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ky猫 发表于 2007-1-1 19:18

021 猫头鹰的眼睛

猫头鹰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猫头鹰”只是一个统称,有许多种不同的种类,但都给人有十分奇诡的感觉——猫的头,鸟的身子,禽和兽的不和谐的结合,或许是由于它外形的奇特,所以,有很多诡异的事,和它有关。
  他看到那只猫头鹰的时候,是在一家饭店由厨房旁边,要去洗手间,就得经过那地方,在那地方,堆着几只笼子放着十几只乌龟,有一只笼子里,是一只像猫又不像的小兽(说是果子狸)。有一只笼子里,关着一条有鳞甲的大蜥蜴(说是穿山甲),在最上面的那个笼子里的,是一只猫头鹰。当他经过的时候,那猫头鹰忽然振扑了一下翅膀,发出了一下令人毛发直竖的枭叫声,吓了他一大跳,这才使他在从洗手间出来之后,在笼子前停了一停,仔细地看那只猫头鹰。
  那猫头鹰约有五十公分高,相当大,滚圆的头,简直和猫一样,尤其是那一只绿黝黝的眼睛,看了有说不出来的古怪之感。
  他一面看一面想:在西方,猫头鹰那种深不可测的眼神,被当作是智慧的象征,仿佛在它的眼睛中,可以看穿世上一切的神秘。而在中国人的传说中,这种看了令人不寒而栗的眼神,就被当作是邪恶的象征,尤其在中国北方,被称为“夜猫子”的猫头鹰,简直就是一种凶兆,和吉祥全然无缘。
  他并没有停留多久,就回到了席间,一共七、八个人,都是相当熟悉的朋友,他也讲起了他刚才所看到的。于是就有了以下一番对白:
  A:“嘿,看来这家野味酒家,真是货真价实,要什么有什么!”
  B:“人也真十,什么不好吃,连猫头鹰都吃!”
  C:“补啊!医书上说,用猫头鹰炖枸杞,补眼补脑,去头风,明目!”
  D:“说不定还可以补成夜眼——能在暗中视物,我们点了没有?”
  E:“点了,还有一说,说是猫头鹰的眼珠,如果挖出来,浸在它自己的血里,浸上七天,就会变得像两个玻璃球一样,把它放在眼钱,到了每晚子时,就可以透过他,看到鬼!”
  E说得十分正经,而且,平时在友情之间,E也以见识广著名,听他讲得那么奇妙,一时之间,人人都有一种怪异感,静了下来。
  过了片刻,他才摇头:“这种传说,当然靠不住!”
  E有点不以为然:“何以见得?”
  他挥着手,加强说话的语气:“猫头鹰又不是什么稀罕的东西,而鬼魂却是人类自古以来人人都想解开的谜,要是真的那么容易就可以叫人见到鬼,谁都会去试试!”
  E大十反感——反感呈现在表情上:“你听清楚了没有?要把眼珠浸在血里七天!七天要保持血不坏不臭,又不凝结,那谈何容易!”
  他有在争辩中不肯轻易停止的脾气:“在古代,或许不能,现在,十分容易,医院血库中的血,甚至可以保持新鲜三十天!”
  E的声调提高:“那是人血,不是猫头鹰的血!”
  他的声音也提高:“人血有办法保持新鲜,猫头鹰的血也一样有办法!”
  其余的人看到他们越争越认真,一个连忙打圆场:“传说呢,总有一点道理的,或许,在把眼珠浸在血中的时候,还需要念些咒语,施点法术,这才有效?”
  几个人一起笑了起来:“谁知道!”
  气愤缓和了下来,恰好在这个时候,侍者走了进来,他忽然问:“我们点了炖猫头鹰,就是外面笼子中的那一只?”
  侍者笑着解释:“当然不是,是昨天晚上杀的,炖一天一夜,才够火候!”
  他又问:“那么那一只……”
  侍者做了一个手势:“再晚一点,厨房没有那么忙,就会杀。”
  他问到这里,已经有人向他笑:“干什么?真想吧猫头鹰的眼珠弄回去?”
  他深深吸了一口气:“是!”然后转向侍者:“请你们经理来,我有事和他商量!”
  侍者退出之后,房间里的气氛就变得有点怪,大家都不说话,只是喝酒,好象要籍此把心中一股无名的惊恐压下去。
  经理很快就来了,笑容满面(这七、八个都是社会上有头有脸的人物,也是高级酒家的常客,当然可以使经理现出那样的笑容来),他提出了要求:“我买下那只猫头鹰,请杀他的人,保留血,一点也不要浪费,用一只瓶装起来,再把眼珠挖出来,不能有损坏,放在血里面去,我另有打赏!”
  经理听了之后,神情古怪,陪着笑:“这……有什么用处,听起来……好象很恐怖!”
  他陡然轰然大笑,指着E:“是他说的,那样子,七天之后,就可以透过血中那对猫头鹰的眼珠,看到鬼!”
  经理也跟着小,可是看到其余认得饿脸色和神情,都不怎么好看,所以只是干笑了几声:“好!好!你怎么说,我怎么办!”
  这餐饭,虽然菜肴丰美(包括了炖猫头鹰),酒也够醇,可是总有点气氛不佳,老朋友之间,话也变得不多,自然也散得早。
  离开饭店的时候,经理把一只瓦罐,和一张帐单交给他,他付了帐,打开瓦罐看了一看,就感到一阵异样的恶心。
  恶心不单是来自那一股血腥气,也来自看到的那种奇诡的景象——一罐动物的血,本来不算是什么,可是在殷红的,已半凝的血上,半浮着两这眼珠,那两只被挖了下来的眼睛,和那猫头鹰活着的时候,看来竟然没有什么两样,一样闪着绿黝黝的光芒。
  紧接着又是一阵心跳,他连忙盖了盖子,喘了一口气,一离开饭店,立刻到了一家医院,他认识好几个医生,要拜托他们保存着罐血七天新鲜,那是轻而易举。
  七天,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可是奇怪的是,从那晚上起,他就心神不定,坐立不安,在他周围的人,都看出了这一点,可是却没有人知道为了什么。
  他好几次想结束这无稽的事,但强型的好奇心却又使他继续下去。
  第七天,他把那一罐血取出来,揭开罐子,那一对猫头鹰的眼睛,果然如E所说,几乎成了透明,所闪耀的光芒,也更妖异。他小心把它们取出来,放在桌上,眼珠上一丝血也没盏着,他凑眼去看,看不到什么,对,要在午夜子时,才能看到鬼!
  天黑之际,他更紧张,时间慢慢接近午夜,他紧张得手心冒汗,望着放在桌上的那一对猫头鹰的眼珠。
  在十一点五十九分的时候,他把自己的眼睛凑近去,睁得老大。
  一分钟之后,他看到了影象,一个人,像照镜子一样,他看到了他自己!
  医生说的死亡原因是:极度惊恐致心脏病发作。
  死亡时间肯定是午夜零时,因为他的家人,在那时听到他发出了一下惨叫声。

vicky猫 发表于 2007-1-1 19:18

022 橘树

“聊斋”中有许多植物和人之间爱情交流的故事,但全是那些植物成了“精”只好才会发生的事,大多数花的“精”,都是美女,和人的情感纠缠,也十分动人。只有这一篇,直接写人和植物之间的感情,十分纯情,也十分动人,在所有的笔记小说之中,别树一帜,难能可贵。早年曾全篇引用在专写植物感情的幻想小说之中,现在,再将之现代化,可是一大乐事。

