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名 发表于 2007-2-13 22:20

原帖由 jochenkan 于 2007-2-13 22:11 发表

连续交了12个月以上的失业保险,就有权利领失业金的

其实中国人(外国人)对德国的制度和法律条文不了解,

还没出手就被一些流言搞得缩手缩脚,把自己吓回去了。德国人却更猖狂起来了。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更加 建设性点的建议。。。$考虑$

freeman 发表于 2007-2-13 22:25

lz拿的是什么签证?

freeman 发表于 2007-2-13 22:27

原帖由 未名 于 2007-2-13 21:45 发表
道听途说的能信?

这里可是法律版。
法律版里也不是个个都律师,大家只是好意给个参考,难道每个回帖必须注明哪个法律条款?就算律师也不是所有的建议都有效的。
况且这里的人又不收你律师费,何必那么顶真?

Arterix 发表于 2007-2-13 22:40

楼主的火气确实很大,上来就骂德国猪。虽然可以理解,只不过我等要是不小心说话,不会被骂中国猪吧?

laodeguo 发表于 2007-2-13 22:45

法律板是供大家讨论法律问题的,不是来找法律依据的. 这帽子有点大了吧?

rosamagnolia 发表于 2007-2-13 22:51

这里应该是大家相互交流和讨论的地方,大家有不都是学法律的,你要想知道更精确的答案,可以请律师问问呀。

未名 发表于 2007-2-13 22:55

原帖由 Arterix 于 2007-2-13 22:40 发表
楼主的火气确实很大,上来就骂德国猪。虽然可以理解,只不过我等要是不小心说话,不会被骂中国猪吧?

当然不会了,要不我就不发贴了,
你也别介意,我可没针对你呀,谢谢你的回复,

哎,人这口恶气不平呀。。。

violazen 发表于 2007-2-13 22:58

楼主如果是拿工作签证的,合同终止的话,连签证都要失效了。作为拿工作签证的人如果想继续留在德国,那就得合同一个接着一个,连失业都不行,怎么还有机会让你拿救济金呢。

楼主火气也不用那么大,你还交那么多税了,你能说你是外国人好多政策法律跟我没关系,这钱能要回来吗?

偶不是律师,发言仅供参考。$汗$ $汗$ 被楼主那两句话吓怕类。

[ 本帖最后由 violazen 于 2007-2-13 22:59 编辑 ]

未名 发表于 2007-2-13 22:58

原帖由 rosamagnolia 于 2007-2-13 22:51 发表
这里应该是大家相互交流和讨论的地方,大家有不都是学法律的,你要想知道更精确的答案,可以请律师问问呀。

我是慌不择路,言语过于铿锵敬请原谅。
$害羞$

未名 发表于 2007-2-13 23:15

原帖由 violazen 于 2007-2-13 22:58 发表
楼主如果是拿工作签证的,合同终止的话,连签证都要失效了。作为拿工作签证的人如果想继续留在德国,那就得合同一个接着一个,连失业都不行,怎么还有机会让你拿救济金呢。

楼主火气也不用那么大,你还交那么 ...
实际上有的州是可以的,我也知道有中国人拿到!

这说明人要去争取,办不办得成因人而异。

不过想听听更多得建议。。。

[ 本帖最后由 未名 于 2007-2-14 09:07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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