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torange
发表于 2006-12-11 09:08
用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这是那个第三者应该付的代价。在外人看来觉得那个女孩子可惜了,只要他自己觉得值得就好
Anastacha
发表于 2006-12-11 14:01
王莹得到应有的惩罚,,,,,她应该就此收手....然后出国开始自己新的人生!
vincscott
发表于 2006-12-11 14:45
这个女孩子很招人可怜$郁闷$ 她做的事情都可以理解,可是她让王莹痛苦的同时她自己也过得不快乐,一辈子活在痛苦和仇恨里,而且也许因为他爸爸和程哲她这辈子都不会相信男人相信爱情了。她爸爸真是把她一辈子都毁了。可怜的孩子。
[ 本帖最后由 vincscott 于 2006-12-11 14:47 编辑 ]
forever
发表于 2006-12-11 18:19
真是进退两难,不管复不复仇,这个女孩都不幸福。真是:mad:
xingxing01
发表于 2006-12-11 18:26
从前好像转过此贴~ $考虑$
[ 本帖最后由 xingxing01 于 2006-12-17 19:32 编辑 ]
cuixin
发表于 2006-12-11 20:03
这样的好贴一定要顶,顶啊顶.恶人是一定会有恶报的.$怒吼$
jushui12
发表于 2006-12-11 21:48
强烈鄙视第三者$bs$
以前有什么人大放厥词地说“什么叫第三者,不被爱的那个才是第三者”, 我呸!
好可怜的何爱敏,那么好的女性,一辈子都毁了:mad:
elegancewoman
发表于 2006-12-12 00:37
做的好
既不冲动了事,也不不了了之,有计划的报复,真是高啊$支持$
xiaoqin
发表于 2006-12-12 11:14
心 裡 面 有 恨 的 人 不 會 幸 福 。
水星
发表于 2006-12-12 11:38
新帖的老掉牙的老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