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中] 婆家 vs 娘家
虽然还没有女儿,但很喜欢这文章,讲得真不错啊!:)写给未来女婿的一封信 (ZT)
我想,总有一天,你会看见这封信的。我的女儿是如此美丽、可爱、有才气、贴心,简直就像是天上落入凡间的天使。
你要跟我谈「聘金」吗?我想,你是付不起的!我们就来谈谈从小我在女儿身上花费的钱吧!你知道为什么她的英文如此流利,各国通行无阻,英、德文难不倒她呢?因为从小每一年花在上英文德文课的钱,一年超过十万块,她少说学了十年,光是语言方面,就花掉一百多万。
还有,你最爱她弹著钢琴的优美模样。但是,这也是钱堆砌起来的,十几年来学钢琴的费用,一百万也是跑不掉的。另外每一年的学费,私立国、高中、私立大学,几年来也不少於一百万。更别提每天的三餐,游学、留学的费用。光是能够拿到「收据」的费用,你可能付我五百万都无法全部 cover掉!更何况,我并不是要把女儿「卖」给你。 你是不可能用钱买到我女儿的。因为我女儿的价值,还不仅仅於此。
在我心裡,她是无价之宝。
她的一个微笑,都是我生命中最美好的礼物。 她贴心的按摩,是任何专业按摩师都无法取代的,因为每一个手势,都有她的爱,都有我的感动。她的每一颗晶莹泪珠,都是我与她在不断的衝突之下,溶解彼此的美好果实。 我们在争吵、和解中瞭解彼此,更在紧密相爱中不断地成长。女儿与我之间的爱,是拿数亿金钱也无法切断的。
所以,亲爱的女婿,即使你有万贯家财,你也买不起我的女儿。 我的女儿不「卖」给你,也不「嫁」给你。她只是要跟你结婚,跟你一同组织一个家庭。即使你们结婚了,住在一个独立的小房子裡面。
她仍然是我的女儿,我仍然是她永远的母亲,我们之间的爱,永不消失。
我跟我的女儿,仍然要像以前那样互动,那样的相爱。当我孤老无依,女儿想要陪我一起生活,你没有权利阻止她。如果她真是个忘恩负义、无情的人,看到自己悲惨的亲生母亲而无动於衷,如果她是如此自私而冷酷的女人,你还会像现在这麼爱她吗?
你喜欢她,不就是因为她的良善?
当她希望多挪些时间,来陪陪孤单的母亲,你应该没有权利阻止她。就像她也没有权利,阻止你去照顾你的父母亲或陪伴他们。
更何况,你以及你的父母,对她并没有任何养育之恩,没有餵过她一瓶奶,没有换过她一片尿片,没有帮她缴纳过任何一分学费。
养「儿」育「女」的心,希望你能「对等的」体会。
你们立下婚约,婚约是宣示两人要彼此相守,而不是签订某一方的「奴隶契约」!因此,我要你承诺,用一个对待「人」的态度来对待她,不是把她当成佣人或奴僕。 你会难过的事情,她同样的也会难过;你会感到疲惫的事情,她一定也会感到疲惫。请以体贴自己的方式,体贴她。
不过,我仔细的想了想,我还是想要一笔「聘金」……
那就是你的「心」!
你愿意用良善、同理、无限的体谅来对待我的女儿吗? 如果你交不出这颗心,我会建议女儿取消与你之间的承诺。爱情固然伟大,但是没有作何一个女人,会去嚮往一个「不平等」的婚姻!没有平等的互动,婚礼上动人的旋律、美丽的婚纱,只不过是骗人的陷阱、甜蜜的毒药而已!
虽然,我的女儿现在只有八岁。
不过我相信,总有一天你会看到这篇文章的。
我怕等你真的来提亲时,我已经老迈得不想再讲这些话了,所以先写在这裡,请你準备好那份聘礼,那就是:「你的心」!
祝福你们!! safa ! 我们养儿子的也花费掉同样的学费和心血
扯平了 啊我女兒剛好八歲 $汗$
每次我說, 寶 儿子女儿各养一个,东边晴时西边雨。。。。
哈哈哈 十几年学钢琴要100万?简直是放屁哈 原帖由 cindycnl 于 2006-9-26 08:18 发表
你要跟我谈「聘金」吗?我想,你是付不起的!我们就来谈谈从小我在女儿身上花费的钱吧!你知道为什么她的英文如此流利,各国通行无阻,英、德文难不倒她呢?因为从小每一年花在上英文德文课的钱,一年超过十万块,她少说学了十年,光是语言方面,就花掉一百多万。
还有,你最爱她弹著钢琴的优美模样。但是,这也是钱堆砌起来的,十几年来学钢琴的费用,一百万也是跑不掉的。另外每一年的学费,私立国、高中、私立大学,几年来也不少於一百万。更别提每天的三餐,游学、留学的费用。光是能够拿到「收据」的费用,你可能付我五百万都无法全部 cover掉!更何况,我并不是要把女儿「卖」给你。 你是不可能用钱买到我女儿的。因为我女儿的价值,还不仅仅於此。
在我心裡,她是无价之宝。
这么算费用,已经把自己的女儿商品化了,看了有点想吐。
谁家的儿女不是宝,谁家都会为了儿女下大本钱培养的,这难道能用金钱衡量吗?
这个当妈的,真是有股铜臭气。$bs$ 原帖由 wula2004 于 2006-9-27 12:24 发表
这么算费用,已经把自己的女儿商品化了,看了有点想吐。
谁家的儿女不是宝,谁家都会为了儿女下大本钱培养的,这难道能用金钱衡量吗?
这个当妈的,真是有股铜臭气。$bs$
同感。$支持$$支持$$支持$ 就见着一堆钱,咋没提嫁妆伲?
人际关系国际关系都要平衡嘛, 要聘礼就要出嫁妆,要人家的真心就要自己有诚意哟 ;);)
[ 本帖最后由 sammy 于 2006-9-27 21:00 编辑 ] 这妈的文采也差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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