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啃吸 发表于 2007-2-15 01:18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5 00:11 发表

楼主都要歇了...
不过呢,我还是很neugierig,你从哪几个帖子中看到我被众人讨伐了?
你们德语论坛的风气就是那样,我觉得不适合,所以离开了。
这里是我第三次和人争吵,原因还请你继续仔细看帖思考。
好 ...

哈哈,我可没有搜过你别的什么贴,只不过这两天常来这里看到这些theater。还有我说你水平高原因就在这里,虽然刻薄,可是没有一句带脏,可是很多却是带刺。

Arterix 发表于 2007-2-15 01:22

原帖由 卖啃吸 于 2007-2-15 00:18 发表


哈哈,我可没有搜过你别的什么贴,只不过这两天常来这里看到这些theater。还有我说你水平高原因就在这里,虽然刻薄,可是没有一句带脏,可是很多却是带刺。
你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你既然没看我别的帖子,怎么就能下结论啊?
实际上,你先把感情色彩放下,看看对手的话带不带刺?
不知谁能一只巴掌就拍响的...

卖啃吸 发表于 2007-2-15 01:29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5 00:22 发表

你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你既然没看我别的帖子,怎么就能下结论啊?
实际上,你先把感情色彩放下,看看对手的话带不带刺?
不知谁能一只巴掌就拍响的...

对手的有些话当然很难听,可是你是高手唉,不一定要“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吧。

还有在评价德语论坛的风气的时候,请先问一下自己的良心,不要因为一些极个别人的现象而被混肴视听,影响你的判断。

云裳 发表于 2007-2-15 01:32

Arterix 发表于 2007-2-15 01:37

原帖由 卖啃吸 于 2007-2-15 00:29 发表


对手的有些话当然很难听,可是你是高手唉,不一定要“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吧。

还有在评价德语论坛的风气的时候,请先问一下自己的良心,不要因为一些极个别人的现象而被混肴视听,影响你的判断。
我没说“必犯人”,我只是保留“犯人”的权利。
而且,争论不用脏话,不戴帽子很有意思的。一方面加强对民主原则的体验;另一方面认识一些小丑(楼主、你都不要对号入座!)。

至于德语论坛,我只说不适合我,我没有在那里捣乱、骂街或者公开埋怨吧?

Arterix 发表于 2007-2-15 01:43

原帖由 云裳 于 2007-2-15 00:32 发表

$握手$ $握手$
打群架呀?那俺只能落荒了...

卖啃吸 发表于 2007-2-15 01:45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5 00:37 发表

我没说“必犯人”,我只是保留“犯人”的权利。
而且,争论不用脏话,不戴帽子很有意思的。一方面加强对民主原则的体验;另一方面认识一些小丑(楼主、你都不要对号入座!)。

至于德语论坛,我只说不适合 ...

你是说不适合你,可是根据上下文,给我的感觉是说那里到处都在拍人和被拍。不好意思,那是是我理解错了。节日快乐,虽然已经过了。

Arterix 发表于 2007-2-15 01:51

原帖由 卖啃吸 于 2007-2-15 00:45 发表


你是说不适合你,可是根据上下文,给我的感觉是说那里到处都在拍人和被拍。不好意思,那是是我理解错了。节日快乐,虽然已经过了。
正是因为在你们那里都打太极拳,所以拍不到人反而被人一记阴柔爪够到死穴,无话可说,遁地而走。
这儿楼主也使出同一招,本来也要撤,突然看到他是钱跃君博士的粉丝,旋停。
情人节,俺有人管了,快乐有限;)
祝你天天情人节。。。

扬扬洒洒 发表于 2007-2-15 08:31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5 00:51 发表

正是因为在你们那里都打太极拳,所以拍不到人反而被人一记阴柔爪够到死穴,无话可说,遁地而走。
这儿楼主也使出同一招,本来也要撤,突然看到他是钱跃君博士的粉丝,旋停。
情人节,俺有人管了,快乐有限; ...

