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国内完婚后的德国手续问题
昨天和一个已经远嫁德国的朋友在MSN上聊天. 她也是在国内办理的结婚登记手续,然后申请了90天的探亲访友签证去了德国已经快2个月了. 昨天偶然遇到她,我们就聊起了关于在国内完婚后的德国手续问题.其实总的来说还是比较简单的. 下面我就给大家归纳一下, 也方便后来的JJ/MM们有个参考:
1.首先在国内要做的当然是将 中国的结婚证+出生证明 进行公证,翻译,双认证.
公证和翻译可以同步在上海市公证处完成, 你要求德语翻译的,公证书上就会有德语的翻译页. 在公证的时候请务必告知公证处然后你要进行外事办认证的,这样他们会把你的公证好的材料直接装入密封袋,你千万不要打开,直接送到上海市外事办进行认证. 再后来就可以送到德国上海领事馆进行领事认证了. 这些手续都好了以后要尽快邮寄或申请家庭团聚签证,因为所有材料的有效期只有6个月.
2.我考虑走一条简单些的路直接以探亲访友签证赴德,然后直接在德国转签证和注册婚姻
一般来说, 第一步的工作OK了以后你要申请家庭团聚签证赴德, 然后开始后面的手续,但是由于家庭团聚签证时间长,往往要等3-4个月,然后到了德国以后很有可能你之前的材料都快要过期了,还要重新办理,特别麻烦也浪费钱,所以就考虑用探亲访友签证先过去然后再办理各种手续. 申请探亲访友签证还是比较容易的,办理周期也比较短, 尤其是你的结婚证等材料公证过以后还可以享受德国人配偶的特殊待遇,签证不用预约,无须签证费等.
3.到了德国以后的手续
到了那里以后,你要做的是将你公证,双认证过的材料送到当地婚姻登记处进行备案,注册, 这一步应该不难的, 而且应该你就可以顺利拿到所谓的”户口页”, 有了这些之后, 你就可以去移民局申请延期签证, 有的时候他们会比较官腔和你说, 你必须回中国重新申请家庭团聚签证才能过来延签, 这时候你LG就要表现的强硬一点, 强调你们已经合法注册结婚了, 双方国家的婚姻登记处也都承认了,并且有公证,双认证的证明,这个婚姻完全已经被承认了,没有什么不可以直接在德国延期签证的,完全是合情合理合法的行为. 一旦移民局被你说动了,给了你申请延期签证的表格,基本你的问题就解决了, 也就大概2周左右的时间,你应该就可以拿到1年期的长期定居签证了.
4.当地居民身份注册及换税卡
1年期的长期定居签证有了以后应该就可以注册为当地居民了(这个概念我还不是很清楚,反正就是想换税卡必须先有1年期的长期定居签证,然后要在当地注册)之后你德国的LG就可以换税卡享受婚后的税费减免政策.之前由于办理其他手续所耽误的税都会统一归还的.也就是说,基本上以你什么时候到德国婚姻登记处去注册的时间为准, 你的税就从那个月份开始减少的.还是非常公平合理的.
至此为止,你基本上就完成了德国婚姻注册,登记,签证,税等一系列繁琐的问题…当然还有需要补充的地方,有经验的朋友也可以来补充.我基本上就按照这个顺序进行操作,不出意外的话2007年这个时候我应该已经可以拿到1年期的长期定居签证了. LG的税也可以减了….真开心!
谢绝灌水!!!!请大家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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