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auberelfe 发表于 2006-10-27 21:24

WBZ有点相当于中国的行业协会,对"不正当竞争"的行为是有收取罚金的权限的.信的主要内容是说LZ在eBay上的销售行为属于"商业行为",作为"企业(unternehmer)"必须在网页上公布的信息,与履行的一些业务须在网上注明.以后要想再eBay上再用这个号销东西,建议把信读懂!

LZ要不想给自己找麻烦,还是自己把钱交了.或赶快把号注销(不确定这个方法是否行得通),过期不交就上法院.除非LZ有把握证实自己的销售行为是完全的privat.如果界定privat与geweblich,在税法上有规定.

还有认为WBZ是个骗子机构的,大家最好google下,eBay里面也有论坛的,上面去搜索下就都清楚了.

旭峰青羊 发表于 2006-10-28 11:08

lz,直觉上这个信是假的.建议 先不要交费.
信实在太长了 ,呵呵 ,没有全部看 .主要是看到Die Geschaeftsfuehrung,然后就是他签名 .觉得有疑问,另外 ,他的这个 100欧元加7%的税(一般是16%),用了ausnahmesweise这个单词,假如是德国机构的话,不会有这样的好事,给你打折.
像有些网友说的,ebay及税务部门会着你麻烦...当然这个 wbz机构也会....
像楼上说的,这个机构当然存在,但有人会借这些机构骗钱,也是有可能的.

建议:银行帐户查证(机构好像是stuttgart的wbz,但银行帐户是frankfurt,呵呵,lz你到底是哪儿的?),finanzamt查证,电话找到stuttgart的wbz机构查证这个人(不要用信上的电话),最后呢 ,你是学生,大学应该有免费的法律咨询,拿信过去给看看.

呵呵,先别交应该是正确的.即使这事是真的,你过了这个期限,这个机构一定!!!绝对!!!会再给你信,给一个期限,这是德国官僚机构办事的程序.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0-28 18:54

谢谢大家的答复!
我周一会先去学校的法律顾问那咨询一下。 然后再看吧~ 谢谢大家的热心!

wwwww 发表于 2006-11-1 21:09

可可猪 发表于 2006-11-6 11:23

感觉楼主这件事和这个帖子34楼知秋果果 发生的情况差不多,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186390&extra=page%3D1&page=4不知道楼主解决了没有,我也是今天偶然看到的,或许可以问问这个人是怎么解决的。

[ 本帖最后由 可可猪 于 2006-11-6 19:53 编辑 ]

酸红豆 发表于 2006-11-7 23:18

谢谢大家了! 热线的人真好!
我还是交了罚款。 我看了知秋果果的case, 的确差不多。 但是我的罚款好像是给WBZ的, 并不是给那个检举我的人。
同志们,小心呀



告诉大家一件事情,伤得我好深呀,我在EBAY上注册了店,卖卖婚纱,从中国来的当然,量也不大,大半年卖掉10件,并且呢,由于市场不太好,所以虽然卖掉这些,总共不到600欧;

现在 有个德国的婚纱店委托它的律师发了封律师信给我,要告我不正当竞争,损害到它的利益,理由是,我在网上登录的婚纱,同一时间有8件,以此确定我是一个商业行为,并且在店中对婚纱没有具体的介绍,也没退货条款,而且没有具体的联系方式,除了一个电邮,以此理由认为我犯了哪个条例中的哪一款,具体的我也不明白,让我在十月三十号前给它转帐878欧,同时签一张保证书,说明以后不再犯,不然赔4000欧。过期不转帐,把我告上法庭,并在后面威胁我说,我没有在税务局报税

大家帮我看看,我该怎么办呀,无助ING.

同时提醒各位,德国人开始行动了,连我这么小金额的,也变成重犯了。。。。

我拿的是有限制的工作居留,根本也是做着好玩,从来也没有认真研究过条款,也没有认真研究过我自己卖的货,只要有图片就行了嘛 ,哪需要解释这么多呀,对我来讲,好看就好啦,但是这次搞大了。。。。。。

大家帮帮我吧,着急ING.大家有没有类似的的案例参考一下呀

[ 本帖最后由 酸红豆 于 2006-11-7 23:22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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