,“什么时候有机会来旧金山,我带你去,你愿意要多少都行。”我喜欢这个答案。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但是我喜欢一切包含着纵容的承诺。机会终于来了。那年七月,有一个学术会议在旧金山召开,汤姆·汉克斯和我共同署名的一篇文章要在会上宣读,他借此向系里申请到两个人的经费,带我一起去。 几天后,郑滢很晚才回来。她爬到我床上,把一个随身听耳塞放进我的耳朵。大学时,晚上睡不着觉,她常常会从上铺爬下来和我挤一个被窝,然后我们每人一个耳塞听那个非常搞笑的午夜性教育节目或是张信哲的歌。
“反正就我们两个人,你放出来吧。”我说。
“不要,这样感觉比较好。”她把毛茸茸的卷发靠在我肩膀上。
我们一起听《爱如潮水》。听到一半,她拔下我的耳塞,说:“我和他分手了。”
“为什么?”
“我跟他说我想去别的学校念计算机,他立刻反对,说分在两地,谈什么恋爱,还怀疑我是不是另外有男朋友。真好笑,亨特天天给我小鞋穿,我在这里都快待不下去了,他竟然还这样想。”
她笑笑,“刚才分手时他还说爱我。其实,我可以容忍一个男人不爱我,却不能容忍他爱我,又让我受委屈。”
又过了一会儿,她又问:“我已经不是处女了。关璐,你觉得我做错了吗?”
我拉拉她的手,“已经发生了的事情,肯定是对的。”
她笑了,“你真好。”
和梁文琛分手后,郑滢吸取教训,调整了找男人的标准,决定稳扎稳打,找一个“百分之百纯种的中国男人,有绿卡,有一定经济基础,最好吃过一点苦,然后自己奋斗出一番事业的那一种”,秉着这个新原则,我们在美国地图上巡视一番,不约而同盯住了旧金山。那里云集了高科技行业的精英,条件优秀的男人满地都是。
张其馨打电话来,她已经在旧金山安顿下来。
“是程明浩去机场接你的吧?”我明知故问。
“对啊。”
“程明浩现在怎么样?”郑滢来劲了。
“程明浩啊,人挺不错的。怎么了?”
郑滢有点不耐烦,“详细点嘛,胖了还是瘦了,黑了还是白了,穿的什么衣服,有没有长得更好看点。关璐很关心呢。”
“关璐很关心?”
“当然,而且不是一点点的关心。”郑滢看着我嘻嘻地笑起来。
我一把抢过电话,“你听她胡说八道!”回头对郑滢挥挥拳头,“再啰嗦别指望我理你!”
郑滢被旧金山一所三流大学计算机系录取读研究生,秋季入学,没有一分钱奖学金。她把自己所有的钱加起来,刚好够一学期的学费和生活费。她苦笑着说:“关璐,我是背水一战了。”
“对不起,要不是我,你也不会……”我总觉得自己在这件事上连累了她。
“不关你的事,亨特本来就看我不顺眼,”她的语调又欢快起来,“况且,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说不定我运气好,到那边一下子捞到个好男人,那样的话,还要感谢他呢。”她是个天生的乐观主义者。
以后的日子飞一样过去,我在三门化学课、助研工作和两门计算机课之间忙得不可开交。计算机系的功课很难,尤其那门数据结构,亏得有杜政平替我找考古题,有时还帮我一起做作业。学期结束,我居然两门计算机课都得了A。那次玩具熊的事情,我们都装做从来也没有发生过。但我心里知道,他一定还喜欢我,否则就不会对我这么好。
杜政平很得意,“怎么样。我没说错吧?有我在,一定帮你弄几个A回来。”
张其馨又打过几次电话来,说她在旧金山的生活,学校里的同学,看上去她在那里适应得不错,我暗暗期望她会提到程明浩,但她从来没有。
有一次,她问我,“你有男朋友了吗?”
我说:“没有。”
她停顿了一下,说:“如果身边有合适的人,不要放过机会。”
我笑起来,问她,“你呢?又谈恋爱了吗?”
她没有回答,过了一会儿,说:“我不知道。”
我有点奇怪:谈就是谈,没谈就是没谈,什么叫“不知道”?
