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ano 发表于 2007-3-23 16:42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一部分
  (下)
  
  后几日,嬴政数召尉缭,见尉缭亢礼,衣服食饮与尉缭同,可谓极尽谦卑。如此尊崇之礼遇,自嬴政执政以来,未有先例,时人莫不荣之。然而,出乎所有人意料的是,一直暂居在蒙府中的尉缭,却忽然不见了踪影。
  
  尉缭失踪,让蒙府上下一阵恐慌。尉缭可是嬴政的贵客,在自己的府中走失,这可如何交代?蒙武、蒙嘉赶紧发动所有关系,四处寻觅。
  
  终于有人来报,称见到尉缭,正在咸阳城门,似欲出城而去。蒙恬急忙赶到城门,忽然目光闪动,人群中的那个白发老者,不是尉缭是谁!
  
  蒙恬道,先生欲出城乎?
  
  尉缭道,我献策已毕,心愿已了,此间别无可留恋处。不去更待何为?
  
  蒙恬道,大王,不世出之明主也。先生抱经世之才,却舍明主而去,岂非不智?
  
  尉缭道:“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
  
  蒙恬苦苦挽留,道,先生为客蒙府,不辞而别,大王怪罪下来,恐蒙氏有祸也。
  
  尉缭道,汝可无忧。吾已有书报与大王。说完,尉缭又指了指城门,道,守门吏留我在此,小子为我解之。
  
  守门吏知道蒙府正在寻找尉缭,因此一直没敢放尉缭出城。守门吏望着蒙恬,放还是不放?他等着蒙恬的主意。
  
  蒙恬道,先生此去,敢问何往?
  
  尉缭道,流沙之西,老子或犹存兮。
  
  蒙恬向守门吏挥了挥手,示意放人。尉缭也不道谢,飘然而去。葛衣竹杖,一如来时。
  
  蒙恬回报嬴政。嬴政刚看完尉缭的辞别之书,又听到蒙恬转述的尉缭对自己的评价,不由勃然大怒,拍案而起。这些个外客,怎么就养不家呢?先有茅焦,现在又是尉缭。寡人何曾亏待于他们,他们却说来便来,说去则去,视寡人为儿戏乎?茅焦之去,悄无声息,倒也罢了。尉缭临去,犹以恶毒刻薄之辞加诸寡人,殊为可恨。宗室力主逐客,如今看来,也自有其道理。
  
  嬴政的这番话,让蒙恬听出了一身冷汗。嬴政所说的赞同逐客,是脱口而出的真心之语,还是一时盛怒之下的口不择言?蒙恬待嬴政稍微平静了些,道,大王慎言。廷尉劝谏逐客,犹是昨日之事,大王莫非忘了?
  
  嬴政自知失言,绷着脸不再说话。
  
  蒙恬道,大王曾说过,得尉缭胜得一国。如此而言,则失尉缭胜失一国。今尉缭去犹未远,臣请大王追之。
  
  嬴政道,“尉缭羞辱寡人,寡人任他自去,已是格外优容。再欲寡人腆颜求尉缭回返,绝无可能。”说完撇下蒙恬一人,拂袖而去。
  
  蒙恬自咸阳宫怏怏而出。他知道,嬴政正在气头之上,不可能听得进劝。此刻,只有一个人,能让嬴政回心转意了。

Keano 发表于 2007-3-23 16:43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二部分
  
  谁人能火中取粟,让嬴政回心转意?
  毫无疑问,李斯,只有李斯。
  
  且说蒙恬往见李斯。李斯听完蒙恬的来意,神色一时严峻起来,也不即时回答,而是眉头微皱,背手而行,脸上满是思索之色。
  
  蒙恬见李斯表情凝重,还以为李斯正在为应该如何劝说嬴政而苦思对策,殊不知,于此时李斯的心中,正经历着一场复杂的挣扎。对李斯来说,难的不是过嬴政这关,而是过自己这关。留住尉缭,why should I ?
  
  一想到尉缭,李斯心里多少有些不平衡。我们知道,当年李斯对嬴政乃是单相思,最终费了天大的力气,冒了杀头的危险,这才好不容易见到嬴政,一诉衷肠。嬴政固然十分欣赏他,却也只是授予他长史的官职而已。可是到了尉缭这里,事情就掉了个个,嬴政反过来对尉缭前后三请,尉缭这才赏脸赐见。嬴政见尉缭亢礼,衣服食饮与尉缭同,极尽谦卑,又力拜尉缭为上卿,遭到尉缭婉拒之后,也并不生气,反而对尉缭越发恭敬。
  
  嬴政分别给予李斯和尉缭的礼遇,天差地别,一至于此,心高气傲的李斯自然不能服气。想当年,茅焦也是一来秦国就被拜为上卿,但人家好歹是让嬴政母子重归于好,也算是立有大功,实至名归。可尉缭呢,好不容易提出了个谋略,却怎么看都象是在剽窃自己当年的思想。因此,对于尉缭享受到的礼遇,李斯岂止是不平衡,他几乎是出离愤怒了。
  
  然而,人和人的命运遭遇往往就是如此的不同。
  
  以下是对“我爱你”的三个经典回答:
  
  例一、见于《星球大战:帝国反击战》。
  莉娅公主:我爱你。
  汉•梭罗:我知道。
  (《Star Wars: Episode V - The Empire Strikes Back 》。
  Princess Leia: I love you。
  Han Solo: I know.)
  
  例二、见于《人鬼情未了》。
  山姆:我爱你,莫莉,我永远爱你。
  莫莉:GJM。
  (《Ghost》。
  Sam :I love you Molly. I always have。
  Molly :Ditto。)
  
  例三、见于《六人行》。
  爱米丽:我爱你。
  罗斯:谢谢侬。
  (《Friends》。
  Emily:I love you。
  Ross:Thank you。)
  
  对号入座的话,例一可以用来类比李斯和嬴政,例二可以用来类比茅焦和嬴政,例三可以用来类比尉缭和嬴政。理解了这点,我们将会更好地体会李斯此刻的心情。
  
  题外话:关于“我爱你”,最离谱的回答发生在本地的一所高中,时间为不几年前。
  女生:我爱你。
  男生:对不起,我不能爱你。
  女生:为什么?
  男生:因为我是——咸蛋超人。Yeah!
  
  回到李斯。李斯毕竟是大智慧之人,不会让个人情感左右自己的决定。他只问了自己一个问题:将尉缭留在咸阳是利是弊?
  
  依李斯看来,尉缭先是拒绝上卿之位,现在又选择离开咸阳,可见此人虽有仁心,却并无野心。
  将尉缭留在咸阳,势必会夺去嬴政对自己的一部分宠幸和倚重。然而,尉缭的优势主要在军事方面,和自己的权势范围并无太大冲突。
  群花归一人,方知天子尊。嬴政贵为秦王,不会满足于一个女人,也不会满足于一个男人。因此,自己注定不可能得到嬴政全部的宠幸,不被尉缭分去,也会被别人分去。
  在目前的秦国政坛,外客和宗室之间的矛盾依然尖锐,是权势纷争的主旋律。尉缭,外客也。敌人的敌人,朋友也。
  通过谏除逐客令,自己对诸外客可谓有再生之恩,自己在外客中的领袖地位,绝非初来乍到的尉缭可以撼动。
  最重要的,是年纪问题。尉缭已是花甲之年,来日有限,即使得志,光景也长不了,注定只能是一个过渡性人物。
  最最重要的是,李斯有信心,管他是尉缭张辽,自己皆能战而胜之。
  最最最重要的是,尉缭自有他的独特价值,关于这点,嬴政清楚得很,是以才会如此礼遇尉缭。因此,他李斯也绝不能假装不知道。
  
  蒙恬久等不到李斯的回答,不免焦急,于是催促道,尉缭去将远也。请先生速作决断。
  
  李斯住下脚步,长叹道,大王盛怒之下,未易谏也。姑看在汝面,且勉力一行。
  
  蒙恬大喜,于是和李斯同往咸阳宫。一路上,李斯不时唠叨着,小子误我,小子误我。可细细揣摩其口气,更象是在聊发牢骚,而不是在责备蒙恬。

Keano 发表于 2007-3-23 16:44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三部分
  (上)
  
  且说李斯前见嬴政。嬴政见李斯与蒙恬同行,心知其必为尉缭之事而来,于是没好气说道,寡人之意已决,断然不会屈尊追召尉缭。廷尉请回。
  
  李斯接口道,臣也以为,不应追召尉缭。
  
  嬴政略感意外,道,然则廷尉为何而来?
  
  李斯冷声道,蛟龙一旦脱钩去,遁入江海不复来。尉缭,蛟龙也,不可放归,臣请杀之。
  
  嬴政怒哼一声,道,寡人何尝不欲杀之!只是尉缭乃天下名士,未易轻杀。
  
  李斯道,既不能杀,与其纵之以资六国,为秦之敌,何不留而用之,为秦之利?
  
  嬴政象个在诉说自己委屈的孩子,道,尉缭辱朕。
  
  李斯大笑道,大王真不知尉缭之心欤?
  
  嬴政面色一变,道,廷尉请讲。
  
  李斯于是解释道,良禽择木而栖,良臣择主而侍。大王乃天下明君,对他尉缭又是礼遇非常,推重有加,得主如此,夫复何求?然而,尉缭为何仍然要离开咸阳,临离开之时,还要对大王恶语相加?
  
  嬴政专注而听,李斯再道,依臣之见,尉缭之用心,不可谓不良苦也。尉缭临去之言,多为无稽之谈,不足驳斥,只重在“诚使大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 这一句话。尉缭,仁人也,有慈悲之心,之所以作如是说,并非诬蔑大王,而是激将大王。试想,六国终将灭亡,天下必归于大王。尉缭先放出风声,预言大王将以天下为虏,正是希望大王日后能以实际行动,证明他尉缭有眼无珠,错看了大王。为此,尉缭甘愿动大王之怒,乃至不惜一死。今大王无论纵之还是杀之,都无疑是在默认尉缭说得没错。大王一言不容,何以容天下?臣请为大王追之。
  
  嬴政一想,李斯的解释确也说得通,意乃少解,又道,茅焦去时,廷尉不置一辞。今尉缭将去,廷尉却力劝寡人留之。廷尉何故厚此薄彼?
  
  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李斯虽没有见过尉缭本人,但却听蒙恬多次提过,加之《尉缭子》一书,他也曾仔细研读,是以对尉缭堪称了解,于是说道,茅焦,纵横之徒也,去不足惜。尉缭和茅焦有大不同。臣闻于蒙恬,尉缭自称,大王需要他,更甚于他需要大王。此言诚然,臣请为大王言之。六国向来称秦军为虎狼之师,残暴之师。秦军到处,动则坑杀,鲜有怜悯,六国之军因此往往死战,以致秦军虽胜,却时常伤亡惨重。尉缭著《尉缭子》,提倡兵不血刃,鼓吹仁义之师,天下的将领,有几人没有读过《尉缭子》?在六国的军队中,就有不少将领皆是尉缭的信徒,奉以为师。这意味着什么?难道仅仅意味着,不管尉缭走到哪里,都不愁没人包吃包喝包住包玩吗?当然不是。这意味着,尉缭他已不再是一个人,而是一面旗帜,一面深入人心的旗帜。尉缭,就是仁义之师的象征!一旦尉缭能为秦所用,其意义和号召力自然不难想象。得其人胜得一国,诚非虚也。
  
  李斯所说,嬴政自然也曾想过,不然他也不会对尉缭一直谦恭事之。尉缭的价值,嬴政早洞察于胸,只是一时被怒火蒙蔽而已。经过李斯这一番重复和提醒,嬴政渐渐冷静下来。是啊,只要尉缭他能留在咸阳,哪怕从此一计不献,一谋不出,成天行尸走肉,山吃海喝,但只要有他这尊菩萨供在那里,对秦国来说,就是有着莫大的好处。尉缭对六国将领的影响自不消多说,对六国的老百姓而言,尉缭所提倡的“兵之所加者,农不离其田业,贾不离其肆宅,士大夫不离其官府,故兵不血刃而天下亲。”的战争理想,就象“盼闯王,迎闯王,闯王来了不纳粮”一样,简单到一听就懂,从而心向往之。至于供起尉缭之后,一旦形势需要,也大可抛开尉缭的学说,阳一套,阴一套。

Keano 发表于 2007-3-23 16:44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三部分
  (下)
  
  嬴政道,寡人曾欲拜尉缭为上卿,遭拒。尉缭似不愿为秦所用。
  
  李斯摇头道,上卿之位,太卑。
  
  嬴政奇道,比上卿更尊,难道相国不成?
  
