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ilingsnow 发表于 2007-2-19 15:44

这个世界疯了,真的疯了。

如果你那么心急的话,给你的德国母亲下毒吧,前提是要有强烈到不顾一切的占有冲动和周密到任何也发觉不了的完美实施计划。前者你无疑已经具备了,后者就看你的造化了。

为这个世界上所有“老不死的”父母们悲哀。

偶尔发言 发表于 2007-2-19 15:50

怎么有人有脸问这种问题。能想到这种问题已经绝对非凡人了, 还问出来, 急成这样阿???

gast 发表于 2007-2-19 20:59

原帖由 遥远的呼唤 于 2007-2-18 06:02 发表
父母是德国人,子女是中国人,母亲(目前尚未去逝)在遗嘱中指定在中国的子女为继承人,在中国的子女可以提前使用母亲在德国的财产吗?

这莫猴急,把她早点给掐死得了,你就能早点得到遗产了。:c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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