我和程明浩许久没有联络,有一天,他用电子邮件发来几张旧金山的照片,其中一张拍的是一把巨大的阳伞,下面一排摆开好多透明的大罐子,里面装满了沙一样的东西,每个罐子一种颜色,非常漂亮。他在照片下面写,“今天又去了渔人码头,借同学相机拍的,希望你喜欢。”
原来,那些罐子里面装的就是上次他寄来的海盐。每一样抓一点出来,由下而上一层层在瓶子里堆起来,就是一条小小的、散发着清香气息的彩虹了。
我给他回了一封邮件,问:“如此看来,你送我的那条彩虹是不是太短了?”
第二天,他回信说,“什么时候有机会来旧金山,我带你去,你愿意要多少都行。”我喜欢这个答案。我不是个贪心的人,但是我喜欢一切包含着纵容的承诺。机会终于来了。那年七月,有一个学术会议在旧金山召开,汤姆·汉克斯和我共同署名的一篇文章要在会上宣读,他借此向系里申请到两个人的经费,带我一起去。 我的心里一下子充满了喜悦。一年了,三百多个日子过去,程明浩,你可还好吗? 非洲紫罗兰(1)
临出发,我想起那首歌“如果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上些花”,于是跑到一家超市,问他们哪一种花开得最久。店员拿出一盆小小的非洲紫罗兰,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的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地开放。我一眼就喜欢上了这盆花,立刻把它买了下来。这是我给程明浩的礼物。我要送他一盆不张扬却可以开很久的花。
我把那盆非洲紫罗兰仔细包扎好,放进背包,抱在怀里上了飞机。
几个小时以后,我又一次看见了旧金山。一样的好天气,一样湛蓝的海湾,映在我眼中异常亲切,亲切得有点不可思议。或许,因为他在那里的某个角落,连着整条海岸线都温暖起来。
我没有预先给程明浩打电话,因为我想给他一个惊喜。
最后一天下午,我穿上一双五厘米的高跟鞋,看着地图坐轻轨到了程明浩的学校,照他电子邮件签名栏里的办公室号码找到了他的办公室。
程明浩不在办公室。那里的另外一个学生说他下午没课,已经回家了。我在那里给他家打了个电话。
程明浩很惊讶,“你怎么事先不打个招呼?”他的嗓子有点沙哑。
我说:“我也是临时想到,就来看看你。你怎么了?”
“有点感冒。你在那儿别动,我马上来。”他干脆地说。
我被他的那句“你在那儿别动”逗笑了,“好,我不动。”
我走到程明浩的办公桌前,突然间,目光被椅子背上一件薄薄的米色毛衣勾住,那上面织着元宝针,手工很细。
我见过这件毛衣。去年来美国之前,在张其馨的箱子里,是她的得意之作。那时候,她打算把它送给田振峰。
这件毛衣,是张其馨织的,我肯定,因为我曾经仔细地看过针脚。可是,它怎么会在这里出现?我的心被这个问号抽紧,人像被粘在椅子旁边,一步也挪动不了。
过了好一会,我用比较平静的口气问另外那个学生,“你知道程明浩的女朋友什么时候探亲回来吗?”
问出那个问题的时候,我真的满心期望他会用诧异的口气回答“程明浩没有女朋友啊”,可是,他的答案偏偏是“八月中旬吧”,口气淡然得毋庸置疑。张其馨的确回国去探亲了,八月中旬回来。
我觉得自己的心像被从云霄飞车上一路甩下来那样眩晕得痛快淋漓。是真的。可是为什么是真的呢?怎么可能是真的呢?曾经多少次想过“他爱不爱我”,却怎么从没想到他会爱上别人呢?因为我不会爱上别人,就以为他也一样。
刹那之间,我所有的思维活动都终止了,惟一剩下的念头是“赶快走”。我没有本事站在那件毛衣的旁边心平气和地同他打招呼。
我像逃命一样离开了那间办公室,漫无目的地往前走。
过了几个街区,我的心开始发痛。感觉像大冷天被浸到冰水里,最初一段时间全身麻木,过一会,每个细胞都开始发胀发痛,不可收拾。我看看手表,还有整整一个下午的时间。我决定找点事情做把它打发掉,我不能眼睁睁看着自己的心痛死。
我心不在焉地继续往前走,一路寻找公车站牌,看有没有哪一班正好可以去金门大桥方向,直到碰上一个比我更加心不在焉的司机,他一听我说出“金门”二字就热情地叫我上车,但二十分钟后,我发现自己站在金门公园外面某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地方。
原来,金门大桥并不在金门公园,非但不在,而且离得很远。既然两者根本不搭界,为什么要起一样的名字呢?
