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人气旺,求助一下,关于取消房屋合同
:( 我上的是合作办学的项目,这个项目是先在中国上六个学期,然后最后两个学期在德国学习。来之前,学校提供了两种住宿方式并让我们自愿选择。但由于一些不公平的原因,我被从我想住的WG调到了Gaesterhaus,知道这个结果后,进行过强烈的反抗,但无效。无奈只能来到德国住在Gaesterhaus。住下后,学校要求我们必须签住房合同,不允许出去租房,否则遣送回国。这些我都不怕,因为我们并没签字,不用付任何法律责任。但据上届的学姐说,如果惹了负责我们的那个德国老师(签住房合同跟她有关,她要求必须签),我们明年的实习和毕业会有麻烦。而且上届已经有过这种倒霉的人了。那我们只有签住房合同并住下了。但条件并不像学校描述的那样,并且比住在WG每月支出多了200多欧,而且德国工作人员对我们态度也不是很好。上周,我们的教授说,在德国,缴违约金就可以解除住房合同。所以我们部分人就给房东写了信,说明我们愿意付违约金解除合同。但房东给我们的答复太可笑了。他说“你们中国学生在外租房普遍给邻居造成困扰,因此给你们学校带来压力,所以事实证明你们中国人是不适合在外租房的。”“你们要搬出去,只有一个理由是允许的,那就是让医生证明你不适合群居或有精神病。”“如果你们觉得这里贵,那是不可能的。”但Gaesterhaus确实比我找到的房子贵。而且哪有解除合同还要医生证明的。荒唐。
所以我想问一下,我们签了一年的合同,现在才住了俩月,想解除合同,可以吗?怎样解除?房东的意思是,就算交违约金也不能搬走,但我们确实找到了便宜的多的房子。在德国,违约金是按照什么计算的?我们房东每月从帐户ZG扣走450欧,包括住宿195打扫60两餐195(提供的餐实在是惨不忍睹).
请大家,尤其是专业人士帮忙解答一下。急需!求救!:mad: $angry $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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