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茄 发表于 2007-1-24 13:49

实习的工作许可

现在拿到实习的位子,分别在两个公司。一个从3月到7月,一个从7月到10月。

因为实习的时间算在90天的工作许可之内(在Auslsandsamt 和Arbeitsamt 咨询后的结果),所以第一个实习就把这个90天完了。当时Auslandsamt 的人很nett得跟我提示过,如果90天之后还要工作,可以申请一个zusätzliches Arbeitserlaubnis.(估计是因为实习的钱是在很少的原因),所以就想问问有没有人有这方面的经验。我再申请一个工作许可来做第二个实习的可能性大吗?

谢谢:)

liebermann 发表于 2007-1-24 13:58

都是freiwillig的实习啊?

番茄 发表于 2007-1-25 17:18

对啊。不是说实习对将来找工作有帮组吗。$害羞$

都没有人知道吗,:m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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