那天下午天气不好,虽然是七月份,却没有太阳,一阵阵的风从海上吹过来,感觉倒像深秋。我瞪着偏僻的街景,觉得这个城市很可恶。
我只好继续往前走,想找个地方买点吃的。中午只吃了一个薄薄的三明治,肚子很快又饿了;而且,我在伤心的时候,总是特别想吃东西。
我找到一家便利店,可里面找来找去都是些垃圾食品,惟一还能勾起点食欲的只有冰淇淋。
于是,我买了一大盒巧克力冰淇淋,向店主要了把勺子,就在那里大口地吃起来。冰淇淋滑进嘴里,冰凉而甜蜜,有点像被辜负了的爱情。
吃完冰淇淋,我回到凉风飕飕的马路上。不知走过多少个街区,我觉得自己全身都在痛:显然,穿五厘米高跟鞋在一个平均三分钟爬一个坡的城市走路是很愚蠢的选择,我的脚被鞋子挤得发痛,我的头在痛,刚吃下去的冰淇淋也让我的胃隐隐作痛。
到了一个红灯,我在街沿上坐下来,脱下鞋揉两只发肿的脚,一面打开包想拿点纸巾垫在鞋子里,突然,我看见那盆小小的、精心包扎过的非洲紫罗兰。那些小小的花还是温柔而坚定地开放着,它们看上去一点也不泄气。
非洲紫罗兰(2)
我盯着那盆花看了一会儿,奔到最近的一个电话亭去给程明浩打电话。那个瞬间,我下定决心,一定要见程明浩一面,就算他对我没有感觉,就算我从此彻底死心,就算这是这辈子我们见的最后一面,我既然飞了一千零四十点三四英里而来,总要见他一面才对得起自己。程明浩还在办公室里,“你在哪里?”他听上去很焦急。
我把我所在的路口相交的两条街名告诉他,“不好意思,本来看你生病,不想再麻烦你。可是现在迷路了……”
“我马上来,”他正要挂上电话,又补上一句,“这一次,站在那儿千万别动了。”
我照他说的,站在街角一动也不动,把从前的点点滴滴从记忆的角落里挖出来,脑子里翻过来倒过去一个问题:怎么会是张其馨?她居然还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换成我,就不会这样做。我绝对不会把另一段感情的纪念品去送给一个我爱的男人。
我爱的男人,我会给他最好的、惟一的感情。
程明浩开车来了。那是一辆半旧的道奇车,挡风玻璃上还有一条长长的缝。他微笑着跟我打招呼。我把身子站直,朝他招招手。无论如何,我希望在他面前显得精神一点。
我们聊了几句,我吸口气,问他,“你怎么不跟张其馨一起回国探亲?”一边转过头去朝他微笑。
他看着我,好一会儿没有说话。我接着朝他微笑。天上都是乌云,我心里也满是乌云,却努力地把阳光铺排在脸上。我希望他知道:你不爱我,其实,我也不爱你,所以,不要紧。我不要他可怜我。
他淡淡地说:“我假期有课。”
然后,我们都沉默了。
我随手翻开挡板下面的小抽屉,里面掉出几包东西,仔细一看,是一种带了芥末味的炒青豆。
“尝尝看吧,很好吃的。”
“张其馨很喜欢吃吧?”
他点点头。
我摇摇头——她已经抢了我喜欢的男人,我去抢她喜欢的零食,有什么意思?
过去的一年里,我很多次琢磨程明浩究竟是个怎样的人,而短短十五分钟已经回答了我所有的问题,他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人。
一个普通的男人,会爱上一个女人,然后在车里摆上她喜欢的零食,很简单。
过去一年里所有的期待和揣测,统统是一场自作多情。多么让人沮丧的结论。
我以为他送我一道彩虹,而对他而言,那不过是一瓶美丽的海盐。他没有做错什么,要说错,他惟一的错是不爱我。然而,到了爱情的版图上,还有什么对错可言?