$bs$

$bs$

$bs$

就你还有人管,估计是个小学没有毕业的农村小男人,因为同志资源有限。。。
$汗$
$汗$
$汗$

真是萝卜青菜。。。

XHH2006 发表于 2007-2-15 09:41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4 22:33 发表
呵呵,未名先生义愤填膺、明枪暗箭的一席话,不知在讽刺谁。是谁一面骂德国猪,一面继续争取为德国猪及其老人、女人、儿童交税。
再重复一遍,也是最后一遍,在下不认为德国社会保险系统是合理的,可这就是法制 ...
和“靓靓妹头”一样的人真是大有人在啊!这皮和明城墙的拐弯处有得一拼!$汗$ $汗$
顺便问一下,你是同性恋吧?$考虑$ $考虑$

DLIII 发表于 2007-2-15 11:14

LS两位很莫名其妙, Arterix的性取向和本题有关吗? 探人隐私搞人身攻击, 真有本事啊.

他说话虽然语气不够和气, 可是并非胡搅蛮缠没有道理, 心胸稍微大一点的人, 就不会听不得一点其它意见.

VanillaA 发表于 2007-2-15 11:29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2-15 10:14 发表
LS两位很莫名其妙, Arterix的性取向和本题有关吗? 探人隐私搞人身攻击, 真有本事啊.

他说话虽然语气不够和气, 可是并非胡搅蛮缠没有道理, 心胸稍微大一点的人, 就不会听不得一点其它意见.

$支持$雖然Arterix有時言語帶刺, 不體

未名 发表于 2007-2-15 11:35

原帖由 Klavier1983 于 2007-2-15 00:17 发表
期待楼主继续在这里分享经验~先祝楼主好运!

多谢!

未名 发表于 2007-2-15 11:39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5 00:22 发表

你知道人不犯我,我不犯人?
你既然没看我别的帖子,怎么就能下结论啊?
实际上,你先把感情色彩放下,看看对手的话带不带刺?
不知谁能一只巴掌就拍响的...

对不起!我的贴不欢迎你。

请你另开题,或是到茶馆去。

多谢!

Yalu 发表于 2007-2-15 12:34

要争取

以前看过相关帖子,确实是有人先争取到领失业金,然后以此证明延居留的。
一般说,如果你交了一年的失业保险,可以领半年的失业金,交了两年,领一年。领失业金是一个至少交了一年失业保险的人的ANSPRUCH。
你自己要想法查到具体的法律条款。然后书面申请,列明具体的法律条款。口说无凭,即使打官司,也没证据。而且书面的东西,AMT必须处理,并且给你答复。根据答复的具体内容,可以进一步理论。

请律师打官司也是一种选择,但你自己也一定要尽多了解相关法律。

当然尽快找到新工作,是更重要的事情。

不管在哪里,都是生活。你是对的,一定要维护争取自己的权益。

好运!

violazen 发表于 2007-2-15 12:48

纯属讨论

不知楼主有没有看过德国人领失业金的规定,正好有朋友最近也领失业金。除了硬性条件,即1年,或者2年连续交失业金,我那朋友还必须拿着老板的信,说明是公司的原因才没有继续雇佣合同,否则Arbeitsamt会认为是你自愿离开工作岗位,我朋友说这样也会领不到失业金。

现在她终于可以领了,但是必须常常到Arbeitsamt报道,表示她在积极申请别的工作岗位,并交上自己的简历,Arbeitsamt如果帮你找到工作,至少也得去参加面试,如果又是自愿拒绝介绍的公司,那又有可能领不到失业金。

除了楼主的工作许可的问题外,这点看来还有争取的余地,以上的似乎也是Arbeitsmarkt Verfügbarkeit的条件。楼主在争取的时候,这两点说不定也应该主意,免得又被抓住把柄?$考虑$

未名 发表于 2007-2-15 13:05

原帖由 violazen 于 2007-2-15 11:48 发表
不知楼主有没有看过德国人领失业金的规定,正好有朋友最近也领失业金。除了硬性条件,即1年,或者2年连续交失业金,我那朋友还必须拿着老板的信,说明是公司的原因才没有继续雇佣合同,否则Arbeitsamt会认为是你 ...

