糖糖wj
发表于 2006-10-22 00:29
原帖由 熊猫羊 于 2006-10-21 23:29 发表
重名
小熊猫$frage$ :D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2 00:54
原帖由 糖糖wj 于 2006-10-22 00:29 发表
小熊猫$frage$ :D
和仔仔重名
康宁
发表于 2006-10-22 00:58
你仔仔在哪里???带来给我看看!!;)
糖糖wj
发表于 2006-10-22 01:03
原帖由 康宁 于 2006-10-22 00:58 发表
你仔仔在哪里???带来给我看看!!;)
那要问你呀;)
miau
发表于 2006-10-22 01:13
原来熊猫羊和康宁是那种关系啊~~~:P :P :D :D :D
真没看出来,这猫一开始才2,7公斤重,这么轻?:o :o :o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2 01:17
原帖由 miau 于 2006-10-22 01:13 发表
原来熊猫羊和康宁是那种关系啊~~~:P :P :D :D :D
真没看出来,这猫一开始才2,7公斤重,这么轻?:o :o :o
流浪N久之后有2.7kg就不错了,还要去掉我之前喂她的一周,所以我发现她时她是只很苗条的美猫
miau
发表于 2006-10-22 01:25
...
苗条的美猫就这么和西西TAO看齐了:D :D :D
从第一张照片看,就觉得是个很幸福的肥家猫,真是没有想到是流浪猫呢
幸福的猫猫啊,算是打劫对人了:cool:
[ 本帖最后由 miau 于 2006-10-22 01:26 编辑 ]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2 01:28
也许是想增肥,把Tao当榜样,就像练块儿的都拿史太龙当榜样,这招很有效,1个月之内体重翻番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2 01:29
不是打劫对了,是赖皮对了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2 13:06
更新pp>>>>>
http://www.dolc.eu/attachments/2006/10/20061022_bf0ace3f7f568d6cbd2b3cb8b7a23d32.jpg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2 13:07
下周吃啥我说了算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2 13:27
特写
http://www.dolc.eu/attachments/2006/10/20061022_28e6eeff3876d0522644df1e362b69bf.jpg
康宁
发表于 2006-10-22 21:59
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一定梦到好吃的啦!!还流口水呢!!$汗$
me100
发表于 2006-10-22 22:48
Lz真是超有爱心!幸福的猫猫啊!:)
丢手绢
发表于 2006-10-22 23:08
晕倒,几天没见,跟气吹似的。。。。。。。。。。。
就看见四只小短腿了,小心再胖下去,着不了地了:D :D :D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2 23:50
原帖由 丢手绢 于 2006-10-22 23:08 发表
晕倒,几天没见,跟气吹似的。。。。。。。。。。。
就看见四只小短腿了,小心再胖下去,着不了地了:D :D :D
早就着不了地了,天天擦地板,只是猫毛掉太多,不然我就不用天天吸地毯了
miau
发表于 2006-10-23 11:23
:D :D :D
才发现特写那里有流口水
louise
发表于 2006-10-23 11:34
原帖由 康宁 于 2006-10-22 21:59 发表
看着看着就睡着了!!一定梦到好吃的啦!!还流口水呢!!$汗$
真可爱啊,睡觉还会流口水,抱抱,抱抱,香香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3 17:14
今天下午我lp去了ORDERNUNGSAMT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387142&extra=page%3D1
今天打了电话给TIERHEIM,联系送猫猫走的事情,人家要我去这里的ORDERNUNGSAMT咨询!!
下午3点才开门,进去说明了情况之后,
人家很冷漠的说,这样的猫猫是不会被接收的,猫是可以在野外生存的!!
我说这只猫猫不是野的,它知道如何讨好人,和在屋子里生活的一切规矩!!
因为它病了,而且在我家门口的街上要了好久的饭了,我才会喂它的!!
人家说,那既然我喂了,那猫猫就属于我了!!
我说,那我现在把它的病治好了,我要把它送到TIERHEIM去!!
人家说,那我要交钱,而且要自己联系愿意接受的TIERHEIM,他们不负责的,这和我在TIERHEIM问到的是相互矛盾。
而且人家还很明确的告诉我,这个年龄的猫猫,如果在TIERHEIM2周不被认领,就会被杀死!!!!!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3 17:29
现在是考虑把美妞送走的时候了,但是肯定不能送到Tierheim,
找主人的单子挂了超过一个月了,没信,法律上这只猫已经属于我们了,
小区的Tierheim叫我们找大区的Tierheim,大区的Tierheim说这是不归它们管,要先问问Ordnungsamt,Ordnungsamt说我们要自己联系Tierheim,我们成了皮球
去地区报社问过了,别人说不符合登转让动物的规定,因为我们无法证明这是家猫.
我俩很快要搬家,然后在国内待若干月左右,两人都读博根本没时间管猫,不能一天十几个小时把猫关在家里,想找个负责的人接着养.
miau
发表于 2006-10-24 01:16
哦,可怜的猫猫
希望能早日找到好人家:( :( :(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4 12:15
更新了PP,在1楼
熊猫羊
发表于 2006-10-25 18:49
http://www.dolc.eu/index.php/57740
新PP
carolineting
发表于 2006-10-28 21:35
艳福不浅啊!我就喜欢这种条纹的猫!
$fr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