  李斯道,相国自有宗室二君为之。臣以为,欲留尉缭,当以国尉授之。
  
  嬴政大惊道,廷尉戏言乎?廷尉可知,国尉一位,自武安君白起之后,一直虚待至今,以其位太尊而不得其人故也。今以国尉之位,轻易授予尉缭,一旦尉缭再次拒绝,则我大秦颜面何存?廷尉为寡人再善谋之。
  
  国尉,也称太尉,位列三公,金印紫绶,掌武事,秩万石,直接受命于秦王,为秦国的最高武官。国尉一位,因为白起曾经担任过的缘故,从而成为秦国最具传奇色彩的官职。好比剑桥大学的卢卡斯教授席位,因为牛顿、狄拉克等人曾经先后据之,从而成为学术界中最负盛名的教授名衔,薪水未必最高,荣誉却是最大,
  
  然而,国尉和卢卡斯教授席位又有不同。三百多年来,卢卡斯教授席位一直薪火相传,不曾空缺。而国尉一位,自白起之后,一直坚持宁缺勿滥的原则,以致虚待百年。蒙恬的爷爷蒙骜,功不可谓不高,却也没能熬到这个位子。正如嬴政所言,白起神话般的赫赫战功,为国尉树立了一个标杆,一个后人难以企及的标杆。因此,在某种程度上,国尉之于秦国,就像23号球衣之于芝加哥公牛队,跟着michael jordan一起退役,从此再无别人够资格再穿。
  
  李斯心知,国尉一位,非同小可,嬴政的惊讶也在情理之中,于是说道,臣非不知,国尉之尊,百余年来,再未授予一人。然而,也正因为如此,大王以国尉授尉缭,方能显大王诚意。白起战功,百年来无人能过之。然而,世变时移,当年秦之兴师,为了攻城略地,如今兴师,要在统一天下。尉缭之应变将略,固不如白起。然而,白起所习,兵法也,尉缭所重,兵道也。于此并吞六国之际,需要新的军事思想,以改变六国对秦军之成见,在保证战斗力的前提下,易残暴为仁义。尉缭忤逆大王,大王不罪之,反以国尉尊之,方显天子气度,也方显示改变秦军之决心。
  
  嬴政沉吟不语,李斯又道,主留尉缭,臣也有私心在。前数月,蒙大王纳愚臣之谏,收回逐客令,使外客咸复故职。今尉缭从魏来秦,来不几日,却又离秦而去。外客难免心生狐疑,以为大王心中犹有内外之别,是以不用尉缭。六国之士,其中不乏心向秦者,今见尉缭这般的名士,秦尚不能用,怕也要从此断了来秦求仕的心思。昔日,燕王之待郭隗,筑宫而师之,而士争凑燕。今大王志在天下,纵尉缭而去,天下之人以是谓大王为贱贤也。倘留尉缭,授以国尉高位,则近可安外客之心,远可招六国之士。臣请持国尉玺绶,往召尉缭,必使其重返咸阳,从此为大王之臣。
  
  嬴政大喜,道,廷尉不妒贤能,一心为国,实寡人之幸,社稷之幸也。于是命李斯持国尉玺绶,往追尉缭。

Keano 发表于 2007-3-23 16:45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四部分
  (上)
  
  且说尉缭徐徐向西而行,咸阳的繁华已远远甩在身后,前方则越行越显荒凉。时已岁末,大雪如席铺地,触目无非白色。旷野茫茫,不见人迹,动物倒零星可遇,或有落雁迷沙渚,或有饥鹰集野田。在多日的跋涉之后,尉缭的步伐依然保持着同样的节奏,既没有加快,也并无放慢。北风如刀,将尉缭苍老的面庞刻削得越发冷峻,如岩石般毫无感情。此是何时,全无干系,此是何地,漫不记忆。仿佛他的整个生命,仅剩下行走而已。
  
  然而,就这样一个已勘透生死之际的人,脸上忽然有了激动之色。尉缭停下脚步,深呼吸,嗯呜,空气中竟有烟火与酒肉的气息。尉缭转过山角,见前方道路之上,扫开一片雪地,一大堆篝火当路熊熊燃烧,时而炸开松木的清香。篝火之上,正煮着一大壶酒,烤着一头麋鹿。
  
  看不得也,因为麋鹿肉色已呈娇黄,烤出的油脂,如美人之汗,缓缓滑滴而下。闻不得也,因为酒香混合着肉香,随风飘荡,不可阻挡。
  
  圆月当空,百里俱寂。篝火之旁,一男子端坐,意态闲适,形貌不凡,显见非临近的山野村夫。男子对面,铺一空席,若有所待。
  
  男子见尉缭,笑道,先生赶路辛苦,何不稍作歇息,就火取暖,与我同饮为乐?
  
  尉缭眺望前方,路还长得很,于是坦然就坐,也不道谢。男子笑容不改,持刀割麋鹿腿肉以奉,尉缭接过,大嚼。男子又酌酒相请,尉缭来者不拒,狂饮。
  
  不多时,肉已尽,酒已残。尉缭饱舒一口气,手抚肚腹,道,无端得此好招待,老夫无以为报,愧杀愧杀。
  
  男子道,寒冬孤野,有先生为伴,方得聊遣寂寞,正该我谢先生才是。
  
  尉缭再饮一杯,目光注视男子,笑道,李廷尉之谢,老夫可当不起。
  
  男子哈哈大笑,道,值此一夜风月好,肉香酒熟待君来。须瞒不过先生,在下正是李斯。
  
  尉缭嘴角牵动,嘲讽道,是曹三派你来的吧?
  
  李斯面容一肃,道,先生醉语乎?此时曹三尚未出生呢。在下乃奉大王之命,特于此地相候,邀先生归咸阳。
  
  尉缭闻言,探手入喉,抠,再低头,将适才所食一通呕吐干净,又取雪嗽口,而后说道,好酒好肉,老翁已无福消受,而况富贵荣华乎?廷尉岂不闻歌云:寓形宇内能复几时,何不委心任去留?老夫将西游,廷尉幸勿强留。
  
  尉缭这招够狠,而李斯的神经也够粗大,好整以暇地静静旁观,不露半点惊奇之色。李斯慢悠悠地喝了口酒,这才开始说尉缭。李斯以前说嬴政,虽时有激烈言辞,却始终恪守上下尊卑之分。今日说尉缭,因地位相等,则语气格外轻松,甚至流于调侃。
  
  在这世上,并非每个人都有强点,但可以肯定的是,每个人都有弱点。只要找到弱点,则说无不成。那么,尉缭的弱点是什么?但见李斯闲闲说道,“天下大势,先生想必了然于胸。无论秦军是残暴嗜杀,还是仁义惜杀,皆可统一天下。”说着,李斯殷勤为尉缭酌酒,举杯相祝,尉缭沮丧气夺,不由对饮。
  
  李斯再道,“先生著《尉缭子》,以兵者为凶器,以仁义为鹄的。今秦欲并吞天下,以仁义取之亦可,以武功取之亦可。孔子曾曰:“谁能出不由户?何莫由斯道也?”秦一旦取天下,不由先生之道,恐先生将与孔子同悲也。”

Keano 发表于 2007-3-23 17:06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四部分
  (下)
  
  李斯说完,再割鹿肉以奉尉缭。尉缭嚼肉在口,已是食不知味。反观李斯,却吃得加倍香甜。李斯等嘴巴里腾出些空间来,这才又道,“孟子曾言,人皆有不忍人之心。今观诸先生,方知孟子所言大谬。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先生自得世外之乐也,而任秦军以武功取天下,杀伐九州,血流遍地。据李斯看来,先生非委心任去留也,实忍心任去留也。
  
  尉缭不安。李斯再倒酒,大笑道,“当此雪景皓月,锦绣山川,正宜纵酒放歌,畅物外之思,遥想嫦蛾寂寞,丹桂飘香。多年之后,纵然中原战乱,杀戮不断,孤寡遍野,生灵悲惨,想来也和先生无关,目前更不必为之担忧。来,李斯为先生请酒。”
  
  尉缭满头大汗,悚然道,“廷尉所言,老夫未尝思之也。老夫虽欲为秦王用,然势微力薄,恐终无回天之力也。”
  
  李斯大笑道,“知人,然后善任。必使人得其所,方能竭尽其用。大王知先生也,愿拜先生为国尉,以三军听之。取六国之道,尽决于先生也。”说完,以国尉玺绶付与尉缭。尉缭接过,良久叹曰:“大王既不弃老朽,愿效犬马之劳。”
  
  李斯一拍掌,一队人马幽灵般涌出。李斯邀尉缭上马,并辔向咸阳而行。两人一路交谈,甚是欢畅。聊到兴起,李斯又道,吾与先生讲一则逸事,姑解长路之乏。说的是二战期间,有一物理学家名叫波尔。其掌握的技术,足以左右战争之胜负。为免其人落入德军之手,英国政府秘密派货机将其从丹麦接来伦敦。到了伦敦,飞行员以货物单示波尔,但见其上写着:一级战备物资,如遭敌机袭击,即刻空投销毁,切不可使落入德军之手。(据记忆而写,细节可能有出入)
  
  尉缭听得一头雾水,诧异问道,廷尉何以忽然道此?莫非老夫便是波尔,而廷尉接到的命令,也正和那飞行员接到的命令一样?
  
  李斯大笑道,我可没这么说。根据量子力学,你我其实皆波尔,并无确定存在。惟有人前来观察之时,波函数瞬即坍塌,这才一时明白起来。

Keano 发表于 2007-3-23 17:32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五部分
  (上)
  
  嬴政十年,跌宕漫长的一年,风云变幻的一年,福兮祸兮的一年。有关这一年的年终总结,司马迁在《史记•秦始皇本纪》里如是写到:“秦王……以(尉缭)为秦国尉,卒用其计策。而李斯用事。”
  
  司马迁,不仅是集大成的史学巨擘,也是不世出的文学大家。“用事”,寥寥二字而已,却已精准地描摹出李斯得志的形状。也就是说,在嬴政十年的岁末,李斯终于得偿所愿,成为秦国的重臣权臣,秦国的国政,开始主导在他的手里。
  
  从李斯初到咸阳游仕算起,至今已过去十年。不容易啊,李斯,花却十年光阴,从一介平民蜕变成秦国最炙手可热的重臣。十年咸阳,几多起伏,几多辛酸,几多蹉跎,都不必再多去回想。重要的是,他终于登上了秦国政坛的顶峰。曾经欺凌他的,如今仰望他;素来忽略他的,现在攀附他。那以往悖逆的生灵,今日只需一挥手,便群起而响应。这时的李斯,年方四十,正当壮年,精力和思维都处在人生之巅峰。对他来说,命运的好戏才刚刚开始。
  
  说起来,李斯也算是从基层做起,一路饱尝仕途之艰辛。然而苦难于他,也未必不是一种财富。骤然暴贵者,难免骄横,得来快,败去也快。反观李斯,一路爬摸滚打,从低到高,得了经验,长了教训。如今的李斯,对官场生态谙熟通透,对政坛食物链得心应手。李斯作为秦国的男二号,在未来的二十余年里,一直能够屹立不倒,很大程度上也受益于这十年的辗转起伏。
  
  与此同时,秦国国内的政治格局已悄然倾斜:尉缭的加入,让外客的势力进一步加强。尉缭为国尉(注1。),李斯为廷尉,军队、司法、外交等要害部门,皆控制在外客之手。外客已经取代宗室,变成秦国最强大的政治集团。而李斯,则当仁不让地成为这一集团的领袖。
  
  嬴政十年虽有波折无数,但对李斯来说,最终还是得到了一个HAPPY ENDING。
  
  转眼,时间来到了嬴政十一年。这一年的新年伊始,韩非之书抵达咸阳,呈献于嬴政。前,根据李斯的建议,秦国曾发出恐吓,要兴兵灭亡韩国。韩非修书报秦,正是要劝谏嬴政,打消他的亡韩念头。其书曰:
  
  “韩事秦三十余年,出则为扞蔽,入则为席荐。秦特出锐师取地而韩随之,怨悬于天下,功归于强秦。且夫韩入贡职,与郡县无异也。今臣窃闻贵臣之计,举兵将伐韩。夫赵氏聚士卒,养从徒,欲赘天下之兵,明秦不弱则诸侯必灭宗庙,欲西面行其意,非一日之计也。今释赵之患,而攘内臣之韩,则天下明赵氏之计矣。
  
  夫韩,小国也,而以应天下四击,主辱臣苦,上下相与同忧久矣。修守备,戒强敌,有蓄积,筑城池以守固。今伐韩,未可一年而灭,拔一城而退,则权轻于天下,天下摧我兵矣。韩叛,则魏应之,赵据齐以为援,如此,则以韩、魏资赵假齐,以固其从,而以与争强,赵之福而秦之祸也。夫进而击赵不能取,退而攻韩弗能拔,则陷锐之卒勤于野战,负任之旅罢于内攻;则合群苦弱以敌而共二万乘,非所以亡赵之心也。均如贵人之计,则秦必为天下兵质矣。陛下虽以金石相弊,则兼天下之日未也。
  
  今贱臣之愚计:使人使荆(注2),重币用事之臣,明赵之所以欺秦者;与魏质以安其心,从韩而伐赵,赵虽与齐为一,不足患也。二国事毕,则韩可以移书定也。是我一举,二国有亡形,则荆、魏又必自服矣。故曰;“兵者,凶器也。”不可不审用也。以秦与赵敌衡,加以齐,今又背韩,而未有以坚荆、魏之心。夫一战而不胜,则祸构矣。计者,所以定事也,不可不察也。赵、秦强弱,在今年耳。且赵与诸侯阴谋久矣。夫一动而弱于诸侯,危事也;为计而使诸侯有意我之心,至殆也;见二疏,非所以强于诸侯也。臣窃愿陛下之幸熟图之!(注3。)夫攻伐而使从者间焉,不可悔也。”
  
  嬴政读罢,未置可否,派人送书予李斯,先征求李斯的意见。

Keano 发表于 2007-3-23 17:33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五部分
  (中)
  
  李斯接书,灯下展卷,才看不几字,忽然热泪纵横,泣不成声。他认出来了,这是韩非的手书,这是韩非的笔迹!
  
