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上一个花花公子—— 一个乖乖女的堕落轨迹!(转贴——
$angry1、文静美丽的我本是一个穷人家的乖乖女
为什么会有这么多人喜欢生女孩子?原因就是很多父母认为女儿一般比男孩子乖巧,会做父母贴心的小棉袄。事实也确是如此,从小我就被父母竭力地疼爱着,在家里很少让我做家务的。家在偏远山村,邻里之间的生活境况都相差不了多少,但一般别人家的孩子9岁已经会做饭、洗衣和拔猪草了,我还是天天被父母宠着不干这干那的家务,就连房间卫生偶尔都是让比我小两岁的弟弟打扫的。但上中学后,我就发现贫穷是多么卑贱的事,穷人家的孩子注定要比别的孩子受更多委屈。当别的女孩子在夏天能穿上碎花裙子的时候。我却只能穿着母亲做的黑长裤,当别的女孩子能在头上夹着美丽的蝴蝶发夹时,我漂亮的头发上系着一根橡皮筋。
不过我从来没有恨我的父母没能力给我买衣服买发夹,相反我很要强。从小学以来,我的成绩就一直在班上遥遥领先,也许只有这样才能不让人忽视我的存在。我还热爱舞蹈,在高二时参加过年级的文艺队,凭着优美的舞姿屡屡在学校获奖。父母也一直把我当成他们骄傲的资本,下狠心在地里起早贪黑也要把我送上大学,我父亲曾经说过一句让我感动至今的话:“要是砸锅卖铁还供不起你读书,那我就去卖血,如果卖血还不能的话,那我宁愿把身上的肉也去卖掉,假如有人要的话……” 就这样,高考后我顺利收到了南昌市某本科院校的通知书,但随之而来的高额学费难住了我们一家,无奈之下,刚初中毕业的弟弟很懂事地放弃了升学高中的机会,辍学去南下打工了,从而换来我的大学生涯。而父母也认为我读书比弟弟会更有前途,因为我是他们的乖乖女,在他们眼中我就是最优秀的。
2、天啊,我无可救药地爱上了一个花花公子
上大学的时候,我已经出落成一个俊俏的大姑娘了,但1米67的身高、姣好的面容、白净的皮肤并不能成为我的资本,虽然我抽屉里收到过不少情书,但我想要的爱情是既浪漫温馨又简单平淡的,而且理想中男友应该是既阳光又富有内涵的。而且大学期间,由于贫穷,我比谁都懂得自尊和独立,大学四年我基本上都是在紧张的学习和繁忙的兼职中度过的,直到论文答辩的前一天依然如此。也许命运捉弄人,也恰恰是在毕业的那天,我遇上了勇哥。
那天,班上的同学都说要去疯狂一把,我便第一次和他们进入酒吧。然后我第一次喝红酒,第一次在大众场合唱歌,也第一次在酒吧跳舞。虽然那次玩得很High很投入,但我老是看到对面总有个人在盯着我看,那痴迷专注的眼神让我不敢逼视。等我跳完舞后,我察觉到了那个人在向我走来,然后听到一个很沙哑很磁性的声音分明在对我说:“小姐,你跳舞真的很漂亮,我想请你陪我跳一首,好吗?”出于一个女孩应有的矜持,我礼貌又紧张甚至结巴地对他说:“很抱歉,我……我不……不认识你。”这时候,我抬头看了他,天啊,一个标准帅哥,他的眼睛怎么可以这么干净明亮,然后我竟然有点后悔刚才说出的话了。然后他也礼貌地回答我:“那好吧,希望以后还能有机会。”而后不久,我就和我的同学们离开了那个酒吧,那天晚上躺在床上睡觉的时候,我的脑海里老是回忆起那个沙哑又磁性的声音,还有那张英俊无邪的脸,久久不能入眠……
那个周末的下午,我正在寝室疯狂地看报纸上的招聘启事,楼管阿姨托室友告诉我有人找我,室友还神秘兮兮地问我:“什么时候认识了个帅哥哦,怎么以前我不知道啊!”听到她这句不怀好意的话,我使出了我的“必杀技”——狠狠地拧了下她的胳膊。当我好奇地走到宿舍楼前的时候,发现找我的不是别人,正是酒吧里那个男孩。顿时我觉得脸上变得绯红起来,他也挺不好意思的,不过到底还是男孩子,很容易就找借口摆脱了太多的尴尬,他说:“找你可是真不容易啊,咱们边走边聊吧!”然后我和他去了学校情侣们通常约会的那个小湖边,刚开始和他聊天还是感觉有点不好意思,但很快由于他的幽默和善谈就变得毫无隔阂了,天南地北地畅谈着,我竟然才发现自己的口才也不是很差。而后,我又随着他去学校附近的小餐馆吃了顿晚饭。睡觉前,我回味着下午和他的聊天,还有他的英俊和风趣,觉得一切好像都是那么的美好。
然后,他每天都会来找我,找各种无厘的但我还是会接受的借口去散步、聊天和吃饭。而后,我才知道他叫薛勇,在那个酒吧做驻唱歌手和艺术总监,艺名勇哥。不久,他得知我在找工作后,就很轻松地安排我去那个酒吧做舞蹈演员,让我深深感激。和勇哥在一起工作是幸福快乐的,有顾客骚扰我的话他会很快摆平,即使经理都不敢责骂过我。闲暇之余,勇哥带我去吃了别的女孩子经常去吃的麦当劳和肯得基,尽管我吃了还觉得那东西并不怎么好吃,但满足了我的虚荣心。他还带我去沃尔玛和步行街购物,却不会厌烦女孩子的烦琐。
3、自酿祸端,他占有了我之后暴露出花花公子的真面目。
虽然勇哥为我做了这么多,但我还是没有答应做他的女朋友。直到2005年的情人节晚上,他在酒吧里唱完一首王力宏的《唯一》后,送给了我一束从来没有收到过的玫瑰,那一刻我才感觉我的爱情真正到来了,而勇哥给予我的爱正是我想要的,浪漫、温馨、朴实、美妙。
以后的一切就顺乎其然了,勇哥成了我的男朋友,我有了一份爱情——美好的初恋,甚至还幸福地认为自己似乎找到了人生的另一半。牵手、拥抱、接吻、抚摸、开房、共浴,而后在他的诚心发誓中,我痴痴地认定勇哥一定会爱我一辈子的,在内心的幸福与身体的疼痛中迎来了我的第一次性经历,直到他做完后,我看见下身流血了,才意识到我的那层膜没了,我哭了。但我不是因为疼痛和伤心,我甚至是在庆幸,我傻想着:我终于有一个可以依靠终生的人了!
