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ano
发表于 2006-10-29 17:33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0-28 21:21 发表
那同事说:我能接受她是我女儿的妈妈,但是我不能接受她是我的LP$郁闷$
我LG也没多八卦(要是我,我绝对打破他脑袋问到底),就说,那你难道准备什么时候离开她吗?
同事说:不会啊,为了女儿的健康成长,我也不会离开她 ...
这有什么难理解。。$frage$ 。。
生理各项指标达标未必就是心灵伴侣。。LP不必是孩儿ta妈。。孩儿ta妈不必是LP。。;)
ps. 拿冠名费滴来。。:P
Keano
发表于 2006-10-29 17:36
原帖由 蓝田寻梦 于 2006-10-28 21:40 发表
他们不结婚也能享受结婚得待遇,在国内人言可畏啊$郁闷$
啥年代了。。
东风吹。。战鼓擂。。当今世界谁怕谁。。
Keano
发表于 2006-10-29 17:48
来太晚了。。$汗$ 。。都聊到保姆了。。$郁闷$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0-29 21:20
原帖由 Keano 于 2006-10-29 17:33 发表
这有什么难理解。。$frage$ 。。
生理各项指标达标未必就是心灵伴侣。。LP不必是孩儿ta妈。。孩儿ta妈不必是LP。。;)
ps. 拿冠名费滴来。。:P
那他跟人家上床还有个孩子干吗?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0-29 21:59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10-29 21:49 发表
贝贝妈,没有人来领
我把你的银子分掉好伐?$汗$
我给你么就是让你自己解决的呀;)
万里挑一
发表于 2006-10-29 22:42
原帖由 athena_hu 于 2006-10-29 21:20 发表
那他跟人家上床还有个孩子干吗?
大概是觉得结婚比生孩子严重多了$frage$
不过贝贝妈你想想啊,不结婚养三个是养,但起码不用拿一半家产出去,而且没有交其他女朋友的限制,也不用花钱买骗老婆得Service,所以,还是划得来。
yyddmm
发表于 2006-10-30 09:52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10-28 20:42 发表
哎呀, HU先生帮帮忙, 给你太太嘴里喂点吃的, 让她空出手来打字。。。
:D :o :o :D :D :D :D
athena_hu
发表于 2006-10-30 10:18
原帖由 万里挑一 于 2006-10-29 22:42 发表
大概是觉得结婚比生孩子严重多了$frage$
不过贝贝妈你想想啊,不结婚养三个是养,但起码不用拿一半家产出去,而且没有交其他女朋友的限制,也不用花钱买骗老婆得Service,所以,还是划得来。
好象半年前法律改了,未婚有孩子跟已婚一样算
保障妇女权益: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