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anmao 发表于 2006-11-28 15:45

放心吧,我们也是团聚之后到市政厅改的婚姻状况,申请时应该不会因为这个遇到麻烦。
就像事兄说的,告诉aok你老婆要团聚过来,他们会处理的;等你老婆团聚过来之后,凭结婚认证拿保险卡。

西门 发表于 2006-11-28 17:04

好心人真是多!

好心人真是多!感动:(

西门 发表于 2006-11-28 18:26

突然遇到困惑!!

我刚看到新移民法中第30条规定了四种外国人的配偶可以来德与之团聚。对第四种外国人的规定表明虽然这名外国人在德居留时间不满5年,更没有获得落户许可,但只要他获得这个居留许可时已经结婚,而且接下来外国人局可能给他的居留许可将超过一年,一拿到居留许可配偶就可以来团聚。换句话说:如果他(她)获得居留许可以后才结婚,配偶就要等他(她)满5年后才能获得以团聚为目的的居留。

这么说我爱人是过不来了??:mad: 请热心人帮忙解答一下吧

komisch 发表于 2006-11-29 10:18

楼上不用担心

楼上不用担心,我以前也是看到这个,担心的要死,你理解得没错。但移民法原文后面还有一句,家庭团聚签证也可以偏离这一条而颁发。
很多人和你们一样,都是后结婚的,最后也得到了签证。具体他们偏离的原则我就不清楚了。

komisch 发表于 2006-11-29 10:21

楼上不用担心

楼上不用担心,我以前也是看到这个,担心的要死,你理解得没错。但移民法原文后面还有一句,家庭团聚签证也可以偏离这一条而颁发。
很多人和你们一样,都是后结婚的,最后也得到了签证。具体他们偏离的原则我就不清楚了。

komisch 发表于 2006-11-29 10:24

楼上不用担心

楼上不用担心,我以前也是看到这个,担心的要死,你理解得没错。但移民法原文后面还有一句,家庭团聚签证也可以偏离这一条而颁发。
很多人和你们一样,都是后结婚的,最后也得到了签证。具体他们偏离的原则我就不清楚了。

live 发表于 2006-11-29 12:43

保险问题:德国驻北京大使馆对于初次入境者不承认AOK之类的保险,初次入境者都需要购买旅游保险,到德国以后才可以转为德国的公法性保险例如AOK,TK。AOK的工作人员应该知道这个规定。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西门 发表于 2006-11-29 13:09

原帖由 komisch 于 2006-11-29 10:24 发表
楼上不用担心,我以前也是看到这个,担心的要死,你理解得没错。但移民法原文后面还有一句,家庭团聚签证也可以偏离这一条而颁发。
很多人和你们一样,都是后结婚的,最后也得到了签证。具体他们偏离的原则我就 ...

多谢Komisch大哥,救我一命!$握手$

西门 发表于 2006-11-29 13:12

原帖由 live 于 2006-11-29 12:43 发表
保险问题:德国驻北京大使馆对于初次入境者不承认AOK之类的保险,初次入境者都需要购买旅游保险,到德国以后才可以转为德国的公法性保险例如AOK,TK。AOK的工作人员应该知道这个规定。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Live兄,比如我老婆现在申请交材料,然后等3个月(明年2月)批下来走人,那她买旅游保险要买到什么时候,从现在到明年3月份?那等签证的期间不是白费了$考虑$

live 发表于 2006-11-29 15:42

请看这里,
http://www.deutschebotschaft-china.org/pdf/ch-pdf/Ch-Familie_unicode.pdf
对于家庭团聚者并没有要求出具保险证明。
对于赴德结婚者,则需要
出具在申根国家逗留期间的境外医疗保险证明,其中境外医疗补偿一项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三万欧元,须提供原
件和一份复印件,德国驻北京大使馆接受所有能提供此类险种的保险公司的证明。
这个指的就是旅游类保险,可以通过国际旅行社购买,投保的时间可以预先设定。

也就是说你的太太并不一定需要出具保险证明,当然也不排除使馆或者移民局官员额外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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