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ng918 发表于 2006-11-17 18:40

大家在这里给你讲道德理批评你的真的是为了你好,好好反省改变自己,我想你已经百分百上了黑名单了,千万别有第二次三次否则你就惨了.其实你出差走的时候也没带月票,人家没跟你计较呀........

[ 本帖最后由 hong918 于 2006-11-17 17:42 编辑 ]

gegenwind 发表于 2006-11-17 18:45

回复 #31 hong918 的帖子

谁好谁坏我心自明。你没看清我的贴子,我走当天
是搭同事的车到的公司( 因为要赶早),下午去机场也是打的去的。所以一直也没发
现没带车票。

[ 本帖最后由 gegenwind 于 2006-12-18 11:51 编辑 ]

gegenwind 发表于 2006-11-17 18:49

很好笑,看到有的人很兴奋得跳上跳下,动辄以整体中国人劣根性大肆批驳,极尽贬
损取笑和攻击之能事。我是有心理准备的。因为我是无意中违反了规定。但也没必
要牵扯到整体中国人吧。我顺某些人的话顶回去,你们还当真了?谁稀罕那些瞧不
起自己同胞的忘了根的人的同情!

就事论事,有错就改。没事儿别在我的贴子里发布什么中国人招人
“厌恶”之词。恐怕说这些话的人自卑心理太重了吧,被人厌恶惯了。可以理解,
同情中。。。

[ 本帖最后由 gegenwind 于 2006-12-18 11:51 编辑 ]

hong918 发表于 2006-11-17 18:55

回复 #32 gegenwind 的帖子

难怪罚你,怎么不懂好坏呀.谦受益谩招损$郁闷$ $郁闷$

Katze_tiger 发表于 2006-11-17 19:01

bondddd 发表于 2006-11-17 19:06

那人每天要处理多少人啊,每个人都会和他解赦半天,不烦么??

hong918 发表于 2006-11-17 19:08

回复 #35 Katze_tiger 的帖子

这句话形容的恰到好处.我发现在德国的爱国愤青傻子还不少呢.$握手$ $握手$

bob 发表于 2006-11-17 19:12

$bs$ $bs$ LZ这种人

小皮鞋 发表于 2006-11-17 19:19

有的跟贴话糙理不糙,LZ平静下来后再好好想想吧,犯不着动气哦:)

gegenwind 发表于 2006-11-17 19:21

话糙理不糙,行,我就原谅他们了,全当好话收了。

[ 本帖最后由 gegenwind 于 2006-11-17 18:24 编辑 ]

gegenwind 发表于 2006-11-17 19:22

回复 #39 小皮鞋 的帖子

没事,反正在公司多呆会儿,就当换换脑子。:)

hong918 发表于 2006-11-17 19:26

回复 #32 gegenwind 的帖子

其实你也误解大家了,大家都知道你有月票只是忘带了,但德国的法律就是这样,只要忘带就要交罚款,我也告诉你了我家这的几个邻居被罚时都是有票的只是查票员说这算四环他们就被罚了20元.我说你上黑名单并不是开玩笑,本来人家看你有月票让你交20走人,你却自己给自己找麻烦,他要不把你填入黑名单才怪呢,我说你不要有第二次第三次并不是指逃票而是以后改掉有理居争的思想,尊重他们的法律.

ttqq 发表于 2006-11-17 19:33

大家想帮助楼主,说话也不应该太激进,不容易吸收嘛。看其它帖子里动不动就有人会破口大骂,指责人格什么的,会显得有些浮躁啊。
谁不会犯错,楼主接受教训就好。如果楼主始终觉得自己不应该承担责任,那就得多磨练了。

gegenwind 发表于 2006-11-17 19:43

回复 #43 ttqq 的帖子

我早就声明自己违规了,虽然是在无意中。而且
我也愿意承担责任,但只不过是承担多少。

每个人碰到事情的时候处理方式不同,和性格有关,也和思想认识和经历有关,我
下回会注意吸取教训。

论坛里大家修养和观点千差万别,仅仅发了两个贴,就见识到厉害了。换做是我,
我不会这样去攻击别人。有些人理是对的,但扯来扯去就不中听了。不过,无所谓。

[ 本帖最后由 gegenwind 于 2006-12-18 11:53 编辑 ]