  小女孩的脸胀得通红,泪花在她机灵明亮的眼睛中乱闪,紧抿着嘴——七岁,正是换牙的时候,门牙掉了还没有长出来,小女孩也知道爱美,所以紧抿着嘴,成了习惯。不过这时,她是不想讲话,讲了那么多遍,大人就是不听!
  小女孩的心中也十分疑惑,平日,上上下下,所有的大人,不是都听自己的话吗?一说要什么,就有什么,要不,至多吵上几句,也就一定可遂心愿。她年纪虽然小,可是也知道为什么。
  平时她见得到的人,都称赞她为“大小姐”,大小姐的意思就是她不是普通的小女孩,普通的小女孩满街满巷撒野,没有人理,她不同,因为她是兴化县令的独生爱女。
  民谚有说:“到兴化心开花”,可知兴化是一个好地方。兴化究竟有什么好,小女孩自然不知道,小女孩现在伤心的是全家要离开兴化了,她的父母,平日那么疼爱她,这时,竟然不肯让她带走那盆橘树!
  是的,一盆橘树。
  几个月前,她生日,一个道士送来了一盆橘树,她一看,就喜欢得把橘树紧紧抱住,把她雪白粉嫩的小脸蛋贴向亮绿色的、小小的树叶,也不怕枝子会刺痛她的脸。事实上,她一点也没有感到痛,只感到叶子像是在轻轻地抚着她的脸,而且她像是听到了橘树在发出声音,在告诉她:你是一个好女孩,我是一株好橘树,我只要晒太阳,有雨水,很快就会长大,会和你一起长大,现在没有你高,将来会长得比房子还高,会开花,花会有一股清香,会结果。果实是橘子,剥开皮,橘瓣之中全是甜甜的颗粒……
  她曾把自己听到的话转述给大人听,可是没有一个大人相信,个个都笑她,她也不在乎,反正她相信自己真是听到了,而且她更加相信,橘树讲的话,一定只有小女孩才听得到,而且一定要是好小女孩——像她这样的好小女孩。
  从这一刻起,橘树就成了她最好的朋友——甚至她不是很明白“朋友”是什么,只是大人看到她这样对待橘树,就众口一致这样说她:“啊,看你,和橘树做了好朋友!”当她听到大人那样说,她就毫不犹豫抬起头来,大声回答:是!我们是好朋友!
  她每天早上起床的第一件事,就是用才打上来的井水,把橘树的每一片叶子都仔细抹一遍,经她抹过的叶子,亮得可以把她那圆圆的小脸蛋照出来,当她完成这个工作,满意地站起来看时,就可以看到每一片叶子上,都有她自己的影子。
  然后,她有吃力地把橘树抱到院子里最凉爽,又有阳光的地方,淋一些水,让橘树晒太阳,那时她会托着腮,愣愣地望着橘树,对橘树讲话:“橘啊橘,树啊树,你要是好好长大,可是又不能太快,要和我一起长大,你要开花,你要结果,你是我的好朋友!”
  每当这个时候,她都十分肯定,可以听到橘树重复着她的话,作为对他的承诺。
  要是枯了一片叶子,她会难过半晌,要是绽来了一片新芽,她会高兴好久。那一天,当她发现橘树有了花蕾的时候,先是吓了一跳,不知道好好的树长了什么怪东西,等到明白是快开花了,整个兴化县的衙门,都听到她的笑声,和叽叽呱呱的语声:“我的橘树要开花了!我的橘树要开花了!”
  橘树开了花,她不必凑得很近,也不必深深吸气,只要一想到橘树,就自然而然会闻到那股淡淡的花香。一天,她母亲抱着她,在她的头际、颊际闻了几下,向在灯下读书的丈夫说:“真怪,女儿的身上,竟然有橘花的香味!”
  她父亲略抬了抬头,看到的是小床床头的那盆橘树——每天晚上,她把橘树吃力地从院中抱进来,放在床头,在上了床还没有睡着时,她就睁着眼看橘树,灯光透过树叶,会形成十分古怪的影子。看着看着,她就睡着了,就做了一连串五颜六色,只有孩子才明白内容的梦。
  花谢了,她足足一整天,一句话也不想说,而当她发现花谢了之后,花蒂下结着米粒大小,绿得可爱之极的小果子时,她乐得一天没合上嘴。
  现在,满树的小橘子,都有她的大拇指大小了,大人居然说:要离开了,要走很远的路,要搭很久的船,要坐很久的车,一盆橘树带着上路,多不方便,不要了吧?她求了又求,父亲的脸色越来越难看,她就干脆不再出声,只是紧紧抱着那盆橘树,看着大人忙碌地进出,终于大颗大颗的泪珠自她眼中涌了出来,顺着她的脸颊向下淌,淌到了下颌,滴下来,滴进了盆里,很快被盆土吸干,她仿佛听到,橘树的根正在滋滋作声,把渗进土中的她的泪水吸进去,就像是替她在拭泪。
  还是她的母亲想到了办法,把她搂在怀里:“乖乖,我们离开一年半载,还要回来,橘树老种在盆里也长不大,不如移栽在院子里,等你再回来,它会结又红又大的橘子给你吃!”
  她含泪向橘树:“会吗?”
  她又清楚地听到了回答:“会!你会回来!我会结又红又大的橘子给你吃!”
  小女孩叹了一叹,松开了手,看着两个仆人把盆打碎,把橘树种在院子的一角。
  她在离开的时候,还在门口伫立了很久,和那株树橘树依依惜别。
  以前的日子怎么过的,小女孩很模糊,似乎每一个人都是那样过来的,从小女孩变成少女,从少女变成少妇——大小姐变成少奶奶,十多年,她也多次想起过那棵橘树,可是当官的受朝廷差遣,天南地北地换着走,每逢想到还在兴化县衙院子中的橘树的时候,也只好轻轻谓叹。
  然而,她的丈夫进士及第,居然被任为兴化县令!她高兴的全身发热,使她的丈夫惊讶无比——她从来没有那样快乐过!为什么?为了童年时栽种在院子中的一株橘树!那么多年了,还在吗?
  橘树还在,又粗又大,比房子还高,一个人合抱还抱不过来,真难相信当年盆子里的小树会长得那么大,而且树上结着盈千累万的橘子,个个又红又大,她站在橘下,高兴得又是泪花乱转。
  一旁,是衙役的声音:“这颗树,年年是开花不结果,真怪,今年花谢了之后,就结果。看这橘子,比糖还甜,大人和夫人要不要试试?”
  她深深地吸一口气:“要!当然要!它就是为我而结的果子!”
  一连三年,每年树上的橘子都不绝,到了第四年,橘树忽然落叶纷纷,了无生气,她叹着气,对丈夫说:“你这个兴化县令当不久了,就快调任了!”
  那年秋天,她的话就实现了,她知道不会再见到橘树了,离别时,她伫立树下,落叶盖满了她一身。