程明浩带我去看金门大桥。下车前,他从后座上拿过一样东西递给我,“办公室里也就找到这件衣服,穿上吧,桥上风很大。”
是那件米色的毛衣。张其馨一针一针织起来,被程明浩的体温暖过,现在,躺在我的手里。
我不想穿,可是,打开车门,冷风扑面而来,不得不把它穿上。
金门大桥没有明信片上看起来那么壮观,甚至都不是很长,笼罩在旧金山湾上空的雾让桥墩若隐若现。
程明浩指给我看海湾对面旧金山围海造城形成的壮丽景观,我兴味索然,这个时候,什么奇迹都没有意义。
很多车子从大桥中间的车行道飞驰而过,震得桥面和红色的栏杆一阵阵微颤。
我问程明浩:“这么多车天天开过,会不会哪天把桥震塌掉?”
程明浩笑着说:“不会。旧金山动不动就地震,它不是还好好的吗?”
其实,那时候,我想的是,假如此刻大桥突然倒塌,那我就会和他死在一起。
然而,金门大桥不会倒塌,所以,我不可能是那个和他死在一起的女人。
从桥上下来,他说:“带你去个地方。”
我知道他会带我去哪里,但我已经不在乎了。半个小时后,我们站在渔人码头那个卖海盐的摊位前。没有太阳,摊主还撑着那把巨大的阳伞,热情地招呼我们用摊子上的小瓶子自己装各种颜色的海盐——大号一瓶五块钱,中号一瓶三块钱,小号一瓶两块钱。海盐其实是很便宜的。
我装了一大瓶五颜六色的海盐,正准备掏钱,程明浩已经递过去五块钱,“我说过你要是来了旧金山,愿意要多少都行。忘了吗?”他突然那么真诚、那么柔和地看着我。
我默默地点点头,一阵心酸:无论他现在为我做什么,对我有多周到,他都不属于我,我不过是借了人家的男朋友来做一个短短的梦。
回酒店的路上,程明浩随手打开车里的录音机,传来一个再熟悉也没有的声音——张信哲的《爱如潮水》。
不问你为何流眼泪
不在乎你心里还有谁.
非洲紫罗兰(3)
且让我给你安慰不论结局是喜是悲
……
谁说的?
谁会不在乎自己爱的人心里有别人?真的爱了,谁又能不在乎结局是喜是悲?
车子往前开,程明浩突然问:“杜政平最近好吗?”
“他——挺好。”我并不太想提起杜政平。可是,程明浩却好像对他印象不错,“我们上大学时住一层楼,他人缘最好了……”从这一句话我开始走神,反正他列举出杜政平的很多好处,最后转过头来,轻轻地说:“小杜这样的人,不大容易找。”
我觉得又生气又难过:杜政平这样的人再难找,关我什么事?为什么所有的人都觉得他好,连程明浩也觉得他好?
我闭上嘴,不再说话。
临下车时,我突然想起包里那盆花,把它拿出来递给程明浩,“这是非洲紫罗兰,可以开很长时间。盆里有张塑料签,上面写着怎么养护。”
“送给我的?”
“不,不是送给你,只是,有一首歌里唱‘假如你去旧金山,别忘了带些花’,我就随便买了一盆。不难养的。”
我急急忙忙地和他说了再见,便转身走了。我的后背微微发热,我知道那是由于他的目光。但我没有回头,不是不想,是不敢,因为我的泪水已经充满了眼眶。
从幼儿园开始,我就不愿当着男生流泪。
回程的飞机上,汤姆·汉克斯一头钻进科技文献,我全神贯注地研究自己脸上的一颗青春痘。我可以肯定,这颗痘痘是这几天在旧金山长出来的。也许,对程明浩的感情不过也就是一颗长了一年的青春痘,总有一天会消失得无影无踪。
杜政平去机场接我回家。他刚去钓了几条鱼,叫我坐一会儿,他去还钓竿。
我发了一会儿呆,拿过几张报纸铺在地上打算把鱼清理一下。
我挑了一条看上去快断气的鱼开始刮鳞,不想它回光返照,用尽力气弹得老高,“啪”地用尾巴甩了我一个耳光。
实在太可恶了,我捂着脸目瞪口呆。突然间,大滴大滴的眼泪夺眶而出。我大概是很没用,我喜欢的男人不喜欢我,跑到旧金山也找不到金门大桥,现在,连一条奄奄一息的鱼也来欺负我。
我跟那条鱼不知僵持了多久,等杜政平开门进来,正好看见我跪在鲤鱼旁边劈里啪啦掉眼泪。他几步跑过来,焦急地问“怎么了,怎么了”,一面拉过我的手检查是不是受了伤。
我茫然地看着他,眼前突然闪过程明浩真诚而柔和的眼神,以及他说的那一句“小杜这样的人,不大好找”,突然觉得很累,程明浩并没有说错,杜政平是个好人;这样一个好人,一直就在我身边;可是,可是,我为什么那么委屈?我为什么还要流泪?
