苍天可见
发表于 2006-12-11 20:21
我记得如果挪做他用,是可以告的.
不过是不是精神损失费啊?那就不一样了.
如果只是医疗费,那简单,用钱让他在医院里面坐出痔疮来$汗$
的的
发表于 2006-12-11 20:35
原帖由 瓶中沙 于 2006-12-11 17:57 发表
偶一直还当天蝎女是最风骚的$汗$
哪个星座的最8卦亚?的的~~~~~~~$汗$
啊? 如果这个投票的话, 应该到紫薇论坛吧? 这里不太合适? $frage$ $汗$
himmelblau
发表于 2006-12-11 20:37
深夜里的小片刀
发表于 2006-12-11 20:41
原帖由 东篱 于 2006-12-11 18:50 发表
领带, 皮带, 鞋底, ...都不应该算凶器吧.$考虑$
俺觉得还是练“铁砂掌”的好,就算把奸夫的脑袋给开了,也找不到凶器啊...:D
深夜里的小片刀
发表于 2006-12-11 20:46
原帖由 ... 于 2006-12-11 19:10 发表
听说学医的回国要重新考执照的。。。
他本来想去当教授,这么一闹也不成了吧
嫖娼被抓的都能做教授,打人的算啥!这东北哥们真背啊!还是动手的时候缺乏经验啊... :cool:
阿繁
发表于 2006-12-11 20:46
吓到了,原来真有这样的事
fruchteis
发表于 2006-12-11 21:06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6-12-11 19:37 发表
我就离开这么一会儿,就8到16页了。。。$汗$ $汗$
9494
说了,这里盖楼比101还要快好多
dshl
发表于 2006-12-11 22:16
这个惨点,大好前途就这么毁在一个无耻女淫手里,估计一辈子都会恨死女人了,连母苍蝇都连带着....$汗$
jushui12
发表于 2006-12-11 22:18
$bs$ 罪魁祸首S$angry
ww666
发表于 2006-12-11 22:19
这就难怪,名著,名剧都要是悲剧$考虑$
故事男主够惨,所以楼盖得也太快了吧,一眨眼,就这么高了。
stillekunst
发表于 2006-12-12 06:07
这种女人坚决要$bs$ $怒吼$
Moukou
发表于 2006-12-12 14:27
原帖由 ... 于 2006-12-11 17:33 发表
整个儿事件里就是觉得Y是受害者。。。
他唯一的错误就是娶错了人
真的很倒霉哦
男人娶错女人也是一生的悲哀啊...$支持$
tinablue
发表于 2006-12-12 14:56
互 相 伤 害
互 相 欺 骗
最 后 自 己 也 就 套 进 去 了
LostWithoutYou
发表于 2006-12-12 15:57
刚看完第一段,不能怪那个m狠,这就是德国的规定。学医得不能有任何这方面的污点,一点点暴力倾向都不能有,更别提留案底了。他本来就是故意伤人,这根冲动不冲动没关系。也只能怪y自己不成熟,出了这是,靠暴力是解决不了问题的。
xiaoqin
发表于 2006-12-12 18:26
一 群 倒 酶 人 扎 堆 了 $考虑$
柠檬蜂蜜汁
发表于 2006-12-12 19:04
最后开庭结果是什么呢?看的一肚子气$怒吼$
菜菜的呦
发表于 2006-12-12 19:49
无奈加迷茫。。。。。
结婚前就不能睁大眼睛吗??
:cool:
落花微雨
发表于 2006-12-13 01:33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Y能够选择S就他有问题,没有金钢钻别揽瓷器活.
莱茵
发表于 2006-12-13 12:22
偶也听过类似的jp,不过主人公都素同胞:)
...
发表于 2006-12-13 15:55
原帖由 柠檬蜂蜜汁 于 2006-12-12 18:04 发表
最后开庭结果是什么呢?看的一肚子气$怒吼$
从我写的那次开庭以后和那个老乡断了联系,之后的事情也不好打听,毕竟知情人几乎没有,
希望他好吧。。。
1504674
发表于 2006-12-13 21:04
原帖由 himmelblau 于 2006-12-11 17:44 发表
有勇无谋啊。。。$NO$
谋?怎么谋?通奸这种事情本来法律也没有什么约束和处罚,在中国还有一方有第三者被发现后,另外一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补偿,不知道在德国有没有这种规定。而且,s还是女的,在德国离婚似乎女的都占点上风阿。唉,结婚要慎重阿,娶个这样的极品女人无疑于给身边放个拉登阿!$汗$
1504674
发表于 2006-12-13 21:10
原帖由 LostWithoutYou 于 2006-12-12 14:57 发表
刚看完第一段,不能怪那个m狠,这就是德国的规定。学医得不能有任何这方面的污点,一点点暴力倾向都不能有,更别提留案底了。他本来就是故意伤人,这根冲动不冲动没关系。也只能怪y自己不成熟,出了这是,靠暴力 ...
估计当时Y要是温柔的跟M说,下个星期来找我,我帮你做个阉割手术,记得手术之前要排净哦!那德国Regierung立马就得让他去医学院当教授了,专门教医生心理辅导课程!
LostWithoutYou
发表于 2006-12-13 22:06
原帖由 1504674 于 2006-12-13 20:10 发表
估计当时Y要是温柔的跟M说,下个星期来找我,我帮你做个阉割手术,记得手术之前要排净哦!那德国Regierung立马就得让他去医学院当教授了,专门教医生心理辅导课程!
就怕人家拿这话当drohung。不过不够立案,因为没有证据。
其实碰到这种事情,暴力并不解决问题。好男儿,转身走掉,从此干干净净忘记这个女人,任她千呼万唤,也不理会一下,就够了。做男人,要冷静。为这样一个女人毁掉前程,划不来啊!!!
1504674
发表于 2006-12-13 22:10
原帖由 LostWithoutYou 于 2006-12-13 21:06 发表
就怕人家拿这话当drohung。不过不够立案,因为没有证据。
其实碰到这种事情,暴力并不解决问题。好男儿,转身走掉,从此干干净净忘记这个女人,任她千呼万唤,也不理会一下,就够了。做男人,要冷静。为 ...
关键是他们不是结婚了么,也不是想不理会就可以不理会的
LostWithoutYou
发表于 2006-12-13 23:11
原帖由 1504674 于 2006-12-13 21:10 发表
关键是他们不是结婚了么,也不是想不理会就可以不理会的
交给律师,该怎么办怎么办。多少对夫妇都能在离婚前互不见面,要不理会很容易的。
chinatime
发表于 2006-12-14 03:47
小甜橙
发表于 2006-12-14 20:12
s这种女人会有报应的,ms报应已经来了。。。
@1234@
发表于 2006-12-14 22:47
Y读书读傻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