vicky猫 发表于 2007-1-1 19:19

023 明天我们怎么联络

前言:现代人科技发达,要联络一个人是多么容易的事情。有行动电话,只要留个号码就可以随时找的到人,在家里家家户户有电话,要找到一个人也不算是难事。但临时认识一个人,或者是一位心仪的女孩,突然想以后再和对方联络,想留对方的电话,而当时在没有纸的情况下,该怎么办?简单嘛!先写在手上。当看完以上这则鬼话,以后别乱写在手上了,还是用自己脑袋来记较保险又安全。
  放工的时候下大雨,本来已经混乱的交通更加混乱,车子在路上挤着,简直无法移动。不耐烦的驾车人用力按着喇叭声在雨声和雷声之中,听来十分嘹亮,可是却一点没有作用,街上的积水很深,前面有几辆车子显然已经无法发动,所以把一切全都塞住了。在一些大厦的进出口处,伫立着避雨的人,个个都现出焦急的神色来,经过一天辛苦的工作,谁不想早点回到住所去,人的欲望虽没有止境,但这时候,也就变得相当简单。像他,这时伸长了有点僵酸的脖子,望着滂沱大雨,眼睛睁得有点痛,他的愿望,无非是想发现一辆没有载客的计程车,好把他早点送回住所去而已。可是,在这样的情形之下,要发现一辆空计程车,或然率只怕比什么都困难,看,有一辆计程车在大雨中驶过去,溅起老高的水花,可是争着搭车的人,还是不顾一切冲了上去,就在车边争吵起来,绅士没有了绅士的风度,淑女也顾不得淑女的仪态,结果如何,他也没有法子看下去。
  大雨一直没有转小的意思,他伫立着,已经超过半小时了,天气又闷热,濡湿的衣服贴在身上,更减少了皮肤呼吸的机会,也就使人更不舒服。他叹了一声,决定不再等下去,冲出马路去,碰碰运气。他侧着身,挤出了人群,把手中的公文包顶在头上,挡住倾注一样的大雨,在缓慢移动着的车辆之中,奔向对面马路。当他未到马路中心的时候,他的身子已经几乎完全湿透了,而就在这时,他发出了一下欢呼声!一辆没有乘客的计程车,就在他面前!他一伸手,拉开了车门,矮身进车厢,而就在他进车子的同时,车子另一边的车门也打开,他几乎可以肯定,两扇门同时打开,也有一个全身湿透的人,钻进了车厢。
  他和那人,几乎是同时坐下来的,然后,自然而然他们互相望向对方。和他同时进车子的,是一个女人,三十上下年纪,长发由于湿透了,贴在头上和脸上,女人在这种情形之,看来相当滑稽,可是,他却心中暗喝了一声采,好漂亮的女人!不单是他们两人互望,司机也带着质询的眼光,转过头来,他当机立断,向司机一扬手:“我们是一起的!”然后,他转问她:“先送你,你到……。”她略扬了扬眉,她有十分好看的天然眉毛,眉毛下是明亮的眼睛,眉毛上还沾着几滴水珠,她又停留了半秒钟,才说出一个地址,声音很低,他转述了一遍。司机的神情仍有点不自然,他压低了嗓音:“会多付车资,请开车!”
  司机并没有再说什么,雨仍然极大,车子行进得十分缓慢,大概五分钟只移动一百公尺。开始的时候,他把自己的视线保持向前,可是,在车前的后视镜中,他一样可以看到坐他身边的她,而且,当他发现自己实在没有法子忍得住不看她时,他索性大大方方,把自己的身子尽量贴近一边车门,转过头来,打量着她。她略有责怪他不礼貌的神色,他作了一个无可奈何的手势,十分自然地说:“小姐,我是一个心理正常的男人,对美女,总是忍不住要注视的!”她现出了一个似笑非笑的神情,偏头过去,神情并不愠怒,大有“你要看就看个够之意。他大是高兴,这种情形下的偶遇,太像电影或小说中的情节了,在沉闷的生活之中,可以说是十分刺激的点缀。他吸了一口气,眼光甚至带着侵略性。她身上衣服全湿,贴在身上,也就格外显出她玲珑的曲线,裙子本来不算太短,但是坐着,又没有机会摆好坐姿,所以也就两截粉腿在裙外,光滑白晢得使他喉头有点发干。车子在驶出了交通繁忙的街道之后,行车的速度快了许多,他却不觉得。因为他的视线,还一直在她身上移来移去。她一直维持着原来的姿势,只是不时深深吸一口气,那使她的胸脯,会向上挺一下,他看出她没有使用胸罩,而且也注意到了她胸脯上微妙的变化,她的乳尖,竟然在渐渐得坚挺,难道异性目光的明显的带有占有愿望的迫视,也能令女性感到兴奋?他舐了舐唇,渐渐想入非非,而就在这时,她忽然转过头来,用几乎和他一样的眼光,开始注视他。不到一分钟,他就知道,当异性用这样的眼光注视之际,无形的眼光,和有形的一双手,作用都差不多,他的身上,立时有了十分异样的感觉。她的声音相当的低沉:“注视美丽的异性,并不是男性的专利!”
  他的喉头更干,想吞一口口水,可是口中干得没有任何分泌,所以在他的喉际,就发出了一下十分古怪的声响来,他身子有点僵硬,大方地维持着原来的姿势不动,好让对方注视。他足有三分钟之久,不敢和她的目光接触,直到车子忽然颤动了一下,他才乘机望向她,和她的目光相接触。他震动了一下,而且,感到她也有同样的震动,他扬起了手来,他实在不知道自己扬起手来想干什么,或许是想帮她掠开黏在颊边的湿发,或许是想在她莹白的手背上轻轻碰一下,又或许是想在她的鼻尖上轻轻点一下。但是在扬起手来之后,就发觉不论想做什么,都不是陌生人之间应该有的动作。所以他的手,在半空僵了一会,又放了下来。
  在那时候,她有俏皮的,近乎挑战的神情,好像在嘲笑他忽然有了胆大妄为的想法,但却不敢付诸行动。这种神情,出现在她的脸上,又令他霎时之间心痒难熬,不知如何才好。车子忽然停了下来,司机并没有转过头来,她伸手打开车门,在离开之前,说了一句:“明天见”那是一句十分普通的话,但是他立刻想到,不应该在这种情形之,由她说出,他应变很快,立时乘机也说了一句:“明天我们怎么联络?”她一笑,也不知在什么时候,多了一支小巧的笔在手,他连忙伸出手来,她在他的手心上,迅速写下了七个数字,他的心狂跳,她已下了车,雨仍然极大,她苗条的身形一下子就湮没在大雨之中。
  车子仍停着,司机十分不耐烦地转过头:“先生,到了!”他如梦初醒:“哦!那位小姐到了,我没有到!”司机有点恼怒:“什么小姐!你是不是喝醉了,一上车就自言自语,行动古怪!”他感到寒意,车里冷气足,他衣服又湿:“你没有看到…有一个女人和我同车?”司机狠狠地:“神经病”他摊开手来,七个号码明显地在,一直在,一直在的意思,不论他怎么洗,数字一直在,好像刺青一样,永远不消褪。那是一组什么号码呢?他已经失去了追究的勇气。