内心深处喷涌而出的疲惫和凄凉让我再也忍不住,在又一阵眼泪的风暴里,我被杜政平抱到了怀里。他在我耳边一遍一遍地说“不哭”、“不哭”。
当时的情形颇为荒唐,据郑滢后来的描述是“活见了鬼,杜政平一手举着把明晃晃的菜刀,一手抱着你,简直像是要行凶”。
那种荒唐的情形持续了大约三秒钟,随着郑滢推门进来“啊”的一声叫起来而终结。
我们一起吃晚饭,杜政平一直盯着我看,我拼命回避他的眼光,越来越心烦意乱。
吃完了饭,看了好几集肥皂剧,杜政平还是赖着不走。我终于忍不住,绷着脸把他赶走。
他灰溜溜地下楼去。过了一会儿,打电话过来,“你没事吧?”
“不要紧。”我沉默了一下,说:“对不起,刚才对你态度不好。”
“没关系。”他好像有什么话要说,却又终于没说,只是道了声“晚安”。
那天晚上,我钻到郑滢床上。她转过头来,懒洋洋地说:“离我远一点,我热。”
“你嫌我热?”
“不是我嫌你热,是我怕热着小姐你。刚刚当了一晚上七十五支光的灯泡,还没冷下来。”
“讨厌。”我推了她一把。
我们都不说话。
终于,我问她:“你是不是觉得我今天很奇怪?”
“我在等你告诉我呢。说吧,程明浩把你怎么了?”
我沉默了一会儿,终于说:“他已经有女朋友了,是张其馨,也就是说,他在和张其馨谈恋爱。”
郑滢半分钟没有说话,终于忍不住哈哈笑起来,“你和张其馨怎么都拿着破烂当宝贝?”
“他不是破烂。”
“不管怎么说,既然已经这样,算了算了,就让给她好了。”
“又不是一只苹果,什么让不让的,”我很不高兴,“我弄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喜欢张其馨。”认识这么些年,张其馨惟一让我心服口服的优点是她有一米XX,高了我整整六厘米。可是,用现在一米六五的标准身高衡量,我们都不合格,有什么好稀奇的?
非洲紫罗兰(4)
郑滢翻了个身,说:“张其馨比你温柔。这一点,对于男人来说非常重要的。”“你说我不温柔吗?我哪里不温柔?”我很不服气地摇着她的肩膀。
“放手,”她转回来,“你温柔,温柔到摆出那么一副晚娘面孔给杜政平看?”
“他又帮你弄到哪门课的考古题了?”我知道杜政平向来把郑滢的马屁拍得很到家。
“杜政平帮我弄来再多考古题,也比不上亲自操刀帮你做作业所花心思的十分之一。人家是‘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可惜了,遇人不淑啊!”郑滢把那么两个南辕北辙的成语糅在一起,好像还觉得力度不够,加上一句,“你这个没良心的女人。”
我气结,转过身去。
过了一会儿,她推推我,“其实,杜政平真的挺不错。”
我不理她。她有点生气了,“那你说,今天下午扑到他胳肢窝里去干什么?始乱终弃。”
我简直不敢相信那四个字从郑滢嘴里讲出来,又好气又好笑,“不是我扑的,是他先来抱我的……”
“反正结果都一样。那我问你,他来抱你,你心里有没有那么一点特殊的感觉呢?”
