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enpengwu
发表于 2006-9-28 22:51
今天我去找了律师,他们接手了。负了两百欧的律师费!哥哥姐姐们对此有何看法?
zola5209
发表于 2006-9-28 23:04
我个人觉得,那人要坚持告上法庭,也无可厚非,这是法制社会,当一个人受了侵害,当然应该是用法律解决!和中国人,德国人,或者哪国人无关! 对方要坚持上法庭的话,是他的权利。 为什么有人会有,那些所谓的,你在这儿整死我,我回国整死你家人的想法,虽说是玩笑,呵呵。很缺乏法制意识的念头,我个人很反感!
我觉得,我们应该从中吸取和借鉴,冲动是魔鬼,打人终究不对,这儿是德国,法制社会里,每人都要自己的行为负责的。
不过,还是诚心地祝楼主好运!! 对方能接受私了的话,大家都能减少些麻烦的话,当然最好了。我说的,可能对你个人没太大帮助。只是自己想写出来而已。
天堂也有黑夜
发表于 2006-9-28 23:12
原帖由 chenpengwu 于 2006-9-28 10:52 发表
跟中国同学!
晕,就回窝里斗。。。。不过你放心吧,应该不会太大麻烦,中国人没有打官司的习惯
wen20
发表于 2006-9-29 00:00
原帖由 chenpengwu 于 2006-9-28 23:51 发表
今天我去找了律师,他们接手了。负了两百欧的律师费!哥哥姐姐们对此有何看法?
你不是学生吗?怎么这会就先付给律师费了,尽快去办个免费的由政府出钱的证明给律师,至少这会你是不用花一分银子和对方打官司的。
鄙视这种人,就是打个架,没死没伤的,还在国外相互告,让鬼子们看笑话。
鱼与熊掌
发表于 2006-9-29 00:10
没那么严重的,德国人就没有打架的了?土人就不打架了?
只要双方都有过错, 而且是他在言语上先屈辱你的,据理力争, 一定能搞定的
年轻人,火气大点, 又不是你光干别人, 别人没还手
violazen
发表于 2006-9-29 11:25
叹气ing,你们互相骂了什么,法官还得找个好翻译来,否则翻不出那种效果,法官还觉得没侮辱成分。
cd168
发表于 2006-9-29 11:38
1. Es gibt keine Zeugen.
2. Die beiden sind verletzt.
3. Die beiden können sich auf Notwehr berufen (§ 32 StGB).
4. Hier gilt der Grundsatz „im Zweifel für den Angeklagten“ .
Und dann ....
[ 本帖最后由 cd168 于 2006-9-29 12:41 编辑 ]
gast
发表于 2006-9-29 15:52
原帖由 chenpengwu 于 2006-9-28 23:51 发表
今天我去找了律师,他们接手了。负了两百欧的律师费!哥哥姐姐们对此有何看法?
找律师不是个好办法,你这事又不是很大的事。年轻人打架是很平常的事。你找律师当心他宰你。
gast
发表于 2006-9-29 15:53
原帖由 wen20 于 2006-9-29 01:00 发表
你不是学生吗?怎么这会就先付给律师费了,尽快去办个免费的由政府出钱的证明给律师,至少这会你是不用花一分银子和对方打官司的。
说得对。
huskyboy
发表于 2006-9-29 18:49
原帖由 chenpengwu 于 2006-9-28 23:51 发表
今天我去找了律师,他们接手了。负了两百欧的律师费!哥哥姐姐们对此有何看法?
他没告你,你找甚么律师呀,这200欧花的,真奇怪,怎么那么贵,他们why收你这200欧,你可以申请免费律师,律师从国家得到钱那种,如果他告了你,你现在别那么担心,没事的。这算甚么事情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