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ilinshi
发表于 2006-9-1 16:33
典型的店大欺客
mixmas
发表于 2006-9-1 16:44
原帖由 quilinshi 于 2006-9-1 17:33 发表
典型的店大欺客
那怎么办,难不成你找律师告EBAY垄断$frage$
要不就不用它家的服务$考虑$
quilinshi
发表于 2006-9-1 17:39
不仅要在ebay上卖,还要搞自己的online shop
mixmas
发表于 2006-9-1 19:24
那你岂不是还要忍EBAY? 呵呵
quilinshi
发表于 2006-9-2 19:47
那时候就不会像现在,没它不行了。
ph2006
发表于 2006-9-2 21:48
不过自己的还要去推广,没直接用ebay的方便
5-x
发表于 2006-9-3 05:03
原帖由 quilinshi 于 2006-9-1 18:39 发表
不仅要在ebay上卖,还要搞自己的online shop
最好还是同时进行
只有自己的shop很难做
宣传会很累的
quilinshi
发表于 2006-9-3 16:03
多头并举,不能一棵树上吊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