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xmas
发表于 2006-11-13 14:36
原帖由 Coroner 于 2006-11-13 14:24 发表
贿赂警察!用万能的金钱砸死警察,然后串通警察告那两个德国人企图强奸,抢劫,谋杀,然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失。然后审判过程中贿赂法官和检察官,贿赂证人捏造假口供和假物证,将他们打入牢房后,贿赂监狱 ...
:o $高$
seinfeld
发表于 2006-11-13 14:50
原帖由 Coroner 于 2006-11-13 14:24 发表
贿赂警察!用万能的金钱砸死警察,然后串通警察告那两个德国人企图强奸,抢劫,谋杀,然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失。然后审判过程中贿赂法官和检察官,贿赂证人捏造假口供和假物证,将他们打入牢房后,贿赂监狱 ...
:D :D
seinfeld
发表于 2006-11-13 14:51
原帖由 Coroner 于 2006-11-13 14:24 发表
贿赂警察!用万能的金钱砸死警察,然后串通警察告那两个德国人企图强奸,抢劫,谋杀,然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失。然后审判过程中贿赂法官和检察官,贿赂证人捏造假口供和假物证,将他们打入牢房后,贿赂监狱 ...
你太厉害了!!!!!!!!!!$汗$
ph2006
发表于 2006-11-13 15:08
原帖由 Coroner 于 2006-11-13 14:24 发表
贿赂警察!用万能的金钱砸死警察,然后串通警察告那两个德国人企图强奸,抢劫,谋杀,然后附带民事诉讼赔偿精神损失。然后审判过程中贿赂法官和检察官,贿赂证人捏造假口供和假物证,将他们打入牢房后,贿赂监狱 ...
真能想啊:D
sizu
发表于 2006-11-13 20:13
放心吧,lz,不要想那么多了,肯定不会有事的。:)
大家在国外,谁没经历类似的事情,谁敢保证以后不会碰到?
咱中国不是有句俗语,吃一堑,长一智。;)$握手$
bigorange
发表于 2007-1-29 17:50
好久没来关注这个帖子了,并不是没事了就OK了,更不是大家帮了忙就拍PP走人的情况。正如我帖子里说的“打架事件发生前LG已经辞职了”,我LG在加拿大找到了工作,所以我们一直忙于办理签证,然后大搬家的琐事。抵达加后也有很多诸如找房子,申请网络,办各种卡的事情,所以一拖再拖没来关注。
事情已经解决了。原公司老板找律师搞定一切,我们后来做的德国无犯罪纪录也是干净的:) 当初我还担心了好一阵呢。
在此,再次多谢各位帮忙出谋献策的朋友,祝大家新的一年健康平安快乐!$送花$
fiol
发表于 2007-1-29 19:33
$支持$ $支持$ $支持$
$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