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是卖家的问题吗?
我在ebay上看到一样东西,很喜欢,当时报价300欧,还没人竞价。通过ebay给卖家发了电子邮件,卖家答应预定时间看货。看货时,我说能不能250欧卖给我,她说能,而且第二天就可以运到我那里。我就同意了!后来交货付款都很顺利。没想到她没有撤消ebay的竞价,最后有人以300欧拍到。卖家给我来了电子邮件要取走东西,说否则有法律责任!$angry 请问这合理吗?$frage$
[ 本帖最后由 Diana.Sh 于 2006-11-3 11:25 编辑 ] 我觉得就算有责任也是卖家的责任, 谁让他一货卖2家来着 别理他看他能把你怎么样 那是卖家脑子进水了,根本不用理他! 还有这事,别理会没什么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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