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芙
发表于 2007-3-7 09:58
自作孽不可活。。。。
芳芳2005
发表于 2007-3-7 10:33
畜生啊,小心被雷辟啊.$bs$
pony1160
发表于 2007-3-7 10:49
大家不要再随便贴那个人的照片了,因为这本是两口子闹离婚的事,由法院判好了。事情闹大了,童可能会再反过来告这位女士的。
如果某人做恶,肯定会有报应,但是这是他的定数。
但是大家不要再做贴照片、暴露他人隐私的事了,不要给那位女士再添麻烦了。
Kassiopeia
发表于 2007-3-7 10:49
原帖由 jsgoupia 于 2007-3-7 01:09 发表
http://www.hzaic.gov.cn/consultation.do?method=view&id=5566368
标题: 为什么在自己的房子里开个人工作室,还要物业管理处盖章?!
姓名: 童凌峰
Email: fengtlf@sohu.com
正文: 像平面设计这种个人 ...
你太强了!这个线索应该很有用吧!$支持$
踢踢
发表于 2007-3-7 11:13
原帖由 jsgoupia 于 2007-3-7 01:09 发表
http://www.hzaic.gov.cn/consultation.do?method=view&id=5566368
标题: 为什么在自己的房子里开个人工作室,还要物业管理处盖章?!
姓名: 童凌峰
Email: fengtlf@sohu.com
正文: 像平面设计这种个人 ...
据2006。12。28日杭州工商局的通告,593 3301033603969杭州市下城区创地网页设计工作室 童凌峰 *本公告所列个体工商户,违反国家有关个体工商户验照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个体工商户验照。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第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本局决定吊销其营业执照。详情请看到 http://www.hzaic.gov.cn/web/hz_xc/fjdt/ywgg/20606.htm
也就是说,至少去年12。28日前他还在杭州开个人设计室。那么与波兰女人的故事,是否为其所编,目的就是为了骗钱完成学业,其实对女方没有真爱,达到目的后,用这样的方法甩掉女方,且不用还钱呢?骗财骗色到如此地步,心胸之如此卑鄙且虚伪,可叹楼主当时未睁大慧眼,受伤其深,同情中。
愿论坛的姐妹们,结婚前睁大双眼,不求其它,人品为第一,否则爱情感情亲情,伤伤伤。。。。痛在心上呀。。。
Kassiopeia
发表于 2007-3-7 11:17
楼上的没看清楚,波兰女人的事情是两三年前的了
他跟这个所谓的“真爱”分手都两年了
Kassiopeia
发表于 2007-3-7 11:20
网页设计工作室?他不是学建筑的嘛?
说不定此童凌峰非彼童凌峰
傻肥肥
发表于 2007-3-7 11:25
建议大家都不要再转载这个事情了,昨天那个妹妹也跟我具体短信联系过了。她已经寻求了正常的法律途径解决。也已经将她自己发的帖子全部修改过了。但是基于很多人转载,所以对她还是很不好的。
知道坛子里面的mm都是非常善良的人,对那个tlf都是非常厌恶的。我自己也是这样$bs$但是有些mm隐私挖的太深,如果你们有什么消息,可以直接给那个mm短信,不要在帖子里面发。因为这些言论很有可能会给那个妹妹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让本来对她有利的事情变成不利的。
这个是我的建议,希望mm们能够认真看一下。$送花$ $送花$
[ 本帖最后由 傻肥肥 于 2007-3-7 11:38 编辑 ]
Kassiopeia
发表于 2007-3-7 11:35
贴照片出来的似乎都不是MM
有的人是唯恐天下不乱的在那儿乱搅和。。。
其实她已经一早找了律师了,实在找不到人没办法所以才来发帖的
不管怎么说希望早点解决这件事情恢复自由身就好
傻肥肥
发表于 2007-3-7 11:36
$送花$ $送花$ $送花$ $送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