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ar_shirley
发表于 2007-2-24 16:59
今天爬楼才看到这个帖子,怎么到这里就没下文了吗?
$frage$
ww666
发表于 2007-2-24 17:24
:o 厉害,刚到德国就换护照。
原帖由 寻寻觅觅 于 2007-2-24 12:52 发表
偶已经换了护照了。
当初是公司帮着申请的。
LG是以夫妻团聚申请过来的。小孩跟他的名字过来。
幻影夜行者
发表于 2007-2-24 18:28
还有个小小的疑问,LZMM的LG的前妻是不是也在德国?(不知道是不是没看明白,如果不在,就当偶眼花了)如果是的话,为什么那个女儿来德国上学,她一点都不管?难道说离婚后把孩子断给男方,以后有事当亲妈的一点都不闻不问么?
这个女人还是那女孩她妈么!?$angry
悠悠仙子.
发表于 2007-2-24 19:46
楼主真的不写了
娃娃妈
发表于 2007-2-24 19:58
我觉得楼主老公的前妻是在英国
人生是个循环
当初那LG抛妻弃女不尽养育之能
现在又在新太太怀孕之际搬了出去
老毛病又犯了???
Keano
发表于 2007-2-24 21:08
原帖由 幻影夜行者 于 2007-2-24 18:28 发表
还有个小小的疑问,LZMM的LG的前妻是不是也在德国?(不知道是不是没看明白,如果不在,就当偶眼花了)如果是的话,为什么那个女儿来德国上学,她一点都不管?难道说离婚后把孩子断给男方,以后有事当亲妈的一点 ...
她老公前妻Jenny是到德国开会,算是短暂商务停留。
可就是那么寸,那么巧,要不怎么说无巧不成书呢,LZ的老公居然就选择这个时候到德国来跟LZ结婚。
llleeeooo
发表于 2007-2-24 21:09
求求你们别搅和了,给点起码的人道主义精神好不。:mad:
fcb
发表于 2007-2-24 21:16
看不尽人生百态...
lian_diary
发表于 2007-2-24 22:23
终于爬上来,偶要做个记号$汗$
cosimo
发表于 2007-2-25 00:20
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