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iss 发表于 2007-1-10 17:15

蓝色忧郁 发表于 2007-1-10 18:48

证据!!!!

julia326 发表于 2007-1-10 18:55

顺手~~~~~~~~~

http://www.dolc.de/forum/viewthread.php?tid=428696&extra=page%3D1

weiss 发表于 2007-1-10 18:59

julia326 发表于 2007-1-10 19:02

我是做反证据~~~~~~~

蓝色忧郁 发表于 2007-1-10 19:04

甭管什么正的反的,反正事实摆在这儿,等处理吧,都没啥好说的。。。

咱们也没有必要在这里争论什么,等裁决吧!

weiss 发表于 2007-1-10 19:11

live 发表于 2007-1-10 20:40

请水库当值版主按照论坛发言规则严肃处理此事。

蓝色忧郁 发表于 2007-1-10 20:47

原帖由 live 于 2007-1-10 20:40 发表
请水库当值版主按照论坛发言规则严肃处理此事。

有些不宜外传的东西我放到了版主区里,希望您能也处理一下!

live 发表于 2007-1-10 20:58

你好:正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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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我需要nicky00001还有羽天向我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