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可行不?
但是,就怕羊毛出在羊身上啊。。。。
原帖由 ab2008 于 2006-10-23 15:06 发表
现在想知道,gez怎样知道我们装有网线?电信公司会主动把我们的信息提供给gez吗?$郁闷$ 原帖由 hong918 于 2006-10-21 22:34 发表
洋奴是你们这样的中国人讲出来的,我对此不用与你们辩论,因为不值得。也请你们给我们留点做中国人的尊严和自豪感吧!请你们先把德文学好再去找律师,不要让律师笑掉大牙。 新的规定是如果你家里有电视收音机每 ...
这和尊严和自豪感有什么关系? 德国这个没落国家干脆来抢钱吧,垃圾! 俺从来不交这个钱的,来信催了,就说家里没电视收音机。后来干脆连信都不回了,来人上门问,就不让进门,这是我的家,我有权利拒绝别人进来,除非他能搞来法院开的搜查证。
我认为这个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我买电视,但是不一定看那几个台,还有好多不要钱的电视台。GEZ这样的收费方法实际上就是把自己和电视机搭售!同时也侵犯了其他电视台的利益。 原帖由 Truecar 于 2006-10-24 11:10 发表
俺从来不交这个钱的,来信催了,就说家里没电视收音机。后来干脆连信都不回了,来人上门问,就不让进门,这是我的家,我有权利拒绝别人进来,除非他能搞来法院开的搜查证。
我认为这个收费侵犯了消费者的选择 ...
这个方法目前还行的通,就怕很快就不行。据说GEZ已经在考虑和网络提供商合作,按上网合同收费。同时还考虑和STADTAMT ANMEJDUNG合作,将来按户收费。到时候躲也躲不了。个人认为,要想彻底不缴税,就是联合所有在德国的各国居民,抗议这个法规。但任重道远啊:( :( :( 要和网络提供商合作的话俺就不在家上网了。另外我签订上网合同的时候有条款,网络提供商不得把我的信息提供给第三方。
GEZ从来都是按户收费的,他们早就和Anmeldung合作了,要不然怎么你一搬家他们的信就找上门呢,除了Anmeldung,谁还能给他们提供地址?
抗议是一定要做的,没见过这么厚颜无耻的收费。 听说这个GEZ模式以后可能会过时了,取而代之的是每家每户交这方面的税。估计那时就没有交不交的选择了。 原帖由 chinatime 于 2006-10-21 00:50 发表
各位同胞
从明年开始,所有网民,若尚未交电视税,必须每月交十七元的GEZ费用,这个费用是因看电视而产生的,我认为,既然要我交,就是说明我看了或者一定会看电视,强制收费一方必须举证我看了或者一定会看电视,否则收费就是不允许的,我建议同胞联合打一场官司,拒交此费用,请各位讨论有无胜诉的把握,尤其请那些德语好的和懂得法律的仁人志士出主意,在这里打官司没有麻烦,只是破点财而已...
如果你问打一场官司是否有胜诉的把握,答案是Nein,反过来说,打一场官司是否有失败的把握,答案是Ja!
这种收电视费的方式是欧洲发达国家通行的,除非所有国家都废除了。上周瑞典文化大臣上任不到10天就因偷漏缴电视费而被迫辞职。更何况这不是针对外国人或者某个特定人群,而是全民赞助性质。
这个问题得这么看,如果你问收费是否令人讨厌,答案是Ja。 原帖由 chinatime 于 2006-10-25 21:36 发表
应该查一查GEZ的背景,这么多人反对,照收不误,这在德国不寻常呀!
即使在中国,也没有这么霸道的所谓法律,即使有,碰上个清官,也被废掉
官能废法?人治社会。 GEZ的费用是有其合理性的,其目的简单的说是为了保证公办媒体有相当的独立性,既不需要依赖政权的资助(老百姓的税),也不需要依赖大财阀的支持。所以这个收费是独立于政府税收之外,一个专门的非政府机构收取的。以前这个版有过详细的介绍,大家可以找来看。
这也是这个制度实行了几十年而不被废除的原因。
我认为在这里有收入的同志们应该缴这个钱。因为不管你是否感觉到了,你享受了这个制度给你带来的好处,简单的新闻自由而已。
不过,这个机构实在是烦人阿。 原帖由 青年民工 于 2006-10-22 11:09 发表
我们中国人在德国属于弱势群体,想要让GEZ改变主意的确是非常困难的。但是弱势群体就没有资格表达自己的要求吗?
就象前一阵子因为收学费而引发的学生游行示威。按很多中国人的想法,游行示威肯定是不值得的 ...
感觉现在动不动就把国内的那套往德国使,仔细看看挺幼稚的。
首先是这个弱势群体如何理解,这里是德国,我们是外国人,作为外国人对德国的法律指手画脚,这个正好像西方国家动不动就对中国的什么事情进行指责一样。另外如果真是学生,去申请一个低收入证明就不用交这笔钱了,德国并不是贫富通吃。
另外GEZ已经是法律了,作为外国人对德国的任何法律连投票权都没有,还谈什么起诉,打官司,我想任何一个德国律师,如果不是为了多挣点律师费的话是不会受理的,这就好比跑到阿拉伯国家去起诉为什么不能吃猪肉,为什么一个男的能娶4个老婆,就好象跑到荷兰说杀人必须偿命,凭什么杀了人只叛个无期然后还能大赦出来。。。
法律就是法律,可能不合理,在中国可以投诉,甚至可以起诉,但是在德国,如果lz还没入籍而且闲得慌得话就去告吧,希望能把进展及时登出来。;) 个人感觉,要是因为这个起诉,还不如起诉移民局1600欧元自保金的规定,那个可能胜诉的机会还大一点。 原帖由 Benzin 于 2006-11-3 15:48 发表
感觉现在动不动就把国内的那套往德国使,仔细看看挺幼稚的。
首先是这个弱势群体如何理解,这里是德国,我们是外国人,作为外国人对德国的法律指手画脚,这个正好像西方国家动不动就对中国的什么事情进行 ...
这个起诉基本上是不能赢的,但是你的说法也不对,什么叫“外国人对德国的法律指手画脚”?西方对中国的指责大凡集中在RQ问题上,也没觉得指责有什么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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