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大家,关于离婚的???
一女友要和她结婚五年的德国老公离婚,律师说先要一年的分居,然后慢慢离,至少也要两年的时间。但她有孕了,不是她老公的,又不想拿掉,所以想早点离掉,他们是在中国结婚的,如果回中国离是否会快点,这样是否会影响居留。以前有听说过,在中国结的婚可以在这边律师可以按中国的法律离婚,很快就办好,不知是不是这样?婚版里有好多关于这方面的,但好像没有适合上面的情况的,有谁知道不?$frage$ $frage$ $frage$ 原帖由 SunHome 于 2006-11-3 21:43 发表
。。。但她有孕了,不是她老公的,。。。...
真是作孽啊。
说句良心话,你那朋友不是个东西。既然已经没有感情想离婚了,还想捞个居留才走? 原帖由 gast 于 2006-11-3 21:48 发表
真是作孽啊。
说句良心话,你那朋友不是个东西。既然已经没有感情想离婚了,还想捞个居留才走?
世界也不是就只有黑白两色吧?还不知道他们两到底怎么会事呢。旁观者不好评滴。$汗$ 原帖由 shyshy 于 2006-11-3 21:54 发表
好像按照德国的法律,
婚姻关系依然存在的话,即使这个小孩不是男方的,这个男的都是这个小孩法律上的父亲
小孩的亲生父亲靠边站哦
这个女的牛阿
有这条法律??? 她LG带了顶绿
帽$NO$ 如果他有 了别人的孩子,那么它因该告诉 他的律师,这样子就可以不用1年的分居时间。
如果他已经拥有了永久居留权,离婚并 不影响 他的居留。
在中国结的婚不可以在这边按中国的法律离婚。 谢谢大家。其实感情的事,别人很难去说对与否,特别是外嫁的,有好有坏。小孩也是无辜的,既然来了,大多数人多不舍吧。别的帮不上,只能帮她了解一些信息,或许会有些帮助。这件事是有些不那个,但还是希望多些建设性的,少些冷水,必竟人家不是有很大的苦衷也不会走到这一步。 人穷志短阿~~~~ 原帖由 ReggieJ 于 2006-11-4 00:18 发表
人穷志短阿~~~~
$frage$ $fr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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