  李斯揽卷在手,睹物思人。忆昔兰陵曾同窗,一别音容两渺茫,如今时隔十年,他和韩非的生命终于再次有了交集。
  
  当年同学,共事一师,今日仕宦,各为其主。
  
  同学之时,正年少气盛,肆意口舌,战争、杀人、重刑、肃清,皆等闲言之,百无忌惮,反正是隔靴搔痒,纸上谈兵,不会改变一事,不能伤害一人。
  
  如今仕宦,手握重权,说要战争,那便真个将战火冲天,说要杀人,那便真个有头颅落地。是以一言一行,皆要打足十万分精神,慎之再慎。
  
  当日同学辩论,输赢无关利害,大不了一顿饭钱,付诸一笑可以。如今兄弟对弈,赌的却是一个国家,无数条人命,韩非誓要保韩,李斯却志在灭韩。水火交锋,无可折中。
  
  李斯再三读韩非之书,唏嘘良久。当年在兰陵,你是公子,我是布衣,虽为朋友,实分尊卑。现在,你为弱韩谋划,我为强秦主政,尊卑易位,可发一叹。当年你目空四海,睥睨万物,如今却放下身段,书作软语,计出无奈。而你可知道,你的书将放在我的案头,等待着我的判决?韩非啊韩非,不是我李斯不念旧情,只是国事当前,这一仗我不得不赢!
  
  沉不仅重,感而且伤。李斯默默提笔,开始向嬴政上书,或者说,在他的潜意识里,开始给韩非回信。
  
  次日,嬴政见李斯上书,书曰:
  
  “诏以韩客之所上书,书言“韩之未可举”,下臣斯。臣斯甚以为不然:秦之有韩,若人之有腹心之病也。虚处则惊,若居湿地,着而不去,以极走,则发矣。夫韩虽臣于秦,未尝不为秦病,今若有卒报之事,韩不可信也。秦与赵为难,荆苏使齐,未知何如。以臣观之,则齐、赵之交未必以荆苏绝也;若不绝,是悉秦而应二万乘也。夫韩不服秦之义而服于强也,今专于齐,赵,则韩必为腹心之病而发矣。韩与荆有谋,诸侯应之,则秦必复见崤塞之患。”
  
  嬴政将将看完,内侍又报李斯求见。原来,李斯上完书,仍不放心,又急往咸阳宫,欲向嬴政当面剖陈。统一六国,先从灭韩开始,这是李斯历来的政治主张,也是他一直坚持的战略思想。他必须说服嬴政,和自己保持同一立场。
  
  嬴政召见李斯,李斯开口便问,大王可知,此书谁人所写?
  
  嬴政耸耸肩,道,想来不外乎韩之大臣。
  
  李斯道,此乃韩非之书也。
  
  嬴政道,韩非?
  
  李斯道,韩非,韩之诸公子也,甚有才名,动于诸侯,韩王妒之,不能用。韩非虽口吃不能言,下笔却常汪洋恣肆,人莫能抗。今臣视韩非之书,文其淫说靡辩,才甚,臣恐陛下淫韩非之辩而听其盗心,因不详察事情。故而不得不面陈于大王之前。非之上书,未必不以其能存韩也为重于韩也。辩说属辞,饰非诈谋,以钓利于秦,而以韩利窥大王。夫秦、韩之交亲,则非重矣,此自便之计也。
  
  嬴政笑道,韩非之名,寡人似也曾听闻。廷尉极夸其人之才,今观其所上书,也不过尔尔,一纵横术士而已。
  
  李斯正色道,臣与韩非,曾于荀子门下同学三年,知之颇深。为人臣者,有天子之臣,有诸侯之臣。诸侯之臣,重在纵横游说,远交近攻,此固非韩非之长也。天子之臣,运四海于掌上,御九州于帷幄,此乃韩非之所长也。
  
  嬴政道,那韩非可有著述?
  
  李斯道,当年韩非,述而不作。今臣与韩非十余年不见,想来其应有著书。只是,韩非身为宗室,著书非求天下知音,而是专呈韩王一人,世人轻易不能得见。
  
  嬴政哦了一声。很明显,他对韩非可不象李斯这般热衷。嬴政道,且置韩非不论,廷尉以韩为秦之腹心之病,寡人也深有同感。然而,亡韩之国,赵齐岂会坐视不顾。愿闻廷尉擒韩之计。

Keano 发表于 2007-3-23 17:33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
  李斯篇
  第两百零五部分
  (下)
  
  李斯心道,嬴政到底还是想先灭赵国的呀,那个他最仇恨最担忧的国家。说不得,只好自己辛苦,跑一趟韩国了,于是道,今以臣愚议:秦发兵而未名所伐,则韩之用事者以事秦为计矣。臣斯请往见韩王,使来入见;大王见,因内其身而勿遣,稍召其社稷之臣,以与韩人为市,则韩可深割也。因令蒙武发东郡之卒,阅兵于境上而未名所之,则齐人惧而从荆苏之计,是我兵未出而劲韩以威擒,强齐以义从矣。闻于诸侯也,赵氏破胆,荆人狐疑,必有忠计。荆人不动,魏不足患也,则诸侯可蚕食而尽,赵氏可得与敌矣。愿陛下幸察愚臣之计。
  
  嬴政大喜,当即同意,命李斯收拾行装,即日启程使韩。李斯告辞,临去,嬴政唤住他。李斯回首,嬴政道,寡人虽不识韩非,然依寡人之见,廷尉之才,当远在韩非之上。
  
  这一句话,让李斯一连数天都温暖得发抖。
  
  注1:关于尉缭,史记之记载仅仅如下,“大梁人尉缭来,说秦王曰:“以秦之?詈钇┤缈は刂嫉种詈詈洗樱舛霾灰猓四酥遣⒎虿睢⊥踔酝鲆病T笸跷惆莆铮钙浜莱迹月移淠保还鋈蚪穑蛑詈羁删 !鼻赝醮悠浼疲剧钥豪瘢路骋腌酝g栽唬骸扒赝跷耍渥迹つ浚磕疋撸蛏俣鞫⒗切模釉家壮鋈讼拢弥疽嗲崾橙恕N也家拢患页I碜韵挛摇3鲜骨赝醯弥眷短煜拢煜陆晕惨印2豢捎刖糜巍!蹦送鋈ァG赝蹙酰讨梗晕毓荆溆闷浼撇摺!

Keano 发表于 2007-3-23 17:34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六部分
  (上)
  
  一年之计在于春。嬴政十一年的春天,李斯正踌躇满志,持续的成功,恍如一场宿醉,麻痹了他曾经忧患的身心。作为一只生存在政治丛林中的高级动物,他的警戒本能开始退化。殊不知,这个美丽的春日,可以酝酿出奇妙的恋爱,可以酝酿出灿烂的花开,可以酝酿出夏秋冬三季,却也同样可以酝酿出一场巨大的危机。
  
  李斯奉命出使韩国,心情本来大佳。要知道,这是他来到秦国之后,第一次出国访问。而且又时值春风送暖,消融了白雪,吹绿了田野,正应远足踏青,来这样一次悠长的旅程。因此,尽管不能携带家眷同行,也无妨他雀跃的心。
  
  放在一年前,李斯是绝不会主动请缨出使的。出使外国,就意味着离开咸阳,离开了权力中心,万一朝中有针对他的阴谋,他孤悬在外,根本丧失任何反抗能力。而如今,他自忖地位已然稳固,大可放心出行。此去韩国,他作为强大秦国的使节,又是最得嬴政信任的重臣,所受到的隆重礼遇,是可想而知的,而呆在秦国,可没机会享这种排场,过这种干瘾。更让李斯激动的是,他终于可以见到暌违已久的韩非,那是当时地球上不多几个值得拜访的伟大人物,那是他的朋友,那是他的兄弟。至于此番出使韩国,必须要取得他向嬴政承诺过的外交成果,李斯倒是并不担忧,以为必能手到擒来,只在话下。
  
  李斯还未上路,忽然传来急报,说是在赵国的主谋之下,燕赵齐楚四国联合,将要起兵攻秦。诸侯的合纵,一直是秦国的心腹大患。不管最终成与不成,都是对秦国神经的一次严峻考验。嬴政得报,不敢马虎,立即召集廷议,商量对策。
  
  李斯首先发言,道,此必韩非之谋也。韩非为了救韩,鼓动四国合纵攻秦,使秦无暇伐韩。四国合纵,首倡乃赵。臣请出使赵国,明韩非之计,绝其合纵。
  
  嬴政道,有廷尉使赵,寡人自可安心。只是廷尉身担使韩之要任……
  
  李斯道,合纵之事为急。臣请先使赵国,再使韩国。
  
  嬴政正沉吟未决,一人起身,朗声说道,四国合纵,不足为虑,廷尉使韩,请尽管行。
  
  李斯视之,说话之人,尉缭是也。尉缭自担任国尉以来,行事低调,一心著书,从不对时政发表意见,且不说宗室对他不以为意,就连李斯也几乎忘了有他这么个人。尉缭突然在此时跳出来说话,倒是很出乎李斯的意料。
  
  尉缭首度在廷议上发表意见,嬴政也不由来了兴致,道,愿闻国尉高见。
  
  尉缭道,以臣之愚见,诸侯合纵,虽然一时可分而化之,然每隔三两年,又复卷土重来。必有治本之策,方为久长之计。今可持厚财珍宝,赂诸侯之豪臣,以乱其心。从此,即便诸侯之国君有意合纵,然上下离心,势在不能也。
  
  尉缭的话说到这里,在李斯听来都还算正常。然而,接下来尉缭的话,却让李斯睁大了耳朵。只听尉缭再道,想当年,廷尉为长史之日,也曾离间六国,乱其君臣,可惜收效甚微,致使合纵一而再,再而三。何故?出使六国者,未得其人也。今必须善择出使之人,方可保此计能成。

Keano 发表于 2007-3-23 17:35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六部分
  (下)
  
  尉缭一言即出,满座死寂。嘿,尉缭,你知道你在干什么吗?你在公然指斥李斯办事不力,你在和李斯叫板!当然啦,长史本是国尉的属官,对长史的工作发表意见,也确实在你的职责范围之内。但李斯已不作长史好多年,人家如今贵为廷尉,是嬴政最信任的心腹和智囊,你却在廷议这样的场合,翻出旧帐来,叫李斯下不了台。莫非你是疯了?又或者,你已经想清后果,准备成为李斯的死敌?哦,那你还是疯了。
  
  从尉缭的话中,再迟钝的人也能嗅出火药味道。嬴政有意无意地瞟了李斯一眼。李斯的面色一片凝重。尉缭这老狐狸,选择在此时发难,究竟意在何为?别忘了,是谁把你带回咸阳的。你不报恩也就罢了,如今却反过来与我作对!你之所以公开指责我,到底是因为以前从未人在仕途过,所以不懂官场规矩呢,还是背后另外有什么阴谋?更重要的是,你这次发难,嬴政是否事先知情?尉缭啊尉缭,你都这把年纪了,我不相信你是口无遮拦,而你从一开始,就巴不得打发我到韩国去,你又究竟安着什么心思?
  
  嬴政见李斯脸色大变,以为他怒火中烧,也起了维护之心。大庭广众之下,两大重臣内讧,并非是他想要看到的局面,于是说道,国尉初来,有所不知。当年国政听于吕不韦,寡人尚不得自由,况廷尉乎?廷尉为长史之日,多有掣肘,却仍尽力支撑。比较十年前的六国和如今的六国,廷尉之功,已是不言自明。
  
  谁都听得出来,嬴政这是在力挺李斯。嬴政亲开金口,给自己护气,李斯自然也不便再多说什么。眼见就要爆发的一场舌战,就这样被嬴政给硬压了下去,许多人不免暗暗失望,他们倒满心期待着,李斯能够奋而反击,对尉缭反唇相讥,而以李斯的口才,估计尉缭今天绝讨不了便宜去。
  
  为打破凝重的气氛,嬴政又道,出使四国,绝其合纵,诸卿可有人愿担此重任?
  