这些人可不是吃素的。

早要我开好原公司的证明了,即确实是公司的原因。

很多德国人就喜欢咋唬的外国人。

远远的远远 发表于 2007-2-15 14:21

原帖由 靓靓妹头 于 2007-2-14 13:36 发表
爬了一下楼,看了一下:
1 既然德国如此不好,你为何出来?觉得这里赚不到钱了?就卖别人德国猪?
2 中国那么多不公平的事情,怎么也没看人说来说去?一跑到国外了开始讲什么人权了,公平了,。。。。。。有意 ...

$支持$ $支持$ $支持$
德国人没有求你在德国工作,是你自愿在德国工作,那就要遵守人家的规章制度。

1504674 发表于 2007-2-15 14:34

本来还以为通过这个帖子能学点东西,结果净看人吵架了。何必呢,都是同胞。有人德语好,能力强,在德国过得不错,这是好事。有人德语不好,遇到一些困难,上来发泄一下,也不需要上纲上线的教训人,让他回国。能帮助的人,给提个建议,看不惯的人不要看这个帖子不就好了,何必咄咄逼人呢。在国外都不容易,宽容点不好么。

maomaomimi 发表于 2007-2-15 15:02

原帖由 1504674 于 2007-2-15 13:34 发表
本来还以为通过这个帖子能学点东西,结果净看人吵架了。何必呢,都是同胞。有人德语好,能力强,在德国过得不错,这是好事。有人德语不好,遇到一些困难,上来发泄一下,也不需要上纲上线的教训人,让他回国。能 ...
有道理$握手$

Stil 发表于 2007-2-15 15:28

原帖由 1504674 于 2007-2-15 13:34 发表
本来还以为通过这个帖子能学点东西,结果净看人吵架了。何必呢,都是同胞。有人德语好,能力强,在德国过得不错,这是好事。有人德语不好,遇到一些困难,上来发泄一下,也不需要上纲上线的教训人,让他回国。能 ...

$握手$ $握手$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7-2-15 15:40

$握手$ $握手$

原帖由 DLIII 于 2007-2-15 10:14 发表
LS两位很莫名其妙, Arterix的性取向和本题有关吗? 探人隐私搞人身攻击, 真有本事啊.

他说话虽然语气不够和气, 可是并非胡搅蛮缠没有道理, 心胸稍微大一点的人, 就不会听不得一点其它意见.

Benzin 发表于 2007-2-15 15:42

原帖由 未名 于 2007-2-14 22:27 发表
所以说问题在于:外国人法 是不是高于民法??


其实这两个法平级,事情又回到了最初出的的鸡和蛋哪个在先的问题,德国的法律太多,经常会出现这种问题,最早常见的就是工作许可和居留的问题,后来才在新移民法中规定由移民局和劳工局协商,但规定只限于找工作,对于失业以及失业救济金没有规定,换句话说,如果移民局不愿意和劳工局进行协商,也没有法律硬性规定它们之间必须协商,那LZ就没有机会,而打官司的话他们两家都没错,错在立法,那这个官司就有得好打了,估计如果LZ能赢,那么德国以后就会多一条法律了。

Arterix 发表于 2007-2-15 15:54

楼主,对不起最后一次水你的帖。你老人家那么大的雄心,再担待一次好吗?
就是想心平气和的为批评我的各位做最后一次分析。
首先,各位发帖就是为了听好话的?不管自己的看法对不对,做法对自己有利不利?
其次,一般来讲,看到骂到德国猪的帖子我是不会答复的。而且我认为凭这种态度在日常生活中会处处碰壁的。在德国遇到难题骂德国猪,在国内呢?骂上海?广东?公司?
再次,为什么我还是答复了呢?因为楼主的第一个版本是说“我的失业保险金都给他妈德国猪养老了”。我一看就知道他不了解德国社会保险体系的运作,如果其他同样不了解情况的网友看了,那不是误导吗?至于楼主后来为什么自己改成现在版本了,我认为无关紧要了。在各位看来,我这样的动机是否为了大家学到东西呢?
最后,楼主大骂德国猪啦,压榨啦,听起来还真有阶级仇、民族恨的感觉。对于这样的情绪,我建议他回国发展,受压榨也是支援了自己人,难道不是逻辑思维?
希望大家不要人云亦云,动辄把某些德国官僚、黑心商人的做法上纲上线到人种、民族对立的高度上来。还是推荐给大家一句德语成语:Wer im Glashaus sitzt, soll nicht mit Steinen werfen. 祝大家都在这个过桥的国家成才发财。

