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gjl 发表于 2007-1-29 22:37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1-25 23:38 发表
那是说在申请的当时不能吃救济吧?如果楼主只是短期接受帮助,将来成为Großverdiener、纳税大户,德国政.府大概巴不得他不走呢。
申请长居和入籍原则上是要求从来就没有接受过社会救济的。当然也不是没有特例。而且拿过救济就像留过案底一样是一直可以查到的。举个例子说,入籍的要求还包括没有犯过罪。但是具体实施的过程中也有给人改过自新的“宽大处理”案例。但是毫无疑问,为了这点小恩小惠去申请社会救济绝对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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