  嬴政说完,无人应答。嬴政这么问,基本上就彻底否决了李斯出使四国的可能性。出使四国,本就没有比李斯更适合的人选。廷议诸人自问,才能不如李斯,宠信不如李斯,而出使四国又绝非什么公费旅游的美差,而是带着必须完成的硬指标。诸人心照不宣地沉默着,既然尉缭提议应该善择出使之人,看来他必有下文才对。
  
  果然,尉缭道,臣举一人,可堪出使四国。
  
  诸人闻言,不免惊奇,互相打量,彼此猜测。尉缭官职虽高,资历却尚浅,朝中也不认识几个人。他将举荐谁?
  
  嬴政问道,国尉欲举何人?
  
  尉缭道,其人姓姚名贾。
  
  李斯冷笑,尉缭终于揭开了他的阴谋,他要在朝政中,安插自己的亲信,培植自己的势力。但是,这意图未免也太明显了吧。姚贾是谁?从没听过这么个人。然而也须加以小心,越是无名之人,因为不能知其深浅,便越发显得可怕。
  
  嬴政也是疑惑地问道,姚贾?寡人未之闻也。
  
  尉缭道,姚贾与臣同为大梁人氏,算是旧识,臣甚知其能,足担此任。其人不日即可到咸阳,大王一见便知。
  
  嬴政道,国尉如此看重姚贾,想来其人必有非常之处。四国合纵,非一日能成,寡人可以待之。

听道 发表于 2007-4-2 12:34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六部分
  (上)
  
  (原206部分作废。给大家阅读造成不便,深表歉意:))
  且说李斯启程奔赴韩国。随行车队,连绵数里,车马金帛,不可胜数。同时,蒙武征发东郡士卒,阅兵于韩魏边境,遥相呼应,为李斯壮行。
  
  强秦来访,使节又是最得嬴政信任的重臣李斯,韩国方面自然也不敢马虎。由韩相张让出面,率领韩国诸大臣,在都城新郑的郊外三十里,迎接慰劳李斯一行。
  
  在韩国来说,他们等来的不是秦国的大军,而只是使臣李斯,不免也是长松了口气。看来,韩非的报秦书还是起到了效果。但是,另一方面,蒙武大发东郡之卒,在边境之上耀武扬威,却又颇有为李斯此行撑腰之嫌。其潜台词就是,韩国你可要仔细了,咱秦国这是先礼后兵。李斯之来,不是和你们讨价还价的,他的要求,必须满足,否则,兵戎相见!
  
  李斯下车,和韩方接待团叙礼,而他的目光,却在人群中游移。他在搜寻一张面孔,一张让他魂牵梦萦的面孔。
  
  是的,他在搜寻韩非,搜寻他那失散的兄弟,搜寻他那唯一的知己。然而,李斯失望了,韩非并没有来迎接他。李斯对此颇感失落,十年不见,加上他又是远道而来,韩非居然都不肯前来会他一面。
  
  没见到韩非,让李斯沮丧。没见到韩王,却让李斯气恼。别看韩方接待团阵容强大,场面上也是热闹融洽,貌似宾主尽欢。但在李斯看来,他还是遭到了韩国无情的冷遇。这次接待好比一场宴席,少了韩王这道主菜,档次和规格便明显地差了下去。
  
  张让接下来的话,更是叫李斯愤怒。张让道,“韩王染疾,不能亲来,深以为歉。请上国贵臣暂入驿馆歇息。待韩王身体适宜,即可召见。”也就是说,韩王不仅不来郊迎,就连什么时候能接见李斯,也还是未知之数。
  
  当夜,张让设宴,为李斯接风。张氏五世相韩,是韩国最显赫的权贵家族。张让,张平之弟,张良之叔父也。张让身为权臣,正在秦国的收买名单之列。这几年来,秦国暗地里没少在他身上投入公关费用。李斯此番来韩,自然又是对张让奉上厚礼,以为贿赂。
  
  席间美酒珍馐,妇人歌舞。张让殷勤相陪,务必要让李斯感觉宾至胜归。然而,李斯却心不在焉,难得笑颜。他可不是来度假的,他总有一种不妙的预感,韩王没有郊迎他,甚至也没说什么时候能接见他,这其中一定存有什么猫腻。
  
  白天人多,李斯压抑住自己的怒火,没有发作。晚宴人少,李斯也就开门见山,质问张让道,“敢问丞相,韩王果真染疾乎?还是故意不见李斯?”
  
  在通常情况下,李斯这样的质问,是傲慢而无礼的。这是在公然质疑韩国的信誉,侮辱韩国的体面。然而,一则李斯本就是强硬之人,或者说,他能把握强硬的火候与分寸。二则秦国和韩国实力相差悬殊。国弱无外交,面子和身子,注定难以两全。
  
  是以,面对李斯的质问,张让也只能陪笑解释道,“韩王确实有疾在身,否则也不敢怠慢贵臣。”
  
  李斯道,“李斯面见韩王,最多不过半日,事可毕也。韩王虽抱疾,请强见之。望丞相代为传达,勿使李斯久候为幸。”
  
  张让叹道:“贵臣有所不知。今王和先王不一样。先王重旧臣。今王爱新贵。如今韩非用事,国之大小事,韩王皆仰仗韩非,不问我等。张某虽然有心为贵臣传达,只恐韩王不能听。贵臣初次光临敝国,且宽心享乐,容张某一尽地主之谊。”
  
  张让打太极,李斯也无可奈何。在猜忌和不安中,晚宴草草散场。
  
  第二天,李斯前去拜会韩非。韩府的守门吏一见李斯,知道来者必非等闲,因问来意。李斯答道,“烦请入内通报。十年未晤,夙夜感念。故人李斯,前来相访韩非公子。”
  
  李斯候在门外,心里很是紧张。他已经很久没有紧张过了。再过片刻,他就将见到韩非了。对李斯来说,只要见到韩非,即便这回出使韩国最终失败,也算得上是不虚此行了。十年不见,他有许多话要和韩非说,韩非也一定有许多话想告诉他。今天必将是一个不眠之夜。兄弟两人,抵足同榻,通宵卧谈,it is just like before, it is yesterday once more。
  
  李斯正憧憬着,守门吏去而复返,道,“公子有言,知会先生。公子身事弱韩,自惭无颜见秦国贵臣。先生请回。”

听道 发表于 2007-4-2 12:34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六部分
  (中)
  李斯默默地叹了口气。他明明是以同窗好友的身份来访,韩非却硬要将他当秦国贵臣相看。韩非,你就不能洒脱些?你我不谈国事,一叙别情总可以吧。一墙之隔,彼此却不能见面。不是不能见面,而是你不愿见面。何必呢,何必呢?
  
  吃了韩非的闭门羹,李斯心伤不已。然而,韩非如此决绝,他也不好相强。李斯恭恭敬敬地朝门内三揖,这才上车离去。
  
  李斯感情一时受挫,很快却又清醒过来。韩非主理韩国朝政,却拒不见他,不说于私,哪怕于公也说不过去。韩王托词称病,无疑也是韩非的主意。他李斯乃是代表秦国而来,目的也很明显,损韩而利秦。可是无论韩王还是韩非,都在奉行鸵鸟主义,以为对他避而不见,问题就不复存在,或者自动解决,这未免太自欺欺人了。韩非绝不会如此愚蠢。那么,韩非到底打的是什么算盘?他们如此忽视他这个强秦使节,连听他当面说一句话的机会都不肯给,甘冒得罪秦国的危险,拖着他,晾着他。为什么?没错,他们在拖延时间,他们在等待着某件事情。可是,他们究竟在等待什么呢?
  
  李斯猛地一拍几案!韩国必定是在等待六国方面的消息。而为了等待这则消息,连秦国都可以不惜得罪。
  
  毫无疑问,六国又在酝酿合纵,预备联合出兵讨伐秦国!
  
  时间紧急,李斯必须尽快确认自己的猜测。他身处异国,孤悬在外,已经来不及请示咸阳,他只能自作主张,独力应付。李斯连夜拜访张让,刚刚落座,便凶横说道,“李斯身负秦王重托,以国事来访,韩王轻我,便是轻秦王也。”
  
  张让见李斯来者不善,于是含糊应道,“韩王疾甚,实在不能召见贵臣。尚望贵臣宽心,再待数日。贵臣有何要求,尽请不吝相告,敝国必全力满足,务使贵臣欢心。”
  
  李斯冷笑道,“事到如今,丞相还想欺瞒于我?”
  
  张让惊讶道,“张某何曾欺瞒?”
  
  李斯再冷笑道,“韩王不见李斯,是在等赵国的消息吧。”
  
  张让神色大变,道,“贵臣何出此言?”

听道 发表于 2007-4-2 12:35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六部分
  (下)
  
  李斯挥挥手,张让会意,于是屏退左右。李斯道,“今四下无人。李斯愿推心置腹,直言相告丞相。张氏五世相韩,韩国却日渐削弱,张氏难逃其咎。韩王所以起用韩非,不满张氏也,以张氏误国之故也。今韩非用事,张氏危也。韩非之父,公子虮虱也。当年,公子虮虱与公子咎争夺韩王之位,公子咎得到丞相父兄支持,最终得为韩王。若无张氏,今之韩王,非韩安也,实韩非也。韩非恨张氏,不待言也。再者,韩非身为宗室,又自负才高,却饱受丞相打压之苦,十年不能见用,必然恨丞相入骨。韩王不信丞相,韩非又痛恨丞相,试问,丞相何以能继续立足于朝堂之上?”
  
  张让低头饮酒,不能接话。
  
  李斯再道,“当今之时,为丞相计,惟有外结秦国,方可显重于韩,自固朝堂之上。丞相老成深算,其中关窍,自不必李斯细言。”
  
  张让神色复杂,不能决断。李斯又道,“人无近虑,必有远忧。或者五年,或者十年,秦必亡韩也。丞相洞察高远,当未雨绸缪,早为自谋之计。今韩王可逆强秦,丞相则不可也。何以言之?韩王逆强秦,韩亡之后,虽不能再为诸侯,犹不失封君食邑,安保富贵。丞相逆强秦,一旦韩亡,欲安所归乎?休论富贵,恐怕性命也将难保。今若丞相依顺强秦,为秦筹谋。李斯甚得秦王之信,可代秦王许诺于君。韩亡之后,君家可富贵常有,门楣不坠。愿早定大计,作智者之选。”
  
  强龙压过地头蛇。在李斯强大的攻势面前,张让不能抵挡,只是浩然长叹,道,“张氏一门,五世相韩,呜呼,五世相韩……”
  
  李斯知道张让已经崩溃,于是道,“李斯再问。韩王不见李斯,等赵国的消息否?”
  张让道,“不是等一国的消息,是等四国的消息。今韩非鼓动赵燕齐楚四国合纵,欲起而攻秦。合纵成与不成,这几日既可见得分晓。”
  
  李斯道,“果不出我所料。然而韩非口吃,游说四国,恐非其所能为也。”
  
  张让道,“韩非首倡合纵,主持者却另有其人。”
  
  李斯奇道,“何人?”
  
  张让道,“姚贾是也。姚贾,赵王之臣,其才不在当年苏秦、张仪之下。”
  
  李斯冷笑道,“每回诸侯合纵,最后割地受辱的,通常总是韩国。为今之计,李斯必见韩王,不可使其为韩非所误也。丞相为我谋之。”
  
  张让应承道,“贵臣稍待,容我周旋。”
  
  张让去后,李斯使人火速回报咸阳,告以四国合纵之事。接下来,他也没有别的选择,只有继续留在驿馆等待观望。见不到韩王,再大的本事也是白搭。
  
  两日之后,风云突变。张让深夜来访,劈头便道,“贵臣速速回秦。”
  
  李斯见张让一脸慌张,于是问道,“莫非有甚变故?”
  
  张让道,“韩王要杀你了。”
  
  一言即出,李斯大惊失色,如闻霹雳。

听道 发表于 2007-4-2 12:48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七部分
  (上)
  
  且说韩王将杀李斯。李斯听闻之后,第一反应不是恐惧,而是震惊。震惊过后,又是大摇其头,以为此事愚蠢而不可理喻。他李斯可是随便就能杀得的?难道韩王就没想过杀他所带来的恐怖后果?对韩王这一荒谬透顶的决定,也许只能如此解释——兔子急了也乱口交人。
  
  李斯镇定下来,徐徐问道,“韩王欲杀李斯,丞相从何而知?”
  