Stil 发表于 2007-2-15 16:03

真够烦的,没完没了。建议斑竹再多删些这里吵架的帖子,大家在这里好好讨论多好。

1504674 发表于 2007-2-15 16:07

原帖由 Benzin 于 2007-2-15 14:42 发表


其实这两个法平级,事情又回到了最初出的的鸡和蛋哪个在先的问题,德国的法律太多,经常会出现这种问题,最早常见的就是工作许可和居留的问题,后来才在新移民法中规定由移民局和劳工局协商,但规定只限于找 ...
我到是跟你的看法不大一样,根据法理学,民法典应该属于普通法范畴,而外国人法属于特别法范畴,在普通法和特别法发生冲突竞合的时候应该是特别法有优先权,仅仅是个人看法。

1504674 发表于 2007-2-15 16:16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5 14:54 发表
楼主,对不起最后一次水你的帖。你老人家那么大的雄心,再担待一次好吗?
就是想心平气和的为批评我的各位做最后一次分析。
首先,各位发帖就是为了听好话的?不管自己的看法对不对,做法对自己有利不利?
其 ...
批评人没有什么不对的,楼主也有不当的言语,但是您到底给了大家什么实际帮助,我确实没有看出来。你上来就让他回国,不是么。如果说楼主不了解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而您明白是怎么回事,您可以先告诉他,然后强调一下,如果不了解,不要随便骂人,这样不就好了。可是您从头到尾除了告诉大家,您德语好,能力强以及建议不喜欢或者不适应德国制度的人回国之外,还真没有给大家什么有用的东西。难听话不要紧,忠言逆耳嘛,但是关键要说到点子上,毫无益处的指责跟别人随便骂人似乎也没有太大的区别,个人看法,不当之处请多指正!

大家都消消气,大过年了,新年愉快!$送花$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7-2-15 17:52

$握手$ $握手$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5 14:54 发表
楼主,对不起最后一次水你的帖。你老人家那么大的雄心,再担待一次好吗?
就是想心平气和的为批评我的各位做最后一次分析。
首先,各位发帖就是为了听好话的?不管自己的看法对不对,做法对自己有利不利?
其 ...

想吃空心菜 发表于 2007-2-15 17:55

既然这里这么受气,气得都骂成那样了,那说就回到自己的祖国去吧,不也是一个建议么?难道回自己的国家就很丢脸很失败么?


原帖由 1504674 于 2007-2-15 15:16 发表

批评人没有什么不对的,楼主也有不当的言语,但是您到底给了大家什么实际帮助,我确实没有看出来。你上来就让他回国,不是么。如果说楼主不了解德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而您明白是怎么回事,您可以先告诉他,然后 ...

未名 发表于 2007-2-15 18:32

原帖由 Benzin 于 2007-2-15 14:42 发表
其实这两个法平级,事情又回到了最初出的的鸡和蛋哪个在先的问题,德国的法律太多,经常会出现这种问题,最早常见的就是工作许可和居留的问题,后来才在新移民法中规定由移民局和劳工局协商,但规定只限于找工作,对于失业以及失业救济金没有规定,换句话说,如果移民局不愿意和劳工局进行协商,也没有法律硬性规定它们之间必须协商,那LZ就没有机会,而打官司的话他们两家都没错,错在立法,那这个官司就有得好打了,估计如果LZ能赢,那么德国以后就会多一条法律了。

鸡生蛋,蛋变鸡?

错在立法?

没那么复杂吧。等等吧,看律师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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