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我的德语不太好吗
:o:o:o我的理解是,去年11月开始,我们可以持我们在德国的居留签证过境5天,去旅游说是过境也不会来为难我们。从今年7月开始,就是名正言顺的可居留5天,不是过境。
但是这两条的前提条件,都是持有在申根国的有效拘留签证,持3个月的签证,商务的,探亲的,旅游的,应该还是不可以吧。
高人来解惑。 非高人来也
lsd, 你没理解错. 不过不是拘留,是居留.
lz说的"旅游签证", 我认为是错误的.
[ 本帖最后由 小猫 于 2006-8-20 23:28 编辑 ] 太好了,谢谢lz的信息。这回要去捷克不用担心被人查签证了。 很简单,我们月初才去的捷克。火车过境前,捷克警察上来查护照,很明的告诉我们,在捷克允许待5天。而且态度相当不错,并无苛刻之意,都没有要看往返票日期的意思。我们特意拿票给他看,他随便扫了一眼,点点头就过去了。 哈哈,打算下个月去呢! 原帖由 小猫 于 2006-8-20 23:25 发表
非高人来也
lsd, 你没理解错. 不过不是拘留,是居留.
lz说的"旅游签证", 我认为是错误的.
$frage$
不懂,我有说过是旅游签证吗 原帖由 小猫 于 2006-8-20 23:25 发表
非高人来也
lsd, 你没理解错. 不过不是拘留,是居留.
lz说的"旅游签证", 我认为是错误的.
$frage$
我好像从来没有说到旅游签证这个单词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