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GmbH公司的几个问题
请高人指点:1)经理人的工资有没有下限?比如GmbH的法人和经理人是一个,出于节省的考虑,可不可以给自己发400欧的工资?
2)如果法人和经理人不是同一个人,经理人不参股,经理人将承担哪些风险和责任?
如有好的网站,有相关介绍的,也请推荐给我,再次感谢!$送花$ 1。 不行。不给签证。
2。经理人不参股,公司需要说明为什么用该自然人是经理的最佳人选。需要登广告,并向劳工局写书面说明。
经济风险不详。 原帖由 Keano 于 2006-8-2 17:52 发表
1。 不行。不给签证。
2。经理人不参股,公司需要说明为什么用该自然人是经理的最佳人选。需要登广告,并向劳工局写书面说明。
经济风险不详。
基本同意楼上的帖,
另外修正,
只有在需要雇佣的经理人不具有欧盟国家国籍且没有工作许可的情况下,公司才需要说明为什么用该自然人是经理的最佳人选。
开公司时产生的费用是不是可以算公司的费用支出,
还是必须自己四人掏腰包呀? 谢谢大家的回复! 原帖由 liux 于 2006-8-2 21:10 发表还是必须自己四人掏腰包呀?
当然可以算公司支出 一定要发工资的,我朋友每个月给自己3000多点巴,据说不能低于3000不让签证不是很方便了,现在要求是越来越高了 也关于成立GMBH的几个问题
比较困惑的问题:
1. 在成立之前,或者或给外办申请签证之前, 就必须要开始以公司的名义租房子,还是可以以自己私人的地址, 也就是说BUSINESS PLAN上就写私人的地址行吗?
2. 公司的启动资金如果是以私人名义贷的款(以公司名义实在不好贷)所产生的费用能算公司费用吗, 能从公司账上还吗?
3. 公司的纯利(扣除GEWERBSTEUER 和 KOERPSCHAFTSTEUER之后) 移到公司股东的私人口袋是不是必须还要交EINKOMMSTEUER? 还是不用?这个EINKOMMSTEUER 的税率是多少呀?
有哪位过来人能不能帮忙解答这些问题. 多谢了.
另外, 有最近在FRANKFURT 的成立公司的吗? 外办审批需要多长时间呀? 公司的经理是可以不拿工资的,我就是一个挂牌的经理,就没拿工资,在公司的起始阶段,是可以不拿工资的,但是是你如果不拿工资就要说明你的生活来源,你可以说是国内每月给你钱另做生活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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