我答不出来。那一刹那,我突然明白,下午的拥抱并非出于爱情,所以我才会后悔,才会对杜政平恶声恶气。我知道他对我好,而我却没有办法去回报,所以只能赶他走。
我沉默了。郑滢没有说错,我是个没良心的女人。杜政平真倒霉。
“我要跟他讲清楚,我和他是不可能的。”我痛下决心。
“哼,想得美。男女之间有些事情,一旦开始,就扳不回来了。”郑滢不失时机地张开乌鸦嘴。
无论如何,我一定要把这件事情扳回来,否则,叫我以后怎么面对他呢?
第二天,在图书馆门口碰到杜政平,他犹豫了一下,想来拉我的手。我闪到一边,把两只手都牢牢地插进牛仔裤口袋里。
我们无言地一起上楼。我抢先几级,然后猛然转过身,这样,我可以居高临下地看着他。
不知是不是因为向来对自己个子比较矮这个事实很敏感,每当我需要说一些自己心里没底或者理亏的话,总是有意无意喜欢站得比对方高一点——起码和对方一样高。
此刻,在高他两级的台阶上,我说:“我有话跟你讲。”
我把事先想好的话一股脑儿背出来,大致无非是昨天发生的那一场是个误会,希望他不要放在心上云云。可是,说到一半,不知怎么,我结巴了,原先设计的台词也忘了个一干二净,开始胡说八道。
杜政平的脸色严肃起来,目不转睛地盯着我,盯了好一会,抿抿嘴唇,看看我,把书包往肩上一搭,转身就走了。
我着急了——我讲了这么多,他却一句话也没有,这算什么态度?
以后一段时间,我和杜政平见了面谁也不理谁。刚开始的几天还好,后来就感到一种说不出来的别扭。
直到某一个星期四的晚上,我在系里机房上一门实验课,九点半下课。通常,杜政平会很“凑巧”地在系里有什么事情要留到那么晚,然后带我回家。我们闹翻后,他就再也不“顺路”了。
可是,那天晚上我真的有点怀念那些“凑巧”,因为从九点钟就开始下雨,一直到下课都还一点没有减小的趋势。
我坐在电脑前,时不时看一眼窗外,心里盘算着就这样跑回去会淋到什么程度。
突然,我发现有人站在我身后,转过头一看,是杜政平。
他两手插在裤兜里握成拳头,朝我咧开嘴笑笑,眼睛却盯着日光灯,“我正好路过,顺便问问你要不要搭车。”又立刻补上一句声明,“不要算了,反正我是顺路。”
回想起来,我应该就是从那一刻开始有点喜欢杜政平的吧?因为,那个时候的他的确很可爱。
那天搭他的车回家,他问我:“你真的只当我是普通朋友?”
我说:“嗯。”
他点点头,“知道了。”过了一会儿,突然又说:“我等你。”
“你不要等。”
“你要不要是你的事,我等不等是我的事。”
我转过头去看他,他也正看着我。他,在等我;我,我又在等什么呢?
八月中旬,我收到张其馨发来的一封电子邮件。里面谈了一些回国探亲的经历,最后一行是:“还有,一直想告诉你,我和程明浩在谈恋爱。”
岂有此理!我敢担保她是从程明浩那里知道我去过旧金山,才觉得非告诉我不可了。居然还跟我用“一直想告诉你”!
我想都没想就立刻给她拨电话,“你舍得告诉我了?”
她沉默了一会,说:“我本来想早点告诉你的。”
非洲紫罗兰(5)
“那你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我?”又是半天的沉默,她终于说:“对不起。”
那句“对不起”把我的眼泪逼了出来。
那一刹那,我的脑子里只剩下一个问题:张其馨倒是并不回避自己“夺人所爱”,可是,她究竟“爱”不“爱”?
“你告诉我,为什么要把以前织给田振峰的毛衣送给程明浩?”