vicky猫 发表于 2007-1-1 19:22

024 寻人

报上刊登看相当大的“寻人启事”大标题:悬红二十万元。内容:找寻失踪者李三根、男、十八岁、身高一点六七米、体重六十一公斤、短发、轻度弱智,自三月十七日下午离家后,不知所踪。
  当时身穿蓝色牛仔裤、灰色运动衫、旧球鞋,没有穿袜。若有四方仁人君子,知其下落,通风报信,而致寻获者,重酬二十万元,决不食言,请电……联络。李宅家人启。
  那三个人本来绝不会有耐心把这段做事看完,令得他们看完的是那标题实在太吸引人了:二十万元。三个人都很年轻,二十出头,无所事事,接近午夜时分,在马路上闲荡,当然不单是闲荡,要是遇上有适当的目标,他们也不会吝啬使用贴身藏看的利刀,去掠夺他人的钱财。
  常言道,心术正,眸子就正。这三个青年只要略留心,就可以知道他们心术不正,因为毫无例外,三个人的眼珠,随看身子的摆动,骨碌碌乱转,也就是在那样的情形下,才发现了那张被一阵风卷起来的报纸。三个人刚转过街角,就有一阵风卷过来,卷得地上的纸醉乱飞,一张严格来说,应该是三分之二张报纸,飞起来。三个人之中的一个,一伸手,想把破报纸拍开去,可是突然之间,在街灯的光芒之下,二十万元四个字,首先映入眼帘,他就改拍为抓,一下子就把报纸抓在手中,像是把二十万元抓在手里一样。
  然后,三个人就看街灯,把那则寻人做事,仔细看了一遍。三个人为了方便行动,是叩过头,也插过血的,以兄弟相称。首先把报纸抓住的是老大。看完了做事之后,他们又研究那张寻人启事上的报名照,那是一个看来极普通的青年人,双眼发定,有点弱智的样子。老大抬头看了看Lao-Er和老三,摇了摇头,刚想顺手把报纸抛去,Lao-Er和老三明白他的意思:要是三个人之中,有一个像这弱智失踪人,还可以有点花样。如今三个人没一个有一分像,自然没有戏唱了。
  可是老大却一伸手,把报纸接了过来:“打一个电话试试,蚀,也不过蚀一元钱。”(蚀:为亏的意思)老三点头,补充意见:“不见了人,一定发急,看看我们能捞到些什么,随机应变,不是每天有自痴失踪,也不是每个白痴都值二十万元的。”老大深吸了一口气:“说得是…。”他们加快了脚步,来到了一个电话亭旁,有两个少女正挤在电话亭中,Lao-Er走过去,一脚踢在电话亭上:“阿叔等电话用。”
  两个少女大惊失色,放下电话,快步跑了开去这只怕是令得少女中止使用电话的最好方法,只不过一般父母兄弟,不会使用。寻人做事上的电话号码,登得清清楚楚,硬币放进去,照看按了号码,电话那边就有铃声响。三个人之中,Lao-Er被公认是伶牙刷齿,所以打电话的是他。电话铃声足足响了两分钟。三个人同时骂了一句粗话,Lao-Er想把电话放下了,才听得有人接听。那是一个很大声的老妇人声音:“喂,找谁啊!”由于那老妇人的声音极大,午夜的街头又很静,所以电话中传出来的声音,三个人都听得到。三个人心中都是一喜,因为要骗人的话,老妇人总容易下手,而且,老妇人声音那么大,可以证明她重听,自己听觉不好的人,在说话的时候,就会自然而然,把声音提得很高。
  Lao-Er忙道:“阿婆,我有李三根的消息。”他唯恐对方听不到,所以大声说看。老妇人的声音略停了一停,吼叫了起来:“三根?三根?你在哪里?婆婆找得你好苦”说到最后一句,苍老的声音之中,已经带着哭音,听了令人感动。稍有天良的人,都不会去戏弄这样一个老人家,只可惜这三个人什么都有,只是欠天良。老妇人愈是焦急忧虑伤心,他们的骗人手段,就愈是容易施展。Lao-Er等老妇人说完,就大声回答:“我们发现李三根在街上游荡,把他带到我们家里,替他洗澡,给他吃得饱饱的,现在正在睡觉,不必吵醒他了,看来他很累,要好好休息。”那老妇人连声道:“是!是!这孩子,就是爱睡觉,别吵醒他。”Lao-Er的声音放软:“阿婆,说是找到了李三根,有二十万元花红。”老妇人道:“是啊,是啊,那二十万元,是我的棺材本,一生的积蓄,可是三根不见了,我也只好拿出来作花红,不然找不回来啊。”
  “谢天谢地,三根总算找到了,他回来,要把他锁起来…”老妇人在唠叨,Lao-Er打断了它的话头,他本来想说:“阿婆,你住在哪里?我们锁了三根来,把人交给你,你把钱给我们,这就大家高兴了。”可是一转念间,他想到老妇人家里若是另有别人,就没有那么容易了,所以一转念间就改了口。这人,小聪明还是有一点的。他改口道:“阿婆,你带了钱,立刻到我们家里来,把钱交给我们,把李三根领回去,记得,你一个人来就好,不要带别人一起来!”老大和Lao-Er听得Lao-Er那样说,都竖起大拇指,表示Lao-Er说得好。老妇人长叹一声:“我当然是一个人来,还会有什么人肯和老太婆在一起,三根要不是有点弱智,也不会肯陪老太婆……”Lao-Er忙道:“是!是!我们的地址你记好了,我说,你记,可不要记错了。”
  Lao-Er说完,同老大投以请示的目光。老大压低了声音:“就把住址告诉她,有了二十万元,还不搬家吗?”Lao-Er于是就说了地址,他们住在一幢旧楼的天台上,天台上的一间破屋子,是他们的天下,别人连看都不会来看一下的。Lao-Er说了好几遍,再请老妇人重复了两遍,没有错,这才放下了电话。一时之间,三人都想不到自己竟然这样幸运。
  一辆计程车经过,他们立刻上车,十分钟之后,就已经回到了他们的天台木屋。他们三个人很有默契,不必多商量,老三进了屋子,拿了一罐啤酒就下了楼。到街口去等看老妇人。老大和Lao-Er略作布置,两个人的心思是一样的,老妇人容易骗,肯上当,就来文的,钱到了手,一个溜之大吉,若是老妇人不容易骗,不肯上当,那就来武的,抢了钱,绑起老妇人,就离开,这破木屋也不要了。
  老大和Lao-Er也各自喝看啤酒,老大忽然问:“是不是会到了,半夜三更,一个老太婆,会带二十万元现金满街乱走?”Lao-Er也觉得有点说不过去,他想了一想:“或许那白痴孙子是老人家的命,为了找回孙子,也就什么都顾不得了,这是我们的运气。”
  两人说这话的时候,在天台的石沿后面,望向街上,也看到老三在街口等。等到他们喝第二罐啤酒的时候,看到一辆计程车,转过了街角,减慢了速度,老三奔前了几步,同车中的乘客,打着手势,车子停了下来。不一会,车门打开,一个老妇人行动不是很方便,自车中跨了出来,老三居然像是日行一善的童子军一样,过去扶那老妇人。
  那老妇人手上提看一只纸袋,老三伸手想去拿,老妇人却把纸袋紧握在手中不放。老三吞了一口口水:“我的妈呀,这纸袋里,就是二十万元啊。”老三扶看老妇人,进了建筑物,老大Lao-Er忙来到楼梯口,只听得旧楼的木楼梯,自底层开始起,发出“哎呀”、“哎呀”的声响,一直响了起来。
  在寂静的午夜之中,残旧的木楼梯所发出的声音,十分刺耳,听得出声音在向上移,可是速度极慢。Lao-Er性急,想冲下去,被老大一把拉住,低声道:“别性急,总共有四层楼,老人家行动慢,别吵醒了别人。”Lao-Er长长地吸了一口气,耐看性子,又等了一回,“吱呀”“吱呀”声仍然在传上来,可是总不见人出现,连老大也觉不耐烦了。老大向Lao-Er挥了挥手:“下去看看,怎么一回事?”
  Lao-Er放轻了脚步,虽然这样,可是由于房子实在太残旧,所以Lao-Er每下一级楼梯,还是发出了“吱呀”一声响。Lao-Er下去时楼梯发出的声响,和Lao-Er与老妇人上楼时发的声响,可以分得很清楚,一个自下而上,一个自上而下,过了不一会,“哎呀”声停止了。在四楼上的老大呼了一口气,心想,那是Lao-Er遇上老三和那老妇人了。当“哎呀”声突然停止的时候,老大才觉察出,四周围竟是这样的静,他还生怕Lao-Er老三会说话,而老妇人若是说话和讲电话一样大声,那么一定会吵醒三楼的住客,只怕会节外生枝。还好,Lao-Er和老三算是警觉的,并没说话。倒是寂静维持了一分钟左右,太久了,老大几乎忍不住要向下面大骂粗话口总算又有了声响,仍然是木楼承受重载的声音,“哎呀”、[哎呀],有节奏,缓慢得离奇,听在性急等待的人的耳中,格外刺耳。
  老大又等了好久,那声响还是只在下面响着,他再也忍不住了,把一句骂人的话,在口里打了一个转,就要下去看个究竟,而就在这时,他见到楼梯的转角处,昏黄的灯光下,有人影闪动,看来,终于走上来了。老大闷停了一声,就不再下去,这也才知道,那老妇人的动作,真是缓慢,见到老妇人躯偻的身子,吃力地,慢慢地向上移动,而且,若不是靠看在楼梯的扶手上借方,她根本上不了楼的。
  老大看到了这种情形,连忙走下去,去扶老妇人,他自然奇怪老三和Lao-Er去了哪里,可是他又怕老妇人一开口就大声讲话,所以,当老妇人向他看来,像是要开口说话时,他反倒伸手按住了老妇人的口,向上指了一指。他扶看老妇人向上走,倒不觉得特别的缓慢,进了木屋,老大松了一口气,一伸手,就将老妇人手中的纸袋,抢了过来,略看了一看,看到袋中尽是一叠的钞票,他不禁心头狂喜。老妇人任由他把纸袋抢了过去,只是望看他笑“你们都是一见面就抢纸袋。”她一开口,老大吓了一跳,因为她说话的声音,十分响亮。老大忙喝:“别作声!”
  老妇人的喉际,突然发出了一阵异样的“咕咕”声来:“已经很饱了,不过多来一个也不要紧,总有点声音发出的,你别见怪!”老大怒道:[你在胡说什么?”老妇人咕咕笑:“就像你们胡说找到了我的外孙李三根一样。”老大盯看老妇人看,老妇人张大了口,愈张愈大,灯光昏暗,老妇人张大的口。一片血红,而且血腥气扑鼻而来,老大想起不对头,已经迟了,整个头一凉,眼前一黑,就什么不知道了。
  老大、Lao-Er、Lao-Er的尸体,天一亮就被发现,老大手里还提着纸袋,警方人员打开纸袋一看,全是暝纸。三个人的死亡原因,都是大量失血,可是他们身上绝无伤口,只是七窍流血,看来血是从七窍流失的。四楼有好几个住户,指天发誓,说是午夜过后,曾听到有老妇人的说话声,而且记得很清楚。可是那几句话,也听来全无意义。常言道:鬼,在很多情形下,是自己招来的。说得真对!

