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chenkan 发表于 2007-3-10 11:14

原帖由 isnow 于 2007-3-9 20:40 发表
请教:你说的“前提条件是能找到工作”怎么理解?

我05年uni入学前曾去外管局问过,工作人员说我要是想工作可以先去找工作,找到了再去申请工作许可。当时人晕乎乎的,忘了问他说的找工作是指打零工还是正式 ...
别人其实告诉了你,你可以工作的,只要你找得到工作,就可以去申请工作许可。

xiaojiu 发表于 2007-3-10 12:10

这些问题看来要看地方了.各个州都不太一样.我老公99年拿工作签证来读博士的,我00年家庭团聚来的.我们在勃兰登堡州.我就不能读书也不能打工.但04年,老公来德国满5年后就申请到了永久居留,我也随之拿到了永久居留.当然工作许可也拿到了.但和我们很像的一个朋友在汉堡,满5年后就拿不到,请律师也没拿到工作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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