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问各位 关于使馆的探亲签证新规定--经济状况证明一项
$考虑$ 有人近期办探亲签证了吗,关于使馆的新规定"申请人经济状况证明(不如最近3至了个月的银行/信用卡,存折)"没太理解是出具一个几万块钱的证明哪,还是像有人说的工资收入的存折,二者只要一个还是都要哪,另外要是父母两个人的话,得存多少钱合适哪。谢谢了,盼回复。 是除了这个以外,在国内得人还得提供得经济状况证明。我原来也以为只要德国一方给担保就可以了,但看来不行了,而且要求总在变的。我都不知道该咋办了。 另外,你的12月的新规定在哪看到的,是使馆的网站吗,我看的怎么还是10月19日的哪,可能的话给个连接好吗。谢了 原帖由 hasecui 于 2006-12-25 19:55 发表2006年12月的最新规定中(关于探亲访友签证的):
3. 旅行费用来源证明
该证明应为根据居留法第68条开具的经济担保书,担保书中须写明由一位在德意志联邦
共和国居住的人士承担生活费。经济担保书可在德国有 ...
签证须知又有12月版了吗?:o 有什么新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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