vicky猫 发表于 2007-1-1 19:27

025 放屁

放屁?这不是在骂人,千万别误会!这是一个有关郭氏侦探社小郭所碰到另一则鬼故事!
  本人非常佩服倪匡的故事名称,不论是科幻或者是鬼故事,他的题材总是会吸引人去看,例如玩具、眼睛、大厦……一看到书名就莫明的好奇心想去看个究竟,看看玩具如何写成科幻,眼睛和外星怪物有何关系!这是倪匡厉害的地方。而这一则放屁也有异曲同工之处,放屁也可以写成鬼故事!真的不看不行!以下就是故事全文:放屁,是人的生理现象,说谎大王可以宣称:我这一辈子没有说过谎,但是也不敢说我这一辈子没有放过屁。
  放屁这种生理现象的形成过程,十分复杂,普通人不会明白也不必明白。这种现象的有趣之处,是同一行为,因为环境不同,而可以引起完全不同的效果。
  例如,阁下如果一个人在旷野,就算一分钟内放了十七八个又响又臭的屁,也可以全然不当一回事,但如果和许多人在一起,又是在一个小小的密封空间中的话,那么会引起什么后,真是可大可小,可以发挥想像力,凡可供想像力发挥的,都可以衍化为小说,所以,这个故事也就以放屁为题,敢言开小说界未有之奇。
   
         ☆        ☆        ☆
   
  大集团业务经理的丧礼,显得很冷清,和他生前的身分地位不是径相称。而且,在灵堂上的人,个个都神情古怪,显然人很善于掩饰内心的感情,装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来,但如果内心的感觉太强烈了,也就不容易掩饰。这时前来灵堂鞠躬的人,就是处在这情形之下,所以个个看来都有点尴尬兮兮,也没有什么人交谈,灵堂中,人虽然不少,可是气氛异常冷清。
  大集团自总经理以下,有十一个各部门的经理。惯理,十一部门经理中,以业务经理为首,若是副总经理出缺,惯例,董事局一定擢升业务部经理,现任的副总经理、总经理,都曾担任过业务部经理。大集团的业务范围极广,也是形成业务部经理地位重要的因素。那么,何以在灵堂上会有这种怪异的现象呢?
  得花点笔墨解释一下,先从灵堂正中悬的那幅遗像来看,在“德高望重”四个字之下的,是一个六十岁左右,样貌普通的老实人。天生样子老实,也一直被所有人认为诚实无比的业务部高经理,在遗照上,双眼的眼珠有点略为向上,像是在嘲笑头上的“德高望重”四字。他担任这个职位已超过十年,大集团从上到下,无不对他尊敬,董事局更数次夸奖他“工作忠诚出色”可是晴天霹雳,忽然揭发出,他侵吞巨额公款,竟达到九位数字之多!电脑记录显示,他分三次作弊,达到目的,都是最近一个月的事。
  这样的贪.污行为,董事会在作公开宣布的时候,用的词句十分激动:“这种明目张胆的作弊,绝无可能不为人知,简直是明火抢劫,以高君在本集团服务的成续而言,他实无可能作出此等愚蠢的行为。所以在事情被揭发之后,董事会首先名见高君,要求高君作出解释,以图挽救高君之声誉,给以改过之机会…。”
  董事长对高经理真是仁至义尽了,由于数字太大,人人都觉得事有蹊跷,高经理年已花甲,独身,并无亲人,收入丰富,退休金可观,金钱对他已没有太大的作用。更重要是,董事会中许多成员,都知道他为人淡泊,贪念不强,从任何一方面来看,他都没有理由做这种明知会令他身败名裂,而且连亿分之一开脱的机会都没有的蠢事。
  而更令人起疑的是,这一笔巨款,下落不明,不知去了何处,不在他的银行户口,不在他的住所,不知道用什么方法,被转移到什么地方去了。董事会给他机会,只要他把侵吞了的钱还出来,就准他提前退休,只当这件事没有发生过。在充满了疑惑和严肃的会议室中,高经理自始至终,垂着头,也垂着眼睑,视线没有和任何人接触,也不说话,他只是在最后说了一句:“给我一天时间,我会说出一切!”
  也有几个董事,主张立即报警的,但是董事长对高经理的印象一直很好,他一拍桌子,作了定论:“好,给你一天时间!”后来,董事长十分后悔自己的这一个决定,因为第二天同样时候,董事会的全体成员,都在会议中等候高经理的出现,有三个董事,还是得到了消息之后,从万里之外赶回来开会。
  全体董事没有等到高经理,只等到了噩耗,高经理自集团大厦的顶楼(超过六十层)跳下来,至少有上千人看到他的身体,像断线风筝一样自高空堕下,落地之后,身体已完全不像身体。所以,在出丧时,自然也没有了“瞻仰遗容”这一项,根本没有遗容,如何瞻仰?
  丧礼是在高经理死了之后将近两个月才进行的,若不是董事长独力主张,也不会有丧礼。董事长感到,若不是那天,自己宽容得过了分,给了高经理一天时间去考虑,而是立刻把高经理交由警方扣押,那么,他自杀的可能性,就大大减少,就算死,也不致于死得成了一团碎骨和碎肉。何况人也死了,董事长认为,一场同事,总得有点仪式才是。看在是董事长发起的分上,参加丧礼的人不少,但各自神情古怪,那是难免的了。
  当然,在高经理死后,就展开大规模的、广泛的调查,巨款分成三次,由大集团的账下,调到了瑞士的一个密码户口,又随即从这个户口,被调到各大城市,超过一百家银行,巨款被分散开来,就不那么惹人注目,然后,全被用现金提走。这样的调查所得的结果,人人都可以得出相同的结论:那决不是高经理一个人的能力所能达成,高经理在最近一年之中,甚至没有出国的记录!
  有同党,同党可能是一个犯罪组织,有头脑精明之极的首领。高经理只不过是这个犯罪组织的工具,由于他的职位可以调动巨款,所以就成了犯罪组织的工具!而这个犯罪组织,极大的可能,存在于大集团的内部!有了这样的结果,调查的范围,应该不是很广泛,可是调查工作进行了两个月,却一点结果也没有。
  那么多的钱,消失在空气中?有人计算过,就算用大面额的钞票,这批巨款的体积,也可以堆满一个小房间,不可能消失的!由此可知,这个犯罪者犯罪手法之高明,简直是惊天地、泣鬼神,天下无双!在丧礼上,纵使有点交头接耳,所说的自然也就是这件事。
  董事长那天感到不适,由一个护士扶着他上香,他上了香之后,对着遗像,用悲愤而又激动的语气道:“高经理,大家都知道,事情虽然有你的份,但是你也是受害者,不但没有得益,而且赔下了性命。人死了之后都变鬼,望你做鬼有灵,能把主谋揪出来!”董事长这番话,说得咬牙切齿,灵堂上气氛本就十分异样,这一来,更大有阴风惨惨的味道,人人都神情肃穆,静到极处。
  董事长是故意说这番话,目的是要观察参加丧礼的人,在听到这一番话之后的反应。他事先联络了具有世界规模的“郭氏侦探社”,由社长小郭亲自出马,率领了二十个干练的私家侦探,携带了微型的摄录设备,在董事长说这番话的时候,对在灵堂中的人,进行了录影。事后,郭氏侦探社又根据当日所得的录影,来察看各人的反应,虽然说这样的做法,类似捕风捉影,而且,就算有什么人在听了董事长要高经理鬼魂有灵,找出主谋的话之后,也断乎不能判他有罪。可是总可以作为调查的目标。董事长是由于几乎可以肯定大集团内,有可怕的盗窃组织存在而又一点也查不出来而生气,所以才不惜采取任何办法,都要把这个组织揪出来,不然,大集团有可能招致更严重的损失!
  何况,有许多董事对于集团遭到了那么巨大的损失,而一点眉目都没有,也十分不耐烦,甚至提出要董事长引咎辞职的。董事长在没有办法,又一肚子怒意之余,自然只好不问苍生问鬼神,希望高经理的鬼魂有灵,帮助他把内奸找出来了。郭氏侦探事务所化了一个月的时间,察看了当时在灵堂中,属于大集团的各级人员的反应,并没有发现。人人的神情都差不多,并没有什么人惊惶失措。
  如果犯罪者真的在灵堂之上,那只说明一点,现代人对于鬼神之说,不是十分迷信,相信包拯先生若是活在今天,必然无法玩“夜审郭愧”的把戏了。董事长很失望,但也无可奈何,高经理的鬼魂也没有显灵,因为调查工作在各方面,都毫无进展。而业务部经理的职位,十分重要,三个多月来悬而未决,对集团的业务发展,有一定的影响。所以,董事局决定,由人事部门经理,拟好了有资格担任这一个职位的高级行政人员的名单,连同他们的个人资料,一起交董事局研究,由董事长作最后决定。
  要遴选新的业务经理的消息一传开去,在大集团内部,引起一阵轰动,希望最高的自然是两位现任副经理,但也不一定是他们,集团也曾破格擢升过高级人员。其他部门的副经理,也都想坐坐这个排名第一的部门的经理之位。于是,明斗暗争、各显神通,各尽八宝,也就不必细述,究竟鹿死谁手,在董事长没有公布之前,谁也不知道,连总经理想在董事长前探探口风,都被董事长瞪了一眼之后,不敢言语。
  所有人知道的,只是新业务部经理的人选,必然是在集团二十五个高级行政人员之中,因为董事局对这二十五人发出了通知,通知他们明日下午三时,到会议室旁听董事会会议,会议的第一项议程,就是宣布新业务经理的人选。当天下午,整个集团大厦之中,沸沸扬扬,谈论的都是这件事,前任高经理的死,已经被人遗忘了。董事长没有忘记,他一个人,到了集团大厦的顶楼天台,在几个月前,高经理跳下去的地方徘徊。
  天台极宽敞,被布置成花园,要攀过相当高的围栏,才能向下跳,对一个六十几岁的人来说,不是容易的事,由此可知高经理求死的意志,多么坚决。董事长徘徊了一会,长叹了一声:“老高,你有非死不可的理由,我同意,不死,二十牢狱生涯怎么过?我也不明白你为什么去淌这浑水,只是替你不值,你死的冤,有冤报冤,有仇报仇”他又回来走了几步:“你的位置空了好几个月,我就是怕选上了一个,正是害死你的人,不但集团会有更大的损,也实在对不起你!”董事长走集围栏,向下手看了一看,感到心跳腿软,立刻又退了开去。
  两时五十分开始,就有高级行政人员陆续到达顶楼的会议室。董事会的成员,也有些早到了的,大家都作皮笑肉不笑的寒暄。在集团大厦的三十二楼,机栻工程部的副经理,一个精神奕奕的青年人,跨进了专供高级行政人员使用的升降机,他也在那二十五名列席者之中,但自知绝不会成为新经理,所以神情轻松。
  而也在电梯中的三人,神情有难以掩饰的紧张,接着,电梯在上升的过程中,停了三次,一共有七个人进来,各人都同样紧张,有一个甚至不断抹手心的汗。电梯在五十二楼又停下,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一起走了进来,在电梯中的人,纷纷和总经理,副总经理打招呼,电梯中一共是十三个人。
  电梯继续向上升,工程部副经理,那个年轻工程师突然先是涨红了脸,接着,大大地一连放了几个屁,人人都向他望了过去。副总经理立时按了电梯的按钮,向青年工程师怒目而视,青年工程师脸红如血,嗫嚅着想解释什么,但终于没有出声,就类似抱头鼠窜,出了电梯,有一大半原因,是由于电梯中有四位美丽能干的女性,其中之一,还是青年工程师暗恋的对象。青年工程师急急向洗手间,逗留了大约十分钟。等他出来,整个世界都翻转了,那架电梯,又上升了三层,突然钢缆断折,自五十七楼直堕到了电梯的地槽,电梯中的十二个人,无一幸免,而且死的血肉模糊,惨不忍睹。青年工程师足有三天,一直在喃喃自语:“要不是放了个屁,要不是放了个屁……。”
  董事长乍接噩耗,几乎没中风,但不久之后,就在各死者的住所,找到大量的现钞。犯罪组织,一网打尽!逃过大难的青年工程师,当然是清白的。董事长认为是高经理的功劳,你说呢!