  张让道,“今日四国传书至韩,合纵已成定局。今赵国正聚集兵士,预备从韩国借道,兴师伐秦。最早明日,恐怕韩王就将派人前来诛杀贵臣了。”
  
  李斯点头道,“我知之也。韩王欲杀李斯,以表示与秦国决裂之决心,取信于四国也。”
  
  张让道,“正是。韩王杀贵臣以绝秦好,示以与四国同心,四国联军一出,韩师从而响应,共伐强秦。时不我待,贵臣还请连夜出城,以免无辜殉身。”
  
  李斯仰天长笑,笑中饱含讥诮和愤懑。韩王要杀他,难道又是韩非的主意不成?韩非啊韩非,你是不是早就对我起了杀心?你之所以拒不见我,是不是担心见我之后,动了往日之情,从而对我下不了狠手?然而,也须怪你不得。你我各为其国,各为其主,本就容不得私情。
  
  李斯怕死吗?以前,他想当然地以为自己是怕的。但真当死亡近在眼前之时,他却发现自己反而全无畏惧,因为他知道,在他背后,有整个秦国在支撑着他,守护着他。他在韩国流下的每一滴血,秦国和嬴政都必将替他千万倍地讨还。
  
  张让大惑不解,生死悬于一线,李斯怎么还能笑得出来?于是催促道,“事不宜迟,贵臣尽早上路。沿途事宜,张某都已安排妥当,贵臣大可安心。”
  
  李斯道,“孝当竭力,忠则尽命。李斯使命犹然未了,岂能畏死而逃?告诉你,李斯哪里也不去,就呆在这驿馆里。忠于事君者,内其禄而外其身。韩王欲取李斯性命,李斯于此静候可以。”
  
  张让闻言脸色大变。李斯见状,立即明白自己一时失言,他拿“忠君”二字来说事,无疑大大刺痛了张让的神经,要知道,张让前来救他性命,不仅是对韩王不忠,他简直就是在背叛韩王。
  
  为了安抚张让,李斯于是摆低姿态,开始掏心窝子说话,作温语道,“丞相厚意。李斯心非木石,自当感恩涕零!李斯亦畏死也,李斯亦欲逃韩也。然李斯一旦畏死,则代表秦国畏死。李斯一旦逃韩,则代表秦国逃韩。如此,则李斯诚秦国之罪人也。即便能平安离开新郑,也必被秦王杀于咸阳。逃也死,不逃也死,我宁愿不逃也。不逃而死,一则可名扬于世,二则韩王杀我之仇,秦王必为我千百倍报之。若丞相是我,又当作何取舍?”
  
  张让长叹道,“韩王欲杀贵臣,张某也甚不以为然。凡事绝则错。为贵臣之故,绝强秦之欢,动上国之怒,恐终非良策也。然而,如今韩王只信韩非,不听张某。为之奈何?贵臣留此必死。依张某之见,还是应先回咸阳。秦王素来宠信贵臣,必不至以死相加,自折股肱。”
  
  李斯道,“李斯所以不去,为秦也,也为韩也。李斯身为秦臣,窃为韩国痛惜,不忍坐视。以少犯众,以弱侮强,忿不量力者,乃自取灭亡,天不可救。李斯愿上书韩王,使其悬崖勒马,勿招灭国大祸。丞相为我传书。”

听道 发表于 2007-4-2 12:48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七部分
  (下)
  
  李斯于是伏案疾书。笔走龙蛇,须臾毕就。其书曰:
  
  “昔秦、韩戮力一意,以不相侵,天下莫敢犯,如此者数世矣。前时五诸侯尝相与共伐韩,秦发兵以救之。韩居中国,地不能满千里,而所以得与诸侯班位于天下,君臣相保者,以世世相教事秦之力也。先时五诸侯共伐秦,韩反与诸侯先为雁行,以向秦军于关下矣。诸侯兵困力极,无奈何,诸侯兵罢。杜仓相秦,起兵发将以报天下之怨而先攻荆。荆令尹患之,曰:‘夫韩以秦为不义,而与秦兄弟共苦天下。已又背秦,先为雁行以攻关。韩则居中国,展转不可知。’天下共割韩上地十城以谢秦,解其兵。
  
  夫韩尝一背秦而国迫地侵,兵弱至今,所以然者,听奸臣之浮说,不权事实,故虽杀戮奸臣,不能使韩复强。
  今赵欲聚士卒,以秦为事,使人来借道,言欲伐秦,其势必先韩而后秦。且臣闻之:‘唇亡则齿寒。’夫秦、韩不得无同忧,其形可见。魏欲发兵以攻韩,秦使人将使者于韩。今秦王使臣斯来而不得见,恐左右袭囊奸臣之计,使韩复有亡地之患。臣斯不得见,请归报,秦韩之交必绝矣。斯之来使,以奉秦王之欢心,愿效便计,岂陛下所以逆贱臣者邪?臣斯愿得一见,前进道愚计,退就葅戮,愿陛下有意焉。
  今杀臣于韩,则大王不足以强,若不听臣之计,则祸必搆矣。秦发兵不留行,而韩之社稷忧矣。臣斯暴身于韩之市,则虽欲察贱臣愚忠之计,不可得已。边鄙残,国固守,鼓铎之声盈于耳,而乃用臣斯之计,晚矣。且夫韩之兵于天下可知也,今又背强秦。夫弃城而败军,则反掖之寇必袭城矣。城尽则聚散,聚散则无军矣。城固守,则秦必兴兵而围王一都,道不通,则难必谋,其势不救,左右计之者不用,愿陛下熟图之。
  若臣斯之所言有不应事实者,愿大王幸使得毕辞于前,乃就吏诛不晚也。秦王饮食不甘,游观不乐,意专在图赵,使臣斯来言,愿得身见,因急与陛下有计也。今使臣不通,则韩之信未可知也。夫秦必释赵之患而移兵于韩,愿陛下幸复察图之,而赐臣报决。”
  
  张让携书而去。而在驿馆里等待着的李斯,仿佛变成一个热锅,各种思绪则象是锅上的蚂蚁,乱爬乱挠。这次的《上韩王书》,能不能和上次的《谏逐客书》一样,产生奇效,一举扭转局势?对此,李斯深表悲观。一方面,他了解嬴政,能洞察其心,从而有的放矢,就算打不到十环,八九环总跑不了。但他却并不了解韩王,他连韩王的面都没见过,换而言之,他连靶子长什么样都不知道。另一方面,李斯心中也清楚得很,从文章质量上比较,《上韩王书》也远不如《谏逐客书》。《谏逐客书》足足酝酿了一年有余,《上韩王书》最多也就酝酿了半天。上次写《谏逐客书》,他心境专一。这回写《上韩王书》,他内心狂野。
  
  李斯默诵着方才写的每一个字,也颇觉自己逻辑混乱,焦点涣散,然而,书已然送出,无可更改。难道,这小小的驿馆,就将是他李斯的毙命之所?难道,他只能作瓮中之鳖,在此引颈待诛?难道,他只能坐等韩国甲士一涌而入,将他乱刀砍死?
  
  与此同时,李斯却又对自己能安然度过此劫充满信心。韩非也许真想杀他,但以韩非的智慧,他绝不会在现如今这错误的时间、错误的地点,对他进行一场错误的谋杀。
  
  等待着生,每一秒都是如此漫长。等待着死,每一秒却又是如此短暂。奇妙的时光,连李斯也无法判断其是短是长。
  
  一天过去了,张让不至,李斯叹曰:"维子之故,使我不能餐兮。"
  
  两天过去了,张让不至,李斯叹曰:"维子之故,使我不能息兮。"
  
  三天过去了……

听道 发表于 2007-4-2 12:49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八部分
  
  韩都新郑城。
  
  近日来,韩王安颇是心烦意乱。凭谁说,治大国如烹小鲜?单一弱小之韩国,就已经弄得他焦头烂额、痛苦不堪。而这些痛苦,偏偏正是拜了那些本该为他分忧的朝中大臣所赐。可恶的大臣们,分成为两派,六国派和秦国派,这两天一直在他面前争执个没完。
  
  六国派以公子韩非为代表,主张彻底和秦国划清界限。韩非道,谁占韩国的土地最多?秦国。谁欺负韩国最惨?还是秦国。“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这样窝囊憋屈的日子,咱们韩国是再也不能过下去了。如今燕、赵、齐、楚四国合纵,联合起兵攻秦。咱们正应该抓住此大好时机,和四国一道,全力征讨秦国,就算不能一举亡秦,也要让秦元气大伤,从此退守函谷关内,不敢东向。少了秦国这个大祸患,咱们也不用再含垢受辱地求生存,而是可以聚精会神地谋发展,不出数年,未必不能重现先祖父当年的荣光,重回强国之列。机不可失,失不再来。臣请杀李斯,从此和四国同仇敌忾,与秦国一刀两断。
  
  韩王安一听,嗯,说得真好。一家人毕竟是一家人,对国事就是上心。
  
  秦国派以相国张让为代表。主张秦国虽然是韩国的敌人,但却是一个绝对不能得罪的敌人,两国相邻,抬头不见低头见,战战和和,本是常事,以前是这样,以后也只能继续这样。张让道,诸侯合纵,已不是一次两次了。结果呢?秦国削弱了吗?没有!合纵一次,秦国便更强大一次。依老臣看来,这次合纵,没准又是雷声大,雨点小。四国合纵不成,强秦反攻,四国说不定又要拿韩国作替罪羊,割韩国的肉,消秦国的气。李斯是秦王嬴政的宠臣,杀了他,等于和秦国彻底翻脸。不如放了李斯,也给自己留一条后路。一旦合纵不成,也还有回转的余地。
  
  韩王安一听,嗯,未虑胜,先虑败。张让老臣,果然深谋远虑,计较周全。
  
  就这样,韩王安觉得两派都大有道理。到底该支持谁?他也彷徨迷惘起来,不知该何去何从。他终究年轻,才二十来岁,被迫作如此重大的决定,也实在有些难为。
  
  韩王安的暧昧态度,使得辩论逐渐升级。韩非和张让互相指斥,力争不让,谁也不能说服对方。韩非大怒,进到王座前说话,音吐激越,唾溅韩王安之面。张让一见之下,顿时不干了。你唾得,我就唾不得?也上前力辩,同样直唾王面。
  
  对此,韩王安也不便发作,只好唾面自干。毕竟,无论韩非还是张让,都是忠心耿耿地在为韩国谋划,纵然行失其当,也只因情动于衷。两派都逼迫着他速下决断,韩王安一急之下,于是就犯了病。嘛病?寡人有疾,寡人好色是也。
  
  韩王安躲在宫中,拒不上朝,眼不见心不烦。反正秦国也好,五国也好,都惦记着他这一亩三分地,没一个好东西。且恁偎红翠,风流事、平生畅。咱韩国虽然弱小,但女色却不输给其他诸侯,如崔智友、全智贤等,皆一时绝品。士悲秋色女怀春,各司其命。栖花丛,暂销魂,任它八面来风,我自两耳不闻。
  
  韩王安这一甩手,将韩非险些气杀,将他这个大侄子一阵痛骂。反观张让,则将韩王安的沉默,理解成对自己建议的默许,于是往见李斯,报以平安。
  
  正当此时,李斯也接到秦国的飞马传书,召其归咸阳。这趟出使,寸功未立,但很显然,在韩国也再无呆下去的必要。李斯于是返程。临去,特意叮嘱张让道,“吾闻韩非著书,丞相为我暗取之。”
  
  李斯为什么想要韩非的著述,张让不问也能知道,而这也正是他不愿看到的。因此,虽然他应承了李斯的请求,却是阳奉而阴违,能拖则拖。后经李斯一再催促,不得已才在两年之后,将韩非之书(几篇而非全部)送上,此乃后话不提。

听道 发表于 2007-4-2 13:01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九部分
  (上)
  
  秦都咸阳城。
  
  相比韩国后宫的雨露充沛,秦国后宫却是持续干旱。不过也难怪,嬴政近来饱受国事困扰,自是无心房事。嬴政最早听闻四国合纵,还是缘于李斯从韩国发回的急报。随后,关于四国合纵的一系列谍报,不断由埋伏在四国的情报人员传回咸阳,重逾千钧,高高地堆在嬴政的案头。
  
  面对这场危机,嬴政既倍感忧虑,却又难掩兴奋。这些年来,他绝大部分精力都放在秦国内部,用来巩固自己的权力和王位,很少在国际事务上展露锋芒。此次四国合纵,是他亲政以来,头一遭面对如此紧张复杂的国际形势。同时,他也看到,这正是一个大好机会,让天下人领略他作为当今第一王的风采。
  
  这几日廷议,群臣们积极倒是积极,七嘴八舌地主意一大堆,但听来听去,却终归都不得要领。嬴政因此格外地想念起李斯来。有些人,当他离开你的时候,你才会突然意识到他的重要。所谓小别胜新婚,就是这个道理。而有些人,当他离开你的时候,他才会突然意识到你的重要,所以才会浪子回头。然而,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伊人却已含笑作他看。什么“易求无价宝,难得有情郎”,基本上,是在扯蛋。
  
  话说回来,嬴政独处深宫,正苦思对策,偶一抬头,眼睛顿时明亮起来,哈,李斯来了,寡人的廷尉来了。
  
  李斯接到诏书,便立即启程,以最快的速度返回秦国,才入边境,早有郎中令王绾接住。王绾乃是奉了嬴政之命,前来迎接李斯,对他的死里逃生表示慰问,顺便也是要在路上给李斯作局势简报,为他见嬴政提前做准备,以免他刚回来,还搞不清楚状况。嬴政虽不是气象专家,但是哪朵云彩能下雨,他心里清楚得很。
  
  关于这次合纵的情报资料,满满当当地装了一车。王绾也不嫌麻烦,开始逐一向李斯汇报。李斯和王绾的关系,称得上死铁,当年两人一起在蔡泽手下厮混,一起受气,如今又一起爬到了秦国政坛的最高层。把堂堂的郎中令当秘书使唤,李斯也非常不好意思,于是笑道,王兄不必如此辛苦。只挑最重要的说来即可。
  
  王绾苦笑道,已经精简过了,否则何止一车!
  
