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的是三年投资居留,想审请家庭团聚,好办吗?
请教各位有经验的朋友,我拿的是三年投资居留,想审请家庭团聚,想回去和女朋友结婚,然后把她审请过来,我现在拿的是25000注册资金的GMBH三年签证,我的签证是2008年到期的,到时候再换签,不知这样的签证能以家庭团聚的方式审请过来吗,还有就是他能给多久的签证啊,听朋友说像我这样的身分他只能拿到三个月的签证,三个月过后就要回国的,不知是真是假,有朋友知道吗,谢谢大家了! 或者你可以试一下把你女朋友变成公司的股东,这样她应该也可以拿到和你一样的居留时间。:) 谢谢楼上的,问题是人还在国内啊 你 结 婚 后 可 以 申 请 家 庭 团 聚申 请 是 否 批 准 取 决 于 你 的 公 司 的 盈 利 状 况
能 基 本 保 证 平 均 每 月 税 后 净 利 润 达 到 1500欧 以 上
同 时 你 的 房 子 够 大 就可 以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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