ttqq 发表于 2006-11-17 19:58

我觉得如果按照规定,会被罚40欧。如果罚你20欧或者更少是送人情,决定权在于别人,可遇不可求,也算是侥幸,所以你没有讨价还价的能力啊。你也是不知道他们的规章,所以才执意争取的,以后就知道了,而且德国人的耐心也确实很有限,所以不要考验他们。不过在他们老德面前掉眼泪,很不值得。

polo 发表于 2006-11-17 20:04

罚的在理,减价已经是办事人员份内可以做到的通融,LZ还要强求。何必呢。
这种情况,40欧也改认罚的。

如果不知道是理直气壮的理由,还要轨距干嘛。
这种事情既然已经和办事人员说明了无心,又罚了款,应该不会计入SHUFA的,可以再找办事人员确认一下。

爱财 发表于 2006-11-17 20:20

对,其实不管什么理由,不知道也不能当无罪的。就好象我有一次忘带护照了,光有学期票还是会被罚7欧元一样,我就当教训,自己下次别忘了。忘了,不了解情况,疏忽了,这些理由在查票那里就不是什么理由。我觉得那个工作人员的态度还好了,刚开始能听LZ的解释,有理解了,他也是要照章办事,所以才要罚20欧的。后来没耐心了才生气吧。我们这里不管什么理由,跨区没票的就要罚40的,连话都不让讲,就是开罚单,你连申辩的机会都没有。LZ的心情能理解,但是德国就是这样,按规矩办事,就当花钱买个教训,不好吗?

gegenwind 发表于 2006-11-17 20:26

楼上几位说得有道理。我先回家了。有空再来。希望大家都过个好周末

ph2006 发表于 2006-11-17 21:14

原帖由 gegenwind 于 2006-11-17 18:43 发表
如果你有空读了我的贴子,应该知道我早就声明自己违规了,虽然是在无意中。而且
我也愿意承担责任,但只不过是承担多少。

每个人碰到事情的时候处理方式不同,和性格有关,也和思想认识和经历有关,我
下回 ...

知道违规了还不认罚,还想逃避罚款
这还有什么好说的

liliss 发表于 2006-11-17 21:32

大家不要说lz了,如果没打算逃票,却因为疏忽被罚款,肯定不舒服了。我认识个中国人,他本来是逃票,被查出,开了罚单,最后找了个朋友的朋友,就在公交公司工作,最后什么也没罚,外国的network并不比国内少。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6-11-17 21:42

不知者无罪着话在德国就没人听说过……虽然LZ你是出于无意,但你毕竟触犯了规定,没有有效车票乘车,所以应该接受罚款,这个罚款应该是40欧。开始查票的体谅你的无心,给你减到20,但这不代表他有义务这样做,换句话来说,他就是罚你40也是完全合理……

至于你和他们纠缠而导致罚款的人生气了,执意罚你40欧,这也只好自认倒霉吧;因为你这么纠缠其实是浪费了人家的时间了。你要想想那些有票没带在身上的人,都要罚5-7欧的手续费,因为他们这么做给查票的人带来了额外工作,大家都知道在德国别人的时间是很值钱的。当然,你自己的时间其实也很值钱,所以应该爽快点交钱走人,对大家都好。:)

紫色 发表于 2006-11-17 23:07

原帖由 yueyuewang 于 2006-11-17 16:24 发表
查到你的时候你没有这个区的票,付钱不久完了,还唧唧歪歪跟人家搞关系,走后门,你以为是在国内啊,先把自己劣根性改了再来乞求同情吧,人家是法制社会,不要说什么忘了可以报销之类的话,在国内也许行的通,人 ...

LZ哪里要走后门搞关系了?她只不过想解释一下,我觉得没什么不对的。

动不动就说自己同胞什么“劣根性”,我看你才有“劣根性”,德国的月亮是不是也比中国的圆啊?
德国法制在某些方面是比中国健全一些,在这件事上仿佛一点也没体现出来啊,根本就是“人治”啊,罚款的数额管事的一人说了算,想罚20罚20,一不高兴又改回40,真是可笑!

