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infacho1 发表于 2006-11-28 10:54

猪哼哼 发表于 2006-11-28 10:58

这跟wjn有什么关系$考虑$

einfacho1 发表于 2006-11-28 11:05

猪哼哼 发表于 2006-11-28 11:20

原帖由 einfacho1 于 2006-11-28 11:05 发表
WJN这么有空,离婚了论坛给你们发钱啊?


:cool: 我不是wjn 拍砖找错人了$bs$

一个男人唧唧歪歪 难怪天天混女人堆 $考虑$

Aala888 发表于 2006-11-28 11:24

ustclaoma 发表于 2006-11-28 11:29

首先申明我不是WJN,所以我只代表我自己的观点,我也不明白为什么LZ乐成这样,难道这种修改对LZ有什么好处吗?即使改了,你又不是德国男人,你不能收益,难道你有什么隐痛,比方说前GF成了WJN,你希望他们离婚,而且政策改后你的GF可以就此倒霉拿不到好处,所以你乐成这样?如果这种思路,还可以勉强理解$考虑$

andmyheart 发表于 2006-11-28 11:37

lz还真是幸灾乐祸阿
其实嫁给有钱人的,即使不给詹养费,分财产也够了
嫁给没钱的,给詹养费,也不够用啊
不过这个改了还是比较好,二婚的可以快一点结婚了,呵呵

原帖由 einfacho1 于 2006-11-28 10:54 发表
对广大WJN来说真是晴空霹雳啊!尤其是那些从国内饥不择食地扑过来的:D :D :D

猪哼哼 发表于 2006-11-28 11:42

原帖由 ustclaoma 于 2006-11-28 11:29 发表
首先申明我不是WJN,所以我只代表我自己的观点,我也不明白为什么LZ乐成这样,难道这种修改对LZ有什么好处吗?即使改了,你又不是德国男人,你不能收益,难道你有什么隐痛,比方说前GF成了WJN,你希望他们离婚,而且政策改后你的GF可以就此倒霉拿不到好处,所以你乐成这样?如果这种思路,还可以勉强理解


这样就好理解多了

或者在这边若干年就是找不到女朋友 so so 认为女人都去嫁老外了...:D

einfacho1 发表于 2006-11-28 11:45

ustclaoma 发表于 2006-11-28 14:31

原帖由 einfacho1 于 2006-11-28 11:45 发表
:D :D
别乱猜了,也不要来装上帝了。
你里WJ不远了$支持$


我哪里用装什么上帝,而且就算我装了上帝WJN问题也不是我能够拯救的,倒是LZ,我不知道你是男人还是女人,若真的是男人的话,倒是你要为了拯救严峻的WJ形式要出一份力啊。增加自己的魅力啊,多挣钱,买房子买地,给mm一个拼命想嫁你的机会,或者你也运气和某人一样好,找个Du-Li的,和你一起共创男女平等的和谐生活。且不用德国国籍也能享受这个优惠,即使离婚了也不用付赡养费,如果找得mmDu-Li的程度高,没准倒过头来享受赡养费也未可知啊:cool:

[ 本帖最后由 ustclaoma 于 2006-11-28 14:33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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