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ui 发表于 2006-11-2 09:40

急问:关于回国后再来的签证问题

我是于今年初办理家庭团聚签证来到德国,9月份的时候延签了2年(LG是奖学金生),现在我因为国内工作的问题需要回去半年多的时间,不知道下次再来的时候是否需重新申请签证?离境以后户口怎么办?这中间LG需搬一次家,重新登记户口时我的户口是否就得注销?不知道相关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还请XDJM们指点一下!诚谢!

longwood 发表于 2006-11-2 12:13

回国不能超过半年。否则就作废了,重签。

nnsoya 发表于 2006-11-2 15:03

回复 #1 ahui 的帖子

以后你办理长期签证时,要推长时间.

jochenkan 发表于 2006-11-2 19:08

原帖由 ahui 于 2006-11-2 09:40 发表
我是于今年初办理家庭团聚签证来到德国,9月份的时候延签了2年(LG是奖学金生),现在我因为国内工作的问题需要回去半年多的时间,不知道下次再来的时候是否需重新申请签证?离境以后户口怎么办?这中间LG需搬一 ...
重新登记户口时一定要把你的户口登记上去。不然就等于告诉别人,你们根本不住一起的,那样你就不能在得到家庭团聚的签证。

ahui 发表于 2006-11-3 09:38

哦,谢谢你们!但是登记户口不得本人亲自到场吗?可以代为登记吗?
我德语不行,也没有办法问询相关机构。

ahui 发表于 2006-11-3 09:41

哦,谢谢你们!但是登记户口不得本人亲自到场吗?可以代为登记吗?
我德语不行,也没有办法问询相关机构。

mixmas 发表于 2006-11-3 09:48

有可能不需要本人去,但是说不好,要看当时办事官员的处理方法。

我邻居一家老小搬家,就去了一个家长,把LP孩子的证件都带去,人家也没有看,就一次办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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