在勇哥的建议下,我们干脆就在酒吧的附近租了件两居室,很幸福地同居在一起了。白天,我们搂着睡觉到上午10点多,然后在一场热烈的性爱后起床,他牵着我的手一起去菜市场买菜、然后一起做饭,晚上7点半上班到第二天凌晨一点,然后回到家里冲凉、趟在他温暖厚实的怀抱里撒娇、然后再香甜地入睡。我很满足地享受着这种很平淡的幸福,仿佛我已经是他的老婆了,因为我从不对他的性要求反抗,甚至极力去迎合他强烈的性欲并且极力地配合着他,哪怕自己身体不怎么舒服。
在酒吧里工作久了,我渐渐发觉了很多同事对我的态度好像都有点异样,甚至感觉他们看我都是用一种鄙视的眼神。但终于听到一个女同事在更衣室说勇哥以前的一些沾花惹草的劣迹了,那一刻我差点晕眩了过去,天啊,难道真心所爱的竟然是个花花公子!不过我很快想,这是不可能的,我从来没发现他被着我跟哪个女孩子好。但事实又一次击倒了我!很快,我真的发现勇哥跟几位女顾客关系非同寻常,连在台上唱歌都会眉来眼去。不过,我还是宁愿告诉自己这可能是我的臆想作怪。直到有一天,我哭着跑到一个宾馆揣开一间房间的门,看到他和酒吧一个女顾客赤裸地在席梦思上巫山云
4、堕胎两次,男友最终还是抛弃了我,我选择了当小姐
我一度对勇哥失望至极,但毕竟我对爱情还是充满幻想的,而且那时我已经第一次怀孕了。在他跪着向我保证一定改正时,我又心疼了,我原谅了勇哥。以后,我加倍地去体贴他去关心照顾他,希望让他真正感受到我对他付出的是真爱!
的确,勇哥收敛了许多,对我更是宠爱有加。在他的劝说下,我还忍着痛楚把肚子里的孩子打掉了!到后来,我害怕他的失去竟然到了那种地步,甚至还乱想着:他是不是又不怎么爱我了,或者是又喜欢上了别的女孩子?!三个月之后,我肚里又怀上了他的孩子。这时候,他也终究又现出了花花公子的“庐山真面目”,又一次背叛了我和我们之间的爱情,这一次,他甚至把情人带到了租房的卧室里。我再也忍受不住了,咬牙切齿地去撕打着那个女人,但勇哥用力掴了我一巴掌!这是第一次打我,也是最后一次了!第二天,勇哥抛弃了我,在这个城市消失了。我也把第二个孩子打掉了。
为了报复,也为了纪念这段刻骨铭心的畸形初恋,我选择了继续留在和勇哥刚相识的那个酒吧工作,但不是做舞蹈演员,是坐台小姐。至于以后,我没有多想过,但怎么都不会去结婚的……
后记:婧儿是个漂亮善良的女孩,很难想象,才不到21岁的她有着如此悲凉的爱情经历。笔者曾经不止一次劝她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她说,爱情这东西她看透了,颓废而虚幻,男人也没一个好东西,在得到你的身体之后就会毫不留情的抛弃你!诚然,婧儿的话多少有失偏颇,但也给同龄女孩们敲响了一个警钟:不要轻易地去爱上一个花花公子,不要轻易地把初夜给男朋友,更不要轻易相信你现在的男朋友就一定会是你终生的幸福! :o :o 好可怜 原帖由 fensterglas 于 2007-2-9 18:39 发表
:o :o 好可怜
死玻璃,和我抢沙发:cool: 原帖由 恭喜发财 于 2007-2-9 23:02 发表
死玻璃,和我抢沙发:cool:
你自己动作慢,还有我叫玻璃窗,谢谢合作 不要轻易地去爱上一个花花公子,$支持$ 不要轻易地把初夜给男朋友,$汗$ 更不要轻易相信你现在的男朋友就一定会是你终生的幸福!$汗$
自己的幸福是在自己手中的
回复 #1 gerdhilbig 的帖子
何必呢。。。惋惜$考虑$ $郁闷$ $郁闷$ 自强自强 才不到21岁,还太小了!就算有过这样的经历,也没必要去坐台呀? 这有什么的......被惯大的,没经历过挫折,心理承受能力这么差
没什么好可惜的
事情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他经历了这事情想到过他的弟弟为她的付出吗?
就这么轻易堕落 BS!$bs$
估计要被拍了...快闪$汗$ $frage$ 这种报复太笨了,要好好活,做小姐?!期太笨了吧,还是本科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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