  李斯道,关于姚贾其人,如今知道多少?
  
  王绾道,姚贾,大梁人氏。
  
  李斯一扬眉毛,诧异道,大梁人氏?
  
  王绾道,怎么了?
  
  李斯面色平静下来,道,没什么。王兄还请继续。
  
  王绾又道,姚贾之父,在大梁作看管城门的监门卒。姚贾年轻时,曾在大梁作过盗贼,如今在赵国为臣。目前知道的就这么多。
  
  李斯若有所思地点点头,王绾准备继续汇报,李斯却把手一挥,道,不敢再劳烦王兄。知道了姚贾,其他不听也罢。
  
  王绾看着李斯,见他眼神中光芒闪动,嘴角挂着奇异的浅笑。王绾一见李斯这副表情,就知道他一定又是想出了什么妙计,可李斯这人骚包得很,问他也是白问,不到最后关头,他是绝不会透露半个字的。王绾火辣辣地紧盯着李斯,李斯也被王绾看得很不自在,强笑道,王兄看什么?
  
  王绾叹道,你这家伙,脑袋也不比我大啊。
  
  李斯和王绾说起话来,倒也并无顾忌,大笑道,有地方肯定比你大,哈哈。
  
  王绾嚷道,不信,要不咱俩比比。
  
  于是乎,两人不谈公事,只是胡乱嚼奢,兼以遍地春色,莺歌燕舞,一路上倒也颇是惬意。

听道 发表于 2007-4-2 13:02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零九部分
  (下)
  
  李斯刚到咸阳,也顾不上回家,先奔咸阳宫而来,一见到嬴政,便拜倒在地,为自己出使失败请罪。嬴政连忙扶起,道,廷尉何罪之有。四国合纵,变出非常。廷议之时,群臣皆无以为对。寡人紧急召回廷尉,正是为此。不知廷尉可有良策?
  
  李斯道,关于四国合纵,国尉可曾说了什么?
  
  嬴政摇摇头。尉缭自从担任国尉以来,行事低调,一心著书,从不对时政发表意见。嬴政也听之任之,不加强求。让尉缭担任国尉,本来就是把他当菩萨供着,让他在军队建设方面发挥些余热,倒从没指望他在外交上也有所建树。因此,四国合纵之事,嬴政并未曾知会尉缭。
  
  李斯道,可召国尉来。
  
  嬴政道,满朝文武,廷尉为何独召国尉?
  
  李斯笑道,大王到时便知。
  
  嬴政于是使人召尉缭,又道,请廷尉为寡人计谋。
  
  李斯道,诸侯之不合纵久矣。此次突然合纵,固然是由于韩国为了自救,对四国加以蛊惑煽动。但是,合纵能成,最关键还在一人。姚贾是也。如无姚贾之游说,合纵必不能成。臣以为,要破坏合纵,着眼点当放在姚贾身上。
  
  嬴政道,廷尉的意思是?
  
  李斯揣摩嬴政的口气,知道他以为自己在暗示对姚贾进行暗杀,于是道,如今姚贾主持合纵,周围必定防范森严,暗杀恐不可行。
  
  嬴政叹道,当年,六国有苏秦合纵,而我秦国则有张仪连横,终使苏秦徒劳无功。姚贾,今之苏秦也,而我大秦今之张仪何在?
  
  李斯道,大王何不召姚贾,使其为秦所用?
  
  嬴政有些不悦,敢情你李斯也只能出这样的馊主意,便冷冷说道,姚贾正得志于六国,岂是能够召来的。
  
  李斯也不着急,先给嬴政讲了个故事。当年,韩国国库空虚,急需用钱。怎么办呢?于是想了个贩卖人口的主意。韩国有美人,天下绝色,诸王皆垂涎三尺,渴望据为己有。韩国向天下明码标价,三千金。如此高的价格,使得六国国君望而却步,只有秦昭王出得起价,最终买下了美人。值得三千金,则其人之美,可想而知。今人习惯将女儿家称为千金,也正是由此而来。
  
  李斯接着说,苏秦,张仪,姚贾,皆纵横之徒,有才无德,见利忘义。别人看姚贾,以为威震诸侯,一时显贵也。李斯看姚贾,却是头插草标,待价而贾。好比那韩国美人,价高者得之,固其理也。试问,当今天下,还有谁能比秦国更出得起价?况且,姚贾曾在大梁作过盗贼,其利欲熏心可知也。但凡稍有气节之人,是宁死也绝不忍为盗贼的。因此,只要大王能够出足本钱,何患姚贾不来?
  
  嬴政来了精神,道,说下去。
  
  李斯再道,容臣先将韩国美人的故事讲完。那韩国卖了美人,确实是得了三千金。后来,昭王扬言要攻打韩国,于是,韩国只得又乖乖地把三千金原封奉上,以讨好秦国。等于是,秦分文未花,白赚了一个绝世佳人。今大王召姚贾来秦,其利远不止一时也。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使姚贾为秦出使四国,则合纵可破,再令其为秦连横,则又可为秦削弱六国,割地并城,所得必远胜于大王在姚贾身上的花费。
  
  嬴政道,廷尉所言固佳,寡人还是担心姚贾不来。
  
  李斯道,请国尉前来,正是为此。说完,李斯一拍手,道,说国尉,国尉就到。果不其然,尉缭拄杖而入。李斯大笑,道,又一个大梁人来了。问尉缭道,国尉可识姚贾?
  
  尉缭不解其意,但还是答道,老夫与姚贾同乡,算是旧识。
  
  李斯简单介绍了当前局势,又道,既是旧识,便请国尉修书,召姚贾来秦,为秦王用。
  
  尉缭迟疑道,姚贾素以苏秦自许,如今正得志于四国,意气飞扬,纵然老夫以书相召,亦必不肯来秦也。
  
  李斯笑道,国尉尽管修书。只需如此如此,即使姚贾不肯来秦,怕也是不得不来了。
  
  嬴政闻言大喜,击节称善。

听道 发表于 2007-4-2 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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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道 发表于 2007-4-3 13:09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部分
  (上)
  
  赵都邯郸城。
  
  此时,赵国在位的是赵悼襄王。赵悼襄王,名偃,比嬴政晚即位一年,但他不像嬴政,曾作了八年的傀儡国王。赵悼襄王在登上王位的同时,就已经掌握了赵国的最高权力。
  
  所谓赵悼襄王,其中的“悼襄”二字是谥号。谥号制度,最早是为周公旦、姜子牙二人而制定,后世见这制度是好的,于是事就这样延续下来了。谥,行之迹也,即在其人死后,将他的生平提炼成一到两个字,用以概括他的一生,譬如齐桓公、楚庄王等等。
  
  谥法制度,堪称中国之独创。死亡面前,人人平等,谥法面前,惟实惟真。孔子作《春秋》,寓褒贬于记事之中,微言大义,而乱臣贼子惧。谥法之功用,近似于此。善有善谥,恶有恶谥,人君也不能例外。在《史记正义•谥法解》里,卑职数了一下,用来谥号的字,计有一百零三个。每个字都和易经的卦相一样,有着对应的解释,以供对号入座。因此,一个人在他死前,就可以大致猜出自己的谥号。
  
  谥法对“悼”字有三解:恐惧从处曰悼,年中早夭曰悼,肆行劳祀曰悼。对“襄”字有两解:辟地有德曰襄,甲胄有劳曰襄。具体到赵悼襄王身上,其“悼”当指年中早夭,即年不称志之意。其“襄”当指甲胄有劳,即征伐不厌之意。也就是说,赵悼襄王的一辈子可以这样描述:不爱和平爱战争,壮志未酬身先死。
  
  当然,此时赵悼襄王依然健在,而且情绪亢奋,准备要大展宏图,他绝不会想到,他在人世的光阴,仅仅只剩下一年。美国前总统罗斯福曾经说过,在好消息来临之前,事情总是越变越糟。那么,我们是否可以反过来说,在悲剧来临之前,事情总是越变越好?也许,这么说未必成立,但至少在此时赵悼襄王的身上,这种说法却是再正确不过的了。
  
  这是赵悼襄王执政的第十个年头,国事进展顺利得一塌糊涂。在赵悼襄王的主持下,姚贾的运作下,赵、燕、齐、楚四国团结一心,成功形成了对秦国进行群殴的国际局面。在经历过长平惨败之后,赵国终于迎来了大国复兴的最佳契机。
  
  然而,就在形势如此完美之时,悲剧悄然降临。而这悲剧,正源自赵悼襄王接连犯下的两个错误。我们先来看看他的第一个错误。
  
  骄溢之君寡忠。郭开本是赵悼襄王最宠幸的大臣,也是赵悼襄王眼中最忠心不二的大臣,然而,在秦国金钱炮弹的攻击之下,郭开第一个作了俘虏。拿人钱财,替人消灾,郭开于是向赵悼襄王进谗言,要为秦国除去姚贾。
  
  打小报告其实也讲究包装,郭开的策略就是:将姚贾包装成一个人渣。好在,姚贾的人品是众所周知的差,在他身上挑毛病容易,往他身上泼脏水更容易。
  
  郭开道:大王,姚贾侵吞公款。
  赵悼襄王愣了片刻,叹道:无官不贪,且由得他。毕竟人才难得。
  
  郭开再道:姚贾暗中调戏妃子。
  赵悼襄王面色大变,狠声道,放浪之徒,无廉耻乎?
  
  郭开又道:姚贾还背地里说大王坏话。说大王是亡国之君,志大才疏、骄横肆行、鼠目寸光,赵国数百年基业,必将毁在大王手里。
  赵悼襄王大怒,拍案而起,骂道,娘希匹。
  
  于是下令驱逐姚贾,从此不许再踏入赵国土地半步。诏书即下,有赵臣举茅劝谏道,“姚贾,大王之忠臣也,韩、魏皆欲得之,故友之,将使王逐之,而己因受之。今王逐之,是韩、魏欲得,而王之忠臣有罪也。” 赵悼襄王盛怒之下,哪里肯听!

听道 发表于 2007-4-3 13:09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部分
  (下)
  
  姚贾时年四十不到,就已经主持四国合纵,一举成为国际风云人物,士女纷纷示爱,诸侯争相交结。春风得意之下,姚贾也不由自矜道,姚贾,我早知道你不会像你阿父那样,看一辈子城门。你是注定要大富大贵的。
  
  姚贾和李斯一样,都出身于社会底层。而姚贾比李斯更惨的是,他还曾经是一个失足青年——他当过小偷,而且还因此被吊起来打。这件糗事,在相当长时间内,也成了他人生中难以洗刷的污点。后来便常有人拿这事来讥笑他,姚贾不免要争辩道,是窃,不是偷。好伐?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
  
  人就笑道,那为什么被吊起来打?
  
  姚贾道,“很稀罕吗?张仪也被人吊起来打过。”
  
  张仪是魏国人的骄傲,他的发事史,在首都大梁可谓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那人便冷笑道,“张仪是受冤枉的。你怎配和张仪比?(注:张仪未显时,尝从楚相饮,已而楚相亡璧,门下意张仪,曰:“仪贫无行,必此盗相君之璧。”共执张仪,掠笞数百,不服,释之。)”
  
  姚贾犹自强辩道,“那又如何?反正都是被吊起来打。”
  
  话说回来,这一通狠揍,还真把姚贾给打醒了。姚贾开始认真思考起自己的未来。他自问,偷盗求的是什么?财嘛。既然要求财,又何必一定要偷盗呢。用贫求富,农不如工,工不如商,刺绣文不如依市门。那么,作一个商人如何?虽然受士大夫歧视,但毕竟真金白银,实惠啊。想到这里,姚贾坚定地摇了摇头。商人,积货逐利,倒买倒卖,锱铢必较,终究类婆娘家,非大丈夫所为。要做生意,那就做最牛的生意。最牛的生意是什么?莫过于贩卖战争!一旦真能作到贩卖战争,那就不再是商人,而是纵横家了,一个更响亮更尊贵的名号。是的,我要像苏秦和张仪那样,大丈夫生不能为将,得为使,折冲口舌之间,足矣。
  
  目标确定,姚贾从此勤学苦读,学问大进。后来再有人拿偷东西这事来取笑他,他便不屑地说,你懂什么,我那不是在偷,是在作实验。
  
  那人一脸坏笑地道,是吗,那你有什么成果没有?
  
