飘雪 发表于 2006-11-9 12:22

木子美人体悬挂:这项活动是美好的行为(图),#有点恐怖,胆小慎进

用暴力和自虐描述他们,这很过分


■ 木子美(网络红人)


从今年6月的第一场人体悬挂到这次798的悬挂,木子美都亲眼目睹,她还拍摄了一些相关视频放到了自己博客。


不能因为流了血,你就说它是血腥,也不能因为钩挂的是一个人体,你就说它暴力。我一共看了三场演出。他们技术上还是挺专业的,被悬挂人脸上的表情也挺坦然,并没有照片中那些被夸大的视角,而且流血也很少,如果你在现场,你不会觉得恐怖。


我能够感觉得出来,所有的人,那些参加悬挂的男孩和女孩,他们心里面是美好的,是怀着一种美好。有这种爱好和信仰的人可能会被没有这种爱好和信仰的人所不理解,但我觉得不应该用很不美好的字眼去攻击它。其实这很简单,就像文身,文身会很痛,但这个行为对文身的个人而言,是有意义的。他是一个个体行为。


这些小孩子愿意去尝试这些在他们的世界里觉得是美好的东西,我觉得这就已经够了。所以,外围的人要描述他们自虐和暴力,这很过分。

■ 慢三(媒体从业者)


身体是老天赐予的东西,不该随便损毁它,它本来就是完整的,你破坏了它,就破坏了它的美感,那你的行为还有美感吗?不论是从东方人还是西方人的观点来说,都不能容许对身体的一种伤害。这种人体悬挂,对个体无益,对社会也没有太多的积极作用。


我个人是提倡一种正常、健康的生活,反对一切借艺术为名搞极端的人。


譬如说朱文,我最喜欢的作家之一,以前在南京大厂那边,白天上班,做个工人,晚上写作,他一点都不极端,但他创造出无数优秀的作品。一个再牛×的艺术家,他在生活上都应该与常人无异。常态就是一种美感。


现在,生活的真实面远比艺术更残酷,艺术家想要体现人文关怀,可以采取一种更温和的方式,单单凭借一具掉起的人体就想传输些什么,未免也太小儿科了。那几根弯曲的钢钩,大概也承受不住美感这两个字的重量。


看法二:恐惧产生的苯多酚让人幸福vs人体悬挂是在制造恐怖


悬挂产生的幸福感是一种生理反映


■ 黄佳(外科医生)


黄佳是大飞的御用医生,大飞有什么医学问题就请教她,在她看来,因悬挂产生幸福感是一种简单的生理反应。


参与悬挂时,由于恐惧和疼痛,身体会产生苯多酚来中和痛苦,如果苯多酚的释放量大于疼痛,多余的激素会让人感到幸福。还有很多事情比如:恋爱、美食以及遭受其他危险和伤害等等,也可以帮助人产生苯多酚。





但人体悬挂也是有危险的,被悬挂者的血糖、血小板指数低于正常值就会有危险, 还会疼痛性休克,或者缺水,血小板低就会流血不止。但是皮肤的柔韧性非常好,一般都不会有事,只是在悬挂时会造成皮肤会和肌肉的短暂游离。挂完了,注意护理就成。


我不赞成传播恐怖情绪


■ 蔡骏(恐怖小说家)


写恐怖小说出名的蔡骏,对于人体悬挂造成的恐怖视觉效果并不认同,“我不赞成制造恐怖情绪。恐怖小说和悬挂,两者完全不能等同。”


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会遇到恐怖,恐怖小说只是把它写出来,让大家看到。小说它是虚构的,读者也很清楚,他看到的东西是假的,但人体悬挂,它却是自己在制造恐怖。


恐惧的产生有多种原因,它是一种本能,也会和个人、家庭因素有关。对于个人来说,恐惧的情绪却不是一种好的东西,它让人不安全、紧张,而且在特定的环境里面,它会传染,每个人都有那种从众心理,会加剧这种影响。


的确,目前有诸多研究说苯多酚等物质能让人产生幸福感,但真正的幸福感是否真能由这些东西产生,这大概谁也说不清楚。


看法三:伤害自己是一种勇敢vs自残行为不一定是行为艺术


人体悬挂是勇敢的表现


■ 大飞(人体悬挂操作者)


迷恋疼痛很正常。人的内心深处,都有这么一点点的自虐的情结吧。比如上学时候在胳膊上烫烟花,用刀片划胳膊。大部分人都有见过吧。敢于伤害自己,就像人体悬挂,在某种程度上,是勇敢的表现。


我喜欢的一个行为艺术,是美院的一个女孩割掉了自己的半个耳垂,我觉得很好、很勇敢。别的行为艺术家,都是做一些无关痛痒的炒作的东西,这个女孩并没有炒作自己,但是我觉得啊,她起码敢于伤害自己。可能这样做不合常理,但是应该算勇敢吧。我现在就不敢。


中国有一个自杀的行为艺术家,但这个勇敢同样被误解。那是2000年我在大学里学到的,一个反对文字版面化的人在一个出版商论坛上(洽谈会)跳楼自杀了,因为他认为文学艺术这样的东西,应该在民间口头流传,就好像山歌,最多就是大学的诗抄,我当时不理解。但是我当时记住了,中国的行为艺术在他以后就死了,他就是用自己的生命终结了行为艺术家继续的路,再没有人能超过他。


表达观念的才是行为艺术


■ 也夫(诗人、行为艺术家)


日本有个片子叫《自杀俱乐部》,他们把自杀这种行为看成是一种艺术,那是他们的观点和理解,但我不觉得。


行为艺术目前没有固定的界限,但有一点是相对的,它要表达观念。生活中很多行为和行为艺术不一样,生活中的行为是无意识的,但是行为艺术必须有个方案、传达一个观念,必须要有特定性的东西。


极端不影响观念表达,譬如杨志超曾经有一个作品,把身份证号码烙印在自己身上,这个作品表达的观念是相当到位的。他表达的是身份验证的问题。这在美学上、符号学上都可以解释。但现在很多年轻人都涌过来做行为艺术,但很多时候,他们对观念的把握是不准确的。行为艺术这个东西很专业,就像很多不看画、不懂画的人,你对他谈画他是很难懂的,但任何人都可以胡乱画几笔。


人体悬挂,它是生活中的自残行为,它在传达观念的时候必须有一种文化转化,必须将其赋予一定的意义、拉升它与生活的距离,转化过来,这样,才有可能成为行为艺术。

[ 本帖最后由 飘雪 于 2006-11-9 20:24 编辑 ]

姽婳将军 发表于 2006-11-9 12:42

觉得这个特恶心, 看了以后嘴巴里都酸酸的, 想吐. 呕...

chinababy 发表于 2006-11-9 12:48

觉得 木子美的 评论还挺中肯的.

但那个参与者大飞还是挺变态的.

zambro 发表于 2006-11-9 14:57

:( 看了就害怕,把图删了吧

小福贵 发表于 2006-11-9 15:24

:mad: :mad: :mad: 被吓了一跳,恶心啊

大懒猫 发表于 2006-11-9 16:27

变态年年有
今年特别多

大宝的二宝 发表于 2006-11-9 16:49

原帖由 大懒猫 于 2006-11-9 16:27 发表
变态年年有
今年特别多



这句话得改了。。。:mad:


是变态年年有,

一年比一年多。。。。:(

yiyirollin 发表于 2006-11-9 18:09

看的心里真难受的,BT阿:o

心静则安 发表于 2006-11-9 20:53

进错地方了~~~~:o

小兔花想想 发表于 2006-11-9 20:59

:mad: :mad: :mad: 好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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