vicky猫 发表于 2007-1-1 19:27

026 房客

怪事,有时是真正的怪事,有时,只是牵强附会,或是自己吓自己。如何分辨是真的还是假的,相当困难,因为不论是真是假,表面上看来,全是怪事——不然也不会被当作是怪事了,而通常,人们都易于受表面现象的迷惑,很少有人深具寻根究抵之精神。而且,人们内心可能还有一种恐惧:查撤查下去,如果真有怪事,那怎么办呢?所以,怪事就越来越多了。
  长篇电视剧告一段落,荧光屏上出现广告的时候,他转动身子,向近大门口的那间房间的房门望了一眼,压低了声音问她:“今天有没有见到王先生?”
  她也向那房间的门望了一眼,也压低了声音:“没有。”然后,她犹豫了一下:“也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房间里面!”
  他没有什么表示,取了一支烟来,转动着,又不立时点燃,看来像是决不定该不该去点它。过了一会,在电视上唱出了一支熟悉的广告歌之后,他才点着了烟,深深吸了一口。
  他和她口中的“王先生”,是他们的房客。
  香港人大都会精打细算,自然也基于香港日子并不好过的缘故。像他和她这样的小夫妻,两个人各自有一份职业,合资购买一个居住单位,每个月的分期付款,就占了他们收入的三分之一,既然暂时不打算有孩子,两人在家里的时候有不多,把空着的一间房间租出去,收点租金,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为了选择房客,他们真的伤透脑筋,人家有房出租,总希望快点租出,但他们在广告上已经特别声明:只租爱静、爱干净的正当单身仕女,不可煮食,不能招朋聚友,不能……
  而几个脾气不好的人来看了房子之后,相当喜欢,但由于条件不合而被拒之后,甚至口出恶言,骂他们:你这间房间,要这样的条件,最好租给一个死人!
  可是他们坚持自己的原则,这个居住单位是他们的心血,不得已要分租一间给别人,已是心痛不已,自然要小心从事。
  皇天不负有心人,他们终于有了王先生做他们的房客,王先生按门铃近来时,就给他们好印象,卅左右,身型高高瘦瘦,一派斯文,讲话不快不慢,谈吐十分文雅,看了房间之后,他们还没有提什么,王先生自己先道:“两位,我脾气很怪,十分爱静,几乎不能忍受任何骚扰……我现在白天有工作,晚上有兼职,自己也在学点东西,所以需要安静,而且我生性孤独,不善交际,所以要先说明一下。”
  他和她齐声道:“太好了!太好了!这正是我们理想的房客!”
  王先生果然是理想中的好房客,搬进来一个月,他们总共只见过他两次——第一次是来看房子,第二次是搬进来,从此之后,这个房客就像不存在一样。一天早上,他和她离家上班去,看到饭桌上有一只信封,信封中有房租,他们才想起王先生搬来一个月了。
  这样的房客,自然让人心满意足,他们也没有忘记人家王先生喜欢静,所以看电视或听音乐的时候,也尽量把声音调低,新婚燕尔,有时不免调爱嘻戏,也尽量在他们自己的卧室之中进行。
  可是这样的房客,在将近三个月仍然见不到他之后,他和她的心中都不免有点猜疑了:同住再一个居住单位中,不可能三个月都碰不到的!
  他们开始留意,第一件发现的事是,王先生白天的那份职业,上班的时间比正常的迟,因为每当八点卅分左右,他们赶着要去上班,免得迟到之际,王先生的房间中,仔细听,总还有点声音发出来,表示他还没有离开。
  而王先生晚上的兼职,却又相当迟才能回来,有几次他们存心等他回来,等到将近午夜,呵欠连连,终于忍不住上床睡觉,当他们在床上紧搂着的时候,听到王先生开门进来的声音,自然也没有兴致起来去打个招呼了。
  而假日,王先生足不出房间,有一次,他去敲门:“王先生,我们烧了几个菜,请出来一起吃饭!
  王先生的声音透过门传出来,其冷如冰:“对不起,我不喜欢被人骚扰,以后请注意一些!”
  他在门口窘得半晌出不了声,只好转过头来向她作了一个鬼脸。自此之后,甚至连王先生是不是在房间中也不能肯定了。
  不过,房租仍十按月放在饭桌上,有一次,他实在忍不住,而且又肯定王先生不在,和她商量了一下,取了钥匙,想打开房间来看看时,才发现门锁已经被王先生换过了,他无法打开房间。当然,他也无法看到房间中的情形,他曾趴在地上,希望从门缝中张望进去,但仍然未能看到什么。
  大约半年之后,“今天有没有见到王先生”几乎成了他和她就寝之前的例行对话,而答案也照例是“没有”。当他们在和别人谈起他们的房客之际,称呼已由“好房客”变成了“怪房客”,大家都不相信,怎么可能有这情形,而七嘴八舌得出的结论十:必有古怪。
  他们也越想越奇,先是等了几晚,等不到王先生回来,就留了条子,在门缝中塞进去:“王先生,盼赐一谈。”十分文雅的留字,王先生的回条也很简单:“有何见告,请赐字。”
  还是见不着!王先生究竟是怎样的一个人,在他们的记忆之中,几乎已逐渐模糊了!
  那天晚上,他们参加一个喜庆宴会回来,他略有酒意,他先去睡了,他先贴耳在王先生房门外静听一会,又大着胆子,拼着挨骂,敲了敲门,没有回答,肯定了房间中没有人,才拿了一本厚厚的小说,坐了下来。
  他立定心意,要等王先生回来,哪怕等到天!
  常言道“有志者事竟成”,他果然等到了天亮,王先生并没有回来,或许是他其间几度睡着了的时候回来的?这不但令他沮丧而且令她埋怨不已,两人甚至因此发生了结婚之后的第一次争吵,吵得十分剧烈。
  那次之后,这个怪房客在他们平静的生活之中,形成了巨大的压力,简直有点提心吊胆,王先生像是在和他们捉迷藏一样,最后,她想出了一个办法:把铁门的横闩移上,单有钥匙,打不开门,王先生回来,就非按铃不可,他们就可以见到他了,自然,见了他之后,要郑重道歉,说自己不小心,一下子忘了还有人没回来。
  这个办法可以见到王先生,那是万无一失的,可是那晚上,王先生又没有回来。
  他们简直精神崩溃了,逢人就说,也请教了不少人,王先生若是没有欠租,不能擅自入房间,也不能无缘无故叫他搬出去——事实上,王先生除了不露面之外,实在是个好房客,可是屋子里有一个存在而又几乎等于不存在的人,这种气氛越来越是诡异,却也实在让人无法可以忍受得住。
  终于,最后一次,他和她上床之后,听到王先生回来的声音,两人飞快披衣出去,恰好看到王先生的房门关上,两人冲到门前,用力敲着门,敲得像是要拆屋子一样,房间中却一点反应也没有。
  他们忽然住了手,感到一股寒意遍及全身,不敢再敲下去,互相扶持着,退开了几步,盯着房门。
  他们胆小,不敢再敲门了。
  换了是你,敢吗?

