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rolge
发表于 2007-3-2 12:06
:o :o :o
zf_helen
发表于 2007-3-2 18:16
$考虑$ :o :o $考虑$
猪哼哼
发表于 2007-3-2 18:20
$汗$ $汗$ 介个不算事实婚姻么
gast
发表于 2007-3-2 20:47
原帖由 pennkitty 于 2007-3-1 11:25 发表
结婚两年了,前两天大使馆忽然打电话来说,前两年的结婚证他们忘了签名,要把结婚证寄回去补办才能有效。如果我正好想分手,那必须补办手续以后再离婚呢,还是可以直接跟他们去说销案?还是什么事情都不用干,现 ...
真个是歪打正着。:)
干脆让使馆开个婚姻证书作废证明更好。:)
静沐春
发表于 2007-3-2 22:43
:o .............
娃娃妈
发表于 2007-3-2 22:51
不会是一看有机可乘赶紧顺坡下了吧?
假如当初双方都签了字,估计还是有效的
Ando
发表于 2007-3-2 22:54
视婚姻如儿戏啊。$怒吼$
我是说使馆。:o
aimawwl
发表于 2007-3-2 22:59
原帖由 娃娃妈 于 2007-3-2 22:51 发表
不会是一看有机可乘赶紧顺坡下了吧?
假如当初双方都签了字,估计还是有效的
双方应该都签了,当时不想结婚也就不可能去办,生活出现了问题是始料不及的,谁也不能担保自己的婚姻一直会很和睦,只不过有的人挺过来了,有的人没挺过来。
是结婚证上婚姻登记员那栏是空白的,只有盖章,没人签字。应该由使馆的人来签,所以说是使馆的失误。
顺便说一句,我可不是楼主,只是结婚证被漏签字中的一员。
[ 本帖最后由 aimawwl 于 2007-3-2 23:05 编辑 ]
audrey
发表于 2007-3-3 00:46
我听说可以请国内的家人帮你去民政局询问你的婚姻状况,只要带上你的户口本或是身份证,护照什么的就可以了,本人能去问是最好的了,不能亲自去,就请家人代劳吧,去问问就知道是已婚还是未婚了.希望这个点子可以帮到楼主.
水瓶座小天天
发表于 2007-3-3 01:14
当然是直接销案比较好啦, 酱紫没有案底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