  姚贾板着面孔,极其严肃地说道,“非其道而行之,虽劳不至。非其有而求之,虽强不得。”
  
  姚贾庄重的神态,让取笑者也不得不收起笑脸,肃然起敬起来,知道这小子从此当刮目相看。
  
  数年之间,姚贾的名声渐传渐远,魏王慕名召见,席间,魏王经不住群臣的怂恿,打趣姚贾道,“孔子曰:君子固穷,小人穷斯滥矣。先生穷困之时,曾为盗贼,莫非小人乎?”
  
  姚贾大笑,道,“大王难道忘了,孔子还曾说过另外一句话。当年,季康子患盗,问于孔子。孔子对曰:“苟子之不欲,虽赏之不窃。” 兽穷则齿,鸟穷则啄,人穷则诈。此天地生物之本性也。微臣在魏为盗,非微臣之过,实大王之过也。大王有过,不自反省,却来笑我,不亦殆乎?”
  
  魏王被反驳得哑口无言,然而终究口服心不服,虽然欣赏姚贾之才,但鉴于其不清白的过去,终究没有重用。姚贾至韩,韩国也深服其才,却也因为同样的原因,不肯重用。
  
  姚贾游说诸侯,最终碰到了赵悼襄王这个知己。赵悼襄王在当时的诸侯王中,算是个异数,对名节什么的并不在乎。男人嘛,有才就行,所以可以重用姚贾。女人嘛,有貌就好,所以,他能把一名邯郸娼妓纳入后宫,极尽爱宠,并将原来的嫡子赵嘉废黜,将娼妓为他生的儿子赵迁立为嫡子,作王位的法定继承人。
  
  姚贾四国合纵成功,雄心勃勃,以为不久的将来,就可以和苏秦那样,佩六国相印,俨然是联合国秘书长。赵王驱逐令下,无异晴天霹雳,将他的梦想击得粉碎。赵国是不能呆了,接下来去哪里呢?韩王、魏王的确重我,无奈两国实在太弱,去了也无前途可言。一握之木,难有合拱之枝。汀泞之水,不容吞舟之鱼。最好的选择,只能是西去秦国。作不了苏秦,那便作张仪。
  
  人生最美好之事,莫过于to love someone and be loved in return。正当姚贾想去咸阳游说嬴政之时,恰好也接到尉缭热情洋溢的邀请信。姚贾览信大喜,心知必是嬴政相召之意。于是,失败的阴霾一扫而空,姚贾单人匹马,毫不眷念地出邯郸而去。
  
  邯郸城外,姚贾勒马,回望赵王宫,冷冷说道,I’ll be back。

牛A 发表于 2007-4-26 16:41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一部分
  
  重视人才,历来是秦国的优良传统。姚贾成功地主持了四国合纵,其才能已经得到了足够的证明。对这样的人才,嬴政和李斯自然是志在必得,是以不惜贿赂郭开,将姚贾逼上咸阳。关于姚贾来到咸阳之后的接待工作,嬴政和李斯已做了周密而细致的安排。两人之所以如此重视姚贾,不仅仅是因为姚贾人才难得,他们的目光放得更加长远,他们要通过姚贾来秦这个契机,对秦国多年来的外交政策进行重大调整,以便更好地为秦国的终极战略——统一天下服务。
  
  姚贾日夜兼程,到了咸阳,立即得到嬴政的亲自接见。嬴政开口第一句话就是: “先生啊先生,你可把寡人给害苦了。”
  
  所谓善戏谑兮,不为虐兮。嬴政这句半玩笑半认真的话,一下子让气氛活跃起来。姚贾风尘仆仆地笑道,“姚贾当日为赵臣,食人之禄,忠人之事。让大王不痛快,正是姚贾的职责所在。大王如此说,是对我姚贾的赞美了。”
  
  到今天为止,天下七王,姚贾算是见全了,而且都是零距离观察。天下七王,秦王最美,看来诚非虚言。另一方面,姚贾虽然早就知道嬴政是一个年轻的王,但真当嬴政那青春的面庞闪耀在眼前时,还是忍不住暗暗吃惊。很难想象,地球上最强大的秦帝国,就掌控在这个才二十四岁的小伙子手里。文未必如其人,君却必然似其国。嬴政的气质,就是秦国的气质,同样的锐利、强悍、不可战胜,在他举手投足间,都让人强烈地感受到,天下没有他不能掌控的事物。姚贾曾经是他的敌人,给秦国带来了一场巨大的危机,而且这场危机目前还在持续,也不知道能不能安然化解过去,可嬴政对待姚贾,非但不予责备,反而还有心戏谑。这份气定神闲的威严,仿佛在告诉姚贾:是的,你不能伤害到我,你只能被我伤害。
  
  寒喧过后,姚贾试图切入正题,开始谈论国际大势,彰显自己的核心价值,嬴政却岔开话,道,来日方长,不忙不忙。先生远道而来,定然身心皆疲,寡人也不便久留。先生且于国尉府中好生歇息,他日寡人再听先生教诲不迟。
  
  姚贾无奈告退,心中不免嘀咕,这是唱的哪一出?嬴政的热情,固然是无可挑剔,但终究是王顾左右而言它,让他心里没底。尉缭在邀请信里,可是将他描绘成嬴政心中的天使、秦国热盼的救星来着。四国合纵,说急不急,说缓却也缓不得。而要拆散四国的合纵,难道还能有比他更合适的人选吗?莫非,嬴政变卦了不成?在嬴政的眼中,难道只要把他召到咸阳,让他从此不再为四国谋划,就算顺利地达到了目的?
  
  姚贾患得患失,心神无主地来到尉缭府中。他和尉缭虽是故人,但终究是差着年纪和辈分,见面也没有多少话好聊。姚贾试着想打探一下嬴政对自己的确切态度,尉缭却瞪了他一眼,不耐烦地道,“年轻人,镇静!”谈话于是就此结束。
  
  尉缭为人简朴,清心寡欲,也没有什么夜生活,每天比小朋友还乖,不用人催,很早就乖乖地上床睡觉了。姚贾一个人呆着,也甚觉无趣,只得怏怏睡去。
  
  姚贾囫囵过了一夜。第二天,没有等到嬴政的召见,却接到了李斯的请柬,邀他赴家宴。对咸阳的政局,姚贾大致有些了解,对于李斯这个名字,也可以算是久仰了。别看李斯在秦国政坛的排名只在五到六位的样子,但却是嬴政面前的第一红人,最得势最用事。名为廷尉,却朝政事务一把抓,什么都管。作为秦国最显赫的大臣,李斯主动邀他赴家宴,这背后又藏着什么玄机?
  
  要知道,家宴是私人性质的会面,非极度亲密之关系,一般不会把人往家里引。倘若丈母娘邀请一男子赴家宴,基本上就是承认他的女婿地位了。(当然,急着嫁女儿的除外。)李斯此举,很难说不是出于嬴政的授意,至少也是经过嬴政的默许。姚贾如此一想,于是应允。他听过尉缭对李斯的评价,尉缭道,辅佐秦王得天下者,必李斯也。对于尉缭的这个评价,姚贾颇有些不服气,他倒要去会会李斯,看看传说中那个和他一样白手起家的牛人,亲手验验他的分量。

牛A 发表于 2007-4-26 16:44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二部分
  (上)
  
  李斯的家庭,如今已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以前,李家只有可怜巴巴的四口人——李斯、妻子、李由、李瞻。连只苍蝇飞进家来,也能知道是来找谁的。现在的李家,已成了显赫的廷尉府,人丁急剧膨胀,算上舍人、仆从、奴婢这些外围人等,足有千余口之多。而李斯的家属,也就是他的女人和孩子们,人数也得到了迅速的壮大。
  
  今日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制,对男人来说,这也就意味着旧的不去,新的不来。那时候可不是这样。对李斯来说,想要纳新,也用不着吐故,抛弃糟糠之妻,从而背上一个始乱终弃的骂名。更何况,李斯的妻子,乃是李斯在这个世上最信任也最愧疚的人,抛弃她的念头,他是从来也没有动过。王宝钏十八年寒窑,苦等薛平贵,传为千古佳话。李斯的妻子,为了李斯,也在上蔡独守了十一年的空房,虽在时间上不能和王宝钏媲美,但其深情和痴心却别无二致。
  
  妻子对他的不离不弃,让李斯由衷的感激和骄傲。尤其是每当他想到,在未来的二十一世纪,爱情已沦为一种易消耗品,人们有耐心等待地铁到站、等待比赛开球、等待股票上涨、等待房价下跌,却再也无人愿意为了一份虚无的坚贞,甘心守候离去的爱人,李斯对妻子便越发充满敬意,越发倍感珍惜。
  
  妻子的地位是不可动摇的,但纳妾乃是那个时代的惯例,李斯也不能免俗。李斯的小妾,数目可观,面容更是可观,个个皆是难得一见的美人。在李斯身上,正应了那句老话:娶妻娶德,纳妾纳色。
  
  对于李斯纳妾,妻子倒也想得开,男人嘛,好比是茶壶,总不能只给它配一个茶杯吧。再说了,人一多,家里也兴旺热闹,否则,堂堂的廷尉府,却冷冷清清,既配不上老爷的身份,也没的坏了老爷的心情。就这样,李斯妻妾成群,枝繁则叶茂,子女自然也渐渐多了起来。
  
  对姚贾的造访,李斯显然极其看重,特意让家人都出来拜见叙礼。看着李斯这温馨和睦的一大家子,娇艳如花的妻妾,天真烂漫的孩子,姚贾忽然百感交集,几欲垂泪。
  
  多年以来,姚贾颠沛流离,居无定所,形近盲流。家,本应是世上最温暖的地方,就连贩夫走卒都能拥有一个,而他却偏偏没有。他何尝不想安定下来,经营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庭,看孩子吐口水,为妻妾画柳眉?然而,他怎么能安定得下来?他的前半生,终日来去奔波,游说诸侯,无奈穷神附体,始终没能治下半份产业。他可不想和那些贩夫走卒一样,“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 心高气傲的他,连独善其身都还来不及,又哪里敢构建家庭,既束缚自己,又拖累妻子?
  
  姚贾压抑着对家的向往,孑然一身地与世界对抗,而这也让他一直处于麻木的亚快乐状态。当他出入六国宫殿,他不快乐。当他揖让人主之前,他不快乐。当他挥金如土,他不快乐。当他颐指气使,他不快乐。他也曾大惑不解,难道,他已经丧失了快乐的功能?

牛A 发表于 2007-4-26 16:44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二部分
  (下)
  
  直到今天,姚贾看到了李斯和他的家庭,看到了李斯那微微发胖的身躯,也看到了李斯的平和淡定,他这才明白过来。他想要有个家,他需要有个家。他感受到了一种饥渴,一种召唤。可是,他的家在哪里?奥德修斯在他的神奇之旅中,战胜了各种艰辛危难。而当奥德修斯漂泊绝望之时,是什么支撑他不曾倒下?是对家的信念,是对家的热爱。而他姚贾呢,他的家在哪里?他旅程的方向在哪里?这么多年,他就像是伟大的beatles在歌曲《nowhere man》里唱道的那样:
  
  He's a real nowhere Man,
  Sitting in his Nowhere Land,
  Making all his nowhere plans
  for nobody.
  Doesn't have a point of view,
  Knows not where he's going to……
  
  姚贾羡慕甚至妒忌李斯。李斯只比他大四岁而已,然而,所谓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至少在“齐家”上,李斯已经大大地领先于他,甚至是远远地将他甩在身后。即便天崩地裂,李斯也还有家这个港湾,可他姚贾呢?从不曾有人在清晨为他束发,从不曾有人在深夜为他留门,也从不曾有人在他沮丧时安慰他,从不曾有人在他得意时分享他。他永在黑暗的旷野之中,两条腿,一个人。
  
  是的,他过着残缺的人生,而这究竟该怪罪于谁?他是一直坚信自己必将大富大贵的,在他的意识里,也只有到那时,他才应该安定下来,许妻子以幸福,给孩子以未来。而他四处游说,谋求利禄,正是在为那个将来的家添砖加瓦。他也知道,别人对他这样的游说之士的评价,说他不忠不义,唯利是图,放辟邪侈,无不为已。可是,那些高贵的批评家们,有哪一个体会过家徒四壁的凄凉,又有哪一个品尝过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滋味?孟子有云,有恒产者有恒心,无恒产者无恒心。他作为一个典型的无产者,凭什么要求他有恒心?况且,他并非视忠义为无物,他其实也不愿意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他没品位没格局,可是六国国君,从来都将他当临时工对待,给着微薄的(当然是相对姚贾认为自己理应得到的而言)俸禄。他凭什么忠?他凭什么义?又要马儿跑,又想马儿不吃草,岂有这样的道理!
  