三自一包 发表于 2006-11-17 23:49

楼主错了

楼主错了。
到了减免20欧元仍不知足,那真是得寸进尺了。
这40欧元的结果还真有点教育意义。
您错在身在德国,似乎也已经干上了"公司",但仍然根本不明白一个法制国家"人人平等"的精髓。
您应该庆幸您还没有开上车,否则。。。您大概也不会勇敢地写这样的贴啦!:D :D :D

mixmas 发表于 2006-11-17 23:56

原帖由 爱财 于 2006-11-17 19:20 发表
对,其实不管什么理由,不知道也不能当无罪的。就好象我有一次忘带护照了,光有学期票还是会被罚7欧元一样,我就当教训,自己下次别忘了。忘了,不了解情况,疏忽了,这些理由在查票那里就不是什么理由。我觉得 ...


对的,没带票被查到要带单子,证件,车票去管理处证明,一般要交工作费几欧

如果是越区,当做无有效票乘黑车的处理,罚款40欧,这点别的地方不说,斯图加特是最明显的

我认识一队查票的,其中有一个人每次装模作样都耐心听人家解释,然后他都是一句----NICHTS ABER, SIE HABEN KEINE GÜLTIGE FAHRKARTE DABEI! 遇上这种人也不好办

himmelregen 发表于 2006-11-18 00:32

其实lz应该抱着撞运气的心态去询问 因为虽说是法治国家 但在德国办事真的因人而异

虽然是能据理力争了 但是他是占理的 所以千万别用理直气壮的语气

保持平常心 事情就这样:“我不是故意逃票 罚多了 我觉得不妥 能否减免?”

如此而已

ls好多人出言不逊 我想大可不必吧 平常事 别老是给人戴帽子 上来就是教训人

因为别忘了 谁都有出错的时候

罪犯都能上诉二审 况且我们这些遵纪守法的留学生呢

$握手$

april811 发表于 2006-11-18 01:57

的确是跨区就算没票处理了,都是交40的,你已经要求到减半了,想不交是不可能的。。。忘带学生票也要补交7欧呢,坐错了车厢也要交40呢。在德国是不允许你不知道的,是不允许忘记的,犯事了就是罚!!!他们自己人良好的自律就是这样培养出来的。

不过这个管事的也实在可笑,说了又反悔,德国人也不是象传说中的那么办事严谨。。。

gabi2255 发表于 2006-11-18 11:10

犯了错误就得承担后果,不管是有意还是无意的.
替自己解释下,是应该的.但并不是解释过了,犯的错误就一笔勾销了啊.
不知者不为罪,这句话好像现在无论在德国还是中国都不适用了.
身边的朋友也有一样的的经历.更郁闷,遇到个根本不听人解释的查票人员.

chunyan 发表于 2006-11-18 23:31

我是支持LZ的,但不是全部,LZMM记住无论什么情况下都不能哭。
LZMM是可以问清楚为什么罚你,规章制度我们要遵守,但也要明白。

我只想说我们可爱的同胞们,不要盲目的相信德国人,他们和我们中国人一样,也有不守法的,也会欺骗人的。

我就曾认为德国人很公平,上过很多当。
警告大家,很多事要多想明白,不要太相信德国人了,他们会装着很受规矩,依法办事,却害你在无限之中。:o

事实很残酷。

如果这里很多朋友只是读书,有些会不明白的。

$frage$

fc200x 发表于 2006-11-18 23:49

原帖由 april811 于 2006-11-18 00:57 发表
的确是跨区就算没票处理了,都是交40的,你已经要求到减半了,想不交是不可能的。。。忘带学生票也要补交7欧呢,坐错了车厢也要交40呢。在德国是不允许你不知道的,是不允许忘记的,犯事了就是罚!!!他们自己 ...


Angebot都是有时限的,人家已经减了20了,你还不同意人家自然可以收回

gegenwind 发表于 2006-11-19 00:12

抽空过来看看。谢谢各位热心朋友的发言。不管怎么样,我的心境现在已经平复了。认罚是肯定的了,交多少钱也无所谓了,买套LANCOME化妆盒还要40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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