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thena_hu
发表于 2006-9-23 14:32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9-23 15:25 发表
要么老规矩, 男方拿房子出来当聘礼, 女的婚后听话, 任劳任怨, 只有休妻, 不能休夫。 要么新规矩, 不搞什么聘礼之类, 婚前财产分清楚, 婚后夫妻俩同心协力过日子, 权利义务相当。
我感觉, 如今是 ...
这还好的,因为房子本来就是国家分的,不用贷款
我同学结婚的时候,还逼着对方把房子的贷款还清了,再加上她的名字,才肯结呢,不肯跟男方一起背贷款
的的
发表于 2006-9-23 14:32
其实真没有一定的规矩,德国开放这么多年了吧,还不是新老规矩都有人支持?所以说两个人相处的方式,管他规矩新旧,无论怎么混合,只要双方都接受就行的。
小声问一句,国内房子写上女方名字,是新规矩吧,以前好像没有这样的规矩。
东篱
发表于 2006-9-23 14:34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9-23 15:29 发表
加了伯伯的名字,如果万一离婚,女方分三分之一,不是一半
这套房子假设市价100万, 就是说还没结婚, 女方就空手套了33万的白狼。 女孩子是不是巨漂亮? 你哥哥恐怕爱惨了她。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9-23 14:34
原帖由 的的 于 2006-9-23 15:32 发表
其实真没有一定的规矩,德国开放这么多年了吧,还不是新老规矩都有人支持?所以说两个人相处的方式,管他规矩新旧,无论怎么混合,只要双方都接受就行的。
小声问一句,国内房子写上女方名字,是新规矩吧,以前 ...
不是说规矩,是风气,规矩是要遵守的,风气是你不这样做,会被人家笑话的
所以有些女孩,就算不贪别人的房子,说给小姐妹听,她结婚,但是没有被加上房子的名字,小姐妹一笑话,就不肯结婚了
Keano
发表于 2006-9-23 14:35
我看关键还是在于双方谁也不相信谁。。这就比较难办了。。
LZ想想是什么使得对方对你有戒心。。你又为什么不相信他。。这事儿如果不能对症下药。。那是没法儿了。。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6-9-23 14:36
elijah
发表于 2006-9-23 14:36
一只翅膀
发表于 2006-9-23 14:37
还是在德国好啊
没房子租房子也照结婚
哪那么多闲事和花花肠子?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6-9-23 14:37
一只翅膀
发表于 2006-9-23 14:38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9-23 15:27 发表
LZ一可以要求,她的名字和公公的名字一起上啊 ,虽然有点匪夷所思
;)
所以我才说,公公和岳父的名字一起嘛。就比较可以接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