vicky猫 发表于 2007-1-1 19:28

027 恒娘

聊斋故事题材包罗万有,不单是狐、鬼。这一篇,在聊斋故事中极有名,写的全是男女之间的心理战,有趣之极。
  这篇的原文相当长,自然不是“翻译”,而是全盘改写。
  躲在院子的一角,她泪水泉涌,可是却又紧咬着牙,不哭出声来。手绢早已湿得可以绞出水,忽然,她抬起头来,尚未曾看清站在近钱的是什么人,就听到一个十分柔和的声音,略带责备:“整天只知道哭,难怪洪先生不喜欢你!”
  她抽噎着,抬起头,泪水令视线模糊,她只是依稀辨认出,那是新来的邻居,他们搬来的时候,曾做过礼貌式的拜访——丈夫姓狄,布商,妻子的名字……她由于心情的哀伤,不是很记得了,这时她嘴唇掀动着,无法叫出对方的名字。
  对方先开口,熟稔地轻握住了她的手:“我叫恒娘!不记得了?”
  她又一阵心酸,咬着下唇,点了点头,大颗眼泪涌出,视线清楚,她看到院子的一角,围墙倒了一片,恒娘自然就是从那里跨过来的。
  恒娘的声音十分柔和动听,可是讲的话,对她来说,却极其刺心:“像你这样美丽的的小妇人,哭得那么伤心,原因只有一个:为了男人!”
  她又抽噎着,点头。恒娘轻轻提起了她的手,衣袖褪下,露出了雪白的一截手臂。恒娘称她为“美丽的小妇人”,一点也没有错,她,洪大业的妻子,看到她的人没有不说她美丽的。这时,她莹白的手臂,在阳光下看来,有隐现的蓝色的血管,那样柔滑,那样鲜嫩,使人忍不住去抚摸这如丝如缎的肌肤。恒娘的指尖在她手臂上轻轻拂过,令她全身酥麻颤抖,她睁大眼睛,现出疑惑的眼神。
  她的声音听来凄迷:“我,美?那为什么他……只喜欢宝带?人人都说宝带姿色不如我,可是他……为什么只喜欢宝带?”
  宝带原来是洪家的婢女,今年洪大业纳宝带为妾。
  妻不如妾!
  从此,她在丈夫的眼中几乎是透明,丈夫的眼神,甚至连投向她都吝啬!
  她这样躲起来呜咽哭泣,也不知道有多少次了,丈夫的人和心,却都再宝带身上,令她气愤郁结的是,没有人说宝带的姿色及得上她三分!
  恒娘叹了一声:“女人失去什么,总有原因的,女人要得到什么,也总得失去些什么!”
  她有点听不懂恒娘的话,正想问,一阵风过,送来了一阵男女的嬉笑声,女的声音听来浪荡,男的声音听来欢畅。那是她的丈夫和宝带在嬉戏。
  她紧咬着下唇,神情凄苦,恒娘浅浅地小,俯身在她的耳际说着话,她听得入神,长长地吁了一口气。
  从那天起,她照着恒娘的嘱咐,甚至不梳妆打扮,蓬首垢面,一个月之际,她丈夫在她的身边经过时,甚至掩鼻,声音自然也粗鲁之至:“你看看你自己,像什么?”
  她在等这句话,恒娘说过:等你丈夫这样说你时,你来找我!
  她看到丈夫搂着宝带进房间,不等有浪声浪音传出来,就急急跨过院子的破墙,见了恒娘,恒娘把她带到镜子前,她一个月未曾照镜子,这时,看到自己竟然像鬼怪一样,心中伤痛着急,“哇”地一声,哭了出来。
  恒娘却咯咯笑着,按着她坐下来,冷不防,就扯下了她的上衣,她本能地双手环抱胸前,半遮住了饱满秀的双乳,用惊恐的目光望向恒娘。
  恒娘轻抚着她柔滑的肩:“我来替你打扮,你先好好洗一洗身子。”
  她双颊有点发红,点头答应。
  半个时辰之后,她美丽的胴体散发着迷人的清香,蜂腰修腿,隆乳丰臀,看得恒娘“啧啧”连声,她还是第一次在镜中看到自己的身体……那不是淑女的行径!然而,这时她也为自己的身体而着迷!
  又半个时辰的妆扮,使她看来明艳照人,恒娘端详着自己的杰作,又在她耳际细细叮咛了一番。
  她从断墙跨过去,回到自己的家,才到廊下,她丈夫迎面而来,陡然站定,双眼瞪得极大,盯在她的脸上、身上。只有在新婚时,她才接受过丈夫这样的眼光。这时她身上发热,自然而然停了下来。可是,她又立即想起恒娘的嘱咐,一低头,飘起一阵香风,在丈夫的身边,擦身走了过去。
  惊愕之极的丈夫推门,推不开,敲门,门内一点反应也没有。刚才一瞥间那种美艳,化为一股无比的冲动,那是自己的妻子!那么美丽的妻子,是的,妻子一直美丽,一直能令他动心,可是,总少了什么,单美丽不够,男人要多一点什么,而妻子就是少了那一点,宝带却有。
  现在,他发现妻子和一起不同了,刚才那一顿,一低首,翩然掠过,那种风情,如果是在床上,就足以销魂,足以蚀骨!
  他用力擂着门,直到听到了她的声音:“我不舒服,想先睡一觉!”
  他喘着气:“我等!我等!”
  他抓耳挠腮,在她房外徘徊。宝带扭着身子走过来,娇声问:“你在干什么?”
  他望向宝带,用力摇了摇头,真不明白过去一年,自己在做什么!瞎子都可以分得出是妻子美艳!他粗声喝道:“不Gan-Ni事!”
  宝带双臂环向他的头,这是一直惯了的,等到抱住了他,宝带的身子,就会柔软地贴向他,缓缓扭动,他就会异常兴奋。
  可是这时,他竟然粗鲁地拉开了宝带的双臂,厉声喝:“滚开!”
  她在房间中清楚地听到了丈夫对宝带的呼喝,也听到宝带还在委委屈屈地发嗲,可是却遭到了更粗厉的呼喝。
  她缓缓吸了一口气,心中想:怎么一切和恒娘所说的完全一样?
  恒娘的话又一次在她耳际响起:让他在门外等一、两个时辰,然后放他进来,她会像饿狗,你要把自己当做是饿狗的口中之食,不管他要怎样,你都要答应,女人没有什么不能忍受的,若是真要坚持些什么,那就一定会失去些什么!你要逗他,可是一定要让他得到,记着我的话,千万别再像以前!
  她想着想着,想起丈夫像饿狗一样冲进来之后的情形,身子不禁发起热来,感到双颊发烫,双手握着,看着镜子中,眼波流转,竟有点不克自制。
  门外,丈夫的声音听来如烈火一样在烧:“娘子,求求你,让进来!”
  她的声音听来简直叫人窒息:“找宝带去,你眼里那有我!”
  丈夫在哀号:“只有你!从此之后,眼中只有你!”
  她满意地笑,虽然她自己按捺得咬牙切赤,但还是照恒娘的吩咐,硬是一个时辰之后才打开门,她的丈夫果然像饿狗一样扑进来。
  她几乎没有被撕碎!她愿意被撕碎!

