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erjährungsfrist
BGB § 195 Regelmäßige VerjährungsfristDie regelmäßige Verjährungsfrist beträgt drei Jahre.
:cool: 网络公司内部都是挺乱的,如果想上网,只有遇到的事情细心应对了。
我觉得LZ申请了升级,就有法律效应,虽然ARCOR没有实现,LZ当时应该坚持想办法向ARCOR反应问题,实现升级的服务。自己不交高额费用符合情理,但到头来不合法理,所以最后会被催债,虽然很冤。
所以我觉得不应该想当然的不交费用,要么要求实现费用相对应的服务,要么马上解约不用ARCOR,不然就变成糊涂帐了,对自己不利。 :o $考虑$ $考虑$ 反正不管说到哪里,白花钱,没有服务,总是它不对,所以不用怕,但是证据要留好。
不要相信VERSATEL!!!
我都有过类似的经历!简直就是气死人了,去年刚到ESSEN实习,想去签过网络。后来到了那家叫VERSATEL的变态公司,问了关于签上网合同的条件,合同上写明是24个月,后来那个Ansprechenpatner和我说,没有关系的,我可以签半年,然后走之前三个月去Auslaenderbehorde取消户口,拿那张纸回去找他们就可以了,我带着怀疑的态度问了N次是不是可行的,那个人说是的,后来他还给了我他的名信片,我以为,做人讲个信字。后来我就签了那张合同,后来回家后,越想越不对劲,于是我马上回去,叫他在那张合同上补个条约,就是可以随时取消这份24个月的合同。谁知道,他居然不同意!!$bs$ 于是我回到实习公司问同事,他们就陪我去这家VERSATEL,VERSATEL的员工居然说不可以的,我必须要履行这份合约!$angry 于是,公司帮我找到律师告他们,到最后,他们妥协了,我也按当时说的一样,付了6个月的网费,但是我这6个月来,我完全没有用过网络啊!!!!!$怒吼$ 千万不要相信VERSATEL! 我一直用arcor,觉得还不错啊.$汗$ $汗$ 原帖由 小兔花想想 于 2007-3-3 20:06 发表我一直用arcor,觉得还不错啊.$汗$ $汗$
$握手$ $握手$ $握手$
如果有矛盾, 静下心来冷静处理。 我以前和T 有过纠缠, 三个月没网, 说清楚后, 他们送了50欧Gutschein作道歉。 原帖由 小兔花想想 于 2007-3-3 20:06 发表
我一直用arcor,觉得还不错啊.$汗$ $汗$
当年Telekotz说不能给俺DSL,因为俺住乡下,Arcor就没问题。现在是Arcor的全体Flatrate,觉得很方便实惠。 我很认真地给Inkasso写信解释,不知道有用没,等等吧,不过打官司我也不怕他,我所有和他们联系的证据都在。就是没有时间!$怒吼$ $怒吼$ $怒吼$ 我也用了ARCOR很多年,价格一直在降,但服务很稳定,蛮好的。
很多用户在合同开始的时候网都不通,但并不能因此认为没有提供服务而不交钱,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合同已经生效了,大家也都是一直联系公司解决问题,所以LZ的解决方法还是自己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