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立国 发表于 2006-10-20 12:28

原帖由 schlafenhamster 于 2006-10-20 13:16 发表
我从头到尾每篇都看了才发表的,觉得就是有人在喊着别人挑事的同时,自己却在不停的找事.
这件事不管怎么样都应该是当事人自己解决.别人可以发表意见,但决不应该干涉事情的处理.
你在这个帖子里出现的频率非常高 ...

好笑
你如果是骂称
你岂不是天天在挨骂

挑事端我是没有那个能力啦
只是就事论事

说话是不好听
但是不好听的话不见得不对

我出现的频率高是因为我看不惯一些事
如果你可以查我
你尽管看看除了我自己帖子
我从来不在别人的帖子废话
这件事我是实在看不下去了

谢谢

schlafenhamster 发表于 2006-10-20 12:48

原帖由 固立国 于 2006-10-20 13:28 发表


好笑
你如果是骂称
你岂不是天天在挨骂

挑事端我是没有那个能力啦
只是就事论事

说话是不好听
但是不好听的话不见得不对

我出现的频率高是因为我看不惯一些事
如果你可以查我
你尽管看看除了 ...

你废话还真不少.
查你没兴趣,只是这个帖子每个答复我都读了,才发现你居然出现这么多次.而且说话这么不好听.
你可以看不惯一些事,但好的教养是必须的.虽然网上大家用的是ID,但字里行间,一个人的教养就会很清楚的表现出来.
人必自辱,人才辱之.中华千百年的文化精髓不是没有道理的.
我养了很多年仓鼠,那些叫的凶的往往是这笼里面最弱势的,同理在人身上也是这样,嚣张的的往往是些没能力的人.

[ 本帖最后由 schlafenhamster 于 2006-10-20 13:52 编辑 ]

suchen3000 发表于 2006-10-20 14:10

原帖由 子木 于 2006-10-19 21:34 发表
如果道歉管用的话还要警察干吗?
网络本来很难控制, 如果这么容易骂人,然后找个理由道歉, 就没事情了, 那人身攻击的事情会不会屡屡发生?
个人认为类似事情应该严惩不殆

很同意mm的说法,骂的话实在是难听~~~

我觉得让一个邻居GG随便用自己的电脑,如果情况属实,是小希mm太大意了,不应该!!
如果情况非实,只是小希mm的借口,那ID是绝对要封啊,跟她有没有组织团购无关的~~~

suchen3000 发表于 2006-10-20 14:11

原帖由 子木 于 2006-10-19 21:45 发表
斑竹应该立场中立凡是计较怎么来管理板块?
个人认为 斑竹的工作就是整理帖子


$支持$ $支持$ $支持$

床上的猫 发表于 2006-10-20 14:27

看了半天,也觉得如果MYYM 同意原谅小希那小希才可以解封。
别人无论偏向谁,都只能是提个意见,因为毕竟MYYM受了很多侮辱,小希就再真诚的道歉一次吧,哪怕费点事私下底给MYYM打个电话(虽然是别人骂的,但毕竟是你的ID),换了谁被这样让人骂都会生气的。
双方都多点理解吧!

ryanzli 发表于 2006-10-20 14:32

可怜的小希妹妹。。。。。。。。。。。不过误会澄清了就好了:)

naya 发表于 2006-10-20 14:43

上课上的好忙啊,一个星期都没来团购了,小希MM怎么就出事了,是误会了啦,小希每天都要打工到很晚!!都不要生气的说~

圣雪 发表于 2006-10-20 15:03

还没看完所有回帖,不过先说说我个人的看法:

被侮辱的人无端受到谩骂,无辜,需要有相关责任人受到相应的惩罚。(可惜论坛权力有限,只能局限于论坛范围内)

骂人的人如果不是id原使用者本人,则id原使用者的责任确实相对要小一些,但依然务必要承担责任,至少是过失责任,该责任依据后果的严重性增加而相应增加。举个简单但可能不太恰当的例子,金库钥匙保管员保管不利,造成金库被盗(钥匙保管不利是盗窃人得逞的重大原因),其过失责任可能就远大于一般的自行车钥匙保管不利的过失责任。

而且,最关键的前提是!!!id原使用者需要证明自己只需要承担过失责任!即,需要确凿证明当时骂人的不是自己。否则以后任何一位骂人的人只要用同样理由,就都可以轻松得到宽大处理了,此先河若开,不利论坛“长治久安”,厚厚。如果无法明确证明此项,则只能按照该id确实骂人处理。

其实,处理的是id,不是针对具体某一个使用者(针对具体个人的处理也超过了论坛权限);相应的,有骂人表现的,在论坛上也只是id(一般情况下大家也无法知道究竟背后是哪个具体的个人在行使该id的权利)。所以,针对id的行为本身,直接处理id,无可厚非,倒是依此可以警醒大家保护好自己的id。

最后,哈哈,和事老儿来了——所有这些的前提其实是,双方有投诉纠纷!反之,如果原告已经满意,和/或双方“庭”外和解,则也无需论坛过多参与处理咯:P

总之,live希望双方协商原告获得满意答复后才决定进一步管理措施的原则是正确滴。

以上全是俺个人意见哈,大家继续大家大家继续。。。

[ 本帖最后由 圣雪 于 2006-10-20 16:05 编辑 ]

固立国 发表于 2006-10-20 20:56

原帖由 schlafenhamster 于 2006-10-20 13:48 发表


你废话还真不少.
查你没兴趣,只是这个帖子每个答复我都读了,才发现你居然出现这么多次.而且说话这么不好听.
你可以看不惯一些事,但好的教养是必须的.虽然网上大家用的是ID,但字里行间,一个人的教养就会很 ...


你这人也更无聊
没必要讨论我
你也没有资格

教养
你好像很有教养似的
我怎么觉得你也是说话不好听
没什么教养
直肠子没什么不好
咬文嚼字好像也不是很有教养吧

我没有兴趣跟你 在这边无稽之谈
我只关心事情是否圆满解决
对于一些无聊的人我没有必跟着无聊下去

tianlong8 发表于 2006-10-20 21:08

可笑!!!!!!!!!!!!!!!!!!!!!

[ 本帖最后由 tianlong8 于 2006-10-20 22:1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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