她没有回答。我又问了一遍。
她还是没有回答,我的眼泪已经把话筒打湿。我又问她第三遍,说出的每一个字像针一样扎着我的心。我相信,在电话那头,她也不会好受。
张其馨还是没有回答,她挂上了电话。可是,半分钟后,她又打过来,只说了一句话:“关璐,还是对不起。”
我抱着话筒流眼泪,心里是说不出的疲倦。明明早已铸成的事实,我为什么还要不甘心?还要去自讨没趣?我试图要伤害张其馨,结果只是更严重地伤害了自己;她有程明浩对她好,我没有。
应该放手了。
一九九八年平安夜,我和杜政平参加完一个聚会回来,一人一罐啤酒坐在公寓楼门前的台阶上看星星。远处树上彩色灯泡扎成的大蝴蝶结在森然清冷的夜色里灿烂夺目。那时候,郑滢早已去了加州,杜政平成了我在学校里最亲近的人。
“这里的星星特别亮。”我说。
“大概是地势高,空气污染比较少的关系吧。”
“它们看上去那么近,其实却老远老远,”我有点感伤,“我们来唱歌吧。”
我起了个头,我们一起唱《且行且珍惜》:
……
迎着风向前行我们已经一起走到这里
偶尔想起过去点点滴滴如春风化作雨润湿眼底
憎相会爱别离人生怎可能尽如人意
缘字终难猜透才进心里却已然离去
……
杜政平的声音很好听,我们合唱得天衣无缝。
一首歌唱完,他把手放在我的手上,我想把手抽出来,他压得很紧。
“关璐,我还是喜欢你,”他一本正经地盯着我,“怎么办?”
那一刻,我被他感动了。我把头轻轻靠在他肩膀上:我好像也没有什么理由不喜欢他啊。他转过头来吻我。
一九九八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上十一点和十二点之间的某个时刻,我和杜政平开始谈恋爱。我想,他是个好人,我要努力地去爱他。
后来,我才明白,真爱一个人是不需要“努力”的。在付出爱情的那一刻,便已是“覆水难收”。
二十世纪的最后一年开始得相当愉快,计算机系给了我奖学金,开学没几天,又收到郑滢从旧金山寄来的礼物——一瓶香奈儿五号香水,那是我拥有的第一瓶香水。很久以前,我跟她说过有了钱要去买一瓶香奈尔五号,没想到她一直记得。
我立刻打电话去问她是捡了钱包还是傍了大款。
她格格笑着告诉我她联系到一家软件公司去实习,做软件测试,一小时二十美元,每周二十小时,算下来一个月扣税还能有接近一千四百块钱。
“我觉得自己好有钱,”郑滢会豪爽地去花还没挣到手的钱,“对了,我们公司今年业务多,需要很多实习生。昨天我去报到,人家还问我有没有同学可以推荐,就做一个暑假也行。要不要帮你推荐?”
“我到时候可能要修课。”
“机会很不错啊。”她极力建议。
我犹豫了一下,说:“我不想去旧金山。”
“哇,出息不小,”郑滢叫起来,“人家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你够彻底,连井也一起怕!”
“我就是不喜欢那个地方。”
“随便你,随便你。”郑滢无可奈何。
杜政平今年的生日,我送给他一条黑底嵌灰色和酒红色暗纹的领带。那是我在一家男装专卖店橱窗里看见的,模特儿身上穿的浅淡银灰色衬衫配那条领带,简直无懈可击。他高兴得像个孩子。
放春假时,我们去纽约玩。在洛克菲勒中心楼下的一家礼品店,杜政平给我买了一个“情绪戒指”。说明书上说它会随人的情绪转变颜色:人高兴的时候,它变成橘黄色;难过的时候,它变成紫色;伤心的时候,它又会变成深灰色。我并不相信,但还是觉得很好玩。我把它套到左手中指上,紧了一些,换无名指,居然正正好好。可是,我想了想,还是把它套回中指。
那天下午,我们去登帝国大厦。
“帝国大厦现在也不算纽约最高的建筑了。”他有点不以为然,他想先去看金融区。
“帝国大厦顶上被人称为‘离天堂最近的地方’。”我拉着他去。
我们坐电梯到帝国大厦顶上,景色很美,风也非常大。我们拍了一些照片,就随着人流下来。纪念品商店的一角,有人拿着相机给走过的游客拍照,照片贴在楼下,喜欢的话可以买下来。 不知道原来lz贴到哪里了, 太晚了, 要呼呼了. 爱版发过,我自己很喜欢这个小说 這各有結局的
不過覺德結局太不真
页:
[1]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