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ril811 发表于 2007-1-29 01:39

我为自己辩护

live 版主说接到投诉,就把我的贴的封了。可是我却没在意见簿里找到投诉我的帖子,我甚至连投诉我的原因都不知道。
说我侵权吗?我只是代购,我不是代理商!

说代理商侵权吗?代理商是德国的合法公司:
FM GROUP DEUTSCHLAND GmbH
Geschäftsführer: Bartosz Klimiuk, Jerzy Pater
Amtsgericht Berlin HRB 99874 B
Umsatzsteuer-Identifikationsnummer: DE 814592554

说市面上没有见过这种统一包装的香水吗?代理商的确不设专柜卖,公司有各种各样的推销手段,并且在欧洲,澳洲,美国都有分公司。

公司有不是刚刚开始,已经很长时间的历史了,如果有法律问题的话还等到现在在论坛上发现,德国人早就投诉了,公司还能象现在这样不断地发展?

代理商明白的说了,用自己的包装,用自己的产品标号,就不是侵权!!!香水的质量不能保证,公司根本就不能合法注册!!!能拿到一样的香水这是公司内部的事情,我作为代购是无法解释清楚的!别说不用名牌的包装就是假货,用了名牌包装内部却不一样的才是真的假货。


如果有网友有质疑,那是因为他们从来没有在我这里买过,我也从来没有要推销他们来买,我卖香水都是在买家卖家双方达成同意的情况下进行的,而且更他们都解释地很清楚,味道是一样的,并不是市面上的包装。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还要向不买我香水的网友解释,live版主让我出示证明,我能给的就是代理商的名字和注册号,如果我再做其他的解释是不是又成为发布广告的行为呢?

lan 版主认为我在芊芊上用马甲发广告帖,我从来都不用马甲,只是第一个买我香水的就是我的邻居,大家共享网络,出来发表一下自己用过香水的看法也被当成了广告宣传。难道只有没买过香水的人有质疑就不能有买过香水的人的认同吗?

大家买东西也就是要个物美价廉,我给网友提供,大家要是只认包装那我没话说,但是公司合法成立,合法经营,就是能做到各大名牌香水味道一抹一样的香水,难道只喜欢味道的网友就不能购买了吗。

live版主说我和他解释没用,要我向广大网友解释,我不知道这又有没有用,毕竟最后能打开我帖子的人只有他。而且我对买我香水的人都说明过,不知道在这里说明又是为了谁,质疑总是有的,没有任何一个人是被全世界人相信的,难道也要一个一个解释吗?不想买我香水的人,我需要向他们解释什么呢?

live版主说他没有义务调查真相,那他就没有权利封我的帖子,因为他的封帖原因是他收到的一条短消息。难道接到一个短消息投诉就可以把我的帖子封掉吗?请遵守自己发布的封帖规则,请指明我触犯了哪一条?

live 发表于 2007-1-29 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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