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这时候如果房主提出暂缓强制执行令可以吗?
Gerichtsvollzieher是不是不管理由啊?可笑,他让我去他办公室谈,
还要还让我去Abgabe der eidesstattlichen Versicherung,
还要带什么个人全部帐户,驾照,
什么人寿保险材料,
什么房屋信贷金,
什么个人财产清单等等,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还是要找个律师谈谈的.
请问这时候如果房主提出暂缓强制执行令可以吗?
因为我如果现在不谈清楚,
以后再按这个标准收,
损伤比较大的说.
请问
请问哪个机构可以找到免费的律师咨询服务啊?我现在算大学里的学生(注册为博士生了),
学校里有免费的律师咨询服务吗? 上两贴中提到法院的强制执行令Vollstreckungsbescheid,在此要作补充:
除了通过普通的民事诉讼程序,胜诉或大体胜诉后可推动强制执行之外,也可以采用Mahnung达到此目的。虽说
此项程序仅适用于以欧元计算的经济纠纷,日常生活中适用范围极广。
催款人向指定区级法院提出书面申请,法院并不具体审查其内容和缘由是否合理,形式符合即可。
区级法院签发Mahnbescheid之后,如果被敦促付款者在收到催款书后2星期内不提出异议Widerspruch, 催款人可向法院申请签发强制执行令Vollstreckungsbescheid, 被敦促付款者还有机会在2星期内提出停止执行的异议Einspruch,可以进入正常审判程序,寻求法院裁决。如果错过这最后2星期,该强制执行令就有了法律效力,很难再做回旋。
有些中国同胞出于不了解,有些限于语言上理解,在收到Mahnbescheid后不理不睬,这恰恰是极有风险的做法。一定要及时提出异议, 否则自陷被动! 原帖由 lilly0804 于 2007-1-20 14:43 发表
那有什么办法暂缓执行啊?
我还是要给他们讲道理的.
不能无缘无故就汇钱去.
汇了他们更得寸进尺的.
上次就是糊里糊涂地没理他们的信,
这种情况下是找房主还是直接找Gerichtsvollzieher谈理由,
还是到法院的 ...
原帖由 lilly0804 于 2007-1-20 15:00 发表
Gerichtsvollzieher是不是不管理由啊?
可笑,他让我去他办公室谈,
还要还让我去Abgabe der eidesstattlichen Versicherung,
还要带什么个人全部帐户,驾照,
什么人寿保险材料,
什么房屋信贷金,
什么个人财产清单等等,
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还是要找个律师谈谈的.
请问这时候如果房主提出暂缓强制执行令可以吗?
因为我如果现在不谈清楚,
以后再按这个标准收,德
损伤比较大的说.
你的逻辑很有意思,女博士生吗?不同凡响的说$汗$
房主都进行到这一步了,估计是不会主动要求法院暂缓执行的。你越拖最后要付的钱越多
[ 本帖最后由 fc200x 于 2007-1-20 22:25 编辑 ] $送花$ $送花$ $送花$ 原帖由 maomaomimi 于 2007-1-19 12:30 发表
就是让你去陈述证词,发誓说的是真的,如果以后发现你说的不是真实情况,是要受到法律惩罚的。
$支持$ $支持$ $支持$ 看完这帖子,心里为LZ发毛$郁闷$ 严重同意楼上的观点! 这是个什么人, 真给中国人丢脸, 简直就是个无赖!$bs$
我刚开始还怪热心地替他着急, 后来发现这人如此无耻, 真是太丢人了!!!!!!!!$bs$$bs$ $bs$ $bs$ $bs$ 天哪,照这个情况看,楼主收到法院的信已经过了4周了,居然还没有去问问到底是什么情况,简直是太佩服楼主了。这样子不出事都奇怪了。德国法院本来就不可能没有事情就给你来个信,要你做这做那的,他那有这个空啊。
我是觉得楼主既然不懂为什么不早点问,现在这个应该是已经生效了的强制强制执行令。楼主再不去Gerichtsvollzieher那里,他就直接到你家去durchsuchen了。 实在是受不了了,什么叫“无缘无故汇钱去”,住了别人的房子,想赖钱吗?
如果对金额有异议,那人家到法院告了,你倒是应诉,阐述你的理由啊。以为不理别人就行了,你以为这是国内吗?
人家既然可以不签合同就让你住进来,就有办法治理不给钱的无赖。别忘了,你现在还住在人家的房里,这就是铁证。
太无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