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ve
发表于 2007-2-8 14:21
lan说她的手机上的证据可以后天拍照发上来。
nic
发表于 2007-2-8 14:23
我一共发了两封短信给老大
第一封,say-sorry 给我承认错误,但是署名是她的真名,和Benefit
第二封,我本想直接打电话跟她沟通,让她劝猴子的
所以要了她电话号码,她回复我她的电话号码了
跟lan一核对就知道了是否同一个人了
气死我了,本来这些都给她留着,不公布算了
昨晚熬到6点,今天中午一起来,就听说有人说要告DOLC,
反了她了!
[ 本帖最后由 nic 于 2007-2-8 14:27 编辑 ]
靓靓妹头
发表于 2007-2-8 14:24
为什么要等到后天????
live
发表于 2007-2-8 14:25
因为手机现在不在她手上。
kellywm
发表于 2007-2-8 14:27
终于nic来了。。。$支持$
nic
发表于 2007-2-8 14:27
老大查收我的短信啊
我一共发了两封啊
没收到一定要告诉我啊
纯白丫丫
发表于 2007-2-8 14:29
唉,证据确凿了。benefit快来道歉吧。$NO$ $NO$ $NO$
rebeccacn
发表于 2007-2-8 14:29
fall
发表于 2007-2-8 14:32
告dolc......$考虑$ $考虑$ $frage$
kleinyaya
发表于 2007-2-8 14:33
我们还需要的是,say_sorry承认自己对图片的盗用以及和国内猴子的关系.这样才能证明,是say_sorry盗用的图片并转给猴子使用.
然后就再证明say_sorry和benefit是同一个人就可以了.相信nic和lan的证供就够了$送花$
希望benefit立即停止接受新的订单,并且在结束现有订单后等待事件的处理.
[ 本帖最后由 kleinyaya 于 2007-2-8 15:21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