vicky猫 发表于 2007-1-1 19:29

028 陆判

聊斋故事之中,有许多是为人所熟知的,“陆判”可算其中之一。这个故事的原文相当长,这里是取其中的几点。最有趣的,自然是阴间、阳间的随意突破,生死界限几乎不在存在,设想奇绝。在故事中,也可以看出古人认为思想由心产生的这种观念,所以换心可以聪慧,换了头思想不变。这种“手术”的设想,至今仍然大胆新奇之至。
  少了朱尔旦豪放爽朗的笑声,气氛一样热烈,因为大家在讨论:朱尔旦是否大胆到真能把阎王殿上的那具判官“请”来。
  在你一言我一语中,大有一提起阎王殿,就脸上变色者在。十殿阎王,判官小鬼,牛头马面,一尊尊都塑得栩栩如生,白天走进去,传统的精神压力和森严的景象,都曾令人感到阴风阵阵,幽明阻隔,阴阳分界,都那么神秘不可测,人死之后必然要进阎王殿去果报分明一番的观念,都曾叫人自心底深处粟然,所以也就连气息都要放缓。何况如今已是午夜,更何况是那一尊判官像——绿脸红须,最是狰狞可怖!朱尔旦居然口出狂言要把它“请”出来!
  许多人对一个,打了赌,要是朱尔旦真有这个胆子,大家轮流请他豪饮,要是他不敢,自然也得轮流请客,有人料定朱尔旦必输的,算算朱尔旦得花多少银子,仿佛已看到了他垂头丧气的样子。
  然而,没有多久,所有人全静了下来,朱尔旦一步跨进来,双手抱着一尊比常人略高的塑像,放下,将塑像转过身,面对众人,他若无其事地哈哈大笑,所有人不但出不了声,且有脸青唇白,全身发抖的!
  虽然灯火通明,判官塑像也离了厅,人也多,可是判官实在太狰狞,那一双凸出的眼睛之中,闪耀着夺命追魂的光芒,令人不寒而栗,背脊上像有许多虫在爬一样地不自在。
  好一会,才有一胆子较大的开了口:“我们……认输,你把……判官请回去吧!”
  朱尔旦哈哈大笑:“既然来了,岂可无酒!拿酒来,我和判官对饮!”
  那人咕哝了一句:“你……饮吧,我们……失陪了!”
  各人闪的闪,躲的躲,转眼之间,都溜走了。
  朱尔旦骂:“胆小鬼!”
  他大碗酒喝下肚,大碗酒在判官面前,洒向地,直到天色将明,才拦腰抱起塑像,脚步不免有点踉跄,可是胆气更豪,哼着小调,把塑像送回了阎王殿。
  一连几天,各人心悦诚服,轮流宴饮,朱尔旦酒醉饭饱回家,有时未能尽兴,兀自独酌,听更鼓声,正是三更,门外忽然有沉重脚步声渐渐移近,竟连地面也似在隐隐震动。
  门半开着,垂着竹帘,外面黑,看不真切是什么人有这样异样的脚步声。朱尔旦不禁感到一股寒意,陡然起立,看到帘外影影绰绰,有一条人影。
  他毕竟意态豪迈,一声长笑:“何不进来?”
  随着他的语声,竹帘“砉”然掀起,赫然便是绿脸红须的判官,大踏步走了进来。
  朱尔旦先是凛然,头皮发麻,双腿发软,遍体生寒,毕生未曾有过那种恐惧之感,他的第一个想法是:我死了!已经在阴间了!不然,何能见到真正的判官?
  一想到自己已死,反倒定下神来——反正已经是那么回事,害怕又有何用?他一豁出去,再无惧意,哈哈笑着:“可是前几晚冒犯金身,现在来提拿我归阴曹地府?”
  判官阔嘴一咧,笑容极为难看,可是却很真诚:“当然不是,那晚喝得不够,今晚再来!”
  朱尔旦喜得手舞足蹈,提起酒瓶来,每人先连干三碗,才问:“判官贵姓大名?”
  喝得急了,酒顺着判官的红须下来,他也不抹:“我姓陆,无名。”
  朱尔旦又举起了酒碗:“陆判兄,再干三碗!”
  陆判大声酣呼:“痛苦!痛苦!”
  朱尔旦和陆判成了好朋友,陆判虽然不至于每晚都来,但一个月总有十七、八天到朱家来痛饮,朱家上下,吓得动都不敢动,朱夫人更是胆小。一次陆判走了,朱尔旦大有酒意,进房之后,见妻子脸色恐惧,就指着妻子大笑:“你容貌本来就不怎么样,这一害怕,更是难看!”
  他的手向下移,妻子身上的衣服一件件减少,莹白柔滑,如丝缎,如玉如璧的女体,在闪耀不定的烛光下,闪起一片令丈夫血脉偾张的光彩,妻子也尽量把自己身体的美好处,向丈夫呈现。
  第二天晚上,午夜过后,陆判没有到,朱尔旦在书房睡着了,朦胧中,忽然感到胸口有点凉意,睁开眼来,看到的景象,令他直跳起来,可是却软得一点气力都没有,他想大叫,但他对自己和陆判友情的信心,使他镇定下来——他看到的是,自己整个胸膛都打开着,陆判正捧着一颗血淋淋的人心,放进胸口去!
  朱尔旦的声音还是不免有点发颤:“陆兄,你自然不会害我,可是你在做什么?”
  陆判神情严肃,说着话,手上一刻不停;把人心放进去之后,将打开的胸口合上,伸手在上面抚摸,伤口随摸随合,了无异状,他说的是:“找了一颗极聪慧的欣,心窍剔透玲珑,替你换上,可使你文思大进,博个功名!”
  等他说完,缩回手,朱尔旦坐起身,像是什么也未曾发生过一样,他陡然之间想起一件事来,疾声问:“人心可以换,人头能不能换?”
  陆判笑:“要换,自然可以!”
  他侧着头,打量着朱尔旦,朱尔旦双手乱摇:“不是我,恩……我妻子……体形……大佳,可是容颜……”
  他结结巴巴说到一半,陆判大笑:“我明白了,等有好的,我替你留意!”
  朱尔旦喜得当晚捧着妻子的丑脸胡言乱语,连自己也不知道自己说些什么。第二天酒醒,略微记得些,也没存着太大希望,倒是换心之后,文思大进,出口成章,人人都惊讶不已。
  过了一个来月,四更天时,朱尔旦骤然惊醒,只见陆判胸前全是血,手中挽着一柄锋利之极、刃口雪亮的长刃,已直闯了进来,一手拉起朱尔旦,一刀已向仍在睡乡中的朱夫人头际切了下去。
  朱尔旦张口结舌,陆判动作快绝,随手抛开切下的头,自怀中提出另一颗血迹斑斑的头,向无头的脖子上按下去,手在头上的衔接处缓缓抚摸,低声喝:“快取水来洗血污!”
  朱尔旦没口答应,等他取了水来,看到陆判已然不在,妻子坐着,一脸血污,也看不出是什么模样,他忙用面巾一把一把抹拭着,才抹了两把,就看到星眸流转,口角带春,朱唇欲语,鼻孔翕张,美得连替她抹脸的手,也在发颤。
  可是美丽的脸庞上,却充满了迷惘的神情,一开口,声音娇甜:“夫君,为什么替我抹脸?”又吃惊地叫:“怎么全是血!”
  然后,用手在自己脸上抹着,惊惶更令她的美丽增加了楚楚动人。
  朱尔旦作手势,妻子望向他,血已全抹干净了,他温柔地缓慢地谈;贪婪地吻向她诱人丰满的朱唇——这是他们夫妻间以前从未有过的事。

vicky猫 发表于 2007-1-1 19:29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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