  而这次,他被赵国驱逐出境,他好不容易积攒的财富,都被赵王无情地全部藉没。他破产了,他是一个穷光蛋,again!当他从赵国进入函谷关,秦国的官吏要他申报随身财物,以便征税之时,他只能像王尔德那样,指了指自己的头,解嘲地说道,除了我的天才,再无他物可以申报。

牛A 发表于 2007-4-26 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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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A 发表于 2007-4-27 13:09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三部分
  (上)
  
  且说李斯大开筵席,款待姚贾,蒙恬作陪。姚贾由于方才的刺激,不免情绪低落,神情游离。李斯见姚贾心不在焉,也不急着步入正题,只是殷勤劝酒。
  
  酒过三巡,姚贾这才慢慢兴奋起来,开始进入状态。即便如此,姚贾的话却也不多,大部分时间还是李斯一个人在不着边际地闲谈。作为一个职业说客,姚贾始终认为,好钢用在刀刃上,平时的他,总是能不说话就不说话,把口才用来闲聊,不仅浪费时间,更损伤元气。
  
  再尽一觞,李斯大笑道,“美酒虽好,也须美声美色相伴。李斯为先生请乐舞。” 李斯拍掌,一时间,云之君兮纷纷而来下,仙之人兮列如麻。数十位绝色舞姬,充斥堂内,艳光生发,香风习习,浑不似人间凡尘。
  
  舞姬含羞浅笑,向姚贾盈盈拜倒,再起身时,忽然都凝固不动,宛如一尊尊曼妙的雕塑,呈现出千姿百态。
  
  目睹这样的情形,有那么一刹那,姚贾产生了一种奇怪的错觉,以为自己其实是神话中的蛇发女妖美杜莎,能用目光把人变成石头。不过,他很快意识到那只是神话罢了,于是保持着礼貌的克制,期待起戏剧的后续。
  
  一童子抱筝而入,置于阶前。蒙恬长身而起,于筝前肃然端坐,凝神片刻,然后以修长的手指,轻轻拨下第一根弦。
  
  宛如雨滴伤感了离别,音符淹没了静寂,原本定格的娇艳舞姬,在音乐中骤然复活,翩跹而舞。
  
  空旷高远的大堂,演奏效果极其出色。此时的蒙恬,已不再是秦国最著名的少年公子,尊贵的将军之孙,他只是一个物我两忘的乐师,用魔力的手指,次第释放出被囚禁在筝弦中的精灵。
  
  而在蒙恬和舞姬之间,仿佛存有一份神秘的契约。筝声时而温柔,如同爱人的抚摩,舞姬颤动着迎合。时而绝情,如同鞭子抽打,让舞姬痛苦地闪避。时而如狂风,吹拂着舞姬的腰肢,似柳条恣意飘荡。时而如夜色,宁静地经过那些青春而饱满的身体,让她们慵懒而忧伤。
  
  筝声的穿行渐慢渐歇,音符以消失的姿态上升,漫过屋顶,穿越云层,直至永不可再闻。而舞姬也停住了她们的身躯,一个个面泛红霞,轻汗薄衣,呼吸潮湿,目光迷离。
  
  一曲就此终了。姚贾恍惚失魂,久久不能动弹。他知道,自己被感动了,被征服了。至于为什么会这样,他却说不上来。也许是美吧,他想,音乐,舞蹈,美人,美酒,今夜的一切,都只和美有关。这让他想立即大醉一场,然后赶紧将这一切遗忘。
  
  无疑,对姚贾来说,这些感受,只是脆弱而廉价的瞬间情绪,他不能允许自己在其中沉溺。李斯和他素不相识,无端邀他赴宴,必定有所企图。他必须清醒过来,让自己回到现实。
  
  说起来,他也是见多识广之人,出入六国宫殿之时,国宴,国乐,国色,他都没少领略过。那里的美女,比这里的更美;那里的舞蹈,比这里的更华丽,那里的音乐,更是这里的所不能比,仅说乐器,就有鼙、鼓、钟、磬、吹苓、管、埙、篪、鼗、椎、瑟等等,数十乃至上百人合奏,绝不会仅仅只用一把简单的筝而已。可那时候,他是多么的冷静沉稳,永远分得清轻重缓急,从不会象今天这样迷失自己。

牛A 发表于 2007-4-27 13:09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三部分
  (下)
  
  也许,是他变弱了。在赵国的惨痛失败,是对他的沉重打击。来到咸阳之后,嬴政的态度不明,又让他失落不安。他的意志不再坚定,他的信心开始动摇。未来是吉是凶,他一无所知。更可怕的是,他甚至懒得去想,懒得去关心,他已经丧失了对未来的饥饿感。在这廷尉府里,他整个人处在放松状态,甚至是放弃状态。
  
  这可不是一个好现象。姚贾用力地甩甩头,他必须让自己重新坚强起来,他不能让李斯看出自己内心的虚弱。是的,美色舞蹈,障眼而已,音乐,障耳而已,美酒,障口而已,芬香,障鼻而已。诸般种种,皆是虚幻无稽。就连缸中之脑,也可以轻易地制造出这一切。正如同时代的印度经卷《吠陀》和《普兰纳》所宣扬的那样,他目前所感知的一切,都只是摩耶之幕。“这是摩耶(注),是欺骗之神的纱缦,蒙蔽着凡人的眼睛而使他们看见这样一个世界,既不能说它存在,也不能说它不存在;因为它像梦一样,像沙粒上闪烁着的阳光一样,行人从远处看来还以为是水,像随便抛在地上的绳子一样,人们却将它看作一条蛇。”而他姚贾,正在为这幕布遮掩,不辩真实。
  
  姚贾内心交战,李斯却已笑着对他说道,先生解舞蹈乎?
  
  姚贾摇摇头,道,不解。
  
  李斯又道,先生解音律乎?
  
  姚贾道,不解。
  
  李斯笑道,方才李斯观先生,甚为所动,必然心中有所感慨。今日之舞蹈和筝艺如何,还请先生品鉴。
  
  姚贾的艺术修养,基本等于零。他单知道好看好听而已,其中的子丑寅卯,他是半点也说不上来。
  
  看着姚贾发窘,李斯的表情多少有些享受。享受过后,李斯再道,“吾少也贱,故多能鄙事。于舞蹈音律也知晓一二,愿为先生言之。”
  
  看起来,李斯是想给姚贾上艺术理论课了。这样的话题,对姚贾来说,实在有些无聊。姚贾痛恨理论,他只关注实际的存在。就像歌德笔下的梅非斯托曾感叹过的那样,“我亲爱的朋友,生活的宝树青葱, 而一切理论都显得朦胧。”
  
  然而,尽管姚贾兴致不高,最终还是决定客随主便,听李斯教授开讲。否则又能如何?在这个陌生的国度,他还能找出别的事情可做吗?
  
  (注:“摩耶”梵文原文为MaJa,意为虚假,骗局,转意为表象世界的创造者。“摩耶之幕”,既遮蔽真实世界的帷幕。网络世界,某方面是摩耶之幕的一种变种,或许这便是马甲一词(作为MaJa的中文音译)的真正由来,当然,也可能只是巧合而已:))

牛A 发表于 2007-4-27 13:15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四部分
  (上)
  
  李斯于是道,精神错乱者也能够手舞足蹈,然而观者不乐。猿猴也可以弹琴弄音,然而听者不乐。何故也?”
  
  姚贾不吭声。他知道,如果自己接话,李斯就变成是在授课了。而他不接话,则李斯就显得是在卖弄。他就是要让李斯感觉到自己在卖弄。
  
  卖弄就卖弄吧,李斯也不客气,自己回答自己道,“欲晓其理,尚须正本清源。先生可知,乐和舞的由来?”
  
  姚贾继续沉默。卖弄,接着卖弄!
  
  李斯耐性十足,道,“远古之时,朱襄氏之治天下也,多风而阳气蓄积,万物散解,果实不成,因此士达制五弦瑟,以来阴气,以定群生。音乐于是诞生。
  
  后来,等到陶唐氏治天下之时,阴气过盛,滞伏沉积,水道壅塞,民气郁阏而滞著,筋骨瑟缩不达,因此,陶唐氏创建舞蹈,以宣导之。这就是舞蹈的由来。
  
  可以看到,最初的舞蹈,是为了对抗阴气,散发阳气。说句题外话,先生可能知道,燕国名将秦开有个孙子,年十二杀人,号为勇士,其名为秦舞阳,大概就是从此而来。”
  
  姚贾闻言,不由莞尔。李斯也跟着笑,又道,“由此可知,先有乐,后有舞。乐之不足,乃舞之。就拿舞姬刚才的舞蹈来说,相信先生已经注意到了,虽风骚各异,但有一点却是共通,其首之所向,手之所挥,肩之所倚,腰之所转,足之所履,膝之所屈,莫不中音,与蒙恬之筝声相合而动。换而言之,舞蹈之美,必合于音乐之律也。”
  
  李斯饮酒再道,“说到音乐,我只能算是好之者。知之者,蒙恬是也。音律之道,自当由蒙恬为先生解之。”
  
  牛人和非牛人的区别,大概就在于,牛人知道自己之牛,非牛人不知道自己之不牛。以蒙恬对于音乐的造诣,也实在用不着再谦虚。尽管以他的境界,要向姚贾讲解基本乐理,有如牛鼎烹鸡,蒙恬却也不嫌委屈,道,“乐谚曰:黄钟之宫,音律之本。何谓黄钟之宫?当年黄帝令伶伦作律。伶伦自大夏之西,乃之阮隃之阴,取竹于嶰溪之谷,以生空窍厚钧者,断两节间——其长三寸九分——而吹之,以其音名为舍少,定为黄钟之宫。再以三分损益之法,黄钟生林钟,林钟生太蔟,太蔟生南吕,南吕生姑洗,姑洗生应钟,应钟生蕤宾,蕤宾生大吕,大吕生夷则,夷则生夹钟,夹钟生无射,无射生仲吕。即为十二律。凤凰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正与十二律无意而合。因此,十二律虽为人造,实为天设也。音乐纵然千变万化,终不能出此十二律之外。”

牛A 发表于 2007-4-27 13:16

咸阳市中叹黄犬, 何如月下倾金罍?
  李斯篇
  第两百一十四部分
  (下)
  
  李斯接话道,“吾虽不善音,解音莫如我。同样都是十二律,甚至乐器也一般无二,如何鉴赏音乐之优劣?以吾之见,只在两条——观法于节奏,察度于句投。夫离娄之明,公输子之巧,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节奏和句投,音乐之规矩也。一旦逾越,必为恶乐无疑。”
  
  听到此处,姚贾已感觉到李斯话中藏话。他明明是在谈音乐,却又好象是在借题发挥,隐有所指。
  
  李斯起了谈兴,煞不住车,又道,“音乐之道,只在于节奏和句投。然而,许多人终生习乐,却如逆水行舟,忙煞却不离原处,为什么?因为他们错解了节奏和句投的意思,未能领悟其中之奥妙。句投,后世人称为板眼,既节拍之意。节拍之节,与节奏之节,意皆为节制约束是也。不明此理,即使习乐至白头,终不能进乎道也。”
  
  李斯所言古乐之精神,与古希腊人可谓是异曲同工。古希腊人以为,The rhythm in music and dancing , is not flow , but pause ,the steady limitation of movement 。或可译为,音乐舞蹈之韵律,其要不在流动,而在停顿,正如运动自有其不可到处。这一见解,想来应是受有爱利亚学派和其运动观的影响。
  
  回到李斯。李斯又道,书法和音乐,其道一也。李某不才,暴得书名。常有人前来求教笔法,李某也无它可言,但云,运笔如御马,必加以嚼络缰绳,然后乃可如意驰骋。书者一明此理,其艺必当大进也。
  
  姚贾也久闻李斯乃是天下第一的书法家,李斯笔法之论,乃他多年感悟而得,其中自有真意,未可等闲视之。一顿饭吃到现在,席间所谈,无关政治,只是音乐、歌舞、书法,皆闲雅之事,而这些方面,远非姚贾所长,这不免让他觉得,自己和整个气氛有些格格不入。
  
  姚贾饶有兴致地打量着李斯。就目前而言,李斯不仅在家庭上比他成功,事业上也远比他成功。他不得不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他和李斯的区别在哪里?又是什么决定了他们不同的际遇?
  
  看到李斯,他不免又想到了韩非。他知道,韩非和李斯是同学。他在韩国时,和韩非是打过交道的,两人的关系甚至称得上亲近。韩非和李斯,都有着 “天上知道一半,地上全知道”式的渊博。而他呢,他只是专精通游说的。
  
  古希腊悲剧诗人埃斯库罗斯有一句名言:The fox knows many things,but the hedgehog knows one big thing。钱锺书先生将这句话翻译为:狐狸多才多艺,刺猬只会一件看家本领。英国思想史家柏林根据这句话,把有智慧的人分作两类:刺猬型和狐狸型。如此说来,他姚贾就是刺猬,而李斯和韩非都是天生的狐狸,只不过,李斯安心地作狐狸,韩非却偏想作刺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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