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当时在上海使馆交的是:
1申请人的护照;没要复印件。
23份贴好照片的申请表;在表格的最后一页空白处,用中文写上你的姓名,邮编,地址
3双认证的结婚证公证书和2份复印件;只收了复印件
4配偶的护照复印件2份;只收了身份页的复印件
5配偶的居住证明复印件2份 原帖由 phcaobq 于 2006-9-27 21:44 发表
那位朋友介绍一下,
上海领事馆办理家庭团聚所必须准备的材料啊?
是不是准备好一下材料就可以了?
1. 有效护照
2. 三份认真填写的申请表、附上四张证件照(照片要求见附件)
3. 结婚证原件及附德文译文、贴有照片并经认证的公证书
上海使馆明确要求,必须是结婚证公证,也就是附结婚证复印件的公证书;贴照片的是结婚公证,不适用于上海使馆的家庭团聚签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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