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adiofunk 发表于 2006-8-19 11:52

请问几个和德国人结婚的问题

想问几个和德国人结婚的问题。

1。到中国使馆去办未婚声明,要把国内办的未婚证明原件和国内做的未婚证明的公证件一起带去吗?我手头只有未婚证明的原件,但打电话去问法兰克福使馆却说还要我在国内把这份未婚证明先在国内做公证,然后原件和公证件一起带去。

(我觉得这样是在浪费资源和时间,未婚证明是国内计生办出的证明,是政府自己的证明文件,为什么还要去公证处公证呢?可能他怕这个证明有假,所以要你去公证,那她就不知道公证处里也照样可以做假吗?一个简单的推理:那是不是我们的护照,我们的身份证也要先到公证处办个公证然后原件和公证件一起使用以防有假呢?这真的很荒谬。)


2。Standesamt要求开一份 Eidesstattliche Versicherung 的未婚证明,想问的是:中国使馆里开出的未婚申明是不是就是Standesamt所要求开的Eidesstattliche Versicherung 的未婚证明呢?还是要使馆里的人员另外再做一个 Eidesstattliche Versicherung 呢?还是另有所指呢?

3。国内的出生证明是不是要在德国认证的翻译机构或者经过认证的Dolmetscher那里翻译才有效呢?在国内做翻译或者自己在德国找个朋友翻译然后让他签名可以吗?

谢谢。

[ 本帖最后由 radiofunk 于 2006-8-19 14:22 编辑 ]

bettzhang 发表于 2006-8-19 14:16

1 的政策一天一变,我记得我办未婚声明的时候还没有要求任何国内的材料。所以你只能找使馆问清楚。

2 的表达我看不懂,什么叫做staatliche versicherung的未婚证明?请把整个德文写出来可以吗?

3 按照规定是要德国的宣誓翻译才可以的,但是我的出生证明就是自己翻译了,然后在国内的公证处那里盖了个章,他们也没有找麻烦。保险起见还是建议找宣誓翻译吧。

radiofunk 发表于 2006-8-19 14:23

应该是Eidesstattliche Versicherung。

bettzhang 发表于 2006-8-19 14:38

修改过后就明白了。eidesstattliche Versicherung是指宣誓书, (经陈诉者宣誓在法律上可采作证据的)书面陈述。一般来说,大使馆开具的未婚声明书都是具有eidesstattliche Versicherung的性质的。所以普遍被德国的Standesamt和Obergericht接受。但出于保险起见,还是要问清楚。

这里有很多姐妹来问需要什么文件,其实咨询的最好地方是standesamt。因为每个州、每个城市要求都不一样。比如我住的城市不接受中国使馆的声明书而要求双认证的材料。明斯特则接受大使馆的声明书;这个城市要求双认证的出生证明,明斯特只要求翻译、公正过的出生证明,翻译也不要求在德国翻译过。

radiofunk 发表于 2006-8-19 17:28

问题就是我这里Bonn的standesamt给的东西要求很简单,特意问过那个办公的公务员,她说出生证明不需要公证,只需要找认可的翻译或除了我们以外的第三个人去翻译便可以,然后再加上Eidesstattliche Versicherung 的未婚证明就可以了。那天那个办公的态度也不耐烦,按她的说法很简单,所以不知道她有没有隐瞒了什么,到时候再补资料加来回时间和手续,反而更麻烦。完全没有什么公证,认证,和双认证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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