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quaspirit
发表于 2007-3-24 14:24
Juanmao
发表于 2007-3-24 14:24
我刚认识uu爸妈的时候,uu妈就像所有幸福的女人一样,她说有这么爱自己的人,也不枉活这一回了。
现在呢?对她来说,就像个恶梦。
你说uu妈太要强,不像个女人。这个女人又上课又上班又带孩子,她不要强怎么办?
你把一切都归咎为别人的错;是我们三八我们多嘴我们好事,毁了你美好的家庭。你确定自己没错吗?
好了,你现在成了虐待狂,uu妈成了被虐待狂。你满意不?
放手吧,既然不合适。
希望母女俩平安。
mausreis
发表于 2007-3-24 14:52
居然世界上有这么38的人,还妇联,还说是看在孩子的面上,都是太闲惹的祸啊,我晕!回不回德国是人家家务事,夫妻吵架床尾吵床头和,现在人家连个和的机会都没有了。拜脱,你们帮人帮到底吧,想办法让那个孩子的父母和解吧。
柠檬蜂蜜汁
发表于 2007-3-24 14:56
原帖由 主题 于 2007-3-24 02:47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走马观花看了整个贴,只想说:楼主,你真是倒了8辈子霉,且别说你有没有你自己说的那么好,仅看你长篇大论过来战斗这班8婆,别人看不看得到我不知道,起码我看到你对你的孩子和老婆的亲情,否则根本用不着来跟她 ...
基本同意这位的,虽然断不清孰是孰非,这网上太八卦。$考虑$
莱茵
发表于 2007-3-24 15:03
一群貌似都很正义的人对掐了起来$汗$
王狗剩
发表于 2007-3-24 15:11
原帖由 菜茵 于 2007-3-24 15:03 发表 http://www.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一群貌似都很正义的人对掐了起来$汗$
$支持$ $支持$ $支持$没赶上昨天晚上和今天早上的混战,我很遗憾啊
傻肥肥
发表于 2007-3-24 15:33
原帖由 mausreis 于 2007-3-24 14:52 发表 http://dolc.de/forum/images/common/back.gif
居然世界上有这么38的人,还妇联,还说是看在孩子的面上,都是太闲惹的祸啊,我晕!回不回德国是人家家务事,夫妻吵架床尾吵床头和,现在人家连个和的机会都没有了。拜脱,你们帮人帮到底吧,想办法让那个孩子的 ...
别人短信我,才过来看的。很奇怪,如果mm不38的话,,为什么现在在帖子里面发言呢?
我说的很清楚,如果lz说的是事实,的确就是我们38了,但是事实真相是怎样,MM你就清楚了吗?而且当时有人直接发了求救帖子。至少有点法律常识的人也是知道,禁锢是什么罪名吧?什么夫妻床头打床位和,你试试看在一个法治国家说这种话,人家会怎么说你?尤其是夫妻的一方已经提出求救的情况下。夫妻双方需要相互的尊重和理解,如果都大打出手了,而且还有个没有任何行为能力的孩子,你认为出来给个建议,像你这样隔岸观火就是不38的话,那我还真的是做不到。
如果不是考虑到他们夫妻双方的关系的话,就会直接像lz那样建议找110了,不会建议去找妇联这种非司法机构了。
清官的确难断家务事,但是不是说因为难断就不要插手。不可否认,的确有些人可能大题小作了,但是孩子身上的瘀伤,警察的笔录,uu妈妈的被禁锢,这些已经不是简单的夫妻意见不和或者感情问题的冲突,而是涉及到一定的刑事行为了。如果对这些真的如lz说的那样都是疏忽,意外,那么司法机构自然会进行调查,还他一个清白。但是在针对妇女儿童弱者这个问题上面,的确需要提前进行一下相应的保护,不然等到受到伤害的时候,一些隔岸观火的人又会出来说,早知道这样干嘛结婚啊?干嘛要孩子呀?
问题出来就是要解决的。不是在这里风言风语。个人认为旁人真正不能劝得就是他们夫妻关系问题,无论和还是分,都不能劝,你如果非说让他们夫妻赶快和好那才是圆满解决,我想那在一定程度上面,才是真正的38,人家感情破裂,还非让你说和在一起才行吗?如果你说我的这些行为导致他们的夫妻分开的话,就请你好好在读读我上面的话,用你那个不38的头脑好好想想。
[ 本帖最后由 傻肥肥 于 2007-3-24 15:40 编辑 ]
kerorokunso
发表于 2007-3-24 15:38
一直盯这个贴盯的眼睛疼,看倒现在只想说这两人没事不要乱哼哼,各人有各人的命,要认命!不是说君子不可和命争嘛?
Privatperson
发表于 2007-3-24 16:04
给我感觉。王狗剩如果是个男的话,就应该改叫“三八婆”,如果是个女的,就应该用鸡蛋砸死。你的作用在这个帖子我只感觉到煽风点火的作用,没有一点建设性的意见,真是老太婆靠墙喝稀饭、、、、、、(长这么大了,第一次这么说一个跟我不相干的人)
上面的好多人的意见都还是不错的。LZ可以借鉴一下,不用在这里辩解,越辩越黑。毕竟一个小家庭的幸福真是冷暖自知。没必要跟跟别人解释。
祝LZ和所有当事人能很快地从不幸中走出来,继续各自或者一起的幸福。
爱天天
发表于 2007-3-24 17:00
爬楼爬得累死了!!
一个巴掌拍不响!别人的家务事旁人也未免操心太多了吧!再说两个成年人结了婚,生了孩子。。。自己也应该知道怎么处理生活上的种种波折。来婚版只会把水越搅越混,满足了像我这样的看客,受伤害只能是当事人。大家都冷静点吧!